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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戶口怎樣申請廉租房

132****9227 | 2014-04-18 14:58:38

已有3個回答

  • 151****6182

    1.享受市民政部門核定的**低生活保障待遇;2.不擁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均具有本市戶籍且實際在本市居住;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yǎng)、扶養(yǎng)或撫養(yǎng)關系。具備廉租住房保障申請條件,且有下列條件之一的申請家庭,在進行實物配租時予以優(yōu)先考慮:1.家庭成員含60周歲以上老人(含孤寡老人);2.家庭成員含中重度殘疾人(一、二、三級);3.家庭成員含重點優(yōu)撫對象。---請對照上述條件是否符合。如符合請與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及社區(qū)

    查看全文↓ 2014-06-26 11:57:56
  • 153****1339

    1、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夫妻雙方具有深圳特區(qū)常住戶籍,或購房申請人方具有深圳特區(qū)常住戶籍,配偶方具有深圳寶安或龍崗區(qū)常住戶籍。
    (2)單親家庭的子女具有深圳特區(qū)常住戶籍。

    (3)具有深圳特區(qū)常住戶籍的年滿35周歲的單身職工。

    (4)有深圳特區(qū)常住戶籍的軍人、烈士的配偶。

    (5)其他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規(guī)定的條件。

    2、申請人夫妻雙方在深圳市沒有購買任何住房(包括準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會微利房、拆遷補償住房、經濟適用房、集資房和市場商品房),且沒有在深圳市擁有自建私房或私人住宅用地,在全國范圍內沒有購買其他安居房或經濟適用房,也沒有領取過未購房住房補貼(未購房補差款);

    3、申請人常住戶籍遷入深圳特區(qū)及配偶常住戶籍遷入深圳市(含寶安區(qū)或龍崗區(qū))或單親家庭子女常住戶籍遷入深圳特區(qū)時間、結婚時間或離異、喪偶時間應符合我局當年公開配售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規(guī)定的時間;

    4、申請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我局當年公開配售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規(guī)定的家庭年收入標準;

    市人事局認定的在國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歸國留學生不受家庭收入標準和上述規(guī)定時間的限制。

    申請材料:

    申請人應提交《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經濟適用房申請表》及《家庭收入核定表》,同時還應按以下各類情況提交個人資料:

    1、申請人具有深圳特區(qū)常住戶籍,配偶具有深圳市(含寶安或龍崗區(qū))常住戶籍的家庭:

    申請人提供:深圳特區(qū)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工作證或失業(yè)證復印件、計劃生育證明。

    申請人的配偶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工作證或失業(yè)證復印件。

    2、申請人為具有深圳特區(qū)常住戶籍現(xiàn)役軍人或烈士的配偶的家庭:

    申請人提供:深圳特區(qū)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工作證或失業(yè)證復印件、計劃生育證明。

    申請人的配偶提供: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或軍(警)官證(或士兵證、軍人離退休證)、烈士證書復印件、住房現(xiàn)狀證明。

    3、申請人及子女均有深圳特區(qū)常住戶籍的單親家庭:

    申請人提供:深圳特區(qū)身份證、戶口本、工作證或失業(yè)證、離婚證和經婚姻登記部門蓋章或公證的離婚協(xié)議書(包括子女撫養(yǎng)權歸屬協(xié)議書)或法院出具的生效的離婚判決書(生效的調解書)復印件(喪偶的應提供配偶死亡證復印件)、未再婚證明或聲明、計劃生育證明;

    子女提供:戶口本和身份證復印件(若子女的年齡超過了18歲,且在全日制**本科或本科以下學習的還應提供在全日制**本科或本科以下學習的證明)。

    4、申請人為具有深圳特區(qū)常住戶籍的年滿35周歲的單身職工:

    申請人提供:深圳特區(qū)身份證、戶口本、未結婚證明或聲明、工作證或失業(yè)證復印件。

    5、申請人具有深圳特區(qū)常住戶籍的歸國留學生家庭:

    申請人提供:深圳特區(qū)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工作證或失業(yè)證、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

    申請人的配偶提供:身份證或護照(具有深圳市常住戶籍的應提供戶口本)復印件。

    (注:以上材料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均提供原件;要求提交復印件的,同時應將原件交受理窗口核驗。)

    辦理步驟:

    由我局下達經濟適用房銷售計劃和房源,通過媒體發(fā)布經濟適用房出售通告→申請人到市住宅售房中心領取申請表格并遞交申請資料→售房中心審核、分類排隊打分→公示→售房中心校對、補充和更正有誤的申請信息→再次公示→申請人領取自選房號通知單→申請人自選房號→我局與申請人簽訂經濟適用房認購協(xié)議書→申請人到售房中心簽訂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申請人交納購房款或到指定銀行辦理按揭貸款手續(xù)→申請人到售房中心領取“入住證明書” →申請人辦理入住手續(xù)。

    受理窗口:

    市住宅售房中心業(yè)務受理窗口。

    地址:福田區(qū)紅荔西路(蓮花二村)蓮花大廈東座二樓。

    業(yè)務咨詢:83788126

    查看全文↓ 2014-04-19 09:21:57
  • 134****9971

    ◎建設標準及保障標準

    ●新開工的廉租住房單套建筑面積一律不超過40平方米。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人均配租面積標準為15平方米,每戶配租面積標準為40平方米,原則上不超過45平方米。

    ◎申請條件

    1.享受市民政部門核定的**低生活保障待遇;

    2.不擁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均具有本市戶籍且實際在本市居?。?br/>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yǎng)、扶養(yǎng)或撫養(yǎng)關系。

    具備廉租住房保障申請條件,且有下列條件之一的申請家庭,在進行實物配租時予以優(yōu)先考慮:

    1.家庭成員含60周歲以上老人(含孤寡老人);

    2.家庭成員含中重度殘疾人(一、二、三級);

    3.家庭成員含重點優(yōu)撫對象。
    ---請對照上述條件是否符合。如符合請與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及社區(qū)聯(lián)系

    查看全文↓ 2014-04-18 15: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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