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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誰知道買房子付了定金能退嗎?

137****2469 | 2018-11-14 07:47:37

已有4個回答

  • 143****6815

    根據《合同法》第115條的規(guī)定,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依照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因此購房者在“落定”時,要注意《認購書》中約定的繳付款項的性質是什么,如《認購書》中訂明所繳款項性質是“定金”,就要審慎考慮購房的意向是否明確,否則一旦變更購房意圖的,則定金就無權要求開發(fā)商返還。如《認購書》中約定所繳款項性質是“訂金”,并未約定更改購房意向時“訂金”不予退還的,則該“訂金”的性質是預付款,如購房者與開發(fā)商解除《認購書》時,預付款應由開發(fā)商退還。
    不過在實際生活中,往往會復雜很多。
    就我接觸到的而言,有客戶想索回訂金,但開發(fā)商不肯,**后以換戶型來解決的。

    查看全文↓ 2018-11-14 07:48:14
  • 131****1859

      買房時下成了很多人都要考慮的問題,其實在買房時一般都可能遇到先交定金,再簽合同的情況,很多人在在交了定金后,可能要看到了好的,就想退房。那么其中的定金能不能退呢?接下來華律網的小編就為您收集了這方面的知識,希望對您有幫助。
      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及《擔保法》的有關規(guī)定,“定金”是一種為了締結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種擔保形式。如為締結合同而設的“定金”,則不論購房合同是否**后締結,開發(fā)商均應退款或將“定金”抵作房款;如為履行合同而設的“定金”,則購房合同系買賣合同,買賣合同是主合同,擔保合同是從合同,不管是合同簽訂前還是簽訂的同時交付“定金”,主合同不成立從合同就不能成立。
      我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2條規(guī)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開發(fā)商不得銷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的費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銷售條件,而購房者已經交納了“定金”,那么無論雙方是否約定“定金”退還事項,開發(fā)商都應無條件退還定金給購房者。
      此外,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guī)定,因不能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方也是應當返還定金的。
      根據有關規(guī)定,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只有在取得房屋銷售的合法證件后,才能收取買房人的定金,而定金是等同罰金的。即因購房人的原因不履行購房合同,定金不退;若屬開發(fā)商違約,是要雙倍賠償的。

    查看全文↓ 2018-11-14 07:48:09
  • 136****6738

    是否可以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1、如果已經簽訂定金合同的,合同有明確規(guī)定的,以合同為準;
    2、如果沒有簽訂定金合同的,一般默認是不會退還定金的,不過是否可以退主觀意向很重要,哪怕簽訂合同了,只要對方同意,那就可以退;
    3、根據合同法規(guī)定,如果是以下情況的,可以明確要求對方退還定金: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第一百一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一百一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查看全文↓ 2018-11-14 07:48:04
  • 154****5822

    定金,不同于作為預付款的訂金,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2個概念。按照合同法的規(guī)定,違約方無法收回付出的定金。
    不過在實際操作中,還是有機可乘的。
    如果你堅持是因為太吵就想退定,肯定是沒有道理的;因為你當時下定時的現(xiàn)況就是這樣的,實現(xiàn)合同的前提并沒有改變。你單方面違約自然只好自己承擔損失了。
    但你若對定單中未列明的條款,故意提出對方很難接受的要求,導致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簽不成合同,這是你就可以名正言順地收回定金了。比如,你可以提出要等交房后再來付清房款,開發(fā)商不同意的話,你就可以要求退回定金;他不退你就可以訴訟至法院,很快就可以拿回來了。

    查看全文↓ 2018-11-14 07: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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