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網 >房產問答 >房屋買賣 >買房合同 >詳情

沒簽購房合同退房嗎

134****4268 | 2018-06-11 14:24:13

已有4個回答

  • 132****2011

    1、協(xié)商一致的,也可以退房的;
    2、認購書有效,是購買合同的組成部分;
    3、協(xié)商退房的,也許房開商不退定金,并且收你一定的違約金后退還給你的已經支付的部分房款,到底多少合適,由你們協(xié)商而定;
    4、如協(xié)商解決退房不成的,通過訴訟解決也會涉及這些問題

    查看全文↓ 2018-06-11 14:29:24
  • 143****6778

    可以協(xié)商解除合同,也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訴解除合同。

    查看全文↓ 2018-06-11 14:27:54
  • 142****6708

    可以的,因為沒有合同就屬于無效協(xié)議,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換句話說雙方都沒有足夠權限實現(xiàn)協(xié)議效應。
    買賣合同
    第一百三十條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一百三十一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以外,還可以包括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第一百三十二條 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于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
    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guī)定。
    第一百三十三條 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或者其他義務的,標的物的所有權屬于出賣人。
    第一百三十五條 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并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
    第一百三十六條 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或者交易習慣向買受人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
    第一百三十七條 出賣具有知識產權的計算機軟件等標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該標的物的知識產權不屬于買受人。
    第一百三十八條 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標的物。約定交付期間的,出賣人可以在該交付期間內的任何時間交付。
    第一百三十九條 當事人沒有約定標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四項的規(guī)定。
    第一百四十條 標的物在訂立合同之前已為買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時間為交付時間。
    第一百四十一條 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地點交付標的物。
    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guī)定:
    (一)標的物需要運輸?shù)?,出賣人應當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運交給買受人;
    (二)標的物不需要運輸,出賣人和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出賣人應當在該地點交付標的物;不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應當在出賣人訂立合同時的營業(yè)地交付標的物。
    第一百四十二條 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條 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第一百四十四條 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shù)脑谕緲说奈?,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第一百四十五條 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標的物需要運輸?shù)?,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第一百四十六條 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將標的物置于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
    第一百四十七條 出賣人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第一百四十八條 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第一百四十九條 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的,不影響因出賣人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買受人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第一百五十條 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一條 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第三人對買賣的標的物享有權利的,出賣人不承擔本法第一百五十條規(guī)定的義務。
    第一百五十二條 買受人有確切證據(jù)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標的物主張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但出賣人提供適當擔保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三條 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質量要求交付標的物。出賣人提供有關標的物質量說明的,交付的標的物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
    第一百五十四條 當事人對標的物的質量要求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本法第六十二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
    第一百五十五條 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買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guī)定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五十六條 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包裝方式交付標的物。對包裝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裝,沒有通用方式的,應當采取足以保護標的物的包裝方式。
    第一百五十七條 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時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間內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應當及時檢驗。
    第一百五十八條 當事人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標的物的數(shù)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于通知的,視為標的物的數(shù)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
    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發(fā)現(xiàn)或者應當發(fā)現(xiàn)標的物的數(shù)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未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標的物的數(shù)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但對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不適用該兩年的規(guī)定。
    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買受人不受前兩款規(guī)定的通知時間的限制。
    第一百五十九條 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數(shù)額支付價款。對價款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
    第一百六十條 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地點支付價款。對支付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應當在出賣人的營業(yè)地支付,但約定支付價款以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為條件的,在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的所在地支付。
    第一百六十一條 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支付價款。對支付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應當在收到標的物或者提取標的物單證的同時支付。
    第一百六十二條 出賣人多交標的物的,買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絕接收多交的部分。買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價格支付價款;買受人拒絕接收多交部分的,應當及時通知出賣人。
    第一百六十三條 標的物在交付之前產生的孳息,歸出賣人所有,交付之后產生的孳息,歸買受人所有。
    第一百六十四條 因標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從物。因標的物的從物不符合約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第一百六十五條 標的物為數(shù)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約定的,買受人可以就該物解除,但該物與他物分離使標的物的價值顯受損害的,當事人可以就數(shù)物解除合同。
    第一百六十六條 出賣人分批交付標的物的,出賣人對其中一批標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約定,致使該批標的物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就該批標的物解除。
    出賣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標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約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標的物的交付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就該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標的物解除。
    買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標的物解除,該批標的物與其他各批標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經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標的物解除。
    第一百六十七條 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要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第一百六十八條 憑樣品買賣的當事人應當封存樣品,并可以對樣品質量予以說明。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應當與樣品及其說明的質量相同。
    第一百六十九條 憑樣品買賣的買受人不知道樣品有隱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標的物與樣品相同,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的質量仍然應當符合同種物的通常標準。
    第一百七十條 試用買賣的當事人可以約定標的物的試用期間。對試用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由出賣人確定。
    第一百七十一條 試用買賣的買受人在試用期內可以購買標的物,也可以拒絕購買。試用期間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示的,視為購買。
    第一百七十二條 招標投標買賣的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招標投標程序等,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
    第一百七十三條 拍賣的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拍賣程序等,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
    第一百七十四條 法律對其他有償合同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沒有規(guī)定的,參照買賣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
    第一百七十五條 當事人約定易貨交易,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的,參照買賣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

    查看全文↓ 2018-06-11 14:27:07
  • 134****8096

    沒簽訂購房合同可以退房。從雙方簽訂協(xié)議之日起,如果沒有特殊的約定,合同即生效并受法律保護。

      從目前法律來講,退房條件主要包括約定條件與法定條件兩種。約定條件是指購房者與開發(fā)商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可以退房的條件。如開發(fā)商延遲交房超過一定期限,小區(qū)規(guī)劃或配套設施不符合售樓廣告或售樓書所表達的內容,在一定期限內無法取得產權證等。根據(jù)《合同法》規(guī)定,既然雙方當事人已約定好退房的具體條件,且購房者又有證據(jù)證明該條件成立,那么購房者就可以通知開發(fā)商解除合同。這種情況下,一旦業(yè)主起訴,即使開發(fā)商推諉,也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查看全文↓ 2018-06-11 14:25:10

相關問題

  • 建議協(xié)商,買賣合同已經成立

    全部5個回答>
  • 每個人都希望買房的時候能夠順順利利的,發(fā)生退房是每個購房者都不想看到的事情。如果萬一沒買到滿意的房子也不要氣餒,您需要冷靜下來,了解簽了購房合同能退房嗎以及商品房退房的流程是怎樣的等相關問題,感興趣的朋友可以認真看看下文。每個人都希望買房的時候能夠順順利利的,發(fā)生退房是每個購房者都不想看到的事情。如果萬一沒買到滿意的房子也不要氣餒,您需要冷靜下來,了解簽了購房合同能退房嗎以及商品房退房的流程是怎樣的等相關問題,感興趣的朋友可以認真看看下文。一、簽了購房合同能退房嗎?根據(jù)《房地產管理法》、《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guī)定,一般情況下,購房者符合以下以下幾種情形的時候,簽了購房合同也能退房。1、開發(fā)商違約如果開發(fā)商存在下列問題,購房者可以根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要求退房:(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fā)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后,卻遲遲得不到開發(fā)商的入住通知。根據(jù)現(xiàn)在《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開發(fā)商經購房人催告后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fā)商退房,并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2)開發(fā)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后,就可認定購房合同無效,要求退房。(3)開發(fā)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或者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也會導致購房合同無效,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賠償損失。(4)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5)開發(fā)商開發(fā)手續(xù)不全導致合同無效,依照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開發(fā)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fā)商證件不全,就屬于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由于是無效合同,開發(fā)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6)在購房人與開發(fā)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fā)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fā)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fā)生開發(fā)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jù)合同約定,要求開發(fā)商退房。(7)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賠利息。(8)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開發(fā)商賠償損失。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guī)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9)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根據(jù)買賣合同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應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開發(fā)商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2、購房者違約如果購房者違約,比如不想買、買不起或者因為個人原因導致無法付清房款的,如果開發(fā)商同意的話可以解除購房合同,但需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開發(fā)商損失。但是,如果是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另外,如果開發(fā)商想轉讓在建工程,應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有權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要求退房。二、商品房退房的流程第1步:向開發(fā)商發(fā)出解除合同通知書開發(fā)商同意的,雙方協(xié)商處理交還房屋、退款、賠償損失等事宜。開發(fā)商不同意的,依法向所管轄的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合同,并由開發(fā)商賠償相關損失,由法院判決。第2步:解除擔保貸款合同在購房合同解除后,可向貸款銀行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根據(jù)**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這種請求法院應給予支持。第3步:將開發(fā)商歸還的購房款優(yōu)先歸還享有抵押權的銀行開發(fā)商在歸還購房款時可以將代為償還的銀行款項予以扣除。以上為您詳細介紹了“簽了購房合同能退房嗎”以及“商品房退房的流程”兩部分內容,希望能夠幫到您。如果存在上述情況您可以選擇退房,同時是否交納違約金也要注意查看您合同中關于退房的約定。如果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關于網簽時間推遲是否退房的事項,需要按照合同中的約定處理。具體也要和開發(fā)商進行溝通協(xié)商,并提出退房申請,并且按照以上流程進行商品房退房。

    全部4個回答>
  • 沒簽訂購房合同可以退房。從雙方簽訂協(xié)議之日起,如果沒有特殊的約定,合同即生效并受法律保護。

    全部3個回答>
  • 可以退房的,但是您要注意合同條款,定金是否退還?通常在簽訂協(xié)議后繳納定金,由于個人原因無故違約定金是不能退還的。

    全部2個回答>
  • 定金是無法要回來了的.因為已經和開發(fā)商簽定了認購書了.一般情況下都是在簽定購房合同時交首期的.你那開發(fā)商怎么能讓你交簽定認購書并沒有簽定購房合同就讓你交了首期了呢.這就是開發(fā)商的不對了.現(xiàn)在你可以憑交款的發(fā)票找開發(fā)商要回首期.在購房合同沒有簽定之前.你都是可以要回來的.

    全部5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