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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可以更名嗎

158****1276 | 2018-06-28 18:52:43

已有3個回答

  • 147****5093

    房管所公房變更承租人名字的條件如下:
    1、在租賃期限內,原承租人外遷或死亡(外遷是指房屋承租人另有正式住房,不在繼續(xù)在原房居住且有承租人戶籍轉移證明);
    2、要求更名的當事人與原承租人必須是同一戶籍共同居住兩年以上又無其他住房的直系親屬;
    3、原承租人無欠費(房租、供暖費、物業(yè)費等)及其他遺留問題;
    4、其他家庭成員無異議(指同一戶籍、18歲及18歲以上的家庭成員);
    5、在戶口凍結區(qū)內,住戶要求更名必須征得凍結單位意見,沒有凍結單位書面意見書,不能辦理更名手續(xù)。正常死亡更名需有凍結單位(建設單位)同意證明,按以上1—4條件辦理。
    《直管公房申請更名的審批條件和工作程序》關于承租人更名的條件的規(guī)定在以下方面對直管公房承租人變更做了更細致的規(guī)定:
    1、對“外遷”做了明確的解釋;
    2、要求更名的當事人必須與原承租人共同居住兩年以上,且必須是直系親屬;
    3、對無異議家庭成員的范圍作了明確的限定。非同一戶籍、18歲以下的家庭成員被排除在無異議家庭成員范圍之外。
    4、在戶口凍結區(qū)內,需取得凍結單位的同意。

    查看全文↓ 2018-06-28 18:53:49
  • 155****3081

    首先來說 使用權房的轉讓目前一般按照以下途徑進行
    要求購房人必須有本市戶口
    然后由買賣雙方一起到房屋產權單位
    辦理使用權房承租權轉讓手續(xù)
    等于就是原來是單位把房租給賣方
    現(xiàn)在是把房租給買方
    因為使用權房沒有房產證 因此不涉及過戶手續(xù)

    查看全文↓ 2018-06-28 18:53:30
  • 135****6518

     公房的承租人一般只有一個人,其他人是共同居住人,也有人稱之為同住人,其實兩者是有區(qū)別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變更租賃關系時,在該承租房屋處實際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況除外)而且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結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條件的限制,現(xiàn)實中可能由于各種各樣的情況需要變更承租人?,F(xiàn)分情況列舉如下:
      第一種情況,變更給第三人。這里所說的變更是由承租人去變更的;所謂第三人,即與該租賃房屋無相關人員,可以是路邊賣唱的,也可以是街上遛狗的,總是非親非故。此種情況需滿足兩個條件即可變更:
      1.征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
      2.征得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第二種情況,變更給共同居住人。需滿足條件:
      1.其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協(xié)商一致;
      2.新的承租人必須是為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
      當然,所謂糾紛都是在協(xié)商不一致的情況產生的,特別是中國人可能對協(xié)商這種玩意特別不感冒。所以法律也考慮到了這一點,在無法協(xié)商一致的情況下,出租人應當從在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順序書面確定承租人:(一)原承租人的配偶;(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處住房情況,本處居住時間長短);(三)原承租人的父母;(四)其他人(按他處住房情況,本處居住時間長短)。
      第三種情況,變更給非共同居住人的親屬。這種情況出現(xiàn)在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處又無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的情形,只要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配偶和直系親屬協(xié)商一致,就可以變更承租人。如果協(xié)商不一致,出租人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書面確定承租人:(一)原承租人的配偶;(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處住房情況);(三)原承租人的父母;(四)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親屬(按他處住房情況)。
      如果出租人怠于指定承租人或批定的承租人不適格的,其它利害關系人是否有權向出租人提起訴訟呢?
      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怠于指定承租人的。由于公房租賃關系首先是一種合同關系,當事人享有自主選擇合同相對人的權利。該權利未經(jīng)授權,他人不得代行。因此在數(shù)人同時有權繼續(xù)履行租賃合同,且無法協(xié)商一致的情況下,應當由作為出租人的公房產權單位或國家授權經(jīng)營管理公房的單位從中予以確定。當事人直接訴訟至人民法院要求確定的,法院將不予受理。
      第二種情況,指定不適格的,其它利害關系人可以就承租人資格提出異議而訴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訴訟中,對承租人資格有爭議的各方為案件的原、被告,出租人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安全審理以維持出租人的確定為原則,除非原先有證據(jù)證明出租人所確定的承租人明顯不符合《房屋租賃條例》及相關意見要求的,人民法院可判決撤銷,依法重新確定。

    查看全文↓ 2018-06-28 18:53:19

相關問題

  • 首先根據(jù)現(xiàn)在政策的規(guī)定,公房是可以辦理過戶的,但是這個公房的過戶其實對于這個房屋的。對承租人來說,擁有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屋的所有權。因為公房,房屋的所有權始終不是這個承租人的,并且公房過戶是需要經(jīng)過房屋產權單位的同意的,不能夠擅自轉讓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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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房的承租人一般只有一個人,其他人是共同居住人,也有人稱之為同住人,其實兩者是有區(qū)別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變更租賃關系時,在該承租房屋處實際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況除外)而且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結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條件的限制,現(xiàn)實中可能由于各種各樣的情況需要變更承租人?,F(xiàn)分情況列舉如下:  第一種情況,變更給第三人。這里所說的變更是由承租人去變更的;所謂第三人,即與該租賃房屋無相關人員,可以是路邊賣唱的,也可以是街上遛狗的,總是非親非故。此種情況需滿足兩個條件即可變更:  1.征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  2.征得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诙N情況,變更給共同居住人。需滿足條件:  1.其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協(xié)商一致;  2.新的承租人必須是為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  當然,所謂糾紛都是在協(xié)商不一致的情況產生的,特別是中國人可能對協(xié)商這種玩意特別不感冒。所以法律也考慮到了這一點,在無法協(xié)商一致的情況下,出租人應當從在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順序書面確定承租人:(一)原承租人的配偶;(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處住房情況,本處居住時間長短);(三)原承租人的父母;(四)其他人(按他處住房情況,本處居住時間長短)?! 〉谌N情況,變更給非共同居住人的親屬。這種情況出現(xiàn)在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處又無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的情形,只要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配偶和直系親屬協(xié)商一致,就可以變更承租人。如果協(xié)商不一致,出租人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書面確定承租人:(一)原承租人的配偶;(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處住房情況);(三)原承租人的父母;(四)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親屬(按他處住房情況)?! ∪绻鲎馊说∮谥付ǔ凶馊嘶蚺ǖ某凶馊瞬贿m格的,其它利害關系人是否有權向出租人提起訴訟呢?  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怠于指定承租人的。由于公房租賃關系首先是一種合同關系,當事人享有自主選擇合同相對人的權利。該權利未經(jīng)授權,他人不得代行。因此在數(shù)人同時有權繼續(xù)履行租賃合同,且無法協(xié)商一致的情況下,應當由作為出租人的公房產權單位或國家授權經(jīng)營管理公房的單位從中予以確定。當事人直接訴訟至人民法院要求確定的,法院將不予受理?! 〉诙N情況,指定不適格的,其它利害關系人可以就承租人資格提出異議而訴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訴訟中,對承租人資格有爭議的各方為案件的原、被告,出租人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安全審理以維持出租人的確定為原則,除非原先有證據(jù)證明出租人所確定的承租人明顯不符合《房屋租賃條例》及相關意見要求的,人民法院可判決撤銷,依法重新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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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管所公房變更承租人名字的條件如下:1、在租賃期限內,原承租人外遷或死亡(外遷是指房屋承租人另有正式住房,不在繼續(xù)在原房居住且有承租人戶籍轉移證明);2、要求更名的當事人與原承租人必須是同一戶籍共同居住兩年以上又無其他住房的直系親屬;3、原承租人無欠費(房租、供暖費、物業(yè)費等)及其他遺留問題;4、其他家庭成員無異議(指同一戶籍、18歲及18歲以上的家庭成員);5、在戶口凍結區(qū)內,住戶要求更名必須征得凍結單位意見,沒有凍結單位書面意見書,不能辦理更名手續(xù)。正常死亡更名需有凍結單位(建設單位)同意證明,按以上1—4條件辦理?!吨惫芄可暾埜膶徟鷹l件和工作程序》關于承租人更名的條件的規(guī)定在以下方面對直管公房承租人變更做了更細致的規(guī)定:1、對“外遷”做了明確的解釋;2、要求更名的當事人必須與原承租人共同居住兩年以上,且必須是直系親屬;3、對無異議家庭成員的范圍作了明確的限定。非同一戶籍、18歲以下的家庭成員被排除在無異議家庭成員范圍之外。4、在戶口凍結區(qū)內,需取得凍結單位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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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都適用《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補償方式有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至于補償價格標準,則由拆遷當事人協(xié)商,難以統(tǒng)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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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房有兩類,一類是可售公房,包括成本價公房、標準價/優(yōu)惠價公房和央產房;一類是不可售公房。成本價公房、標準價/優(yōu)惠價公房上市出售,除了需交契稅、個稅、增值稅及附加外,還需要交土地出讓金。一、公房是什么?公房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歸國家所有。2.公房有哪幾類?按照房改政策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可售公有住房,即通常所說的已購公房;一類是不可售公有住房??墒酃恳唤?jīng)上市交易,則變?yōu)樗接猩唐贩?。?)可售公房(已購公房)包括央產房、成本價公房、標準價/優(yōu)惠價公房。①成本價公房指在房改時按照政府制定的房改成本價來支付房價的公房。成本價公房跟商品房一樣,房屋產權人享有完全的產權。成本價公房可在房產證首頁辨別:成本價公房房產證首頁②標準價/優(yōu)惠價公房指單位職工以標準價/優(yōu)惠價購買的公房。標準價公房可在房產證首頁辨別:標準價公房房產證首頁③央產房指中央在京單位的已購公有住房,是北京獨有的公房類型。分為職工按房改成本價和標準價購買的兩種公房。在京單位主要包括:黨中央各部門、全國政協(xié)機關、全國人大機關、兩院、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直屬機構、各人民團體及所屬單位。央產房房產證首頁示例:央產房房產證首頁(2)不可售公房①部級干部名下的已購公房不能上市交易。②涉及國家安全、保密等特殊部門的住房,如黨政機關、科研部門及大專院校等單位在機關辦公、教學科研區(qū)內的住房,產權單位沒有辦理住房檔案登記的不能上市交易。二、公房制度怎么發(fā)展的?公房制度改革產生和發(fā)展,伴隨著我國住房的商品化和社會化。公房制度的產生公房制度產生于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后期,我國在高度集權的計劃經(jīng)濟體制下實行的福利型住房分配制度,公房是住房供應主體。公房制度的改革為適應快速發(fā)展的經(jīng)濟和不斷完善的市場經(jīng)濟,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政府開始進行住房制度改革探索,由于公房的主體地位,公房制度改革便成為重中之重。(1)初步調整階段(1978-1985)調整內容:明確住房是商品,開始先后在部分城市進行全價出售公房的試點和補貼出售公房試點。全價,指房屋的土建成本價格。補貼指政府和單位補貼。調整結果:由于當時城鎮(zhèn)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較低,居民的購房能力不足,全價出售公房試點逐漸被迫停止。補貼出售試點中,單位需負擔大部分房價,而一般單位的經(jīng)濟承受能力有限,補貼出售也被迫停止。(2)正式實施階段(1986-1993)實施政策:①1988年2月,國務院印發(fā)了《關于在全國城鎮(zhèn)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決定在全國城鎮(zhèn)分批推開住房制度改革,逐步出售公房。②1991年6月7日,國務院頒發(fā)了《關于繼續(xù)積極穩(wěn)妥地進行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其重申了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從而改革全面展開。③1991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fā)了《關于全面推進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見》,改革公房低租金制度,將公房的實物福利分配制度逐步轉變?yōu)樨泿殴べY分配制度,由住戶通過買房或租房,取得住房的所有權或使用權,達到住房商品化目的。實施結果:由于長期福利分房制度的影響,居民一時很難轉變低租金的思維模式,仍存在公房提租難和超低價售房的問題。(3)全面推行階段(1994-1997)推行措施:1994年,國務院下發(fā)《關于深化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進一步調整公房租金標準,穩(wěn)步出售公有住房。出售公房以成本價為主,以標準價為過渡,并且國家取消此前對購買完全產權住房再交易的時間限制。推行結果:公房的公權色彩開始逐漸淡化,公房改革全面推行并開始形成體系。(4)深入改革階段(1998年之后)改革政策:1998年,國務院發(fā)出《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正式提出停止住房的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建立和完善以經(jīng)濟適用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zhèn)住房供應體系。改革結果:出售原有公房適用成本價,與經(jīng)濟適用房房價相銜接,保留足夠的公房供低收入家庭廉價租賃。三、已購公房上市買賣有什么政策?1.已購公房上市有什么條件?(1)成本價公房可上市。但成本價公房在取得時未繳納土地出讓金,因此出售時需按規(guī)定補交土地出讓金。(2)標準價/優(yōu)惠價公房需要原產權單位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才可上市出售。在上市交易時,同等條件下,原售房單位有優(yōu)先購買權,如遇原單位已撤銷的,當?shù)卣课莨芾聿块T有優(yōu)先購買權。如果原單位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需先向原單位繳納土地出讓金。(3)央產房央產房必須要做上市登記,有備案后才能出售。如果還沒有備案,需房屋所在單位做備案才能上市交易。買央產房要多看兩個材料:買央產房要多看兩個材料央產房同意出售證明2.已購公房買賣需要交哪些稅費?已購公房要交納的稅費包括增值稅及附加、契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出讓金。已購公房買賣應交的稅費核定價,指繳稅時稅務機關核定的價格。網(wǎng)簽價,指買賣雙方在網(wǎng)簽時定的價錢。繳稅時,核定價和網(wǎng)簽價,哪個高取哪個為計稅依據(jù)。公房是我國特定經(jīng)濟時期的產物,除了不可售公房外,已購公房都可在滿足相關條件后上市交易。資料來源:《關于深化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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