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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住房公積金怎么提取的,提取手續(xù)有哪些???

153****9738 | 2013-11-16 14:57:22

已有6個回答

  • 144****6110

    去哪提取公積金

    查看全文↓ 2014-06-16 18:55:24
  • 132****1243

    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時,提取人除提供身份證、結婚證、單位出具的《泰安市住房公積金支取憑證》外,購買期房的需提供經房產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繳納房款收據(jù);
    購買二手房的,需提供過戶后的房產證、契稅完稅證等資料原件及復印件辦理提取手續(xù)。辦理提取時,《商品房買賣合同》、房產證的有效期限均為自簽發(fā)之日起一年內。若所購買住房屬于非別墅類豪華型住宅,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查看全文↓ 2013-11-16 15:00:40
  • 136****6226

    職工離、退休申請?zhí)?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intimaescorts.com/baike/20010.html">取住房公積金提供材料下列證明:
    1、退休批文或退休證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2、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職工購買商品房申請?zhí)嶙》抗e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經房產交易所鑒證的購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發(fā)票及身份證原件
    3、購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簡稱直系血親)申請?zhí)崛」e金,應提供戶籍關系證明。
    4、已填好和蓋章的《職工購(建)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和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查看全文↓ 2013-11-16 15:00:05
  • 137****5809

    泰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規(guī)定泰公積金委字[2009]1號為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確保住房公積金的定向使用,根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省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一、住房公積金提取(銷戶)、轉移、封存的條件
    (一)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并辦理賬戶銷戶手續(xù)的條件是: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工作調離泰安市、戶口遷出泰安行政區(qū)域或者出境定居的;
    4、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二)辦理部分存儲余額的提取條件是:
    1、購買具有產權的自住商品房或經濟適用住房的;
    2、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
    3、職工享受城鎮(zhèn)**低生活保障的。
    (三)職工在泰安行政區(qū)域內變動工作的,可以辦理賬戶轉移手續(xù)。
    (四)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納入封存戶統(tǒng)一管理。
    二、住房公積金提取(銷戶)程序
    (一)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銷戶)條件的,由職工本人(死亡職工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向所在單位提報申請,單位審核同意后,由單位經辦人填制“住房公積金提取、銷戶申請單”并加蓋單位行政公章(或單位財務章),連同以下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提報泰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機構(以下統(tǒng)稱公積金中心)辦理審批、提取手續(xù)。
    1、離休、退休的,應提供離退休證或單位批準其離退休的文件。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縣級以上醫(yī)院診斷證明或者勞動部門勞動能力鑒定證明,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3、工作調離泰安市、戶口遷出泰安行政區(qū)域或者出境定居的,應提供勞動人事部門調令或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戶口注銷證明、出境定居證明。
    4、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應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合法繼承證明或經公證的遺囑證明等。
    5、購買具有產權的自住商品房或經濟適用住房并且本人已入住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一次,提取時應提供本人一年內的房屋產權證、契稅完稅證明。
    6、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每年11月份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一次,提取金額不能超出年度內償還貸款本息的金額。提取時應出具《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房屋產權證、契稅完稅證明及**近一個年度內的銀行還款單據(jù)。
    7、職工享受城鎮(zhèn)**低生活保障的,每年11月份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一次,提取金額不能超出年度內繳存金額。提取時應出具民政部門頒發(fā)的城鎮(zhèn)居民**低生活保障證。
    (二)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負責清理。符合提取(銷戶)條件的,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按規(guī)定程序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銷戶)手續(xù);不符合提取(銷戶)條件的,填制住房公積金封存申請單,納入“封存”戶統(tǒng)一管理。
    (三)財政統(tǒng)發(fā)工資人員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銷戶、轉移手續(xù)的,單位經辦人員填制好住房公積金支取、銷戶、申請單后,先到各級財政工資發(fā)放管理機構審查確認,隨后將手續(xù)提報公積金中心審核辦理。
    三、住房公積金轉移程序職工在泰安行政區(qū)域內變動工作單位,由原單位經辦人填制“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單”,并加蓋單位行政公章(或單位財務章),連同調令、任職通知書或工資轉移單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提報公積金中心,辦理調動職工住房公積金轉移審批手續(xù),將其住房公積金本息由原單位轉賬至調入單位名下。
    四、住房公積金封存程序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包括單位破產、解散,職工辭職、辭退等,不含喪失勞動能力情況),由原單位填制“住房公積金封存申請單”,連同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提報公積金中心,將職工住房公積金納入“封存”戶統(tǒng)一管理。1年內職工若找到新工作單位,由原單位為其辦理轉移手續(xù);1年內未能實現(xiàn)再就業(yè)的,可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xù)。

    查看全文↓ 2013-11-16 14:59:43
  • 133****4759

    泰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龍?zhí)堵放c擂鼓石大街交匯處擂鼓石花園南門公積金提取咨詢電話:0538-6278091————————————每年11月為及中提取公積金月。
    具體步驟:公積金中心填表——回單位登記、蓋章——銀行打印還款明細——將表送至公積金中心。
    即可

    查看全文↓ 2013-11-16 14:59:03
  • 151****0552

    怎樣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xù)?符合公積金提取(銷戶)條件的,由職工本人(死亡職工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向所在單位提報申請,單位審核同意后,由單位經辦人填制“住房公積金提取、銷戶申請單”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單位財務章),連同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提報泰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機構辦理審批、提取手續(xù)。

    查看全文↓ 2013-11-16 14: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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