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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是怎樣的?

158****9859 | 2012-12-03 14:49:49

已有3個回答

  • 154****5738

    從2010年11月1日起,貴陽市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的規(guī)定正式取消,已售經濟適用房按8%購房款補繳土地收益金,即可取得完全產權上市交易。

    查看全文↓ 2012-12-03 14:51:57
  • 137****6400

    經濟適用住房補交土地出讓金不是強制性規(guī)定,購房者自愿申請補交。對沒有補交土地出讓金取得完全產權經濟適用房,將按照住建部《關于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進行管理,即經濟適用住房在沒有交納土地出讓金取得完全產權前,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只能用于自往,不得出售、出租、閑置、出借。
    購買其他住房的,必須辦理經濟適用住房退出手續(xù),否則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暫停辦理權屬登記。

    查看全文↓ 2012-12-03 14:51:31
  • 143****6900

    經濟適用住房在建設時,取得土地的方式是國家行政劃撥,按照有關土地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行政劃撥土地需向國家補交土地出讓金后方可轉讓。因此,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前提是對土地補交土地出讓金。此前貴陽市規(guī)定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也就是說,購買經適房5年后方可補交土地收益金、變更房屋性質進行上市交易。從2010年11月1日起,“5年門檻”得以取消,凡貴陽市經濟適用住房(含安居房)的購房人均可自愿申請補交土地出讓金。補交標準按購房人所購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款的8%補交。具體程序為: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持房屋產權證到土地部門補繳土地出讓金,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后,再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房屋性質變更。已經抵押的經濟適用房,需要提供抵押權人知曉變更的書面意見。還沒有取得產權證的經濟適用房需辦理經濟適用住房產權證后,再辦理補繳土地出讓金和房屋性質變更手續(xù)。

    查看全文↓ 2012-12-03 14: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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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

  • 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另一種是尚未住滿年的?!白M5年”是以購房家庭取得的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者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fā)證時間為準的。可由業(yè)主提供兩個證件中的任一個來確定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的居住時間?! ?、 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二手經濟適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場價格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的計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經濟適用房,面積80平方米,原購價4000元/平米,按市場價4600元/平米出售,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為4600×80×10%=36800元?! “词袌鰞r出售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后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 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政策規(guī)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 〈祟惗纸洕m用房的購買者必須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方可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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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另一種是尚未住滿年的?!白M5年”是以購房家庭取得的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者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fā)證時間為準的??捎蓸I(yè)主提供兩個證件中的任一個來確定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的居住時間?! ?、 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二手經濟適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場價格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a交的綜合地價款的計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經濟適用房,面積80平方米,原購價4000元/平米,按市場價4600元/平米出售,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為4600×80×10%=36800元?! “词袌鰞r出售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后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 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政策規(guī)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 〈祟惗纸洕m用房的購買者必須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方可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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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后,原購房人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者還可再次購買他處的經濟適用住房。

  • 一種是已經住滿 5 年的, 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 5 年的。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fā)證時間為準。①對于已經住滿 5 年的經濟適用房, 業(yè)主現(xiàn)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后業(yè)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②對于尚未住滿 5 年的經濟適用房,由于政策規(guī)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yè)主, 只能以不高于購買時的單價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 1、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2、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后,原購房人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者還可再次購買他處的經濟適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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