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網 >房產問答 >房屋類型 >集資房 >詳情

??國企職工集資建房款是公款嗎?

156****1229 | 2018-12-08 13:00:20

已有3個回答

  • 145****9610

    其實你對集資建房的概念就有所誤解。集資建房分兩種:一是單位職工集資建房方式。二是個人集資建房方式。這兩種都沒有被法律禁止(只有單位建房中部分條款被禁止,且審查嚴格),只是大家心照不宣,沒人會去碰釘子而已。我先來分析一下這兩種方式。
    一是單位職工集資建房方式。單位提供國有劃撥土地,由單位和職工共同集資繳納建房款,再委托建設單位開發(fā)建設。由于建造過程中可以減免許多房地產開發(fā)商必須要繳納的配套稅費及利潤,所以國家也一直把單位職工集資建房納入福利分房這種制度體制中。也就是說,如果你承租了公房且有資格購買房改房,你就沒有權利再集資建房,反之亦然。由于一些地區(qū)出現(xiàn)部分單位以集資合作建房名義,變相搞住房實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開發(fā)等問題。故建設部發(fā)文,自2006年08月14日起,停止審批黨政機關集資合作建房項目。但國有企業(yè)或事業(yè)單位的集資建房政策沒有取消,但審查已嚴格控制。
    另一種就是個人集資建房方式。即由居住在同一城鎮(zhèn)區(qū)域的在不同單位工作的職工通過政府牽頭組織成一個社會團體(城鎮(zhèn)住宅合作社),再由職工集資建造房取得住宅,比如說安居工程就是其中的一種。這種方式也一直是國家鼓勵與支持,但由于缺乏法律與行政法規(guī)的立法,且與地方政府通過利用國有土地經營城市和創(chuàng)造財富的執(zhí)政理念沖突,因此,目前幾乎所有地方政府都對此持消極態(tài)度。目前國家實際上已經否決了該方式,而取代的是廉租制度、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和限制商品房政策。

    查看全文↓ 2018-12-08 13:01:43
  • 135****0547

    國家允許單位集資建房。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統(tǒng)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建造的房屋。集資房屬于經濟適用住房范圍。

    查看全文↓ 2018-12-08 13:01:33
  • 135****0156

    您好,根據(jù)您的描述,這種不是公款,但是如果交由國有單位保管,性質就會有所變化,建議詳述案情才能幫你詳細回答

    查看全文↓ 2018-12-08 13:01:09

相關問題

  •  單位集資建房是單位組織職工向單位繳納資金,由單位以自己的名義,在自有土地上籌建房屋,房屋建成后由單位依據(jù)內部集資建房的政策,按成本價銷售給職工的房屋。集資所建住房的權屬,按出資比例確定。個人按房價全額出資的,擁有全部產權,個人部分出資的,擁有部分產權?! 〖Y房實行政府、單位、單位職工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建造的房屋。職工個人可按房價全額或部分出資,國家在信貸、建材供應、稅費等方面給予部分減免。集資所建住房的權屬,按出資比例確定。個人按房價全額出資的,擁有全部產權,個人部分出資的,擁有部分產權。單位集資所建房屋,只要職工取得了該房屋的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即職工對自己所分到的房屋具有了完全的物權。  法條鏈接:《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 距離城區(qū)較遠的獨立工礦企業(yè)和住房困難戶較多的企業(yè),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城市規(guī)劃、住房建設規(guī)劃的前提下,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利用單位自用土地進行集資合作建房。參加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的對象,必須限定在本單位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第三十六條 任何單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購買土地組織集資合作建房;各級國家機關一律不得搞單位集資合作建房。單位集資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供應條件的家庭出售。 第三十七條 單位集資合作建房在滿足本單位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買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縣人民政府統(tǒng)一組織向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縣人民政府以成本價收購后用作廉租住房。 第三十九條 已參加福利分房、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參加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的人員,不得再次參加單位集資合作建房。嚴禁任何單位借集資合作建房名義,變相實施住房實物分配或商品房開發(fā)。 第四十條 單位集資合作建房原則上不收取管理費用,不得有利潤。

    全部5個回答>
  • 單位集資建房:根據(jù)《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中規(guī)定,距離城區(qū)較遠的獨立工礦企業(yè)和住房困難戶較多的企業(yè),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城市規(guī)劃、住房建設規(guī)劃的前提下,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利用單位自用土地進行集資合作建房。參加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的對象,必須限定在本單位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統(tǒng)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單位職工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建造的房屋。職工個人可按房價全額或部分出資、信貸、建材供應、稅費等方面給予部分減免。集資所建住房的權屬,按出資比例確定。個人按房價全額出資的,擁有全部產權,個人部分出資的,擁有部分產權。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 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稅務總局 聯(lián)合頒發(fā)

    全部5個回答>
  • 單位集資建房:根據(jù)《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中規(guī)定,距離城區(qū)較遠的獨立工礦企業(yè)和住房困難戶較多的企業(yè),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城市規(guī)劃、住房建設規(guī)劃的前提下,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利用單位自用土地進行集資合作建房。參加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的對象,必須限定在本單位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統(tǒng)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單位職工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建造的房屋。職工個人可按房價全額或部分出資、信貸、建材供應、稅費等方面給予部分減免。集資所建住房的權屬,按出資比例確定。個人按房價全額出資的,擁有全部產權,個人部分出資的,擁有部分產權。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   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稅務總局   聯(lián)合頒發(fā)

    全部5個回答>
  • 原則上不允許。

    全部2個回答>
  • 根據(jù)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商品房銷售分現(xiàn)售和預售兩種方式,商品房預售必須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而現(xiàn)售沒有這個要求。但是現(xiàn)售的條件是:1、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具有《營業(yè)執(zhí)照》和《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資質證書》;2、項目取得了《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3、房屋竣工驗收合格;4、落實了物業(yè)管理;5、完成了拆遷安置補償;6、配套設施已經竣工或者確定了竣工日期;7、《房地產開發(fā)項目手冊》進行了驗核和備案。這樣的商品房開發(fā)商在進行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購買人在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和發(fā)證時才不會有什么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