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在商品房買賣時,雙方會首先簽署房屋認購協(xié)議書,那房屋認購協(xié)議書具有什么樣的法律效力?與合同有何不同?小編為您整理了相關知識。 認購書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的預約合同 認購書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之間是預約與本約的關系。認購書是平等主體之間為設立買賣商品房民事權利義務關系而簽訂的協(xié)議,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條規(guī)定,“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認購書應為獨立的合同。認購書是買賣雙方就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相關事宜進行的約定,不是對商品房買賣結果進行直接確認,所以也不應屬于商品房買賣合同。 認購書不等于商品房買賣合同 認購書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之間存在許多不可預測的環(huán)節(jié)與風險,如果將認購書直接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那么開發(fā)商在掌握優(yōu)勢信息的情況下,可能附加種種不合理條件,強行要求買方履行此“買賣合同”或承擔違約責任,則會嚴重損害買方的利益。認購書的效力必須區(qū)別于本約即商品房銷售合同的效力。 二、認購書與房屋買賣合同的區(qū)別 (一)認購書與買賣合同有何差別 1、是訂約時間不同,預約屬前契約階段合同,所承擔的民事責任屬締約的過失責任范疇。而本約是在民事合同權利義務關系全部定型后簽訂的,雙方應承擔的義務是合同義務。 2、是預約合同是諾成合同,不受要物約束,強調當事人主觀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決定作用。而本約一般則受要物約束,交付是合同履行的重要內容。 3、是簽訂預約合同的目的是訂立本約,由于本約所定的義務是合同義務,直接具備履行內容。由預約到本約的簽訂,雙方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將預約所確定的原則貫徹到本約的合同條款中。概括而言,預約的目的在于有事實或法律上障礙,暫無法訂定主契約時,約定將來訂立一定合同:預約的目的在于簽訂本約,而預約合同屬諾成性合同而非實踐性合同,不受要物約束。 (二)認購書在購買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作用 商品房認購合同是約定商品房買賣合同基本事項,以約束雙方繼續(xù)就合同訂立進行磋商談判的合同。合同載體包括認購書、訂購書、優(yōu)先購買協(xié)議等文書。 認購合同與商品房買賣合同屬于預約與本約之關系,二者合同內容、合同目的、權利義務、違約形態(tài)、違約責任形式等存在較大區(qū)別,但認購書具備一定條件可以認定為買賣合同,當事人義務將產生質的變化,由雙方履行磋商義務變更為出賣人交付房屋、買受人支付價款。
寧波按揭房有房產證嗎 與全款買房有哪些不同之處
157****3562 | 2016-05-11 16: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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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3725
寧波按揭房有房產證嗎?貸款買的房子和全款買的房子都能辦產證嗎?這樣的擔心是否是多余的呢? 首先,按揭貸款買房可以辦理房產證嗎? 是的可以,你可以辦理房產證。當然如果你買到的是現(xiàn)房,房產證是可以立刻就去辦的。 如果你買的是期房,那么在交房以后就可以辦理房產證了。 貸款沒有還清不能拿到房產證嗎? 這個肯定是誤解。雖然你的貸款沒有還清,但是開發(fā)商已經拿到全部的房款了,產權已經歸你,只不過你拿這個產權做抵押從銀行借了錢而已。沒有還清貸款的,房管局的檔案里會有記錄,你的房產證上備注欄也會有注明。現(xiàn)在大多數(shù)銀行會要求你去房管局做一個標明抵押事項的《他項權利證》,把這個《他項權利證》放在銀行,房產證給你。什么時候貸款還清了,帶著銀行的證明去房管局做變更就是,同時撤銷《他項權利證》。 一個正常的房子擁有房產證和土地證兩證,他項權證是土地證的一部分,因為他項權證在銀行所以房子是不能交易的,交易就需要付清銀行貸款。 貸款買房辦理房產證 貸款買房拿產權證的時間和一次性付款拿產權證的時間是一樣的,只不過再多辦一個<他項權證>放在銀行,你的產權證呢上面有一欄"此房已設抵押"的字樣,等你把銀行貸款還清之后,到銀行去讓銀行出具一個"貸款結清證明",銀行把<他項權證>還給你,你拿著"貸款結清證明"和<他項權證>到產權所屬的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注銷,同時重新打一本房產證,就是上面沒有"此房已設抵押"字樣的完全產權房。 所以,關于按揭房有房產證嗎這種疑問就可以放下了,擔心完全是多余的。
查看全文↓ 2016-05-11 16: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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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很多人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都搞不清楚,甚至認為這是同一個概念,其實不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在主體、行為性質、轉移條件等方面都不同,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與轉讓區(qū)別有哪些。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定義: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國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的年限內讓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定義: 在我國土地所有權分為國有和集體所有兩種。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首次從國家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個人或者集體將其土地使用權以有償方式在一定時期內出讓,租借給他人的經濟行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一是對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處分權進行保護。二是對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這些權利進行限制和調節(jié)。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與轉讓區(qū)別: (一)主體不同 出讓主體:國有土地所有者,即國家,由法律授權的縣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體實施; 轉讓主體: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為性質不同 根據物權理論,出讓,他物權設定;轉讓:他物權轉移。 (三)轉移條件與程序不同 出讓條件無限制,簽訂出讓合同,繳出讓金,即可辦證;轉讓條件有限制,轉讓須經申請、審批或補辦出讓手續(xù),繳納稅費,方可登記過戶。 (四)交易市場不同 出讓,一級市場,即國家作為國有土地所有者壟斷;轉讓:二級市場,即符合法定條件的自由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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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付款,按揭都是購房付款的一種方式;2,一次性付款是指一次性付清全費用(包括房產費、物業(yè)管理費、相關手續(xù)費)等等。3,按揭貸款是指以按揭方式進行的一種貸款業(yè)務。如:住房按揭貸款就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yè)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yè)務。所謂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貸保證人在按揭人還清貸款后,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過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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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條件:1、具有城鎮(zhèn)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具有穩(wěn)定的職業(yè)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時具有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能力;3、具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以上的自籌資金,并保證用于支付所購住房的**款;4、具有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并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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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家土地供給是雙軌制,即農村是集體所有制土地,你是本村的人,就有土地所有權,村集體同意,國家土地部門備案后,你就可以自建房;而商品房的性質為國有土地出讓,其性質為國家將土地出讓于個人(期限**長70年),其管理部門房產局。綜上即可看出:農村自建房是限于村民身份的,其自由轉讓存在很多體制性的硬傷,其轉讓依據主要為村干部見證+簽訂契約,因為無國家稅務、管理部門參與,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界定劃分很困難。商品房的轉讓是自由的,但其前提是繳納稅 費,之后就可以上市交易.房產局過戶登記為所有權變更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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