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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房產能不能只寫一方名字???

136****0212 | 2018-11-08 20:57:34

已有3個回答

  • 142****6975

    婚后買房,寫夫妻2人名字或者寫一個人名字,都是婚后共同財產,除非在一個人的名字后面標注了“單獨所有”。標注了“單獨所有”的房產,是一方獨有,離婚時候,另外一方無權分割。其程序是:配偶寫一份放棄產權的聲明,在房管局備案。這樣辦下來的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而且名字后面有括號注明“單獨所有?!?br/>按照新婚姻法規(guī)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后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一)在夫妻婚姻存續(xù)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但是根據(jù)婚姻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guī)定,有幾種特殊情況,需要注意: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后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只是贈與自己子女的。
    3、婚后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5、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查看全文↓ 2018-11-08 20:58:12
  • 136****5674

    婚后購買應該屬于夫妻共同共有。應該是二人的名字,只寫他一人名字并注明產權性質為單獨所有,就成了他個人所有的財產了。建議您及時加名。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后房子的**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后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后該房子屬于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新婚姻法告訴女人“三做三不做”: ★三做: 1、忘記自己是個女人,忘記自己要照顧老公、生小孩照顧小孩,全身心忘我的投入工作中去,爭取事業(yè)上有長足發(fā)展。不然哪天老公有了漂亮小三,自己被掃地出門露宿街頭。 2、一定要買房,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后,有錢還是借錢。請記住,一定要讓自己父母給自己買。 3、對方買了房,別拿錢來裝修和買車,也別拿錢來共同生活,否則成了為他人投資理財做保障。 ★三不做: 1、別嫁給貸款買房的男人,以后一起按揭還款,離婚時只能分到少部分錢,房子**沒你的份兒! 2、公婆給老公買房,兒媳就不應贍養(yǎng)公婆,房子沒你的份,養(yǎng)他們不如自己好吃好喝。 3、對方父母如果沒退休工資、沒醫(yī)保。堅決不嫁,他們用養(yǎng)老的錢給兒子買房,卻要小兩口來養(yǎng)他們,以后房子沒你的事,這買賣也太劃算了。 附一現(xiàn)實的笑話:“一對男女買房100萬,男方**30萬,婚后還貸幾年后女方居家教子。10年后雙方離異,房產增值到300萬,產權歸男方,女方得到4萬貸款,并酌情補償10萬。40歲人老珠黃的女方帶著14萬現(xiàn)金默默離開,40歲一枝花的男人坐擁豪宅滿面春風……” 要知道出軌的男人比騙財產的女人多,家庭里面女人奉獻的比男人多,這種婚姻法讓人心寒,結婚真的是女人的墳墓。。還不如戀愛一輩子。 那么,新婚姻法維護的到底是什么?這在很大程度上滋長了男人可以對婚姻不負責任,特別是對有房子的男人來說,無論他娶了誰,這個女性在他房子里面只是暫住,當他有一天看這個女性不順眼的時候,他可以跟這個女性離婚并把這個女性趕出去,并且這個男人即使包小三玩膩了甩掉就行,反正不用出銀子補償。眾所周知,中國自古有男方買房結婚的傳統(tǒng)和習俗,所以很多女性指望著嫁個有房的男人停止自己的漂泊,安心的過相夫教子的日子。新婚姻法讓女性的夢破滅了,那么出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考量,很多女性的思想勢必要與時俱進,不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就不結婚,從而男性要為結婚付出的代價更高,婆媳矛盾將更大,為什么呢?因為婆婆是誓死捍衛(wèi)兒子的財產,頑強抵抗過戶行為的。這樣的局面將促使剩男數(shù)量直追剩女數(shù)量。 新婚姻法揭示了一個現(xiàn)實:在中國女性結婚的代價除了給男人當免費老媽子,當生育機器,當傭人以外,還得自貼家當養(yǎng)家糊口。而中國男性無論他是修養(yǎng)學識文化地位有多高,無論他對內對外所謂的人格與精神獨立有多完善,他們從骨子里是不懂得欣賞中國女性的。他們骨子里找的不是老婆,找的是老媽和保姆,找的是花瓶和性感,找的是家世和背景。他們找女性的目的大多是為了找一個良好的生育機器,一個拿得出手的擺設。當女性把自己托付給這個男人之后,被婚姻生活與小孩教育折磨的慘不忍睹的臉,一下子就成了男人們花心的借口。而當這些女性還沒恢復過來要做自己的時候《婚姻法》新解出臺了。結果,婚前財產屬于個人財產,那些沖著男人財富去的人太悲催了,給男人生兒育女到頭一無所有。

    查看全文↓ 2018-11-08 20:58:04
  • 131****5074

    現(xiàn)在好像不可以了,必須要寫雙方的名字,否則要出未婚證明

    查看全文↓ 2018-11-08 20: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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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雙方買房寫一方名字是完全可以的,房產證上究竟該怎么寫名字成為買房子人最關注的問題,其實很簡單夫妻雙方買房寫誰的名字都是可以的,只寫一方的名字這個房子也是屬于二人的共同財產,不會產生不好的后果?;橐龇ㄖ幸蔡岬搅?,在夫妻婚姻存續(xù)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特殊情況是這個房子是由夫妻雙方父母出錢購買的不動資產,而且產權只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資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這將不是一人一半,如果當事人有其他的約定要除外。如果不幸離婚,房子是共同財產,寫一方姓名是不會影響到夫妻二人分割財產的,任然是一人一半。

  • 只要夫妻倆同意,可以辦理你倆任意一方或是兩人姓名房產證?;橐龇ㄒ?guī)定,婚后購買的住房,只要你倆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不管登記人是你倆誰的姓名,亦或是你倆人姓名,住房都屬于婚后取得共有財產,一家一半權益份額。所以,寫誰的名字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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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房產一方是不可以賣掉的,尤其是在婚后共同購買的房產,是屬于夫妻雙方共同享有,共同支配,需要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之下,才有資格出售共同購買的房屋。根據(jù)我國的婚姻法所規(guī)定,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擁有的物資都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未經另一方同意將房產賣出,此類操作不僅無效,而且也無法辦理房產過戶。對于夫妻雙方中的一方將屬于公共財產的房屋賣掉,而另一方可以依法追回自己的房產。所以購房者在購買房屋時,需要先對房屋的產權做相應的調查,對于有多個共有產權人需要全部到場簽署房屋購買協(xié)議,并且對房屋產權人的信息以及該房屋是否存在有抵押、凍結等情況做相應的調查,并且在簽訂購房協(xié)議時將房屋過戶的時間標注清晰。

  • 夫妻買房是可以只寫一方的名字的,在有結婚證的前提下,無論寫誰的名字都屬于婚后財產,是兩個人共有的。除非在一個人的名字后面標注了“單獨所有”。標注了“單獨所有”的房產,是一方獨有,離婚時候,另外一方無權分割。其程序是:配偶寫一份放棄產權的聲明,在房管局備案。這樣辦下來的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而且名字后面有括號注明“單獨所有。當然除了這個還是其他情況之下不屬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比如說在購買房屋出錢的時候,婚后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楹笠环礁改赋鲑Y,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只是贈與自己子女的。

  • 屬于夫妻共同財產。1、婚后買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1)在夫妻婚姻存續(xù)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一方的名字,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2)雙方結婚時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購置的房產,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為房屋裝修所支付的相關費用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對這些費用進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資部分則要依據(jù)當時的具體約定來處理。(3)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2、婚后買房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guī)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2)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產權屬于父母,離婚時不屬于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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