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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簽商品房買賣合同,簽商品房買賣合同應該注意什么

156****7559 | 2014-04-12 19:27:46

已有5個回答

  • 156****1796

    消費者購買商品房都必須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但對于絕大多數(shù)消費者來說,買房在人生中只是一兩次的事情,因此,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認真仔細地研究商品房買賣合同就顯得相當必要。以下指出消費者在簽署合同時比較容易忽略的幾點,供讀者參考。

    一、 商品房的價格以及付款方式。這是關系到消費者切身利益的關鍵問題,因此必須明確注明,此外,如是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還要注明每期的繳款時間。

    二、 發(fā)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由于這涉及逾期交房的違約問題,因此應該明確到某年某月某日,不應使用模棱兩可的措辭。

    三、 商品房面積。對于購置房屋的面積要明確注明銷售面積、實際使用面積以及當面積誤差超過約定范圍時所采取的措施。

    四、 獲得產權證的準確時間。雖然目前由于種種原因,產權證的發(fā)放比較慢,但合同中也必須注明一個合適的日期,以免某些發(fā)展商藉此無限期地拖發(fā)產權證。

    五、 補充合同。一般情況下,發(fā)展商簽署補充合同主要是為了保護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況下造成違約的規(guī)避風險的一種方式,也就是說這類合同以保護發(fā)展商利益為主,因此消費者必須多加注意,以免掉進某些發(fā)展商的文字陷阱。

    以上僅僅是簽署合同時所要注意的比較重要的幾點,對其他條款消費者也不容忽視,應該對整個合同的內容反復研究,多加推敲,切實保障個人的消費權益。

    查看全文↓ 2014-04-14 19:28:47
  • 148****5382

    簽訂認購書和商品買賣合同,這里包括簽訂補充條款。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和商品買賣合同的時候,應該注意到查驗五證(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交付定金,簽訂認定書,選擇付款的方式,簽訂商品房買賣的合同,再交付購房款,辦理銷售或者叫預售登記,這是購房中的第二個階段。
    交房和辦理產權登記,就是開發(fā)商在辦理完登記后,簽收“兩書”,接受物業(yè),申領產權證。 建議,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的時候,將這個條款改為買房應當在簽訂認購協(xié)議之日起多少日之內前來與賣房商談正式合同,如因對合同條款的分歧導致合同未能簽署,所收的定金應予退還。
    這樣對購房者應該是比較有利的。認購書簽訂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內和房地產開發(fā)商簽訂買賣合同,簽訂買賣合同就應該非常慎重的對待,因為買房人的權利和義務都體現(xiàn)在買賣里面。
    一旦將來和房地產商發(fā)生糾紛,購房合同是解決雙方分歧的**主要的根據和憑證。所以,在簽定合同之前,購房者需要仔細審查開發(fā)商的資格和“五證”,如果是現(xiàn)房,根據規(guī)定發(fā)展商已經不需要辦理銷售許可證了,而應當改為辦理大產權證的審批手續(xù),去產權登記部門進行登記。
    辦理房屋產權證一定要看清發(fā)展商銷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買的房子。 也就是說一個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購房的過程中應該查驗五證,同時收房子的時候應該有兩書。還有更重要的是產權證,拿到產權證,整個購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應該算齊備了。 還有一個基本問題,購房合同的簽訂是跟誰簽訂?很簡單,簽訂購房合同,應該是跟房地產開發(fā)商簽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開發(fā)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負責其銷售活動,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沒有開發(fā)商的簽字而與購房者直接簽訂買賣合同,就是說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義簽定合同。
    簽定合同的時候我們應該把握住是開發(fā)商,而不能委托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義簽定合同。再一個提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候,要注意有一些比例數(shù)字。比如說違約金是千分之幾還是萬分之幾,還是百分之幾,這些比例數(shù)字,作為購房者一定要注意,稍微差一個百分數(shù),很多東西就差很多。
    在買賣的時候一個是簽訂認購書,第二個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有一個補充協(xié)議,這個補充協(xié)議往往是房屋購買合同里沒有約定的事項通常在補充條款里進行約定。
    需要提醒購房者注意的是,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它約定的事項比房屋購銷合同里約定的還重要,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的項目的不同具體情況來約定的。
    所以,在補充條款簽訂的時候應該把握幾個問題。 第一,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xié)議里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因為購銷合同里通常沒有說多長時間把產權證辦下來,這通常在補充條款里約定。 第三,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F(xiàn)在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情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復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fā)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綜合的。
    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下來,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么。 第四,明確關于公攤建筑面積?,F(xiàn)在面積爭議**多的就是公用面積的分攤問題,而且有些開發(fā)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要和開發(fā)商約定清楚,不僅要有一個籠統(tǒng)的公攤面積的數(shù)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一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
    現(xiàn)在有很多贈與這個,贈與那個,實際上有的時候是公用的面積。 第五,應該明確裝修標準。以后逐漸的房地產開發(fā)項目是精裝修,那么就必須對裝修的標準明確。比如說裝修的標準不要籠統(tǒng)的想使用進口材料、高級材料等這種不明確、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確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顏色等。
    第六,明確退房的責任。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經常拿出一些資金裝修房屋,比如說買家電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開發(fā)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fā)商是什么樣的責任,寫名在確定的日期內把開發(fā)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

    查看全文↓ 2014-04-14 09:56:10
  • 144****6997

    房屋坐落位置,產權明確,并且產權人在場,不在場的話要出委托公證書,房價,**、費用、過戶日期、違約責任

    查看全文↓ 2014-04-13 22:44:13
  • 152****6025

    4、建筑面積增減的處理辦法
    (1)套內建筑面積按“按實結算”的原則處理,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根據這一原則與購房人平等協(xié)商,通過預售合同約定具體的處理辦法。
    (2)凡合同沒有約定處理辦法的,實測面積大于預售合同約定面積的,購房人不承擔超出部分的房價款;實測面積小于預售合同約定面積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退還多收的房價款。
    (3)商品住房預售時合同約定的房屋建筑面積和交付時的實測房屋建筑面積一致,但約定的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與交付時的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不一致時,仍按上述辦法處理。
    (4)預售合同載明房屋建筑面積,但未載明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交房時房屋建筑面積增加的,購房人不承擔增加部分的房價款;房屋建筑面積減少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退還多收的房價款;但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5、規(guī)劃、設計變更的處理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按照批準的規(guī)劃、設計建設商品房。商品房銷售后,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不得擅自變更規(guī)劃、設計。 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xiàn)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規(guī)劃、設計變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價款的變更。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由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承擔違約責任。
    6、預購商品房的轉讓 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后,預購人需轉讓預售的商品房的,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
    (1)尚未付清預售商品房總價款的,預購人應當在征得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同意后,與受讓人訂立預售商品房轉讓的合同;
    (2)已經付清預售商品房總價款的,預購人可以與受讓人訂立預售商品房轉讓的合同,并書面通知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 預售的商品房轉讓時,預售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預售商品房轉讓,原預售合同采用示范文本的,雙方協(xié)商簽署原預售合同后的《本合同權益轉讓書》并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預購商品房轉讓預告登記。
    7、房屋建設工程轉讓與預售...

    查看全文↓ 2014-04-12 20:06:36
  • 132****8072

    如果內容是一致的,光日期是沒有什么影響的。

    查看全文↓ 2014-04-12 19:55:22

相關問題

  • 您好,簽訂購房合同一般要注意以下幾點:一、注意審核土地使用權是否存在抵押購房者購買前可向當?shù)赝临Y源管理機構查核該開發(fā)土地使用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因為現(xiàn)實中,很多開發(fā)商為了融資往往將土地使用權抵押給銀行貸款進行項目開發(fā)。售房時如果開發(fā)商隱瞞此抵押情況,這將對購房人構成法律障礙,影響購房人的順利購房。二、仔細審核開發(fā)商應當辦理的法定手續(xù)和相關證件1、開發(fā)許可手續(xù)是否完善直接影響所購房屋產權是否有保障,所以至關重要。商品房開發(fā)的法定手續(xù)(許可程序)包括:立項批準、規(guī)劃許可、土地使用權證書、施工許可、商品房預售許可等。對于開發(fā)手續(xù),應特別注意各許可證件中的開發(fā)主體名稱、開發(fā)土地用途、開發(fā)土地范圍等必須相互一致;土地使用權的年限也應特別關注,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是出讓土地使用權,沒有使用年限的是劃撥土地使用權,而劃撥土地是不能用于商品房開發(fā)的。2、注意查看賣方的“一照”、“ 兩書”、“五證”①“一照”:即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②“兩書”:即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③“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證、內(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其中**重要的是土地使用權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尤其要注意有些開發(fā)商的預售許可證冒名頂替。三、要先咨詢清楚交易房屋的稅費、貸款的審批程序大多購房者購房需要貸款。因此,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好能夠熟悉申請銀行貸款的政策,從而使貸款的申請能夠順利被批準。1、一般來說,向銀行提供收入證明、稅單、其他擁有的不動產證明,或者是擔任法人代表的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及財務報表等材料,可以幫助買方貸到希望的數(shù)額。2、如果通過中介公司辦理貸款,同樣需要把好貸款關,不能輕信中介公司的貸款承諾。四、注意訂立合同時部分條款是可以修改或補充約定的1、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的體現(xiàn),一旦確定合同就成為雙方共同遵守的準則,發(fā)生糾紛時,便成為雙方解決爭議的依據。2、現(xiàn)實交易中,開發(fā)商往往以格式合同為房管部門擬定,不能修改為理由將其單方意愿反映在合同中,強加給購房者接受。要明確一點,正式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候,對于商品房買賣合同本身是可以進行修改或補充約定的。五、約定違約責任條款須詳細、具體1、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都會約定開發(fā)商逾期交房,逾期辦理或不能辦理房產證的違約責任,但是往往開發(fā)商雖然約定了違約責任,一般違約金額都不多,因此,購房者一定要注意這些細節(jié)。2、同時,還應該約定:①規(guī)劃、設計的變更致使購房者解除購房合同,開發(fā)商不僅僅要承擔購房款的銀行利息,還應承擔一定金額的違約金。②由于開發(fā)商原因不能辦理產權證,購房者要求退房退款時,開發(fā)商還應該賠償退房時房價與簽訂合同時房價的差額損失。③加重開發(fā)商違約責任,使其違約承擔的損失超過其不當獲利,才能從根本上遏制開發(fā)商惡意違約。六、合同附件須重視1、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主文條款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2、常有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購房屋平面面積圖、公攤面積表、質量保證書、裝飾設備標準、住宅使用說明書等,對于補充協(xié)議的條款也常常列為合同附件??梢?,這些附件內容都是極其重要的。購房者不但要認真謹慎對待合同主文,對合同的附件應當給予足夠的重視。七、妥善保管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宣傳資料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一般為要約邀請,不視為合同的條款,但是開發(fā)商就商品房開發(fā)規(guī)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八、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定金問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2條及**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5條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如果消費者不與開發(fā)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那么這筆錢是拿不回來的。這種定金或訂金的約定,對消費者是不利的,使他們在簽約時處于受制于人的境地,在簽約談判時雙方因為合同的某些條款達不成協(xié)議而導致談判失敗的,開發(fā)商都以對方沒有簽約違反定金的約定為由,拒不退還定金。但現(xiàn)實情況是,如果不交定金,你看好的房源,售樓部不會給你保留的,一旦有人看中這套房子并在你之前交了定金,他們就會將房子賣掉。所以,如果想買房,交定金(或訂金)是不可逾越的一個步驟。我國法律規(guī)定的定金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履約定金,是為保證合同順利履行而約定的;另一種是立約定金,是為了訂立正式合同而約定的。律師認為,商品房的認購書應該算作預約合同,是消費者與房地產商為了保證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簽訂而訂立的一種協(xié)議。從這個層面上講,認購書中的定金是一種立約定金(訂約定金)。如果因為一方的過錯而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成立的,另一方可以依據定金條款來追究過錯方的違約責任。“如果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中,出現(xiàn)不屬于自己責任的情況,比如: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開發(fā)商的手續(xù)尚不全;購房者依約定時間去簽合同,但由于某些實質性條款未達成一致協(xié)議等,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法簽的,購房者要和開發(fā)商協(xié)商,讓開發(fā)商退定金是完全可以的?!?/p> 全部3個回答>

  • 購房者在選購房屋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需要明確房屋的面積約定(包括建筑面積、套內面積、公攤面積),同時還要注意對于面積差異的處理條款約定,通過合同約定的方式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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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簽訂前  一、購房者一定要對售房者有較為全面的了解?! ?、查看產權所有人的身份證件。  2、房屋產權證上的產權所有人是一位還是幾位?如果是幾位共有,則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  出售房產時,房屋的產權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簽訂房產買賣合同時,也要全部到場。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場,需出具經過公證的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簽章?! 《?、對即將進行交易的房產進行必要的了解?! ?、售方提供的房屋產權證是否屬實?  2、房產面積多大?  3、該房產用途是什么?是辦公還是居住,或是其他?  4、該房產有沒有被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  5、該房產是否已設定抵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guī)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在這里,如果該房產已設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為售房者,抵押權人就是售房者將該房產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銀行;受讓人就是購房者。這個規(guī)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將該房產抵押給第三方,在轉讓該房產時,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購房者此房已設定抵押,那么轉讓行為無效。只有在抵押登記注銷或抵押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此房產方可進行買賣?! ?、該房產是否已設定租賃?  如果該房產已經出租,則需要售房者提供該房產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的聲明。同時購房者還要查詢售房者與該房產的承租方所簽訂的租賃合同是否登記備案?  簽訂時  一、需要準備的證明材料。  購置房地產,購房者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數(shù)人。無論哪種情況,都需要購房者準備好如下材料:1、身份證原件或護照原件及復印件;2、未成年人的戶口簿或出生證明;3、有委托代理人,須提供經公證的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購房者如是境外人士,所提供的公證材料是外文的需到上外翻譯公司翻譯。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托書、同意書等必須經下列境內外機構公證、認證后方為有效:  1)香港地區(qū):經國家司法部授權的香港律師公證;2)澳門地區(qū):中國法律服務(澳門)公司;3)臺灣地區(qū):經臺灣地方法院公證后由?;鶗⒏北炯乃蜕钲谑泄C員協(xié)會,當事人憑正本前往深圳市公證員協(xié)會核對蓋章;4)外國:經當?shù)毓C機構公證并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 《?、看清楚合同中的約定內容?! ”M管二手房交易當中使用的《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是由深圳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與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lián)合制定的規(guī)范文書,但其中也有很多地方需要填寫,所以要仔細些,尤其注意以下幾點的填寫(如果正文寫得不夠全面,可在補充條款中加以說明):  1、房款的金額是否寫清楚?  2、付款方式該如何?是一次性付款還是分幾次?每次付款是什么時間?這與購房者自己的資金流轉是否有沖突?避免向售房者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購房者如需按揭貸款,在合同中是否已經注明?(這里需要提醒購房者,要先了解貸款銀行的操作程序及規(guī)定,一定不要使自己的貸款額度超過貸款銀行的規(guī)定額度,造成貸款審核不能通過,目前深圳大多數(shù)銀行可以貸款七成);  4、何時交房?交房時還有哪些物品(家具、電器等設備隨房產一并轉交購房者,也需要在合同的附件中列出明細清單);  5、交房前與交房后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等費用由誰來承擔?一般是交房前由售房者承擔,交房后由購房者承擔;  6、房地產的風險責任何時轉移給購房者?  《深圳市房地產轉讓辦法》的規(guī)定是:房地產的風險責任,自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由轉讓人轉移給受讓人(即購房者);但轉讓當事人約定自房地產轉移占有之日(交房之日)起轉移風險責任的,從其約定。大多數(shù)的購房者會選擇使用在房地產轉移占有之日起轉移風險責任;  7、違約責任是否約定?違約金的數(shù)額是否約定清楚?  8、房地產買賣合同何時生效?(這對購房者是否能夠很好地履行合同是至關重要的)  1)如果交易雙方沒有特別約定,則交易雙方簽字后合同即為生效。  2)交易雙方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加條件,附加條件自合同成立時生效?! ?)交易雙方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加期限,附加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到時生效?! ?)雙方當事人中有一方或雙方是境外人士,交易雙方在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應經過公證,此時合同方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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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后要注意的是在合同簽訂后三個月內到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房地產屬于不動產,不動產的轉讓登記具有絕對效力,可以對抗未登記的房產轉讓行為。這就是說,即使你簽約在先,并已交足房款,但如果開發(fā)商再將同一房產轉讓他人,并已搶先登記,雖然開發(fā)商會由此承擔退回房款和違約責任,但你預想中的房屋必然落空,為買房所作出的種種努力也將付之東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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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樣簽商品房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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