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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排號時交得定金可以退嗎

154****7404 | 2018-06-13 11: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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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5301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不得銷售商品房,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費用。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購房定金問題,詳情咨詢“購房定金”APP 各大應用商店均可下載

    查看全文↓ 2018-06-13 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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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買房時一旦有意向,購房者會交付一定的定金,那么一旦又不想買這個房子,交的定金可以退嗎?我國法律是如何規(guī)定的? 法律有關退定金的規(guī)定: 到目前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規(guī)定有:《合同法》、《擔保法》、《擔保法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 定金作為合同履行的一種擔保,《擔保法》中規(guī)定:擔保合同(即定金條款)是主合同的從合同,若主合同無效,定金條款無效(另有約定的,按約定)。換言之,若合同無效,定金條款亦無效,收受定金的一方應返還定金。如一方過錯造成主合同無效,過錯方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而不是沒收或雙倍返還定金了。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guī)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guī)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由上述可知,退定金是有一定條件的,即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退,另外,必須是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來簽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須要證明這一點。購房人可以通合同條件談判時雙方修改的記錄來證明,也可以通過雙方談話的錄音來證明。有些購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屬于違約行為,但也通過增加補充協(xié)議的方式達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對于內部認購等無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的項目,因本身不具備銷售條件,因此任何情況下定金都可退,無需做大量的取證工作,直接起訴即可。 有關“訂金”和“定金”的理解 訂金并非一個規(guī)范的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并不具備擔保性質。商品房交易中,如買家不履行合同義務,并不表示他喪失了請求返還訂金的權利;反之,若發(fā)展商不履行義務亦不須雙倍返還訂金,但這并不意味著合同違約方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而定金是一個規(guī)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買家履行合同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家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購房指南溫馨提示: 簽訂正式的房屋預售契約之前,買賣雙方簽訂的有關認購書(或稱意向書)并不是房屋買賣契約,不具備房屋預售契約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廣義的合同。若認購書中有定金條款,則若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后反悔,發(fā)展商有權沒收購房者的定金;若發(fā)展商違約,不與購房者簽訂正式的預售合同,則購房者有權要求發(fā)展商雙倍返還定金。如果認購書中約定的只是訂金,那么就不具備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 定金,不同于作為預付款的訂金,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2個概念。按照合同法的規(guī)定,違約方無法收回付出的定金。不過在實際操作中,還是有機可乘的。如果你堅持是因為太吵就想退定,肯定是沒有道理的;因為你當時下定時的現況就是這樣的,實現合同的前提并沒有改變。你單方面違約自然只好自己承擔損失了。但你若對定單中未列明的條款,故意提出對方很難接受的要求,導致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簽不成合同,這是你就可以名正言順地收回定金了。比如,你可以提出要等交房后再來付清房款,開發(fā)商不同意的話,你就可以要求退回定金;他不退你就可以訴訟至法院,很快就可以拿回來了。做任何事還是以慎重為好。否則,自己心煩,給別人也制造了很多的麻煩。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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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買房定金可以退,但有一定的先決條件,支付定金的一方按約定履行的,定金應當沖減價款或者退還。因特殊情況不能簽訂合同且不歸咎于任何一方的,可以退還定金。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單方面違約,無法繼續(xù)履行,定金可以雙倍退還。定金主要分為兩種,正式購房合同簽訂前的定金,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保證金。不同類型的存款具有不同的法律效果,實際上,在銷售過程中,開發(fā)商或多或少都會有違規(guī)操作,比如沒有預售證,虛假宣傳等情況。告訴房產顧問不想買房,而是作為業(yè)主繼續(xù)收集證據,記錄開發(fā)商的違規(guī)行為,等證據充分,可以和對手攤牌。如果對方無動于衷,就需要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益。作為違約方,就只能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公平正義。

  • 什么是定金?定金該交多少?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只有簽訂合同的定金才具有法律效力。商品房交易中的定金,是指當事人在合同訂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購房者向開發(fā)商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九十一條規(guī)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實際操作中,定金的數額及比例由開發(fā)商制定,但繳納定金的比例一定不會超過總房款的20%。交定金注意事項有哪些?1、一定要簽協(xié)議交定金時一定要和開發(fā)商/賣家簽訂定金協(xié)議或購房協(xié)議書,不能只在口頭上承諾,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沒有協(xié)議,定金就沒有法律效力。2、分清訂金與定金訂金不是一個規(guī)范的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并不具備擔保性質。若購房者不履行合同義務,就不能要回訂金;若開發(fā)商不履行義務,也不需要雙倍返還訂金,但這并不意味著合同違約方無須承擔違約責任。定金是一個規(guī)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購房者履行合同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若購房者沒有履行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開發(fā)商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在簽訂認購書時,要看清認購書上寫的是哪種金,以免自己無法維護自身權益。3、將退定金事宜寫進協(xié)議書在買房時,交的定金能不能退,成為大多數購房者關心的問題。如果不能保證之后買房交易順利進行,好在簽訂協(xié)議的時候,將退定金的相關條款寫入協(xié)議書中。屆時按照協(xié)議書中的規(guī)定解決問題,避免不必要的糾紛。三、什么情況下可以退定金?1、如果是因為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購房者要求退房,開發(fā)商/賣家一般會直接將定金退給購房者。如果開發(fā)商/賣家不退,購房者可以向住建委投訴。2、新房開發(fā)商在售房時“五證”不全,本身就屬于違法行為,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可以直接向開發(fā)商提出解約,要回定金。3、認購書或購房合同中,對于退定金的條件有約定的話,只要情況符合退定金的條款,都可依據認購書或購房合同讓開發(fā)商退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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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來說買房的定金具有法律效力,在沒有特殊的情況之下是無法退回的。定金作為一方向另外一方給付的債權擔保,主要是為了促使債務人履行相應的合約,所以在簽訂合同時對訂金會以書面的形式作出相應的約定。但如果在簽訂購房協(xié)議時,對合同條款有異議,比如有不平等的條款,雙方的意見無法達成一致,可以向開發(fā)商申請退回定金。此外針對于新房交房的時間,已經超出了約定的交房日期,購房者可以依據簽訂合約內的約定時間,要求開發(fā)商退還定金,而且還有能夠依法要求開發(fā)商給予相應的補償,除此以外房屋本身的質量有問題,或者是房屋不具備銷售條件,比如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即便是交付定金,同樣可以要求開發(fā)商退回,并且要求開發(fā)商給予雙倍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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