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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的土地使用權能轉讓嗎?

132****8542 | 2019-01-24 21:58:10

已有4個回答

  • 147****6082

    一、概念
    土地使用權(Land Use Rights)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yè),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是外延比較大的概念,這里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權。
    2011年1月,一則“土地使用期滿后會無償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關注。土地使用權與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法規(guī)中**基本**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權是中國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體現,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而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權利。
    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分為農用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
    農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種植業(yè)、林業(yè)、畜牧業(yè)、漁業(yè)生產的土地使用權。
    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和鄉(xiāng)(鎮(zhèn))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yè)建設用地的使用權。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guī)定,農用地使用權通過發(fā)包方與承包方訂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通過土地使用者申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取得。
    二、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嗎?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送。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fā),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
    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轉讓,應當依照規(guī)定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法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轉讓須符合上述規(guī)定,否則即為非法轉讓。

    查看全文↓ 2019-01-24 21:59:01
  • 137****0200

    一、農村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嗎?這些問題你必須要知道!
    1.根據**新相關政策規(guī)定,我們都知道農村土地屬于農村集體所有,農戶只有使用權,不可以對自家的土地轉讓、出讓、買賣給非農業(yè)建設人群,這樣是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所有就算你把土地使用權賣給其它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權收回的。
    2.但是如果你征求政府部門的同意,在鄉(xiāng)政府的指導下把農村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yè)建設人群(比如農業(yè)大戶、家庭農村、農村合作社等)的話是合法的,因為你是通過正規(guī)渠道,而不是私下交易的。
    3.農村土地使用權轉讓如果符合鄉(xiāng)村土地利用規(guī)劃,并且取得鄉(xiāng)村建設規(guī)劃許可證得建設用地的企業(yè),對于農村集體土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法的,受法律保護的。如果是私下建設,沒有取得鄉(xiāng)村建設規(guī)劃許可證,并且占用農村耕地的,政府是有權收回土地并處罰你的。
    4.現在農村土地可以分為使用權、所有權以及經營權三類,其中農村土地所有權是不可以轉讓的,農村土地使用權在合法的條件下可以轉讓。但是農村土地經營權是可以流轉的,流轉的對象一般是有一定的經濟來源并從事農業(yè)建設的人群。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一般通過轉讓、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進行土地流轉給承包方。
    5.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必須要遵循一下幾個原則。一是遵循平等、自愿、有償原則,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強迫你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二是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農業(yè)用途,簡單的說就是如果你用土地建房是不合法的,發(fā)包方是有權收回的。三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也就是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會議上提出: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將再往后延長30年,就意味著下次土地到期要到2057年,在簽合同的時候,不能超過2057年。四是承包方必須有農業(yè)經營能力的,不是看著一個有錢的人要承包你的土地你就承包給他,如果不是從事農業(yè)建設的話,也是會被收回的。五是在同等經濟條件下本村的農業(yè)戶口人群享有優(yōu)先承包權,但是如果一起是本村的后來變?yōu)榉寝r業(yè)戶口的是沒有優(yōu)先權利的。
    通過以上五點知識相信大家對農村土地使用權可不可以轉讓有了一定了解。
    二、農村土地使用權轉讓怎樣才合法?符合這三個條件轉讓才合法!
    有關農村土地使用權轉讓怎樣才合法?咨詢了楊成偉律師,他的回答如下:
    1.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只可以在本村沒有宅基地家庭之間才能轉讓,并且要到鄉(xiāng)政府申請,縣政府審核,**后鄉(xiāng)政府給你下發(fā)相關文件的時候轉讓才是合法的。相反如果沒有經過申請就私自轉讓的是不合法的。
    2.農村耕地轉讓是比較方便的,只要發(fā)包方和受讓方簽好農村土地流轉合同就屬于合法了,但是后期發(fā)包方可以監(jiān)督承包方對土地使用權,如果是濫用土地的話是有權收回的。

    查看全文↓ 2019-01-24 21:58:51
  • 143****8145

    一、農村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嗎?這些問題你必須要知道!
    1.根據**新相關政策規(guī)定,我們都知道農村土地屬于農村集體所有,農戶只有使用權,不可以對自家的土地轉讓、出讓、買賣給非農業(yè)建設人群,這樣是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所有就算你把土地使用權賣給其它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權收回的。
    2.但是如果你征求政府部門的同意,在鄉(xiāng)政府的指導下把農村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yè)建設人群(比如農業(yè)大戶、家庭農村、農村合作社等)的話是合法的,因為你是通過正規(guī)渠道,而不是私下交易的。
    3.農村土地使用權轉讓如果符合鄉(xiāng)村土地利用規(guī)劃,并且取得鄉(xiāng)村建設規(guī)劃許可證得建設用地的企業(yè),對于農村集體土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法的,受法律保護的。如果是私下建設,沒有取得鄉(xiāng)村建設規(guī)劃許可證,并且占用農村耕地的,政府是有權收回土地并處罰你的。
    4.現在農村土地可以分為使用權、所有權以及經營權三類,其中農村土地所有權是不可以轉讓的,農村土地使用權在合法的條件下可以轉讓。但是農村土地經營權是可以流轉的,流轉的對象一般是有一定的經濟來源并從事農業(yè)建設的人群。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一般通過轉讓、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進行土地流轉給承包方。
    5.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必須要遵循一下幾個原則。一是遵循平等、自愿、有償原則,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強迫你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二是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農業(yè)用途,簡單的說就是如果你用土地建房是不合法的,發(fā)包方是有權收回的。三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也就是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會議上提出: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將再往后延長30年,就意味著下次土地到期要到2057年,在簽合同的時候,不能超過2057年。四是承包方必須有農業(yè)經營能力的,不是看著一個有錢的人要承包你的土地你就承包給他,如果不是從事農業(yè)建設的話,也是會被收回的。五是在同等經濟條件下本村的農業(yè)戶口人群享有優(yōu)先承包權,但是如果一起是本村的后來變?yōu)榉寝r業(yè)戶口的是沒有優(yōu)先權利的。
    通過以上五點知識相信大家對農村土地使用權可不可以轉讓有了一定了解。
    二、農村土地使用權轉讓怎樣才合法?符合這三個條件轉讓才合法!
    有關農村土地使用權轉讓怎樣才合法?咨詢了楊成偉律師,他的回答如下:
    1.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只可以在本村沒有宅基地家庭之間才能轉讓,并且要到鄉(xiāng)政府申請,縣政府審核,**后鄉(xiāng)政府給你下發(fā)相關文件的時候轉讓才是合法的。相反如果沒有經過申請就私自轉讓的是不合法的。
    2.農村耕地轉讓是比較方便的,只要發(fā)包方和受讓方簽好農村土地流轉合同就屬于合法了,但是后期發(fā)包方可以監(jiān)督承包方對土地使用權,如果是濫用土地的話是有權收回的。

    查看全文↓ 2019-01-24 21:58:41
  • 136****9312

    一、農民承包土地使用權
    依據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是不能轉讓的,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轉讓。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guī)定:農民的集體土地使用權是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yè)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yè),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fā)生轉移的除外。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節(jié)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第三十二條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第三十三條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平等協商、自愿、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二)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yè)用途;
    (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讓方須有農業(yè)經營能力;
    (五)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yōu)先權。
    第三十四條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主體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第三十五條承包期內,發(fā)包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數服從多數強迫承包方放棄或者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不得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第三十六條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流轉的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繳。
    第三十七條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fā)包方同意;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fā)包方備案。
    第三十八條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互換、轉讓方式流轉,當事人要求登記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十九條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將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或者出租給第三方,承包方與發(fā)包方的承包關系不變。
    承包方將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過一年的,可以不簽訂書面合同。
    第四十條承包方之間為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互換。

    查看全文↓ 2019-01-24 21:58:29

相關問題

  • 《土地管理法》第63條規(guī)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yè)建設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yè),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轉移的除外?!备鶕@一規(guī)定,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原則上不允許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yè)建設,只有一種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對于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yè),因破產、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權發(fā)生轉移的情形。這種情形是指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破產、兼并,企業(yè)的資產(包括廠房等)發(fā)生轉移而導致土地使用權發(fā)生轉移,如果土地上沒有建筑物等設施,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將不允許轉讓,也不得轉讓用于非農業(yè)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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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務院至今未出臺一部相關的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的管理,因此,出現學術理論上的長期爭鳴是極為正常的?,F在的問題是,人們要把原先在理論上長期爭鳴的東西付諸于實踐,有的地方甚至提出了解放思想、突破禁區(qū)、制度創(chuàng)新等口號,這就有點令人疑惑不解了。因為,理論上爭鳴和實踐中具體運作完全是兩碼事。作為政府職能部門,依法辦事是其天職,在這個大前提下,才能談解放思想、突破禁區(qū)。我認為,的每一條款的遣字造句應當是非常慎密而嚴謹的,其立法的宗旨也當是明確客觀的,任何從左或有的角度隨意歪曲理解采取實用主義的做法均不足取,事實上,無論《》或《土地管理法》等法律都沒有在文字上明確表述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不能轉讓或流轉,恰恰相反,新《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某些條款規(guī)定已為集體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提供了法律依據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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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guī)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房子產權到期后可以1、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yè)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于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2、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對業(yè)主進行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通過調查了解第一種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可,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會拆遷。按照新頒布的《物權法》一百四十九條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xù)期。”《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土地的,應當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xù)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予以續(xù)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xù)期或者雖申請續(xù)期但依照前款規(guī)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0年產權房和40年產權房的價格無法直接換算,主要還看房子位置、配套等綜合因素,如果40年產權房,在稀缺地段,也是可以很高價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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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也是屬于財產,個人覺得家人是有繼承的權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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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國土地實行二元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規(guī)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使用權是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具體表現形式,是依照一定的法律對一定的土地加以利用并獲得收益的權利。土地使用權從來都不是自由的、任意的,我國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fā)證制度。而對于建設用地,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申請使用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征收的原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對于國有土地,國家按照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的原則,實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制度,使用權可以通過劃撥和出讓方式取得。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xù)。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設置了嚴格的審批制度。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占用農用地的,由國務院審批;在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zhèn)建設用地規(guī)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guī)劃而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的機關批準。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其他建設項目占用農用地的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除對集體建設用地的取得有著嚴格的審批途徑外,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農建設的,還必須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fā)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由此可見,建設用地一般是三種:國有劃撥土地、國有出讓土地、集體建設用地。然而實踐中由于近年經濟的快速發(fā)展,各省、各市縣甚至各鄉(xiāng)鎮(zhèn)都在搞開發(fā)區(qū)建設,開發(fā)區(qū)如雨后春筍般的發(fā)展起來。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些所謂的開發(fā)區(qū)所占用土地可能就是占用的集體農業(yè)用地而未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甚至未獲農用地轉用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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