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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定金60萬正常嗎? 房屋買賣要交多少定金才算合理?

138****9117 | 2019-01-13 22:48:32

已有3個回答

  • 151****2925

    流程是,你倆簽署完畢合同,支付完畢定金**,
    然后對方拿著合同和付款票據,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到銀行辦理貸款按揭申請手續(xù)。銀行審核通過之后,會通知你們,此時,你倆辦理住房房產證過戶。
    有了買家名義房產證,買家憑此和上述證件材料,到申請貸款的銀行辦理手續(xù),銀行看到買家名義房產證和之前申請手續(xù),就會放款給你。

    查看全文↓ 2019-01-13 22:48:48
  • 158****1532

    定金不能超過買賣房屋交易價格的20%,即使超過,超過部分有也不能產生定金效力,即不適用定金罰則。在不超過20%的前提下,具體金額自行商定。

    1、《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一百二十一條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若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2、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或替代物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定金罰則指的就是:給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約定的債務,那么就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時,則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3、根據民法的有關理論,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從屬性。定金隨著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隨著合同的消滅而消滅。

    (2)定金的成立具有實踐性。定金是由合同當事人約定的,但只有當事人關于定金的約定,而無定金的實際交付,定金擔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當事人將定金實際交付給對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擔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雙重擔保性。即同時擔保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債權。就是說,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喪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

    查看全文↓ 2019-01-13 22:48:42
  • 154****4432

    看樓盤、挑選戶型、談房價……經過一系列程序后,選好心儀的房子,交付定金后,只剩拎包入住了。

    然而,長沙市民歐陽卻遇到了難題。他通過中介購買一套二手房,簽訂合同并支付定金后,賣家卻一直不配合辦理手續(xù)。眼看約定日期已過,他將賣家告上法庭。

    二手房賣家在簽約后,不履行約定,眼看著房價不斷上漲,不少買家為“房”消得人憔悴。近日,長沙市天心區(qū)法院審理一起“二手房”買賣糾紛案,賣家收到買家支付的1萬元定金后不履行合同,法院一審判決其賠償20萬元違約金。

    歐陽是一名廚師,收入頗豐。2016年6月,經中介介紹,他認識了趙先生,雙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合同約定:歐陽出資175萬元,購買趙先生位于天心區(qū)暮云街道的一棟別墅,建筑面積為215.71平方米。因該棟別墅被趙先生抵押在銀行貸款,為辦理過戶,歐陽出資45萬元,趙先生出資70萬元對該別墅辦理解除抵押手續(xù)。

    合同簽訂當日,歐陽支付了2萬元定金給趙先生。趙先生實收1萬元,另外1萬元則暫存在中介公司。兩人簽訂的合同約定,如因賣方原因,導致買方未能在合同簽訂之日起70日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買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賣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已收取的全部付款返還給買方,并按房屋成交總價的20%支付違約金。

    歐陽在繳納2.6萬元中介費后,又向銀行申請100多萬元貸款,用于支付房款,并獲得銀行審批同意。然而,趙先生卻一直沒有動靜。歐陽表示,他曾多次催促趙先生籌錢一起贖樓,并辦理過戶手續(xù),趙先生不為所動。中介多次協(xié)調,并根據雙方意向,找到愿為趙先生墊資贖樓的公司,趙先生一直以消極態(tài)度應對。同年8月底,在合同簽訂70日后,歐陽委托律師向趙先生發(fā)出律師函,要求與趙先生解除協(xié)議,并賠償各項損失約40多萬元。

    天心區(qū)法院審理認為,歐陽與趙先生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自行辦理贖樓(解押)聲明》和《自行辦理按揭貸款聲明》,系雙方真實意愿表達,符合法律規(guī)定。由于趙先生的違約,雙方沒有辦理完成解除房屋抵押手續(xù),導致雙方房屋買賣和產權變更登記手續(xù)在70日內(即8月26日前)未辦理完成。歐陽提出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要求,符合合同約定。違約金的主要功能是補償守約方的合理損失。歐陽與趙先生解除合同后,需另行購買房屋和辦理相關手續(xù),由此增加的費用由趙先生承擔。參照同地段、同類型房屋價格,法院一審酌情判決趙先生賠償歐陽違約金和損失總計20萬元。記者劉雙通訊員唐文東劉希平



    法官支招:如何應對賣家違約

    面對部分“二手房”賣家不配合辦理過戶的情況,承辦法官唐文東介紹了幾個防范和補救的方法:

    1.買方可向法院提出申請,繼續(xù)履行房屋買賣合同。

    2.根據合同情況,可以適當增加合同定金的數額,一旦賣方違約,其需要支付雙倍定金。但定金金額不要超過合同金額的20%,《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91條規(guī)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背^20%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3.盡量將合同條款描述細致,特別是注明房屋交易時間,防止因約定不明產生糾紛。

    4.盡可能將合同的違約金金額約定得高一點,增加賣方的違約成本,以利于與賣家交涉談判時,掌握主動權。違約金的賠償金額以補償守約方的合理損失為主。在司法實踐中,違約金賠償金額都不得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

    5.如合同對定金或違約金條款都沒有明確規(guī)定,買家可以向法院主張,因賣家違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




    相關新聞:房主違約被判返還雙倍定金

    2016年1月29日,南京市民張鋒通過房產中介與浙江義烏人王明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約定由張鋒購買王明位于清涼門大街的中海鳳凰熙岸一戶房屋,該房建筑面積為191.2平方米,總價710萬元,先付定金142萬元。合同簽訂后,張鋒如期向王明支付定金142萬元。

    但王明看到房價上漲,便提出加價10萬元,張鋒同意后,王明仍找理由拖延交易時間。發(fā)展到后來,王明表示房子不賣了。張鋒將王明告上法院。

    2016年11月11日,南京鼓樓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王明構成根本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因雙方均同意解除合同,因此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解除。同時根據合同法的規(guī)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義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王明已返還張鋒定金142萬元,仍應返還張鋒剩余款項142萬元。對于王明的反訴請求,法院予以駁回。

    查看全文↓ 2019-01-13 22:48:38

相關問題

  • 買房交定金注意事項:第一、定金條款并不具有強制性,它僅是指導性的,消費者可以依法自主決定是否訂立定金條款;第二、應當在定金條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體情況;第三、雖然已訂立了定金條款,但只有消費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第四、要分清定金和預付款的區(qū)別,預付款就是預先支付,但預付款,不能適用定金的罰則。第五、謹防有的開發(fā)商利用購房者缺乏相應的購房知識和經驗,在某些條款內容上設下陷阱,故意讓消費者違約。第六、定金和訂金在法律上性質是不同的。依據擔保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訂金則屬于預先支付的一部分價款,不具備擔保的性質,如果收取訂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約定,則交付訂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還訂金而不能要求雙倍返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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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買二手房,定金需要和房東具體商量,一般來說定金**高不可以超過房產交易價的20%,一般情況都是2~3萬。二手房買賣交易的流程如下:1、買賣雙方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2、賣方處理好房屋未能滿足交易過戶條件的相關事宜;3、買方如果是按揭貸款購房的,找銀行申請貸款,并取得銀行的書面答復; 買方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此步驟就不需要了;4、雙方按當地房管局的要求帶備房產證、身份證等原件,前往房產交易所辦理交易申請。如果當地要求遞件前有部分稅費或費用是先繳交的,備好款項。5、成功遞件并取得房產交易所收件回執(zhí)后,買方付按約定首期房款給賣方。6、問稅、完稅、過戶手續(xù)辦妥后,買方支付房款余款,賣方當日將房屋交付給買方。7、賣方協(xié)助買方完成其他相關事宜的過戶手續(xù),比如物業(yè)管理處、供電部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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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在付定金的時候如果已經確定所購房子產權清晰且無其他糾紛,并且所有的擁有產權的人都到場簽字的情況下,交付多少定金都是可以的,因為這部分定金在簽完合同會轉為**款2、如所購房子的產權是否清晰尚不清楚,或者產權人沒全部到場的情況下,自己又非常滿意這套房子,想盡快定下來怕被別人定掉的話,付個0.5-5W不等,具體金額根據房子總價來定。3、有關規(guī)定,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收取訂金的,訂金數額應當在總房價的千分之五以內,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訂金應即時返還或抵充房價。購房者在支付訂金后,不購買預訂房屋的,訂金按預訂協(xié)議約定的辦法處理,但屬下列情況,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全額返還購房者支付的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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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買賣未成功定金可以退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條規(guī)定,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2. 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3.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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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交易流程 (1)買方咨詢 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簽合同 賣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證件,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xié)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辦理過戶 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xù)后,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xù),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權限逐級申報審核批準后,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xù)。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 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買二手房特別要注意,要清楚買二手房注意事項,不然很容易被騙。在買房前請詳讀以上買二手房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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