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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方婚前房子復婚后加上女方名字,再次離婚怎么辦

138****9425 | 2018-07-16 22:25:02

已有4個回答

  • 144****6924

    夫妻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房屋權利的取得以登記為準,可視為夫妻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重新進行了約定,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有協(xié)議的從協(xié)議,那么房產就屬于婚前個人財產,以個人財產支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司法解釋對于還貸的房屋也做出明確規(guī)定,對于夫妻共同財產。
    即便是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產證上加了配偶的名字,那么離婚時。同時,如果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夫妻雙方婚后購買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沒有協(xié)議的,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
    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但有名字分割時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如果是婚前購房且沒有共同還貸部分,協(xié)議分割。《婚姻法》明確規(guī)定。關于分割,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那么房產就屬于雙方共同財產,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不動產登記于**款支付方名下,歸產權方所有。
    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

    查看全文↓ 2018-07-16 22:26:19
  • 156****5222

    [摘要]“準夫妻”二人感情深厚,男方大手筆掏錢買房,之后在房產證上寫上女方的名字或者是只寫上女方的名字,這都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但是,在房產證上寫名字其實并不是那么簡單的事情,究竟能不能寫還要視具體情況而論。
    “準夫妻”二人感情深厚,男方大手筆掏錢買房,之后在房產證上寫上女方的名字或者是只寫上女方的名字,這都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但是,在房產證上寫名字其實并不是那么簡單的事情,究竟能不能寫還要視具體情況而論。
    房產證署名
    房產證署名
    男方婚前買房可以寫女方姓名嗎?
    第一種情況,全款買房
    若男方在婚前買房的付款方式選擇的是全款支付,而且男方出于個人意愿想要在房產證上寫上女方的姓名,那么房產證便可以署上女方的名字。因為全款買房之后,男方可享有對該房產的支配權,是否署女方姓名可憑自己決定。
    第二種情況,按揭買房
    若男方在婚前買房的付款方式使用的是按揭貸款,那么無論男方的個人意愿如何,房產證上都不可以署上女方的姓名。如果男方執(zhí)意將女方姓名寫到房產證上,那就只能選擇提前還清貸款,然后辦理房產證姓名變更。
    男方婚前買房寫女方姓名要注意什么?
    男方自己在婚前購買了一套房子,若想將女方的姓名寫在房產證上的話,還需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 確認雙方有購房資格
    買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不同的城市對購房者的要求不同。比如,上海要求購房者連續(xù)繳納五年社保才可購房,深圳則要求購房者連續(xù)繳納三年社保才可購房。所以,就算男方想要將女方的名字寫入房產證中,前提也必須是女方擁有購房資格才行。
    2、 做好婚前財產公證
    以后的事情誰都說不好,也許前一天還恩愛,第二天就鬧起了離婚,所以即使是一方出錢買房,但也寫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婚前財產公證的環(huán)節(jié)還是不能省略的,這樣才能減少糾紛的產生。
    男方婚前買房寫上女方姓名有什么影響?
    男方若是想要將自己出錢購買的房子寫上女方的名字,那就必須清楚婚前買房署兩人的姓名會產生什么樣的法律后果?
    男方在婚前購買的房子屬于個人財產,即使之后男女雙方因感情不合而離婚,該房產也只屬于男方一個人。但若是在婚前將房產證上也署上女方的姓名,那么該房產則屬于二人的共同財產,即使“準夫妻”在這之后并沒有進行結婚登記,女方仍是房產的人之一,可依法劃分該房產。
    綜上所述,房產證命名是一件需要慎重考慮的事情,房天下建議大家三思而后行。

    查看全文↓ 2018-07-16 22:26:03
  • 156****5960

     房屋權利的取得以登記為準。即便是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產證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視為夫妻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重新進行了約定,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于分割,有協(xié)議的從協(xié)議,沒有協(xié)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   如果是婚前購房且沒有共同還貸部分,那么離婚時,如果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產就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歸產權方所有;
      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產就屬于雙方共同財產,協(xié)議分割,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婚姻法》明確規(guī)定,夫妻雙方婚后購買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對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
    同時,司法解釋對于還貸的房屋也做出明確規(guī)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款支付方名下,離婚時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查看全文↓ 2018-07-16 22:25:28
  • 151****9972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guī)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
    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jù)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結合你所述是事實,如果離婚時雙方對該財產處理達不成一致,法院很可能為判決房子屬于男方的個人財產,只是婚后共同還款部分及按照還款本金占總房款的比列補償房屋增值部分,算下來的話增值部分可能獲得的補償比列可能很低。另外,婚前你出的部分**,可能會被認定為借款,由男方償還。

    查看全文↓ 2018-07-16 22: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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