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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的具體內容是什么?

158****1972 | 2018-08-10 22:39:50

已有3個回答

  • 134****1834

    您好,根據(jù)我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補充協(xié)議一般包括對房屋質量的約定、對房屋交付流程的約定、對違約責任與解除合同的約定、對產(chǎn)權證取得期限的約定、關于不能如期取得貸款的約定、關于物業(yè)的約定等。
    一般來說,開發(fā)商指定的前期物業(yè)與業(yè)主委員會

    查看全文↓ 2018-08-10 22:40:56
  • 147****1324

    補充協(xié)議應包括什么內容呢?就目前各個開發(fā)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來說,購房者為了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利益,防止陷入開發(fā)商的合同陷阱,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xié)議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共維修基金過戶:一般情況下,買賣雙方房屋成交價格中都包含了公共維修基金款項。但是,公共維修基金做不到隨房轉移,因此,補充協(xié)議應當約定雙方共同辦理公共維修基金的時間。
    (二)一房二賣的特別處理規(guī)定一定要在補充協(xié)議中寫明,特別是對于違約金的規(guī)定金額。
    (三)關于預告登記的約定,由于預告登記需要建立在雙方自愿基礎之上,房地產(chǎn)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須依雙方的登記申請進行,因此**好書面約定雙方同意向房屋所在地房地產(chǎn)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四)各種法律文件之間的沖突解決辦法,買賣二手房需要簽署的法律文件很多,僅合同而言,就有定金合同、居間合同、買賣合同、補充協(xié)議等。各份合同的內容有時會出現(xiàn)互不一致甚至相沖突的情況,這就需要明確定金合同、居間合同,如與買賣合同發(fā)生沖突,以買賣合同為準。而補充協(xié)議正是因為買賣合同有缺陷才訂立的,因此補充協(xié)議要說明其他合同文本如與補充協(xié)議相沖突,以補充協(xié)議為準。

    查看全文↓ 2018-08-10 22:40:45
  • 154****4225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jù)出賣人、買受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 )(以下簡稱合同)第二十一條之規(guī)定,現(xiàn)就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達成以下補充約定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買受人應在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xù)時與出賣人簽訂面積及房款差異結算協(xié)議,并結清相關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不予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并不視為出賣人逾期交房或逾期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由此產(chǎn)生的風險和不利后果均由買受人承擔。
    該商品房的預測面積是按照現(xiàn)行房產(chǎn)測量規(guī)范及有關補充文件預測所得。該商品房交付時,如因政府的相關房產(chǎn)測量規(guī)范、文件調整導致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的,不視為出賣人違約,亦不適用合同第十三條有關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雙方同意按照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差異,由買受人和出賣人據(jù)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二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即  年   月  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幣(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含已付定金 元)。
    2、貸款方式付款
    買受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出賣人支付購房總價款的 %的**款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含已付定金    元)。
    其余價款     元,買受人以 方式向        銀行貸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第三條 貸款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及本補充協(xié)議時,已經(jīng)充分了解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包括公積金貸款)的辦理條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納的全部費用,并承諾自己的實際情況完全符合相關的辦理條件。如因買受人的實際情況與相關要求和條件不符合或因買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導致銀行拒絕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要求變更貸款金額、**款比例、貸款年限、或要求買受人補充資料、或另行提供擔保人時,買受人應無條件地配合并與出賣人協(xié)商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買受人須自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準)并辦理按揭貸款;買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資料或提交的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賣人通知辦理按揭貸款手續(xù)之日起7日內仍未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手續(xù)的,視為買受人違約。
    (1)逾期在30日之內的,買受人應每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逾期超過30日后,買受人應于逾期滿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購房余款和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成數(shù)及年限以銀行**終批準為準。如銀行批準的貸款額度與買受人申請的額度不一致,則兩者之間的差額作為買受人應當以自有資金支付的**款,由買受人在銀行批準貸款額度確定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買受人延遲支付上述款項的:逾期在三十日內(含三十日)的,應每日按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日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選擇 銀行住房公積金按揭付款方式,則需遵照以下條款執(zhí)行:
    (1)買受人應于出賣人發(fā)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后7日內與前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xù)。公積金貸款成數(shù)及年限以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的為準。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的貸款額度小于買受人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作為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款,由買受人在接出賣人的通知之日起7日內付清。買受人應根據(jù)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要求及時補充資料,并配合出賣人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若買受人在出賣人發(fā)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后15日內仍不能與上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xù)的,應于前述15日屆滿的次日一次性付清購房余款或書面通知出賣人按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辦理貸款,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應自出賣人發(fā)出通知后的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準)并辦理按揭貸款,逾期的違約責任和處理按照第二條第2款規(guī)定執(zhí)行。

    查看全文↓ 2018-08-10 22: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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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變更、協(xié)議附件等,都須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達成意合才能成就,對方免談則失去了補充協(xié)議的成就條件。如果確實認為主合同中有約定未盡事宜,不補充難以維護當事人的利益時,可以申請合同變更。須看主合同對產(chǎn)生糾紛的救濟方式,如果是指定了仲裁機關則可以申請仲裁,如果是選擇了訴訟則用訴訟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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