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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違約怎么辦?誰比較清楚的,求介紹!求解答!

146****3384 | 2019-01-10 18:04:48

已有3個回答

  • 134****0817

    首先,二手房交易需要有一定的程序。由雙方訂立買賣合同,據合同規(guī)定,由買方將資金付與賣方,依法辦理房屋產權手續(xù),由賣方將房產騰退如期交與買方。
    其次,根據我國物權法相關規(guī)定,不動產買賣應當辦理轉讓登記。但沒有登記的不影響買賣合同的生效(除非買賣合同本身存在瑕疵),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物權效力分離原則; **后,結合您提供的情況,第一步要確定雙方簽訂的協議是否合法,是否具有合同效力;第二步,如果雙方簽有合同沒有瑕疵,合同內容有合法約定違約金的,定金跟違約金可以選擇適用,但不能既沒收定金又讓對方賠付違約金,兩者不能并舉;
    您可以先跟對方協商,協商不成確定要打官司的話,可以到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付違約金;
    如果要請律師的話,無論官司輸贏,律師費這一塊一般是己方承擔。即使一并提起要求對方承擔律師費的訴訟請求,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有一點明確,案件受理費由敗訴方承擔;另外,各地律師代理費情況不一,沒有嚴格的統一標準的,可以雙方協商,但一般估計會以您的房子價值大小和訴訟請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多少為標準。

    查看全文↓ 2019-01-10 18:05:23
  • 137****3231

    經濟適用房是要符合經濟適用房的業(yè)主才能購買,賣家沒有告知你是經濟適用房,就是隱瞞事實,你可以請求法院撤銷買賣合同。

    查看全文↓ 2019-01-10 18:05:10
  • 156****8803

    這要看你們當初怎么簽訂合約的,如果合約上并沒有寫明違約的賠償責任,那么您就不必擔心了,但一般買賣方都會在付定金和**款的時候簽訂一個合約注明違約的賠償,這樣就比較麻煩,因為畢竟20萬已經付給對方了,在協商的過程中對方如果堅決不同意退出這次交易,為的就是要你賠償他們多少錢。主要您現在交付的這20萬是屬于定金之外的頭款還是定金,如果這是不算定金的**款,您違約了,這20萬必須要退給您的~
    國家規(guī)定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對于尚未住滿年的經濟適用房,由于政策規(guī)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yè)主,只能以不高于購買時的單價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查看全文↓ 2019-01-10 1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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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營業(yè)稅:稅率為5。5%。根據2010年房產新政,轉讓出售購買時間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額征收營業(yè)稅,轉讓出售購買時間超過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轉讓出售購買時間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兩次交易差價征收營業(yè)稅,轉讓出售購買時間超過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營業(y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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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手房二手房貸款的**比例是一樣的,具體情況如下:1、商業(yè)貸款:若是首套房,**低可以**百分之30,若是二套以上,**低**比例百分之40.2、公積金貸款:首套房,**低可以百分之20.若是二套房,**低**比例百分之50,三套房不允許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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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業(yè)主為一次性付款購房,買家以銀行按揭方式購房。由于業(yè)主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購房,業(yè)主持有房產證。買家以按揭方式購房,需先與提供按揭的銀行簽貸款協議,經與按揭銀行合作的評估公司評估后,確定買家可以貸款額及年限。 買家需將非貸款部分的房款交由中介公司、房地產交易中心或銀行(目前已有少量銀行開展此業(yè)務)托管。在房產過戶后,業(yè)主可收到此款項。買家持房產證到銀行辦理按揭手續(xù),所貸款項將由銀行一次性付給業(y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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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鍵性承諾應體現在房屋買賣合同當中。交易雙方當事人對房地產管理部門申報的成交價明顯低于市場價時,或者以所購房屋進行抵押貸款時,要對所購房屋進行評估;簽約過程中應特別注意,對交易的任何關鍵性約定或賣方的任何承諾均應體現在合同中,不能以口頭約定代之,因為口頭約定在一旦發(fā)生糾紛時則無法舉證。合同的必備條款主要包括:房屋面積及附屬設施、價款及給付方式、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期限、違約責任等;如果選擇了按揭貸款的付款方式,則須按照規(guī)定辦理貸款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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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訴違約,要求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以下幾種(1)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2)損害賠償.損害賠償:是指因合同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失時,違約方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經濟補償。(3)繼續(xù)履行.繼續(xù)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機關作出要求實際履行的判決或下達特別履行命令,強迫債務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債務。 其他補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條 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第一百一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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