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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糾紛怎么解決?找哪些部門解決?

156****5902 | 2019-01-25 20:06:47

已有3個回答

  • 151****4403

    農村土地糾紛問題可以走如下處理程序:當事人本著尊重歷史、尊重事實、兼顧現實進行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以請求村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可以請求鄉(xiāng)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進行權屬確定;當事人對人民政府作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如果是土地侵權糾紛,可請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行政調處,也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土地糾紛原則是由國土資源管理機關調查處理。

    《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令第17號)

    第五條 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單位與單位之間發(fā)生的爭議案件,由爭議土地所在地的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調查處理。

    前款規(guī)定的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發(fā)生的爭議案件,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由鄉(xiāng)級人民政府受理和處理。

    第二十三條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對受理的爭議案件,應當在查清事實、分清權屬關系的基礎上先行調解,促使當事人以協(xié)商方式達成協(xié)議。調解應當堅持自愿、合法的原則。

    第二十四條 調解達成協(xié)議的,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二)爭議的主要事實;

    (三)協(xié)議內容及其他有關事項。

    第二十五條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由承辦人署名并加蓋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印章后生效。

    生效的調解書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登記的依據。

    第二十六條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調解書生效之日起15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調解書送達當事人,并同時抄報上一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

    第二十七條 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理部門應當及時提出調查處理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處理決定。

    第二十八條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土地權屬爭議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調查處理意見。因情況復雜,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能提出調查處理意見的,經該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

    第二十九條 調查處理意見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二)爭議的事實、理由和要求;

    (三)認定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等依據;

    (四)擬定的處理結論。

    第三十條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調查處理意見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報送同級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下達處理決定。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處理意見在報同級人民政府的同時,抄報上一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

    第三十一條 當事人對人民政府作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當事人既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處理決定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生效的處理決定是土地登記的依據。

    查看全文↓ 2019-01-25 20:07:19
  • 152****1328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條規(guī)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查看全文↓ 2019-01-25 20:07:11
  • 158****1181

    土地發(fā)生糾紛,先找村委會調解。調節(jié)不好,再找鄉(xiāng)鎮(zhèn)所調解,**后找法院合法解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fā)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xié)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愿協(xié)商、調解或者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二條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查看全文↓ 2019-01-25 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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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農村承包地糾紛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處理。法院會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和《**高法院關于審理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高法院關于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司法解釋**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規(guī)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對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一、受理與訴訟主體  第一條 下列涉及農村土地承包民事糾紛,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ㄒ唬┏邪贤m紛; ?。ǘ┏邪洜I權侵權糾紛; ?。ㄈ┏邪洜I權流轉糾紛; ?。ㄋ模┏邪卣魇昭a償費用分配糾紛;  (五)承包經營權繼承糾紛。

    全部4個回答>
  • 1、因土地承包經營發(fā)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xié)商的辦法解決。 2、調解。當事人可以通過調解解決糾紛,當事人不愿意調解的,可以申請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3、仲裁。當事人不愿協(xié)商、調解,或者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協(xié)商、調解和仲裁不是訴訟的必經程序,當事人不愿協(xié)商、調解或者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捍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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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糾紛找哪個部門解決?A、租房糾紛協(xié)商解決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fā)生糾紛的,應當協(xié)商解決,可以尋求一位無利害關系的人在場作為見證人。B 、租房糾紛協(xié)商不成的,請求調解租房糾紛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組織或者是居委會請求調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關工作人員解決。C、租房糾紛協(xié)商不成的,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租房糾紛協(xié)商不成的,應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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