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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使用稅? 什么是城市土地使用稅?

135****1801 | 2019-06-03 17:34:00

已有5個回答

  • 135****8079

    土地使用稅是以城鎮(zhèn)土地為征收對象, 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目前,企業(yè)只要有屬于自己的房屋(企業(yè)產權房),都要按規(guī)定交納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采用定額稅率,根據土地的級別,按房屋所占用的土地面積.每平方米/年交稅額(元)計算,每年交納一次。上海的土地共分為九級,稅率從每平方米/9元--0.5元不等,每半年交納一次(4月份和11月份)。
    另外:從2006年起,上海將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未實現銷售的商品房征收土地使用稅

    查看全文↓ 2019-06-03 17:34:23
  • 132****9746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3號公布)第九條規(guī)定:“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二、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檢發(fā)<關于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1988)國稅地字第15號)規(guī)定:“十二、關于征用的耕地與非耕地的確定
      征用的耕地與非耕地,以土地管理機關批準征地的文件為依據確定。”
      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通知》(國稅發(fā)〔2003〕89號)規(guī)定:“二、關于確定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問題
      (一)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二)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xù),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fā)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三)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四)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yè)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薄 ?br/>  四、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86號)規(guī)定:“二、關于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問題
      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查看全文↓ 2019-06-03 17:34:18
  • 142****4134

      根據1988年7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征收城鎮(zhèn)土地使 用稅的工作從1988年11月1日起正式執(zhí)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城市工礦區(qū)范圍內使用國有土地 的單位和個人。租住公有住宅的住戶不交土地使用稅,居住自購的商品房住宅、私有住宅者 都應依法繳稅。征稅的目的是為了更合理地利用城鎮(zhèn)土地,調節(jié)土地級差收入在國家、單位、個人三者間的分配,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使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固定稅額征收。 購房者使用的國有土地不僅僅是住宅外墻皮以內的建筑面積,還包括院、公共走道等等。每 個住戶在一幢住宅樓宇中均攤一份實際占地面積計稅,稅額的測定和均攤方法由各省、自治 區(qū)、直轄市根據本地實際,組織測量,取得科學的依據,通過立法執(zhí)行。為能使住戶合理地 負擔稅賦,國家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按照城市規(guī)模的大小分別規(guī)定不同的稅額。按每平米稅額 計算,大城市0.5—10元,中等城市0.4—8元,小城市0.3元—8元,縣鎮(zhèn)、建制鎮(zhèn)、 工礦區(qū)0.2—4元。有些大城市按用地功能計算稅額,如上海市的住宅用地每平方米0.5 —7元。一些落后的邊、遠、老區(qū)城市,經批準可適當降低稅率,但**低不得少于國家規(guī)定 納稅下限的30%。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一般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分期標準為半年、一季等等)。 稅收工作由當地稅務部門負責,繳納期限由各地自行規(guī)定。

    查看全文↓ 2019-06-03 17:34:14
  • 157****5593

      “減稅降費”是今年以來宏觀調控和積極財政政策的重要關鍵詞。**新的關鍵詞“六稅兩費”您 get 到了嗎?

    根據滬府規(guī)〔2019〕10號《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對本市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減征部分地方稅費的通知》規(guī)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本市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減按50%征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查看全文↓ 2019-06-03 17:34:10
  • 143****4199


    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人均可用土地面積少。珍惜土地、節(jié)約用地是一項基本國策。為進一步規(guī)范土地使用,節(jié)約土地資源,我國現行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48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11號)及其實施條例,那么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與耕地占用稅有何不同,且聽小編一一道來。




    一、性質不同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是對占用土地資源的行為課稅,具有準財產稅的性質。



    憲法規(guī)定城市土地所有權一般歸屬國家,單位和個人對占用土地只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因此,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不是嚴格意義上的財產稅。






    耕地占用稅
    是對占用耕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用建設的行為征稅。



    耕地占用稅以約束占用耕地的行為為目的,除資源占用稅的屬性外,還具有明顯的行為稅特征。





    二、征稅范圍不同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征稅范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和工礦區(qū)。



    耕地占用稅的征稅范圍為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耕地,包括農田、菜園、菜地及其附屬的土地。





    三、適用稅率不同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土地類型

    每平方米稅額

    大城市

    1.5元至30元

    中等城市

    1.2元至24元

    小城市

    0.9元至18元

    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

    0.6元至12元





    耕地占用稅每平方米稅額如下:



    地區(qū)

    每平方米稅額

    人均耕地不超過1畝

    10元至50元

    人均耕地超過1畝但不超過2畝

    8元至40元

    人均耕地超過2畝但不超過3畝

    6元至30元

    人均耕地超過3畝

    5元至25元

    查看全文↓ 2019-06-03 17:34:05

相關問題

  • 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 應納稅額=應稅土地面積*單位稅額單位稅額1、大城市1.5元-30元 2、中等城市1.2元-24元 3、小城市0.9元-18元 4、其他地方 0.6元-12元,具體你單位適用的單位稅額,咨詢當地地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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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guī)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稅賦。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guī)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應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一般規(guī)定每平方米的年稅額,大城市為0.50~10.00元;中等城市為0.40~8.00元;小城市為0.30~6.00元;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為0.20~4.00元.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國務院于2006年12月30日重新修訂、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并自2007年1月1日起執(zhí)行.此次修訂的主要內容為:一是將稅額幅度提高兩倍;二是將征稅對象擴大到外商投資企業(yè)、外國企業(yè)、外籍個人.開征土地使用稅,有利于進一步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完善地方稅體系,鞏固分稅制財政體制;有利于促進合理、節(jié)約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ㄒ唬┐蟪鞘?.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0.6元至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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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guī)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稅賦。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guī)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應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一般規(guī)定每平方米的年稅額,大城市為0.50~10.00元;中等城市為0.40~8.00元;小城市為0.30~6.00元;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為0.20~4.00元.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國務院于2006年12月30日重新修訂、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并自2007年1月1日起執(zhí)行.此次修訂的主要內容為:一是將稅額幅度提高兩倍;二是將征稅對象擴大到外商投資企業(yè)、外國企業(yè)、外籍個人.開征土地使用稅,有利于進一步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完善地方稅體系,鞏固分稅制財政體制;有利于促進合理、節(jié)約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ㄒ唬┐蟪鞘?.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0.6元至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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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F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后開征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fā)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從1986年10月1日開始實施。2010年7月22日,在財政部舉行的地方稅改革研討會上,相關人士表示,房產稅試點將于2012年開始推行。但鑒于全國推行難度較大,試點將從個別城市開始?! 〕擎?zhèn)土地使用稅是以開征范圍的土地為征稅對象,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標準,按規(guī)定稅額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行為稅?! 〕擎?zhèn)土地使用稅屬于資源稅?,F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契稅,是指對契約征收的稅,屬于財產轉移稅,由財產承受人繳納。契稅中所涉及的契約,包括土地使用權轉移,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房屋所有權轉移,應該稱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如房屋買賣、贈送、交換等。除了買賣、贈送、交換外,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方式還有很多種。其中,有兩種常見的房屋權屬轉移,按規(guī)定要繳納契稅:因特殊貢獻獲獎,獎品為土地或房屋權屬; 或預購期房、預付款項集資建房,只要擁有房屋所有權,就等同于房屋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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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guī)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稅賦。由于土地使用稅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稱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