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邊是不分房子的 房子是男方家的 離婚也不會分房 只會分錢 家具 衣服這些
全部3個回答>農村離婚房子怎么分
138****8818 | 2017-04-12 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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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6353
農村離婚財產糾紛較大,歷史、成因、來源等各種因素糾紛較多,可以參考以下大致分類處理:
查看全文↓ 2017-04-12 15:10:47
一、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的房屋,結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居住使用的,離婚如何分割?
如果雙方沒有相關的約定,這樣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屬于,只能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
二、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債務是夫妻結婚后用婚后共同財產償還的,如何分割?
這樣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能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債務用了婚后共同財產償還,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應當補償房價的一半給另一方。
三、一方家庭為子女結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雙方共同居住的,如何分割?
這類房屋視為父母贈與夫妻雙方的財產,分割時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雙方平分該房屋。
四、婚前男女雙方的家庭共同出資建造的房屋,如何分割?
夫妻雙方結婚前雙方家庭共同出資建造,建造該房的目的是為了男女雙方結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而男女雙方結婚后,該房也確實歸夫妻雙方居住使用的,這樣的房屋視為夫妻雙方的家庭贈與夫妻雙方的財產,屬于夫妻共有房屋,離婚分割時,一般是對等分割。
五、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產或原屬一方父母的房產,結婚后沒有明確給夫妻雙方的,如何分割?
男女雙方結婚后與其他家庭成員一起居住生活而沒有分家析產的,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產或原屬一方父母的房產,結婚后沒有明確給夫妻雙方的,這樣的房產屬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員的共同房產,不能作為夫妻共有財產予以分割。
六、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家庭建造或購買并供全體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使用的房屋,離婚時如何分割?
結婚后,家庭建造或購買的供全體家庭成員共同居住的房屋,應當認定其中有夫妻財產的相應份額,對屬于夫妻財產的部分可以進行分割。一般做法是確認每一個家庭成員應獲得的財產份額,讓離開家庭的一方獲得與其財產份額相適應的金錢補償。需要指出的是,但如果對各方應得的房產份額不好確認的,法院一般是先對其他財產先行分割,對于房產的分割,讓有關當事人另外提起分家析產之訴。 -
133****5554
一、如何分配婚前購買的商品房此處商品房指已經在婚前付清購房款的房產。
查看全文↓ 2017-04-12 15:09:00
若該房屋由一方購買,則該房屋屬于婚前購買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該房屋是由雙方共同付款購買的,則房屋由雙方按份共有。
二、如何分配婚后購買的商品房若房屋是雙方婚后用夫妻共同房產購買的
婚后購買的商品房若房屋是雙方婚后用夫妻共同房產購買的,則屬于夫妻共同房產,不論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房產,由雙方共同共有。
三、如何處理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的糾紛
(一)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出資購
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記在子女名下的,該出資應當默認為父母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則房屋屬于雙方共同共有。按照中國的國情,父母給子女買房,一般不會與子女簽訂書面房屋贈與合同。我們一般認為:父母將房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單獨贈與給子女,屬于子女的婚前個人房產,將房屋產權登記在子女及未來媳/婿共同名下的,視為對雙方的贈與,屬于雙方的共同房產。
(二)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四、按揭商品房已取得完全產權情況的處理婚前以一方名義購買的按揭商品房
婚后用夫妻共同房產歸還貸款的,在離婚時已經取得房屋完全產權的,婚前由一方支付的**款屬于支付方個人房產,其余共同支付部分屬于夫妻共同房產;該房屋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增值部分屬于夫妻雙方共同共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權利義務由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承擔;由取得該房屋產權的購房一方按上述原則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五、按揭商品房未取得完全產權情況的處理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
按揭商品房未取得完全產權情況的處理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的,法院不對房屋的所有權作出判決,只能判決房屋由誰使用。待房屋取得所有權后由當事人另行起訴解決**終的所有權歸屬問題,未解決歸屬權問題之前,房屋增值部分仍屬于雙方共同房產?!痘橐龇ā匪痉ń忉尪牡?1條的“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及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的另行訴訟使得沒有取得使用資格的人在某種意義上喪失了對房屋的“所有”。
六、如何處理夫妻共同房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的問題。
(一) 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二) 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 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七、對房屋增值部分的房產分配處理房地產因其土地的稀缺性,使得其與其他的商品不同,一般商品隨使用時間的增加而貶值,而房地產有可能因種種原因增值,對于婚前購買的房屋,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房屋增值部分應屬于夫妻共同房產,而原始部分屬于擁有產權的夫妻一方的個人房產。
八、對生活困難方的幫助離婚時候一方如依靠個人房產和離婚時分得的房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屬于生活苦難人員,另外一方要對其進行幫助,換句話說就是如離婚后一方無經濟能力租賃房屋的,仍可以居住在離婚前的房屋內。 -
134****1408
第一看看房產證是誰的名字,如果是甲方的,甲乙平分這是共同財產,第二如果沒有房產證就不存在共同財產
查看全文↓ 2017-04-12 15:07:48
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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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對農村房地產權和城市房地產權實行二元制的管理體制。即農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權的主體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對其房屋下的土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權,國家對農村房屋至今未建立起登記制度。那么農村房屋離婚怎么分?一、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對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結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雙方沒有相反的約定,這樣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屬于,只能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二、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債務是夫妻結婚后用婚后共同財產償還的這樣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視為,只能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債務用了婚后共同財產返還,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應當補償房價的一半給另一方。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債務由婚后共同財產償還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應當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三、一方家庭為子女結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雙方共同居住的按照《婚姻法解釋(二)》的規(guī)定,這樣的房屋視為父母贈與夫妻雙方的財產,分割時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雙方平分該房屋。四、婚前男女雙方的家庭共同出資建造的房屋屬于夫妻共同所有即夫妻雙方結婚前雙方家庭共同出資建造,建造該房的目的是為了男女雙方結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而男女雙方結婚后,該房也確實歸夫妻雙方居住使用的,這樣的房屋視為夫妻雙方的家庭贈與夫妻雙方的財產,屬于夫妻共有房屋,離婚分割時,一般是對等分割。五、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產或原屬一方父母的房產結婚后沒有明確給夫妻雙方的男女雙方結婚后與其他家庭成員一起居住生活而沒有分家析產的,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產或原屬一方父母的房產結婚后沒有明確給夫妻雙方的,這樣的房產屬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員的共同房產,不能作為夫妻共有財產予以分割。六、存續(xù)期間,家庭建造或購買并供全體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使用的結婚后,家庭建造或購買的供全體家庭成員共同居住的房屋,應當認定其中有夫妻財產的相應份額,對屬于夫妻財產的部分可以進行分割,通常的做法是確認每一個家庭成員應獲得的財產份額,讓離開家庭的一方獲得與其財產份額相適應的金錢補償。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在離婚案件中對各方應得的房產份額不好確認的,法院一般是先對其他財產先行分割,對于房產的分割,讓有關當事人另外提起分家析產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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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說撫養(yǎng)費,如果您已經是成年人那肯定沒有撫養(yǎng)費的問題了,這一點不需要考慮。第二點,關于房產。首先可以確定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為房屋是在結婚后建的,如果離婚應該可以判平均分。如果有一方出示證據證明另一方是過錯方,如存在家庭暴力或出軌行為等,那么法院會酌情多分。如果房屋無法平分,會判一方擁有房屋,同時折市價給付另一方房屋面積一半的價格。您提到您的父親沒有錢,但是因為房屋在農村,即使宅基地的使用證上寫的是您父親的名字,您父親其實也不擁有所有權,因為農村的宅基地是歸集體所有的,您父親只擁有使用權。所以這種情況下法院會幫你們協調,訂一個定期付款的協議。其實不用把這個想得很復雜,民事糾紛在正式審理以前,法院會先找到雙方給你們調解的,如果調解可以的話,不用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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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對農村房地產權和城市房地產權實行二元制的管理體制。即農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權的主體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對其房屋下的土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權?! ∞r村房屋離婚分割原則: 一、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 對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結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居住使用的 如果雙方沒有相反的約定,這樣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屬于,只能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 《?、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債務是夫妻結婚后用婚后共同財產償還的 這樣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視為,只能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債務用了婚后共同財產返還,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應當補償房價的一半給另一方?! ∪绻墙ǚ康牟糠謧鶆沼苫楹蠊餐敭a償還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應當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一方家庭為子女結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雙方共同居住的 按照《婚姻法解釋(二)》的規(guī)定,這樣的房屋視為父母贈與夫妻雙方的財產,分割時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雙方平分該房屋。 四、婚前男女雙方的家庭共同出資建造的房屋屬于夫妻共同所有 即夫妻雙方結婚前雙方家庭共同出資建造,建造該房的目的是為了男女雙方結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而男女雙方結婚后,該房也確實歸夫妻雙方居住使用的,這樣的房屋視為夫妻雙方的家庭贈與夫妻雙方的財產,屬于夫妻共有房屋,離婚分割時,一般是對等分割?! ∥濉⒒榍凹匆汛嬖诘募彝ス餐慨a或原屬一方父母的房產結婚后沒有明確給夫妻雙方的 男女雙方結婚后與其他家庭成員一起居住生活而沒有分家析產的,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產或原屬一方父母的房產結婚后沒有明確給夫妻雙方的,這樣的房產屬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員的共同房產,不能作為夫妻共有財產予以分割?! ×?、存續(xù)期間,家庭建造或購買并供全體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使用的 結婚后,家庭建造或購買的供全體家庭成員共同居住的房屋,應當認定其中有夫妻財產的相應份額,對屬于夫妻財產的部分可以進行分割,通常的做法是確認每一個家庭成員應獲得的財產份額,讓離開家庭的一方獲得與其財產份額相適應的金錢補償。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在離婚案件中對各方應得的房產份額不好確認的,法院一般是先對其他財產先行分割,對于房產的分割,讓有關當事人另外提起分家析產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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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對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結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雙方沒有相反的約定,這樣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屬于,只能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第二、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債務是夫妻結婚后用婚后共同財產償還的。這樣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只能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債務用了婚后共同財產返還,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應當補償房價的一半給另一方。 三、一方家庭為子女結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雙方共同居住的,這樣的房屋視為父母贈與夫妻雙方的財產,分割時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雙方平分該房屋。 四、婚前男女雙方的家庭共同出資建造的房屋屬于夫妻共同所有。 五、存續(xù)期間,家庭建造或者購買并供全體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使用的結婚后,家庭建造或購買的供全體家庭成員共同居住的房屋,通常的做法是確認每一個家庭成員應獲得的財產份額,讓離開家庭的一方獲得與其財產份額相適應的金錢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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