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網(wǎng) >房產問答 >其他 >其他 >詳情

??公產房是換新房本了嗎?有什么規(guī)定嗎?

156****8359 | 2019-05-27 10:12:46

已有3個回答

  • 154****9014

    公產房的房本有效期到期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要看本人所在地區(qū)的具體規(guī)定,公產房期限一般為五十年,具體情況如下:公房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它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擁有權、占有權、處分權、收益權)歸國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可售公有住房。
    一類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兩類房均為使用權房。

    查看全文↓ 2019-05-27 10:13:16
  • 158****9707

    公產房變更承租人(原承租人去世過戶)的話要原承租人的配偶,子女(不包括兒媳,女婿,孫子)以及戶口在該公產房戶籍下的親屬同意并簽署“協(xié)議書”。
    公產房置換手續(xù)(買賣過戶)需要原承租人本人,和戶口在該公產房戶籍下的親屬同意并簽署“協(xié)議書”。
    假如說你姑姑不同意把房子過戶到你父親名下的話,那就先過戶給你奶奶再經(jīng)你奶奶同意置換過戶給你父親。如果你姑姑的戶口在那套公產房那她不同意就沒辦法了。
    我要強調以下幾點:
    1,孫子孫女是沒有公產房承租人繼承權的。如果要過戶就只能給你父親,想要到你名下只能通過置換(買賣過戶)。
    2,即使是這套公產房過戶到你父親名下或通過置換過戶到你名下。但你姑姑一直住在這且能證明除了這套公產房沒有別的住處,那樣的話她就能一直住在那。
    3,如果辦理置換過戶一定要先問清楚用不用過房款。在我們天津置換過戶給子女(不包括兒媳,女婿,孫子)不用過房款。
    4,建議你到當?shù)胤抗芫只蛑脫Q中心再咨詢一下。
    我今年4月份辦的置換過戶(把一套公產房從我奶奶那過戶到我爸爸名下),連咨詢帶辦理 一共用掉了2個多月的時間。 雖然麻煩花錢又多(價值30萬的房子,手續(xù)費50,過戶費6000左右)但置換過戶不用姑姑和伯伯簽字同意(他們戶口都不在那)。

    查看全文↓ 2019-05-27 10:13:12
  • 149****4476

    是的。公產房換房本之前,是需要和房主在同一戶口本上的全體人簽字,全部同意置辦房屋手續(xù),簽字并按手印,才能進行受理。
    沒有舊房本,肯定換不了新的房本。

    查看全文↓ 2019-05-27 10:13:06

相關問題

  • 公產房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證。需要到房管所去做交易,不能貸款。但將來維修等等可以直接找房管部門。 掛牌:誰出的價高房子就歸誰 公產房與私產房的**大區(qū)別在于產權,公產房沒有產權人,業(yè)主只有承租權,沒有轉讓權,所以公產房不是想賣給誰就能賣給誰,而是必須經(jīng)過掛牌和摘牌的過程。 公產房交易步驟是先由津房置換(房管局下屬部門)對賣方進行評估,同時由房管站驗房。在津房置換和房管站審核無誤的情況下,賣方到津房置換簽代理協(xié)議進行掛牌。三日后,進行類似拍賣的摘牌儀式。摘牌時會有一個競價問題,買家會得到一個帶有序號和密碼的摘牌意向書,摘牌時誰出的價高,房屋就歸誰。 需要注意的是,津房置換對將要掛牌的公產房有優(yōu)先回購權。掛牌時,津房置換會給房屋一個評估價格,掛牌價格不能低于或等于評估價格,如果低于評估價格,津房置換就會進行回購。 去向:是否合格決定交費多少 除了掛牌,“合格去向”,這也是公產房交易重要步驟之一。 一、合格去向: 合格去向必須具備以下證件:1、商品房合同原件及契稅票原件。2、二手私產房的產權證原件及契稅票原件。3、符合津房置換條件的32家企業(yè)的房屋房本原件及過戶時的發(fā)票原件。4、本人或配偶有新購商品房或二手房且所購買商品房或二手房在兩年之內(全款發(fā)票、契稅票、產權證或商品房合同),子女有新購商品房或二手房且同賣方在同一戶籍下兩年也可作為去向。不具備以上條件為不合格去向。 操作步驟:1、對房屋進行登記評估。2、三日內,簽代理、確定看房時間、掛牌時間。3、交納摘牌保證金4000元,簽訂摘牌意向書。4、第四天摘牌,確定買主。5、摘牌后通知買賣雙方3個工作日內到津房置換“進件”(審核相關證件),簽調劑合同。期間賣主需攜帶房本原件、身份證、戶口本、手章、當月的繳租小票。買主攜帶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復印件、手章、房款。 過戶費計算公式:房屋的計租面積×1.3×6元/平方米。 二、不合格去向: 1、過戶費計算公式:房屋成交價×2%+房屋的計租面積×1.3×6元/平方米。2、交納評估費50元。3、過戶過程在1個月左右完成。4、操作步驟:登記評估—津房審核—房管站審核—津房審核—簽代理—交保證金—摘牌—進件—出件(退回證件)。5、夫妻雙方過戶或父母子女在同戶籍之間過戶的不用掛牌。 進行公產房交易需注意以下四點: 1、準備在天津購買二手公產房的人士必須持有天津戶籍。2、準備賣公產房的人士必須在同一戶籍下的所有成員各自簽字的情況下才可辦理過戶手續(xù)。3、避免價格高掛。因為津房置換有優(yōu)先回購公產房的權力,買方為防止其回購或其他買方“橫刀奪愛”,巧妙利用價高者得的“游戲規(guī)則”要求賣方在房屋掛牌時將價格抬高,但成交后賣方不將差價退給買方的情況**易產生糾紛。4、掛牌期間,房屋被津房置換回購或被買方以外的第三方摘牌,則三方(買方、賣方及中介方)免責,中介方退回買方所有費用。 私產房則有產權證,可以做貸款

    全部4個回答>
  • 公產房的房本有效期到期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要看本人所在地區(qū)的具體規(guī)定,公產房期限一般為五十年,具體情況如下:公房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它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擁有權、占有權、處分權、收益權)歸國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可售公有住房。一類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兩類房均為使用權房

    全部4個回答>
  •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如果公產房轉為私產房,房屋承租人首先需要確認房屋產權單位具有房改售房資格,然后領取《購房職工有關情況證明》。這時,需要房屋承租人夫妻雙方到所在單位人事勞動部門確認職工工齡。   《購房職工有關情況證明》上需要加蓋經(jīng)辦人名章和部門公章,必要時還需要提供人事檔案中相關資料的復印件。   **后,房屋承租人需要將以下證件送交給售房單位辦理購房手續(xù),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兩份、戶口簿原件、戶口簿首頁及戶口簿購房人夫妻兩頁復印件各一份、購房人婚姻狀況為已婚的單人購房時,須提供相關證明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單位出具的《購房職工有關情況證明》。   如果房屋承租人有以下證件也需要一并交給售房單位:教師資格證、市級以上勞動模范或者勞模待遇證、離休證、特等及一等傷殘軍人證、烈屬證。這些證件要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全部3個回答>
  •  房產過戶手續(xù)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guī)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jīng)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jīng)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xié)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xié)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yè)、組織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準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shù)膽峤徊疬w補償協(xié)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全部3個回答>
  • 不可以。自2014年11月1日起實施的《天津市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管理辦法》明確規(guī)定,沒有天津市城鎮(zhèn)戶籍的人員不可以申請變更公有住房承租人。相關規(guī)定如下: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和使用權置換活動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包括公有住房使用權的過戶、分戶和并戶。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變更公有住房承租人:(一)未依法簽訂公有住房租賃合同的;(二)房屋使用權有爭議的;(三)承租人拖欠房屋租金的;(四)承租人擅自拆改房屋結構的;(五)成套獨用住房變?yōu)槌商谆镉米》康?;(六)申請人沒有本市城鎮(zhèn)戶籍的;(七)國家和本市規(guī)定不得變更的其他情形。第五條 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戶籍遷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親屬,可以申請辦理變更承租人過戶手續(xù)。公有住房使用權過戶只能由一人提出申請,符合過戶條件的人員有兩人以上(含兩人)的,應當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申請過戶。符合過戶條件人員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在人民法院調解、審判過程中,需要通過回購、代理轉讓等方式確定承租權或處置公有住房的,由公有住房產權人或者其委托的房屋經(jīng)營管理單位、置換經(jīng)營單位回購或者代理轉讓公有住房。第六條 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的,新的承租人通過以下方式確定:(一)公有住房承租人生前可以指定其配偶、子女、父母或者其他同戶籍親屬在其死亡后繼續(xù)承租公有住房;(二)公有住房承租人生前未指定承租人的,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請過戶。承租人子女已故的,已故子女的子女可以申請過戶。第七條 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后沒有符合第五條規(guī)定過戶條件人員的,承租人的兄弟姐妹可以在本市主要報紙刊登公告,公告三個月期滿無異議的,可以申請過戶。第八條 依據(jù)本辦法第五條至第七條規(guī)定仍無法確定新的承租人的,產權人可以依法收回該公有住房使用權。第九條 承租人死亡的,其配偶、子女、父母以外同戶籍的其他親屬,出具經(jīng)公證的符合過戶條件人員放棄承租權、同意過戶給其他親屬的協(xié)議書,也可以申請過戶。符合過戶條件的人員僅有一人的,可以出具經(jīng)公證的過戶聲明。

    全部4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