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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貸款是什么??公積金貸款和按揭貸款的區(qū)別是什么?

138****3399 | 2019-08-16 07:04:22

已有3個回答

  • 147****9556

    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本含義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及其他城鎮(zhèn)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這一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zhèn)建立,農(nóng)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zhèn)居民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離退休職工也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查看全文↓ 2019-08-16 07:04:37
  • 131****3592

    按揭貸款是指申請人以購房為目的,向銀行申請貸款支付房款,然后再將貸款按一定年限分期還給銀行,同時銀行收取利息的一種信貸行為,如:住房按揭貸款就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chǎn)企業(yè)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yè)務。
    所謂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chǎn)產(chǎn)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貸保證人在按揭人還清貸款后,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chǎn)權轉讓按揭人,過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權。

    查看全文↓ 2019-08-16 07:04:33
  • 136****4735

    一、《海南省個人商業(yè)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出臺的背景及意義。

    答:為深入貫徹落實《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土資源部關于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貸款權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號)精神,根據(jù)《海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商品房銷售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行為的通知》(瓊建金〔2019〕79號)要求,減輕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特別是購買2017年9月28日前取得出讓用地開發(fā)建設或采取裝配式建造方式建造的新建樓盤的部分繳存職工,償還商業(yè)性住房貸款的負擔,充分發(fā)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用,讓住房公積金貸款惠及更多家庭。同時,全省住房公積金個貸率已回落至85%警戒線以下,可保障繳存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剛需,滿足個人商業(yè)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商轉公貸款)的需求。



    二、商轉公貸款與本省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什么關系?

    答:商轉公貸款作為本省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一種特殊形式,與現(xiàn)行的《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住房公積金業(yè)務操作規(guī)程》保持有效銜接。從政策統(tǒng)一性、公平性出發(fā),其申請條件、貸款額度、期限、還款方式等基本與現(xiàn)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保持一致,在擔保方式、操作流程等方面略有差異。



    三、《管理辦法》與2015年9月30日印發(fā)的《海南省個人商業(yè)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辦法》相比,有哪些變化?

    答:主要有貸款對象、貸款額度、申請資料、承辦銀行等四個方面的變化:

      

    (一)擴大貸款對象范圍。原暫行辦法中貸款對象為我省購買自住住房,尚未結清個人商業(yè)性住房按揭貸款,且2015年9月30日前在我省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本辦法調(diào)整為在本省購買新建商品自住住房,且尚未結清個人商業(yè)性住房按揭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即包含在我省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含港澳臺同胞),以及在外省工作且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海南戶籍職工。

      

    (二)調(diào)整貸款額度上限。原暫行辦法中**高貸款額度50萬元,且不超過原商業(yè)貸款余額。

      

    本辦法調(diào)整為70萬元且不超過原商業(yè)貸款余額,具體貸款額度有:購房所在地為海口市、三亞市、瓊海市、陵水黎族自治縣,夫妻雙方均在我省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單方繳存**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購房地為其他市(縣),夫妻雙方均在我省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單方繳存**高貸款額度為30萬元。

      

    (三)簡化貸款申請資料。較原暫行辦法,本辦法取消《海南省個人商業(yè)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借款人及其配偶所在單位提供的經(jīng)濟收入證明或其他償債能力證明等資料。

      

    (四)放寬銀行承辦要求。原暫行辦法中商轉公貸款承辦銀行與原商業(yè)貸款銀行須為同一家商業(yè)銀行。

      

    本辦法中不再限制商轉公貸款承辦銀行,由繳存職工在住房公積金貸款受委托銀行中自行選擇。



    四、商轉公貸款對操作流程和辦理時限有哪些規(guī)定?

    答:主要有受理審核、審批、結清原貸款、簽訂合同及辦理抵押、請款放款等五個操作流程,并制定相應的辦理時限:

      

    (一)受理、審核。借款人柜面向購房所在地的受委托銀行遞交申請資料。受委托銀行自收到借款人遞交的申請資料之日起4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審核并提交至直屬管理局。

      

    (二)審批。直屬管理局自收到受委托銀行提交的貸款資料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nèi),做出是否準予貸款的決定并通知借款人。

      

    (三)結清原商業(yè)貸款。借款人自審批通過之日起60日內(nèi),結清原商業(yè)貸款并解除擔保。借款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結清貸款且解除擔保的,應當重新遞交資料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

      

    (四)簽訂《借款合同》及辦理抵押。借款人與受委托貸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配合受委托銀行辦理抵押手續(xù)。

    查看全文↓ 2019-08-16 07: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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