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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退房程序是怎樣的?退房注意事項有哪些?

146****1364 | 2012-12-10 17: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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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5****1915

    退房注意事項 1、保險退保手續(xù)不要忘 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為其購房上保險,根據《保險法》相關規(guī)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險人可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剩余部分退還投保人。 2、違約金就高不就低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全部的,差額部分由開發(fā)商繼續(xù)賠償。如違約金高于實際損失,開發(fā)商則直接按違約金來賠償。 3、定金雙倍退還 根據《合同法》第116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定金條款,不可同時適用。若是購房人的原因導致退房,開發(fā)商有權不退還定金;但若是開發(fā)商的責任,購房者可獲得雙倍賠償。 4、辦房產證前退房更省事 業(yè)主**好是在房產證辦完之前辦理退房手續(xù),如果拿到房產證后裝修房屋時或在其他情況下發(fā)生問題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個較長時間的鑒定過程,然后走訴訟之路,拿到勝訴證明后辦理退房手續(xù),過程較復雜。

    查看全文↓ 2012-12-10 17:26:40
  • 153****5863

    第一步買房人發(fā)出退房通知 買房人可通過掛號信、傳真或者電話的形式向開發(fā)商提出。因開發(fā)商責任導致退房,應由開發(fā)商承擔退房造成的損失,包括貸款利息、**款的存款利息、購房的稅費等;如購房合同中約定了退房的賠償標準,按合同約定處理,合同約定的賠償標準不足彌補損失的,可另行要求賠償;因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準,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xié)商一致等原因導致退房的,開發(fā)商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步15天內辦好各種手續(xù) 買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內,開發(fā)商應當退還買房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負責辦理買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xù),在所述手續(xù)或者文件尚未簽訂前,開發(fā)商應當代替買房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 第三步開發(fā)商退還房款 開發(fā)商應當在買房人發(fā)出退房通知后,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買房人,并且辦理完畢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的還款手續(xù)。如果無法辦理完成前述內容,自買房人發(fā)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買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開發(fā)商應當每天向買房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查看全文↓ 2012-12-10 17: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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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房先看合同,別違約,證據留好,別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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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退房流程很多人都不知道,現整理退房流程供大家參考。商品房的買賣不同于其他日常生活消費品的買賣,因為其交易周期長,涉及資金量大,技術問題多,權利義務關系復雜,所以對程序要求比較嚴格。但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可能導致退房的情況出現。出現退房情況歸集起來主要有四種原因: 一是購房者違約; 二是賣方違約; 三是雙方都不違約,但雙方就退房問題 達成一致意見; 四是雙方都違約,但協(xié)商達不成一致意見。在買賣過程中,由于違約方的不同及所處的階段不同,辦理退房的程序也不同。下面介紹一下在購房的不同階段出現退房情況時如何辦理相關的手續(xù)。 1、 訂金(定金或認購金)階段 當購房者已交訂金(定金或認購金),但還沒有簽訂正式《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情況下:如果購房者已向賣方支付了訂金(定金或認購金),但沒有說明 所交款項的性質,也沒有任何約定,這種情況購房者都可直接向賣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項。 如果賣方所售項目有《預/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購房者與賣方有約定,所交款項為定金,且如果買賣雙方就《商品房買賣合同》達不成一致意見,** 終沒有簽訂合同,所交款項予以沒收,定金一律不退。姜濤與劉桂林(劉桂林博客,劉桂林新聞,劉桂林說吧)律師認為,這種約定有違公平公正的原則,應屬強迫 交易的行為,這種情況如賣方拒不退還定金,購房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對這種約定似乎是認同的。 2、已做預售登記階段 買賣雙方已到房地產主管機關做了預售登記,但房屋還未交付使用,這個階段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與對方協(xié)商,看能否達成一致意見,如果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要以書面形式表示出來,簽訂正式退房協(xié)議。協(xié)議的內容主要應包括雙方同意解除原房屋買賣合同、違約責任由誰來承擔、如何退款、如何履行等問題。 如果買賣雙方中一方違約,且達不成一致意見,那么主張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如果雙方協(xié)商達不成退房協(xié)議,可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起訴或申請仲裁。此外,雙方還應到房地產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注銷預 售登記手續(xù)。 3、入住階段 在房屋竣工后,購房者已辦理了入住手續(xù),交了政府部門應收的稅費之后,但房產證還沒有辦理下來之前退房的,這個階段要求退房的一般都是購房者,大多是賣方違約。這個階段除與上述第二個階段要求一致外,還涉及到物業(yè)、裝修損失、稅費、搬離時間等問題。如賣方違約,裝修損失應經過房地產評估機構評 估,確定裝修損失。購房者還應與物業(yè)公司簽訂解除物業(yè)管理的合同,賣方所代收的稅費也應退還。如達不成協(xié)議,購房者可向法院或仲裁機構起訴或申請仲裁。 4、房產證辦理完畢階段 房產證辦理完畢之后,房屋的所有權已完成了轉移,除非合同里有約定,否則一般情況下購房者是不能退房的。如果賣方已為購房者辦理完畢房產證,但是賣方墊資,且合同有約定如購房者拒不按約定履行付款義務,賣方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購房者退房并承擔相應的損失。這種情況需雙方到房地產發(fā)證機關 辦理房產證過戶或注銷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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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買房時難免出現退房,但退房手續(xù)該如何辦理讓很多購房者感到頭疼。今天,小編就跟大家聊聊如何辦理退房手續(xù)及注意事項。 退房,即房屋買賣合同的解除,意味著雙方財產的返還或權利的恢復,對于已經入住的購房者而言,需要將已經占有的住宅交還給開發(fā)商,對于還沒有入住的購房者者來說,則需要放棄占有即將入住的住宅。開發(fā)商則不能再根據合同要求購房者支付房款,對于已經收取的部分要退還給購房者。 解除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的財產狀態(tài)將恢復到簽訂合同前的狀態(tài),買賣合同的解除與履行無須其他人的協(xié)助,雙方自己即可以完成?!? 借款合同的解除,表明購房者將一次性歸還從銀行的借款,然后不再支付任何本金和利息,無須承擔任何還款的義務。 如果出現以下八種情況,購房人可提出退房:  1、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 3%。   2、開發(fā)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即逾期交房達到合同約定的退房日期?!? 3、開發(fā)商變更規(guī)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 4、開發(fā)商預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的 (故意隱瞞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除外)  5、開發(fā)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辦理產權過戶的?!? 7、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準,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xié)商一致的。  8、合同中約定的其它退房條件出現時?!? 9、延遲辦理產權證構成違約,應予以賠償。 退房注意事項 1、保險(放心保)退保手續(xù)不要忘 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為其購房上保險,根據《保險法》相關規(guī)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險人可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剩余部分退還投保人。 2、違約金就高不就低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全部的,差額部分由開發(fā)商繼續(xù)賠償。如違約金高于實際損失,開發(fā)商則直接按違約金來賠償。 根據《合同法》第116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定金條款,不可同時適用。若是購房人的原因導致退房,開發(fā)商有權不退還定金;但若是開發(fā)商的責任,購房者可獲得雙倍賠償。 4、辦房產證前退房更省事 業(yè)主**好是在房產證辦完之前辦理退房手續(xù),如果拿到房產證后裝修房屋時或在其他情況下發(fā)生問題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個較長時間的鑒定過程,然后走訴訟之路,拿到勝訴證明后辦理退房手續(xù),過程較復雜。 退房手續(xù)確實是件麻煩事,但為了自己的利益不被侵害,在辦理退房手續(xù)前,**好還是要弄清楚相關流程和注意事項。

  • 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后,購買人和開發(fā)商可以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具體情形以及由此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如下: 通常情況下,購房者有權依法解除合同(退房),并根據實際情況要求開發(fā)商承擔退還全部購房款、賠償貸款利息、**款的存款利息、購房的稅費、違約金、懲罰賠償金等法律責任。 1、開發(fā)商擅自變更規(guī)劃設計: 指在商品房預售之后,開發(fā)商變更規(guī)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戶型、空間尺寸、朝向、整體環(huán)境等。開發(fā)商應按照批準的規(guī)劃、設計建設商品房,商品房銷售后,開發(fā)商不得擅自變更。如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開發(fā)商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規(guī)劃、設計變更及由此引起的房價款的變更。開發(fā)商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由開發(fā)商承擔違約責任。(《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 2、商品房面積誤差過大: 指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的約定面積與進行產權登記的實際面積產生誤差。有約定從之。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購房者有權選擇退房。開發(fā)商應當在購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購房者已付清的房價款退還給購房者,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3、商品房套型誤差:指按套(單元)計價的商品房,開發(fā)商應當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圖,平面圖應當標明詳細尺寸,并約定誤差范圍。按套(單元)計價的預售商品房,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合同中未約定處理方式的,購房者可以退房或者與房產商重新約定總價款,購房者退房的,由開發(fā)商承擔違約責任。(《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4、貸款申請未獲批準: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 因一方原因未能訂立擔保貸款合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可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未能訂擔保貸款合同導致買賣合同不能履行,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賣方應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還買方。(“解釋”23條) 5、開發(fā)商遲延交樓:指開發(fā)商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交樓時間交付。購房者與開發(fā)商應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明確約定交樓時間,若開發(fā)商未能在約定期限交付,購房者有權要求開發(fā)商退房,并依照合同約定的金額支付延期違約金。經催告三個月仍未履行,一方可解除合同,但約定優(yōu)先。沒有約定,經催告,解除權行使合理期限:三個月。解除權消滅期限: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在解除權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解除權的,解除權消滅,包括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解釋”第十五條) 構成根本違約的遲延履行:1.約定不接受遲延履行。2.履行期限構成合同的必要因素,超過期限履行將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所期望的經濟利益。3.繼續(xù)履行不能得到合同利益。 6、商品房質量問題:指開發(fā)商交付的房屋應當是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如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購房者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購房者應先向工程質量監(jiān)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如果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開發(fā)商應當辦理退房手續(xù),返還購房款,并應就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給購房者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解釋”第十二條) 7、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者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質量缺陷無法修理、替換、降價的方法予以補救,或補救成本過高。(“解釋”第十三條) 8、欺詐性質: (1)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或出賣給第三人,或隱瞞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一房二賣)、或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解釋”第九條) (2)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將房屋交付使用(一房二賣),導致購房者無法取得房屋,購房者也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解釋”第十條) 9、延遲辦理房產證: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fā)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有權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解釋”第十九條) 10、其他情況:主要指所購買的商品房因違反了法律禁止性規(guī)定而無效,如因司法機關依法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商品房權利的;屬于共有房產,簽訂購買協(xié)議未經過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11、開發(fā)商可以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情形主要是指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開發(fā)商可以解除合同。有約定的從約定。 提示: 解除權行使期間:《解釋》第十五條規(guī)定“法律沒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這是對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權行使期限的規(guī)定。 解除權行使的期限,適用法定期限和約定期限,性質屬于除斥期間,即法律規(guī)定解除權于存續(xù)期間屆滿之時而消滅的期間。與訴訟時效不同不,除斥期間的效果是權利不能行使,訴訟時效的效果是失去勝訴權。訴訟時效可以中斷,除斥期間僅為權利的法定存續(xù)期間,不能中斷。

  • 新房退房流程是什么 退房注意事項有哪些下面介紹一下在購房的不同階段出現退房情況時如何辦理相關的手續(xù)。1、 訂金(定金或認購金)階段當購房者已經交訂金(定金或認購金),但還沒簽訂正式《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情況下:如果購房者已向賣方支付了訂金(定金或認購金),但沒有說明 所交款項的性質,也沒有任何約定,這種情況購房者都可直接向賣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項。如果賣方所售項目有《預/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購房者與賣方有約定,所交款項為定金,且如果買賣雙方就《商品房買賣合同》達不成一致意見,** 終沒有簽訂合同,所交款項予以沒收,定金一律不退。姜濤與劉桂林(劉桂林博客,劉桂林新聞,劉桂林說吧)律師認為,這種約定有違公平公正的原則,應屬強迫 交易的行為,這種情況如賣方拒不退還定金,購房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對這種約定似乎是認同的。2、已做預售登記階段買賣雙方已經到房地產主管機關做了預售登記,但房屋還未交付使用,這個階段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與對方協(xié)商,看能否達成一致意見,如果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要以書面形式表示出來,簽訂正式退房協(xié)議。協(xié)議的內容主要應包括雙方同意解除原房屋買賣合同、違約責任由誰來承擔、如何退款、如何履行等問題。如果買賣雙方中一方違約,且達不成一致意見,那么主張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如果雙方協(xié)商達不成退房協(xié)議,可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起訴或申請仲裁。此外,雙方還應到房地產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注銷預 售登記手續(xù)。3、入住階段在房屋竣工后,購房者已辦理了入住手續(xù),交政府部門應收的稅費之后,但房產證還沒有辦理下來之前退房的,這個階段要求退房的一般都是購房者,大多是賣方違約。這個階段除與上述第二個階段要求一致外,還涉及到物業(yè)、裝修損失、稅費、搬離時間等問題。如賣方違約,裝修損失應經過房地產評估機構評 估,確定裝修損失。購房者還應與物業(yè)公司簽訂解除物業(yè)管理的合同,賣方所代收的稅費也應退還。如達不成協(xié)議,購房者可向法院或仲裁機構起訴或申請仲裁。4、房產證辦理完畢階段房產證辦理完畢之后,房屋的所有權已經完成了轉移,除非合同里有約定,否則一般情況下購房者是不能退房的。如果賣方已為購房者辦理完畢房產證,但是賣方墊資,且合同有約定如購房者拒不按約定履行付款義務,賣方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購房者退房并承擔相應的損失。這種情況需雙方到房地產發(fā)證機關 辦理房產證過戶或注銷手續(xù)。那退房的注意事項有哪些呢?1、保險退保手續(xù)不要忘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為其購房上保險,根據《保險法》相關規(guī)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險人可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剩余部分退還投保人。2、違約金就高不就低根據《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全部的,差額部分由開發(fā)商繼續(xù)賠償。如違約金高于實際損失,開發(fā)商則直接按違約金來賠償。3、定金雙倍退還根據《合同法》第116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定金條款,不可同時適用。若是購房人的原因導致退房,開發(fā)商有權不退還定金;但若是開發(fā)商的責任,購房者可獲得雙倍賠償。4、辦房產證前退房更省事業(yè)主**好是在房產證辦完之前辦理退房手續(xù),如果拿到房產證后裝修房屋時或在其他情況下發(fā)生問題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個較長時間的鑒定過程,然后走訴訟之路,拿到勝訴證明后辦理退房手續(xù),過程較復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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