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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房產(chǎn)證,能補購房合同嗎?請問有哪個大神能說說?

133****6789 | 2019-06-08 23:02:16

已有3個回答

  • 142****0883

    預售登記后,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
    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

    查看全文↓ 2019-06-08 23:02:52
  • 151****3796

    購房合同未做預售登記,在購房的合同沒有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合同丟失,只需將丟失的合同作廢,然后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五十元左右。

    查看全文↓ 2019-06-08 23:02:47
  • 136****5659

    一般情況下房屋買賣交易過程中需要簽訂四份購房合同:開發(fā)商兩份,房管部門備案一份,購房者一份,但如果購房者要辦理銀行按揭的話,購房者所有的購房合同原件需要交由貸款銀行備案。
    購房者與開發(fā)商簽訂完購房合同后,該合同就是證明購房者購買房屋的憑證,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購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丟失,一定要及時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查看全文↓ 2019-06-08 23:02:42

相關問題

  • 如果你沒有違約,購房合同有效,開發(fā)商就不能賣你的房子。你可以去網(wǎng)上房地產(chǎn)看看你買的房子狀態(tài)。

    全部3個回答>
  • 拿到房產(chǎn)證表示房屋買賣已經(jīng)完成,而購房合同是為房屋買賣服務的,既然買賣已經(jīng)結束,那么合同就不重要了。

    全部3個回答>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第四十一條 房地產(chǎn)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第四十二條 房地產(chǎn)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第四十三條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chǎn)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經(jīng)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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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僅有購房合同,只是表明房主對你負有債權,沒有房產(chǎn)證或者認為房產(chǎn)證有辦不了的風險,個人建議還是別買了。2. 如果你憑證購房合同交付了賣方100元價款,因為尚不知道房產(chǎn)證何時才能辦理或者是否該房子能否辦得了房產(chǎn)證,而且也不排除賣方故意拖延不辦理過戶手續(xù),等著房子增值時再轉手賣給第三方,因為此時你還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因此賣方有權這么做,倒時僅是向你承擔違約責任并返還購房款,你遭受的損失會更大。

    全部4個回答>
  • 房產(chǎn)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并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對房屋產(chǎn)權歸屬起到**直觀的證明。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動產(chǎn),是公民財產(chǎn)權益的重要支柱。所以房產(chǎn)所有權的變更應謹慎對待。目前房產(chǎn)所有權的變更直接體現(xiàn)在房產(chǎn)證上的名字的變更。

    全部4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