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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約定過戶時間買房不履行,賣房可以起訴解除合約并要求賠償違約金嗎?

144****6835 | 2018-07-30 09:52:58

已有3個回答

  • 138****3330

    是的,您可以主張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按約定支付違約金。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合同的違約解除有以下情形:一是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即預期違約;
    二是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或者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即實際違約。
    買方向您明確表示不能再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前,即5月15日前支付房款,導致不能在5月15日前辦理過戶手續(xù),其構成預期違約。
    您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要求其向您支付違約金,并解除合同。希望可以能幫助到您。

    查看全文↓ 2018-07-30 09:53:46
  • 157****4985

    首先,先找到賣房人協商解決。如果賣房人不履行過戶義務時,買房人可向法院起訴要求賣房人協助辦理所售房屋的過戶手續(xù)。 《合同法》第44條規(guī)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房屋買賣后的產權過戶登記并不是合同生效的要求。

    查看全文↓ 2018-07-30 09:53:36
  • 156****7982

    您們簽署的買賣合同里面有一個總的過戶時間約定,如果是因為買方原因在總的過戶時間內未完成過戶屬于買房違約可以要求賠償,如果買方違約在15天內并完成合同可以要求賠償總價款每天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如果買方違約超過15天造成根本性違約可以要求買方賠償房屋總價款20%作為賠償并要求解約。
    如果您這邊要求房屋過戶完畢,可以和買方進行溝通,問清楚問題出現在那里,然后去解決問題,實在不行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買方履約。

    查看全文↓ 2018-07-30 09: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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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合同怎么寫的了,他單方面要,你不用理,他要是拖,根據合同,超過期限可以告他

    全部2個回答>
  • 整體來說面對違約有雙方協商和依法裁定兩種解決方式:1、雙方都同意解除合同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之后,如果買賣雙方中的一方反悔此次交易,從而違約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那么守約方如果也同意解除合同,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的,法律是支持的。具體賠償方法為:計算房屋差價,轉售利益和守約方的賠償要求,綜合考慮之下,違約方將賠償金額賠償給守約方。2、一方堅決履行合同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合同一旦簽訂就具備了法律效應,不是隨隨便便輕易的就能更改的,如果一方違約,但是另一方拒絕違約方的賠償,嚴格要求按照合同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約定的情況下,守約方的要求也將得到法律的支持。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并支付違約金。對于違約方確確實實不能繼續(xù)履行合同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因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預期可得利益損失。其中房屋漲跌損失的確定,有兩種方法:(1)雙方能夠協商確定的,從其約定;(2)雙方不能協商確定的,又分兩種情況:a、原則上可比照同等同級別房屋的市場成交價與買賣合同成交價之差來確定利益損失與賠償。b、通過專業(yè)機構評估確定房屋漲跌損失,評估應**大限度的以保護守約方的利益為出發(fā)點,以守約方的請求為基礎。常見的3種違約情形案例:1、買方受限購限貸政策影響而不得不違約二手房交易因受到限購限貸政策的影響造成交易無法繼續(xù)實屬不可抗因素,在該種情況下,買方不得不違約,賣方應當將收取的定金或者房款等錢財返還給買方,買方也應將接受的房屋返還給賣方,同時按照雙方的損失,秉承公平合理的原則處理錢財損失問題。交接完畢之后,合同解除。2、一方拖延交易造成違約該項更多的針對的是賣家的違約。在一日一變的市場環(huán)境下,很多二手房賣家都在觀望房價上漲給自己增加的利益收入,所以在實際的交易過程中可能會出現拖延交易,緩慢交易的情況。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后,因任何一方的原因拖延辦理手續(xù),本質上都是一種違約行為。如果沒有影響對方的利益還好,一旦影響了對方的利益,那就真正的構成了法律上的違約了。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守約方應該及時、謹慎的保留房屋交易過程中的憑證和文件證據,出現問題時,及時向相關法律部門發(fā)函,為保障自己的利益作出合理的賠償與處理方法。3、交接物業(yè)后發(fā)現問題從而違約買賣雙方如果走到物業(yè)交接這一步,基本上算是完成了房屋交易,但是在該環(huán)節(jié)買方違約的情況也是會有的。一般表現為,買賣雙方在物業(yè)交接過程中,發(fā)現原房主在物業(yè)費方面拖欠嚴重,或者房屋遺留問題,租售矛盾等前期不注意的問題,都在入住這一刻發(fā)現,從而買方要求解除合同。此時買方一定要做好取證留據。一般而言,在二手房交易的時候都會預留相應的押金,守約方可以以此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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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還**款,并要求按合同支付違約金!

    全部3個回答>
  • 一、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的違約金約定1、違約金應占合同總金額的比例是多少在中介提供的很多關于房屋買賣合同的格式條款中,中介通常將違約金約定為總房價的20%。很多人以為違約金**多只能約定為20%。其實純屬誤讀。我國的《擔保法》中規(guī)定了定金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也許對違約金的誤讀從此而來。但定金和違約金并不是一回事。違約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買賣的雙方根據自己的意愿協商確定。2、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對方是否可以主張全額違約金?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通常會約定一種“滯納金”,主要是針對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時,違約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種是違約金,通常是指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時,違約方需支付給守約方的。但是有時由于合同文字不嚴謹,或者對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這兩種違約金的適用,在一方稍有違約情形時,守約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額的違約金,但其實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時,才承擔此部分違約金。如果合同繼續(xù)履行,一般參照“滯納金”追究違約責任。3、違約金的執(zhí)行是否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執(zhí)行?違約金可以由買賣雙方依據自己的意愿協商確定,但如果發(fā)生糾紛,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約定的數額執(zhí)行。因為我們國家合同法的違約責任是一種補償,只是彌補損失,而不是懲罰性的違約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都可參照實際損失進行調整。具體說,如果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高于實際損失的30%,則認為違約金約定過高,需要適當調低;如果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損失,則守約方除可主張違約金外,對于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部分,還可要求違約方賠償,即參照實際損失調高違約金。比如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上家如遲延遷出戶口,每逾期一天,需按日支付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當雙方發(fā)生爭議時,下家無法證明自己的實際損失真有那么多,法院**終將違約金調整為每日100元。二、對違約金的理解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guī)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違約金可分為法定違約金與約定違約金。法定違約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規(guī)定了適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額的違約金;約定違約金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自行約定適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額的違約金。如果合同中只對違約金做了原則性的規(guī)定,沒有具體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并且有關法律也沒有明確規(guī)定違約金比例或者金額的,則可按《民法通則》及《合同法》中關于承擔違約金責任的一般原則執(zhí)行。如果合同中沒有規(guī)定違約金的條款,法律也未規(guī)定違約金比例或者數額的,但只要由于違約造成了對方的損失,違約方就應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該賠償金的數額,應當按照對方遭受的實際損失確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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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買賣中賣方違約金的賠償如下:違約是對買賣雙方都具有效力的。若賣方違約,且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是2萬的話,這個2萬的數額應賣方補償給買方。同時退還買房所交的費用以及辦理貸款等造成的利息等。對于已簽訂合同的,一般視為交易成功,需支付中介相關的費用,但由于未完成過戶,可以協調減少中介費用。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guī)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違約金的主要作用,這一點歷來是學界爭議的焦點。對此,學術界有三種不同的觀點:1、擔保說一種觀點認為,違約金的主要作用在于擔保合同的履行。認為它"是當前社會主義組織間合同擔保的主要形式,社會主義組織間的經濟合同,如果沒有違約金的規(guī)定,就是不完整的"。因而是一種擔保方式(擔保說)。2、責任說第二種觀點認為,違約金是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由于違約金與傳統(tǒng)民法中擔保方式存在著性質上的差別,所以"違約金不是債的擔保方式,立法和法學理論也不應該要求違約金發(fā)揮債的擔保作用"(責任說)。3、折衷說第三種觀點認為,違約金既是擔保方式,又是違約責任方式(折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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