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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遷安置房怎么交易

153****0273 | 2018-07-16 14:52:51

已有4個回答

  • 153****5467

    1、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這類房子的房屋產權雖然是屬于個人的,但是它的所有權是有限制的。也就是說在一定期限內(一般情況下是5年),房子是不能上市交易的。
    2、因房產開發(fā)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這種房子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qū)別,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查看全文↓ 2018-07-16 15:00:28
  • 158****5491

    建議在購買拆遷安置房時要審查房屋的權屬登記情況,根據不同的情況仔細考慮,慎重購買

    查看全文↓ 2018-07-16 15:00:00
  • 133****4387

    1、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于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yè)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后業(yè)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xù)即可。例如: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若按現市場3600元、平方米進行出售,則需按3600×95×10%計算,補交34200元的綜合地價款。
    出售提醒: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2、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于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于政策規(guī)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yè)主,只能以不高于購買時的單價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查看全文↓ 2018-07-16 14:59:46
  • 156****4470

    據規(guī)定,你要看該安置房是否限制交易,如果限制交易,則不能購買;另外,既然沒有辦理房產證,要了解沒辦房產證的原因,會否影響到你交易的風險;**后,萬一要交易(這種情況下仍然存在風險,畢竟是沒有相關權證的),一方面賣方與你簽訂買賣合同,另一方面,讓相關繼承人同意該買賣,并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追索。

    查看全文↓ 2018-07-16 14:59:16

相關問題

  • 拆遷安置房買賣的風險:1、家庭成員內部可能對拆遷安置房的分配有異議,萬一協(xié)商不成,可能會起訴到法院解決,**終確定的合法權益人是誰還無法確定;2、無產權的拆遷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證;3、因交易時間漫長,房價變動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為謀取更大利益,將房屋房價賣給他人,并在過戶交易前先行過戶給他人,那么購買方就得不到房屋的產權,只能主張債權了;4、在房屋過戶前,也有可能會因出售方自身債務糾紛,導致房屋被債權人申請法院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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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要查看安置房的房產證,產權人是誰,如果是多人的話,需要多人一致同意賣房?! 〉诙绻麤]有房產證,一定要看拆遷協(xié)議以及其他手續(xù),并在合同里約定協(xié)助辦理房產證,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谌?,簽訂買賣合同的時候,除了一般條款外,還要明確支付方式以及延遲交房等事項,**好找律師或者專業(yè)人士把把關?! 〉谒模?*好將買賣協(xié)議進行公證,降低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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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拆遷前具備產權證,只是拆遷后開發(fā)商沒有及時辦理,如果有拆遷協(xié)議書,雖然麻煩,但日后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xù),以免日收出現糾紛。有的開發(fā)企業(yè)為了增加收入,在拆遷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過戶)服務,適當收一些費用是一種比較好的解決辦法。所以說,弄清這套拆遷安置房的性質對于您的購買至關重要。您可以考慮對拆遷協(xié)議進行更名,更名時,要進行公證。拆遷安置房一般需五年才能進行上市交易。房屋能不能上市交易,簡單的可以根據土地性質判斷,集體土地,是歸集體。所有,鄉(xiāng)鎮(zhèn)多半是這樣的土地性質。如果是國有土地,即可辦理到房產證,就可以上市交易,有些是永遠拿不到房產證的,比如集體土地,除非他進行地性質變更。有些是拿到了短時間內不能交易的,比如一些拆遷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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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隨著城市建設發(fā)展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政府盡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滿足拆遷戶的需求已迫在眉睫。安置房可以買賣嗎?買賣的風險是什么?其實,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guī)劃、土地開發(fā)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范之外,還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遷安置房取得房權,并且沒有規(guī)定限制對外出售,或者限制轉讓的期限已滿,這樣的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沒什么區(qū)別,這樣的安置房可以買賣。現金市面上掛牌的拆遷安置房,往往是沒有取得產證,或者是剛剛取得產證,按規(guī)定5年內限制轉讓的房子。安置房買賣的風險很大,甚至沒有保障的。尚未去得產證的拆遷安置房,按《物權法》規(guī)定,房屋屬于不動產,不動產產權以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為準,沒有登記備案的,除法律特殊規(guī)定的情形外,不具有物權法上的產權效力。也就是說此類安置房還沒有取得安全產權,對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即使簽訂附生效的買賣合同,期間風險也甚大。如:沒有產權證的拆遷安置房,或者產權證但5年內限制轉讓的拆遷安置房,從簽訂合同到將來辦理產權轉移的時間漫長,不確定因素多,可能會出現如下一些潛在安置房買賣的風險:1、家庭成員內部可能對拆遷安置房的分配有異議,萬一協(xié)商不成,可能每部起訴到法院解決,**終確定的合法權益人是誰還無法確定;2、無產權的拆遷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證;3、因交易時間漫長,房價變動可能性發(fā),果如出售方為謀取更大利益,將房屋房價賣給他人,并在可以過戶交易時先行過戶給他人,那么購買方就很實現購房母的了,只能主張債權了;4、在購買房等待過戶的漫長時間內,也有可能發(fā)生因出售方自身債務糾紛,導致房屋被債權人申請法院查封。購置拆遷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質,一般來說對已經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詢其“五證”,或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產權資料等。不同類型的拆遷安置房,交易雙方承擔的交易風險有所不同。第一類動拆遷安置房,由于交易時間長,受市場因素的影響,往往買家需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主要體現在房價上漲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如果是購買還沒定位的安置房風險就更大,買賣雙方雖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無法確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體結構、朝向、小區(qū)環(huán)境等,辦理過戶等手續(xù)時間也會更長。因此在購買此類房產時,簽訂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買賣合同就顯得至關重要。買賣合同除了要具備一般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外,還需要對房屋的增購等費用的支付方式,遲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確的約定。一般來說購置該類房屋,可以根據《民法通則》及《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簽訂附條件的合同來保證買賣合同的有效性,并對具體細節(jié)作出明確約定以防合同相對方反悔,**好由專業(yè)房產律師進行指導。有證的拆遷安置房當然可以買賣,交易也與普通房屋沒有差別;對于無證的拆遷安置房,要分清情況,主要注意這幾個問題:(1)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拆遷前具備產權證,只是拆遷后開發(fā)商沒有及時辦理,如果有拆遷協(xié)議書,雖然麻煩,但日后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2)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xù),以免日收出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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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配套商品房和中低價商品房主要有兩種變通交易方式,一是賣方以附條件贈送的方式,變相出售房屋;二是買賣雙方預訂于5年后完成房屋轉讓。 這兩種方式中,無論哪一種變通交易方式都缺乏可行性。 采用有條件贈送的方式轉讓房屋,雖然不能算作是交易行為,但卻和買賣、租賃一樣,同樣屬于有關政策中命令禁止的轉讓行為,是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 。 假如買賣雙方預約于5年后完成房屋交易,則買賣雙方均需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根據《民法》的規(guī)定,買賣雙方預約交易的行為。雙方訂立的合同,可以看作為附條件成立的合同,按照相關法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