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因為土地的所有權不是公民個人,而是屬于集體,因此要看其土地是否在遺囑人承包期內(nèi): 1、如果土地不在承包期限內(nèi)(以遺囑生效時判定),則不會確認土地的使用權; 2、如果土地在承包期限內(nèi)(以遺囑生效時判定),則會確認土地的使用權,可確認遺囑繼承人繼續(xù)承包,并按照承包合同辦理。
全部3個回答>遺囑可以確定土地使用權嗎
153****5052 | 2018-07-12 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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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6893
采用以下格式立遺囑,且不能缺一:
查看全文↓ 2018-07-12 02:42:38
1.首部:包括標題和遺囑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籍貫、住址。
2.正文:包括立遺囑的目的、財產(chǎn)狀況、處分意見和對繼承人的囑咐與期望。
3.結尾:包括遺囑份數(shù)、保存處所、遺囑執(zhí)行人姓名、住址。**后是遺囑人簽名蓋章、附屬代書人、見證人簽名蓋章。如需要公證的,則無須見證人。
遺囑可采用如下幾種方式:
?。ㄒ唬┕C遺囑。公證遺囑即遺囑人經(jīng)公證機關辦理的遺囑。公證遺囑的方式是**嚴格的遺囑方式,能確實保障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公證遺囑也是處理遺囑繼承糾
**可靠的證據(jù)。
?。ǘ┳詴z囑。遺囑人自己書寫的遺囑,稱為自書遺
囑。自書遺囑是遺囑人親筆將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達出來。
(三)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是由他人代筆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通常是在遺囑人不會寫字或因病不能寫字的情況下不得已而為之的。但為了保證代筆人書寫的遺囑確實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減少糾紛,應由二人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它在場見證人和遺囑人在代書遺囑上簽名。 -
141****6698
根據(jù)我國物權法相關規(guī)定,土地的所有權屬于國家,自己不可以通過遺囑的方式處分其所有權,但土地的使用權可以通過遺囑處分。
查看全文↓ 2018-07-12 02:42:11 -
134****9846
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除港澳臺以外,土地所有權都歸國家所有
查看全文↓ 2018-07-12 02:42:05 -
143****6989
土地不屬于遺產(chǎn)。但是在承包期內(nèi)的土地可以由繼承人繼續(xù)耕種
查看全文↓ 2018-07-12 02: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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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要看土地使用權的性質(zhì),國有土地的可以繼承。集體土地由同一戶口本上的人共同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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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是可以進行買賣的,在買賣的過程中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權人以獲取價款為目的,將自己的土地使用權轉(zhuǎn)移給其他公民或者是法人,被轉(zhuǎn)移人獲得土地使用權,同時會支付一定的價款。被轉(zhuǎn)移人應當按照協(xié)議規(guī)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轉(zhuǎn)移人也需要按照協(xié)議的約定及時的提供出讓土地。目前土地使用權常見的轉(zhuǎn)讓方式包括以下三種:1、買賣這是土地使用權轉(zhuǎn)讓比較廣泛的方式之一,在買賣的過程中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而該費用也是雙方協(xié)商好的。2、交換指的是用其他財產(chǎn)或者是特定的財產(chǎn)權益來進行交換。3、作價入股介于買賣和交換之間,其實也比較類似買賣,因為是將土地使用權用來作價,而這個價格和買賣的價金其實是相似的。4、合建指的是一方出地,另一方出錢建房的合作模式,土地使用權的對價則是房屋建成之后的產(chǎn)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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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權可以買賣。2、土地使用權買賣是土地使用權人以獲取價款為目的將自己的土地使用權轉(zhuǎn)移給其他公民或法人,后者獲得土地使用權并支付價款的行為。3、受讓人按協(xié)議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協(xié)議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協(xié)議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jīng)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約定比例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協(xié)議,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jīng)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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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zhuǎn)讓暫行條》規(guī)定如下 第三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范圍內(nèi)的土地使用權隨之抵押。 第三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guī)定?! 〉谌鍡l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應當按照規(guī)定辦理抵押登記。 第三十六條 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間宣告解散、破產(chǎn)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抵押合同的規(guī)定處分抵押財產(chǎn)。因處分抵押財產(chǎn)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應當依照規(guī)定辦理過戶登記?! 〉谌邨l 處分抵押財產(chǎn)所得,抵押權人有優(yōu)先受償權?! 〉谌藯l 抵押權因債務清償或者其他原因而消滅的,應當依照規(guī)定辦理注銷抵押登記土地使用權是可以抵押的。地使用權、的抵押是一種不動產(chǎn)權利的抵押,(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權必須是通過有償出讓或轉(zhuǎn)讓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權,并且是已辦理土地登記手續(xù)的土地使用權。(2)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本身并不發(fā)生土地使用權轉(zhuǎn)移,即土地使用權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繼續(xù)對土地進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債務不能履行時,抵押權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處分土地使用權,此時土地使用權才發(fā)生轉(zhuǎn)移。(3)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范圍內(nèi)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抵押,也就是說,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必須同時抵押。(4)土地使用權抵押不得違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guī)定。(5)土地使用權人將土地抵押后,并不喪失轉(zhuǎn)讓權,但在轉(zhuǎn)讓土地使用權時,應告知抵押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