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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合同能更改嗎如何修改

147****7545 | 2018-07-08 10:09:54

已有3個回答

  • 145****6002

    如果是雙方協(xié)議增項的,就可以簽個補充協(xié)議,如果是哪里要修改的在修改處雙方簽名按手印即可,如果是已過戶的買賣合同,可能就要先撤件,不過一般過戶的合同和買賣合同也不大一樣,過戶的只是用來核算稅費的,如果是買賣合同就按我上面說的改就行了,只作為參考

    查看全文↓ 2018-07-08 11:02:00
  • 158****8602

    1、購房人對于商品房的買賣合同因為實際情況需要更改內(nèi)容的,需要在備案的單位將合同取出來以后,進行更改。但是這樣的手續(xù)辦理是比較麻煩的,好在簽署買賣合同之前就了解好自己需要辦理事項的條件以及其他問題,買賣合同不能完善的,可以簽署補充協(xié)議來完善。

    2、商品房買賣合同要進行買賣更改的時候,在房款沒有全部支付清楚的情況下,需要開發(fā)商的書面同意才可以進行,買賣合同更改以后,告知開發(fā)商就可以了,后續(xù)的事情開發(fā)商會與新的買賣合同擁有者溝通的。

    3、商品房買賣合同進行買賣更改的時候,開發(fā)商不同意更改的,進行買賣合同更改是無效的。

    查看全文↓ 2018-07-08 11:01:42
  • 137****9370

    商品房備案合同,是可以更改的,但要滿足相應的條件。
    根據(jù)《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注銷和變更的工作程序》第二條具體要求:
    1、 更改買受人(含減少或增加買受人)和更改房號需注銷合同登記備案,更改合同其它內(nèi)容需申請變更合同登記備案。
    2、 凡需注銷或變更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者,應填寫申請表。申請表的注銷和變更原因由買受人填寫,雙方必須簽名蓋章。
    3、 申請表必須填寫完整,不得空缺。相關單位留存商品房買賣合同,蓋章時應寫明存檔份數(shù)。
    4、 填寫變更表應描述清楚合同條款變更后的內(nèi)容,不必寫原內(nèi)容。合同第22條變更時,必須將要刪除的合同帶齊,加蓋合同作廢章。
    5、 注銷和變更登記備案的合同已做抵押登記的必須先撤銷抵押登記,注銷登記備案的合同必須攜帶撤銷抵押單原件和復印件。
    6、 注銷登記備案必須帶齊所有的合同,變更登記備案需帶一本合同;合同必須雙方簽名蓋章,否則一律不予辦理。

    查看全文↓ 2018-07-08 11:01:35

相關問題

  • 簽訂了購房合同后,房屋所有人能否更名要根據(jù)不同情況來判斷:  第一種情況:商品房買賣合同尚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記。只需同開發(fā)商協(xié)商,把之前簽訂的合同注銷,重新簽訂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就可以了。此種情況不涉及稅費,處理起來比較簡單。  第二種情況: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jīng)拿到交易中心登記,但商品房尚未竣工驗收。此種情況還是可以更名的,但是相比第一種情況麻煩不少。需要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并由開發(fā)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更名需支付相關手續(xù)費用。  第三種情況:如果該商品房已經(jīng)竣工驗收,則無法進行更名。但是,在產(chǎn)權證辦出來以后,需要按規(guī)定支付相關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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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備案合同,是可以更改的,但要滿足相應的條件。根據(jù)《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注銷和變更的工作程序》第二條具體要求:1、 更改買受人(含減少或增加買受人)和更改房號需注銷合同登記備案,更改合同其它內(nèi)容需申請變更合同登記備案。2、 凡需注銷或變更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者,應填寫申請表。申請表的注銷和變更原因由買受人填寫,雙方必須簽名蓋章。3、 申請表必須填寫完整,不得空缺。相關單位留存商品房買賣合同,蓋章時應寫明存檔份數(shù)。4、具體要求:從受理之日起,變更合同登記備案的工作時限為7個工作日;注銷合同登記備案的工作時限為14個工作日。介于您的要求您可以和開發(fā)商協(xié)商解決,買賣雙方自愿協(xié)商。在雙方自愿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對合同的條款和內(nèi)容進行增加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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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一旦簽訂,就不能修改。修改只有一種途徑,就是雙方認可可以修改的情況下才可以修改。所以,如果開發(fā)商同意能修改,如果不同意,就不能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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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在網(wǎng)上簽訂的買賣合同,那它就會在首頁"商品房買賣合同"下面有一個備案號,你在當?shù)氐姆抗芫志W(wǎng)上輸入這個備案號就可以查詢到是否已備案.如果不是在網(wǎng)上簽訂的合同,就只有去房管局相關部門查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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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當事人與開發(fā)商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那么合同簽訂后是否可以更改其子女的姓名? 答:這要有個前提,其他的當事人必須符合相應的權利能力、行為能力。在這個前提下再分兩種情況,一是商品房買賣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記。這時只要同房產(chǎn)商協(xié)商,把合同注銷,以其子女的名義重新簽訂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就可以了,此種情況不涉及稅費。第二種情況是已經(jīng)登記過,這就麻煩些了,如果該商品房未竣工驗收,則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關單位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并由開發(fā)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只需支付相關手續(xù)費用。如果該商品房已經(jīng)竣工驗收,則無法進行更名,需要產(chǎn)權證辦理出來后再以贈予的形式將產(chǎn)權證的名字改在當事人的子女的名下,這實質(zhì)上是一種房產(chǎn)繼承了。人們常說的“合同改名字”,嚴格來講是不規(guī)范的。建議購房者在簽購房合同時,不妨在合同上同時寫上自己和子女的名字,產(chǎn)權人寫當事人的名字,共有人寫子女的名字,表示二人共同擁有這份產(chǎn)權。因此到**后子女就是第一繼承人,產(chǎn)權可以全部落到子女身上(前提是子女是惟一的繼承人),但同時作為惟一繼承人的子女必須到時去房產(chǎn)交易中心辦手續(xù),再重新核發(fā)一份有其單獨名字的產(chǎn)權證。也可以按份共有,在產(chǎn)權證上標明各自所占的份額,可避免在產(chǎn)權繼承時交納全額的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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