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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定金可以退嗎?

135****8141 | 2019-04-27 23:15:19

已有4個回答

  • 148****9047

    買房定金能不能退?
    1、開發(fā)商通常在與買方簽訂正式的商品房合同之前,通過訂購、訂購、來接受買方的存款。如果買方未與開發(fā)商簽訂合同或雙方不同意合同條款,大多數開發(fā)商將不退還押金。這種存款或存款協(xié)議對買方極為不利,因此買方在簽訂合同時會受到這種情況的影響。
    2、買方經常在押金的壓力下接受開發(fā)商的不平等條款。合同的真實含義不能反映在合同中,合同的公平原則是公平的、。很多買家認為購買房屋存款與其他商品交易相同。
    3、就像購買普通商品一樣,支付押金是我保留的。我準備好了。如果我不想要的話,押金將由我支付。以這種方式推到房子,我相信一旦商品房訂閱書簽了,不管是什么原因,房子*都不會被買,押金將不予退還,有些人甚至放棄撤回存款自動。

    查看全文↓ 2019-04-27 23:17:27
  • 147****0497

    一、定金是什么意思?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又稱保證金。定金具有法律效應,具有擔保債的履行的作用,按照法律規(guī)定,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如果給付定金方不履約,無權要求返回;收受定金方不履約,雙倍返還。
    二、買房定金能退嗎?
    購房定金其實是可以退的,不過退購房定金只適合以下幾種情況:
    1、開發(fā)商原因
    《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地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反還定金。
    2、不可歸責于開發(fā)商或購房者的原因
    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順利簽訂,但是這不是開發(fā)商或者購房者的原因導致的,換句話說,如果開發(fā)商和購房者對合同不能簽訂不存在過錯,那么開發(fā)商也是必須要把購房定金全額返還給購房者的。
    “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事由”主要體現為法律上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比如,由于發(fā)生了自然災害,導致商品房不符合當事人交納定金時的條件,如果購房者拒絕簽訂商品房合同,那么開發(fā)商就不需要雙倍返還定金,而是全額返還購房定金。

    查看全文↓ 2019-04-27 23:17:09
  • 155****4472

    一、買房子交了定金可以退嗎
    到目前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有以下一些:《合同法》、《擔保法》、《擔保法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等法律。
    但是所有的法律關于定金這的規(guī)定都是一樣的:給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相關的義務或者是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具體到房屋買賣上來說: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guī)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查看全文↓ 2019-04-27 23:16:38
  • 138****5454

    就簡單地講一個例子來說,一位夫妻在浙江蘭溪橫溪鎮(zhèn)某小區(qū)樓盤相中一套房,并且聽了對方天花亂墜的描述很心動,并于9月11日交付了定金,開發(fā)商要求9月17日前交**,據他描述,銷售員在他付定金前沒有說要夫妻雙方簽字才能辦理,商業(yè)貸款時的確是給他們忽悠說地鐵開工了,房子的面積有一百平(因為是復式樓,他們說可以在客廳上面隔個房間,他們樣板房是隔有的,但交樓給他們是沒的)。
    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變更規(guī)劃、設計。對于變更規(guī)劃、設計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合同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開發(fā)商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若開發(fā)商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通知的,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這個時候購房者通過退房也可以要回自己的定金,定金維權咨詢師找到歸因于開發(fā)商責任的事情之后,通過運用法律知識和妥善處理終于幫這位先生要回了定金。

    查看全文↓ 2019-04-27 23:15:48

相關問題

  • 1,訂金是可以退還的,定金不可以退。2,訂金是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訂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訂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訂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訂金;收受訂金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訂金。3,定金是指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給付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給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接受方。不可以退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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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及《擔保法》的有關規(guī)定,“購房定金”是一種為了締結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種擔保形式。按照上述法律規(guī)定,不想買房了定金能不能退還,要看具體的情況:1、如果開發(fā)商不具備商品房銷售資格的,那么不想買房的話,定金可以退回。我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2條規(guī)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開發(fā)商不得銷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的費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銷售條件,而購房者已經交納了“定金”,那么無論雙方是否約定“定金”退還事項,開發(fā)商都應無條件退還定金給購房者。2、如果不想買房是因為開發(fā)商存在欺詐等行為,或者雙方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對合同條款協(xié)商不下,那么在這種情況下,開發(fā)商也是應當退還購房定金。3、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guī)定,因不能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方也是應當返還定金的。比如,由于發(fā)生了不可抗力導致購房者無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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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不是合同,協(xié)議是沒關系的,而且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定金退的時間說不準,因為必須再有人看上你的房子,然后他付了定金才能還你的,開發(fā)商收了錢是不會再吐出來的,就是東墻補西墻,如果沒有預售許可證的話,肯定能退的。 定金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是指合同當事人約定的,為確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當事人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預先向對方交付的一定款項。債務人履行債務后,給付定金的一方有權收回定金,或者將定金抵作價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將雙倍的定金返還給付定金的一方。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依定金的目的和作用的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1)成約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作為債之成立的要件的定金。這種定金在日常生活中**為常見。  (2)證約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為債之成立的證明的定金?! ?3)違約定金,其性質和作用與違約金相同,都具有間接地保證合同履行的效力?! ?4)解約定金,這種定金是解除合同的代價,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其喪失定金所有權來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也可以用雙倍返還定金來實現合同的解除?! ?5)立約定金,是在訂立合同前而交付的定金,其目的或效力在于保證在此之后訂立正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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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買房的定金可以退嗎?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及《擔保法》的有關規(guī)定,“購房定金”是一種為了締結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種擔保形式。按照上述法律規(guī)定,不想買房了定金能不能退還,要看具體的情況:1、如果開發(fā)商不具備商品房銷售資格的,那么不想買房的話,定金可以退回。我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2條規(guī)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開發(fā)商不得銷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的費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銷售條件,而購房者已經交納了“定金”,那么無論雙方是否約定“定金”退還事項,開發(fā)商都應無條件退還定金給購房者。2、如果不想買房是因為開發(fā)商存在欺詐等行為,或者雙方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對合同條款協(xié)商不下,那么在這種情況下,開發(fā)商也是應當退還購房定金。3、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guī)定,因不能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方也是應當返還定金的。比如,由于發(fā)生了不可抗力導致購房者無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二、怎樣避免定金陷阱?1、不與開發(fā)商簽訂認購協(xié)議書,也別輕易的就交定金大家需要注意,在商品房的交易過程中,簽訂認購書、交定金并不是買房的一個必經程序,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可以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簽不成,購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2、將“定金”寫成“訂金”、“預付款”、“保證金”等大家在簽約的時候盡量少用“定金”這個詞語,可以用“訂金”、“誠意金”等代替,這樣一旦房屋買賣合同簽不成所交款項能退回。因為司法實踐一般認為,“訂金”等費用是屬于預付款性質,因雙方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fā)商取得了該款項,屬于不當得利,因此因按不當得利的法律規(guī)定來處理。3、定金的數額必須在房屋成交金額的20%以內,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定金的數額,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若定金的數額約定過高,可能使得守約方獲得的損害賠償過分地高于其實際損失額;若約定過低,則起不到擔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具體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能超過成交價的20%,超過部分無效。4、在簽訂認購協(xié)議時明確約定對自己有利的內容大家在與賣方者簽訂購房的時候一定要仔細看清楚合同的內容,如什么條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違約責任如何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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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想買房,首先要了解購房流程。從前期看房到實地看房,看好了就要準備認購簽約了。這個時候就要考慮是全款買房還是貸款買房,到**后的驗收住房都是要注意的,**后還要知道一些二手房買賣的流程。今天為大家介紹的是如何避免定金陷阱一、定金能不能退。目前開發(fā)商在與買受人簽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一般都通過認購、訂購、預定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如果買受人不來與開發(fā)商簽合同或雙方對合同的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大多數開發(fā)商定金是不退的。這種定金或訂金的約定,對買受人極為不利,使買受人在簽約時處于受制于人的境地,買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壓力下,違心地接受開發(fā)商的不平等條款,自己的真實意思也不能體現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則。。其實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條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條件下定金不能退?二、定金的法律規(guī)定。到目前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規(guī)定有下:《合同法》、《擔保法》、《擔保法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部門規(guī)章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等?!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對定金問題規(guī)定如下: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吨腥A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另外,建設部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guī)定:“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三、如何避免定金陷阱。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與開發(fā)商簽訂認購協(xié)議書,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過程中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簽訂認購書、交定金并不是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一個必經程序,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可以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簽不成,購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其次是將“定金”寫成“訂金”、“預付款”、“保證金”、“誠意金”、“押金”、“訂約金”等,這樣一旦房屋買賣合同簽不成所交款項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據有兩個:一是《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guī)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guī)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另外,司法實踐一般認為,“訂金”等費用是預付款性質,因雙方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fā)商取得了該款項,屬于不當得利,因此因按不當得利的法律規(guī)定來處理。再次是在簽訂認購協(xié)議時明確約定對自己有利的內容,如什么條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違約責任如何承擔。**后是要求開發(fā)商簽訂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制定的《北京市商品房認購書》,不同意開發(fā)商對此認購書的內容做修改。四、如何退定金才能成功。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條件的,即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退,另外,必須是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來簽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須要證明這一點。購房人可以通合同條件談判時雙方修改的記錄來證明,也可以通過雙方談話的錄音來證明。有些購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屬于違約行為,但也通過增加補充協(xié)議的方式達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對于內部認購等無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的項目,因本身不具備銷售條件,因此任何情況下定金都可退,無需做大量的取證工作,直接起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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