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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弄丟了 該如何處理

133****8836 | 2016-07-12 10: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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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3****2593

    購房合同是購買房子的重要憑證,有它才表示您購買了房子。不過有時由于疏忽,有人會把購房合同弄丟。當購房合同丟了的時候,該如何處理? 開發(fā)商在辦理房屋產權證書時,需要將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門才能夠辦理產權證書,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購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購房合同,如果丟失了,要及時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在不同的時期所采取的補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分為以下三種: 一、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 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二百元左右。 二、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但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 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   三、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后 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xù)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xié)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注銷了,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號已經發(fā)生變化了,盡管購房合同里面的內容沒有變化,但依據《合同法》規(guī)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fā)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xié)議。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和第二種情況基本相同。 專家提醒,在整個購房過程中,合同經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丟失也并不都是發(fā)生在購房者身上,有些時候開發(fā)商、律師、銀行由于過失也會出現丟失合同的情況。所以在交接合同時一定要求對方出具書面的憑證,以證明自己已經將合同交給對方。否則一旦發(fā)現丟失,大家互相推卸責任,**終吃虧的還是購房者。

    查看全文↓ 2016-07-12 10: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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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購房合同丟了怎么辦?房子不會出什么問題吧?別著急,看看你屬于什么情況,一起來學習見招拆招。 一般來講,分兩種情況: 第一, 如果購買的是期房,并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 購買者可以到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如果購房者能及時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因丟失合同和收據所造成的不便。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fā)管理暫行辦法》“預售的商品房由購買人在結算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及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手續(xù)”。 第二,如果購買的是現房,應當針對房屋買賣合同。 我國采取登記制度,即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xù)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法律不予保護。若能按照法律規(guī)定程序操作,就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 如果您的情況不屬于以上兩種情況,可以采納以下建議: 1.向開發(fā)商說明情況,與開發(fā)商協(xié)商解決,重新簽訂購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購房款事宜要求開發(fā)商出示相關證明,記著要加蓋財務有效章以便查詢。 2.倘若不幸與無信譽可言的開發(fā)商遭遇,可以設法就所購房屋的細節(jié)問題與開發(fā)商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并注明補充協(xié)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補充協(xié)議中可以隱諱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條款和已交購房款等事宜,這樣就可以起到與原合同應有的作用。盡量想辦法得到這一份原合同的復印件備用。一般來說,開發(fā)商出具的應該是正式發(fā)票,財務有底可查,很難做假,所以發(fā)票一般來講不用擔心。 當然了,為了防患于未然,還是建議購房者不要無故地隨身攜帶合同和交款憑證原件。若須辦理相關房產手續(xù),可以先將所有資料復印一份?使用復印件有時一樣能獨當一面,這樣丟了原件還有復印件做底牌,能夠在以后通過法律或其他途徑解決爭端時提供憑證,防患于未然。

  • 有網友在咨詢,一旦購房合同遺失了怎么辦?而且還是銀行按揭剛剛才辦下來的。應該怎么做,才不會有損失呢?以下是律師給出的建議。 律師建議: 購房者和開發(fā)商簽訂購房合同后,該合同就是證明購房者購買房屋的合法憑證。一份完整的購房合同共有四本:開發(fā)商二本,房管部門備案一本,購房者一本。 如果購房者要辦理銀行按揭的話,購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銀行質押。開發(fā)商在辦理房屋產權 證書時,需要將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門才能夠辦理產權證書,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 所以購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購房合同,如果丟失了,要及時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時期所采取的補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 一、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二百元左右。 二、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 三、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后,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xù)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xié)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注銷了,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號已經發(fā)生變化了,盡管購房合同里面的內容沒有變化,但依據《合同法》規(guī)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fā)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xié)議。 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和第二種情況基本相同。 此外,需要提醒購房者的是,在整個購房過程中,合同經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丟失也并不都是發(fā)生在購房者身上,有些時候開發(fā)商、律師、銀行由于過失也會出現丟失合同的情況。 所以在交接合同時一定要求對方出具書面的憑證,以證明自己已經將合同交給對方。否則一旦發(fā)現丟失,大家互相推卸責任,**終吃虧的還是購房者。

  • 暈,找錯人了,您們的商品房買賣應是律師處給您; 您在付款時是付了律師費的,雖然表面上律師是房產商的,實質是您付款請的,直接找當事律師機構,您才是他們的客戶,他們必須無條件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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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丟失的,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有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丟失的,應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如果是在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好銀行按揭手續(xù)后丟失的,則購房者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xù)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xié)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注銷了,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號已經發(fā)生變化了,盡管購房合同里面的內容沒有發(fā)生變化,但依據《合同法》規(guī)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fā)生變更,所以需和銀行簽訂變更合同。一份完整的購房合同一般共有四本:開發(fā)商兩本,房管部門備案一本,購房者一本,但如果購房者要辦理銀行按揭的話,購房者所有的那份合同要放在銀行里。購房者與開發(fā)商簽訂完購房合同后,該合同就是證明購房者購買房屋的合法憑證,而開發(fā)商在辦理房屋產權證書時,需要將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門才能夠辦理產權證書,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購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購房合同,如果丟失了,要及時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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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補辦合同,流程如下1、可以到開發(fā)商或房屋所屬房地局補辦,一般是將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給你看然后給你一份復印件,相關機構再在此復印件上蓋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這里指的相關機構原則上是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2、購房合同如丟失可以登報掛失,不用公開房產證編號,因購房合同有自身的合同編號。 也可以重新簽訂一份,流程如下1、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后,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需要在報紙上刊登合同作廢聲明。2、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3、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xié)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被注銷。這時,盡管購房合同的內容沒有變化,但依據《合同法》規(guī)定,該借款合同已發(fā)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xi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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