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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違約可以退房嗎?哪些情況下可以退房?

153****9545 | 2019-10-05 12:47:15

已有5個回答

  • 141****1802

    簽訂買房合同符合以下條件可以退房,或者買房在賠償房總價20%違約金情況下也可以退房。
    從目前的法律規(guī)定與法院審判實踐來看,可以退房的條件主要包括約定條件與法定條件兩種。
    1、約定條件,是指購房者與開發(fā)商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可以退房的條件。如房產商延遲交房超過一定期限,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另外,購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約定如小區(qū)規(guī)劃或配套設施不符合售樓廣告或售樓書、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內無法取得產權證等退房條件。根據《合同法》規(guī)定的基本原則,雙方當事人約定了退房的具體條件,且購房者又能證明該條件成立,若購房者在與開發(fā)商協商難以達成共識時,起訴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都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2、法定條件,是指根據法律的規(guī)定,當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購房合同義務的,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條件??傊?,綜合起來出現下列情況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1)開發(fā)商延遲交付房屋。這種情況是目前買房人**可能遇到的一種情形。在購房合同中,雙方當事人一般都要約定開發(fā)商交房的時間以及在超過約定期限交房的違約責任。一般情況下,開發(fā)商與購房者在購房合同中約定了交房時間后,購房者卻遲遲得不到開發(fā)商的入住通知。此時購房者可以向開發(fā)商發(fā)出催告通知,如果開發(fā)商超過3個月還不履行交房義務,購房者就可以與開發(fā)商解除購房合同,要求開發(fā)商退房。
    (2)開發(fā)商在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預售房屋,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開發(fā)商仍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前面曾經提到過,開發(fā)商在預售房屋的時候,需要取得相關部門的批準,尤其是要取得建設部門頒發(fā)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發(fā)商在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就對外預售房屋屬于違規(guī)操作,其與購房者簽署的購房合同屬于無效合同(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對于無效的購房合同,應當恢復原狀,即購房者應當騰空房屋或者與開發(fā)商解除期房合同,開發(fā)商應當將購房者交付的房款及其利息返還給購房者。上述情況不包括開發(fā)商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形。
    (3)開發(fā)商與購房者簽訂的購房合同無效,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合同無效的直接結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予返還,具體到購房合同上就是購房者退還房屋,開發(fā)商退還購房款。從實踐上來看,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有:①開發(fā)商無權處分該房產。主要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②開發(fā)商存在欺詐情形。購房者以此項理由請求退房,在實際中法院支持的并不多,主要因為購房者對開發(fā)商存有欺詐的故意與欺詐事實的舉證比較困難。要防止此種情形的出現,購房者應盡量要求開發(fā)商將其每一項承諾落實為文字并予以簽章認可。
    (4)開發(fā)商擅自變更設計規(guī)劃,影響房屋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和朝向,影響購房者居住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4條規(guī)定:“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按照批準的規(guī)劃、設計建設商品房。商品房銷售后,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不得擅自變更規(guī)劃、設計。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規(guī)劃、設計變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價款的變更。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由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承擔違約責任?!备鶕鲜龅囊?guī)定可知,開發(fā)商在經過規(guī)劃部門批準和設計單位同意變更設計的情況下,應當書面通知購房者,告知變更設計規(guī)劃的事實。如果變更設計規(guī)劃影響到房屋的質量或使用功能的,購房者是有退房的權利的。開發(fā)商此時應當向購房者返還購房款,并且支付利息。

    查看全文↓ 2019-10-05 12:48:48
  • 152****2849

    一般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fā)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后,卻遲遲得不到開發(fā)商的入住通知。根據現在《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開發(fā)商經購房人催告后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fā)商退房,并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開發(fā)商開發(fā)手續(xù)不全導致合同無效.
    開發(fā)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 如果開發(fā)商證件不全,就屬于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由于是無效合同,開發(fā)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3、開發(fā)商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
    在購房人與開發(fā)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fā)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fā)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fā)生開發(fā)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fā)商退房。
    4、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
    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賠利息。
    5、房屋質量不合格導致嚴重影響使用
    根據**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開發(fā)商賠償損失。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guī)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6、房子產權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聯建或其他經濟糾紛
    開發(fā)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后,就可認定購房合同無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還有,開發(fā)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7、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
    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應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開發(fā)商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8、按揭合同辦理不下來
    因不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按揭合同,辦理不下按揭貸款的。
    9、在建工程轉讓開發(fā)商欲轉讓在建工程,應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有權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要求退房。

    查看全文↓ 2019-10-05 12:47:57
  • 136****3930

    一、可以辦理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1、開發(fā)商延期交房

    即合約定的交房日期已到,但是業(yè)主們卻遲遲得不到開發(fā)的入住通知或者房子不具備入住條件。

    根據《司法解釋》規(guī)定,開發(fā)商經購房人催告后在三個月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交房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fā)商退房,并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實踐中我們經常碰到這樣的合同條款:合同中規(guī)定開發(fā)商的交房時間,每逾期一日,開發(fā)商支付已付房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個月或六個月,購房人可以要求退房,開發(fā)商應承擔已付房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這種違約金約定過低,所以購買期房的購房者一定要對開發(fā)商信譽有所考量

    2、開發(fā)商未經過購房人同意私自變更設計

    開發(fā)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fā)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

    3、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

    若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 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賠利息;這里要注意,合同中如對面積誤差的處理方式有相反約定的,按合同處理。

    4、開發(fā)商開發(fā)手續(xù)或者資質不全導致合同無效

    開發(fā)商證件不全屬于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由于是無效合同,開發(fā)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5、房屋質量導致嚴重影響使用也可退房

    依照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已經達到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開發(fā)商賠償損失;

    6、房子存在抵押或其它經濟糾紛等情況

    若開發(fā)商出現一房兩賣或一房多賣、 或者賣房前后私自將房屋抵押,造成購房者購房目的不能實現。這種情況下業(yè)主可以要求退房。

    二、開發(fā)商違約的違約金計算方法

    開發(fā)商與買房人就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有約定的一般從其約定。但如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違約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的可以請求法院降低。根據**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法院可以支持超過造成的損失30%的違約金。

    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1、逾期交房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這與目前普遍采用商品房買賣合同標準文本中的約定的計算方式不同,又為大家提供了一種可以借鑒的方式。

    2、逾期付款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帶卡利息的標準計算。

    3、逾期辦理產權登記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按照已付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帶卡利息的標準計算。

    查看全文↓ 2019-10-05 12:47:52
  • 141****3023

    在購買商品房后可能由于多種原因,會出現想要退房的想法。但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都不能任意的要求不履行或解除合同。那么,什么情況下能退房呢?首先,如果買賣雙方和平協商,達成退房的一致意見,當然可以退房。但現實中這種情況比較少,在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根據法律規(guī)定,以下幾種情況可以要求退房:第一,開發(fā)商不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資格;
    第二,開發(fā)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第三,開發(fā)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面積不符,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
    第四,擅自變更規(guī)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第五,延遲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第六,因開發(fā)商原因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第七,申請貸款無法辦理的;第八,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查看全文↓ 2019-10-05 12:47:45
  • 151****6959

    開發(fā)商晚交房,買受人可以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關于違約金的數額,一般情況下,雙方有合同約定的,按照有約定按約定、沒約定按法定的原則,以合同上約定的比例執(zhí)行;
    合同上沒有約定的,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為準。不過,盡管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沒有一個統一標準,但合同上的違約金比例并不是固定不變的,可以以實際損失為標準進行適當調整。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guī)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根據以上規(guī)定,如果房產公司長時間逾期交房給購房者造成的損失高于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購房者可以請求人民法院適當予以增加,按實際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要求房產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查看全文↓ 2019-10-05 12: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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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開發(fā)商五證不全??如果開發(fā)商的五證不全,那么開發(fā)商賣房是不合法的,屬于違規(guī)操作。如果你在不知道這種情況的前提下簽訂了購房合同,那么合同是無效的。這種情況下購房者要求退房,開發(fā)商應該返還購房者交的所有房款,以及這段時間內房款產生的利息。??注:“五證”指的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法律依據:??《**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未經購房者允許私自更改樓房規(guī)劃設計的??購房者收房時,發(fā)現房子的戶型、朝向、面積等,與合同約定的出入很大。在購房者并不知道實情的情況下,開發(fā)商私自更改房屋規(guī)劃,直接構成違約。此時購房者有權提出解約,開發(fā)商需要承擔違約責任。超過合同約定時間沒法辦理產權證的??購房合同中會對開發(fā)商為購房者辦理產權證的期限作出約定,由于新房辦理產權證,都是開發(fā)商一手操辦,如果開發(fā)商由于某種原因無法在合同約定期限內辦出來產權證,購房者可以提出退房。??《城市房地產開發(fā)經營管理條例》里有規(guī)定,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開發(fā)商的原因,導致購房者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購房者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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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具體可以參考下面: 一、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違約金  1.《**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要由原告方提出證據)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⒈緱l司法解釋適用的條件是什么?本條司法解釋的內容為: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從該條款規(guī)定可以看出,要適用減少或增加違約金的主張必須具備下列條件:1、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必須有約定的違約金條款;2、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什么是過高或過低,在下文中討論。3、要有合同一方當事人請求;不請求則一般不處理,但也有法官依職權裁判的實例。三、什么是違約金過高?什么是違約金過低?本條司法解釋是對合同法114條第2款的具體規(guī)定,合同法規(guī)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那么什么是違約金過低?合同法已有原則性規(guī)定,即以低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為標準,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則為過低;本條司法解釋也直接引用了合同法的過低的原則性規(guī)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笔裁词沁`約金過高? 合同法沒有原則性規(guī)定,合同法支持的是過分高于造成損失的,但什么是過分高于,實踐中不便把握。本條司法解釋, 對什么情況下屬“違約金過高”,也即“違約金過高”的具體標準作了明確規(guī)定。明文將“超過造成損失的30%”定為標準,具有司法實踐上的指導意義,可說是提高了處理具體案件時的可操作性?! ≡谏唐贩抠I賣合同中,合同雙方因一方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通常包括各種手續(xù)費、銀行利息及路費、誤工費、在合同中還可以約定因主張違約損失而訴諸法院的合理費用,并特別注明律師費、等等。具體數目可以由雙方在違約后共同協議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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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根據合同當中寫的違約事項,要求退房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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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都過戶完了,就無法再退房了,不過如原業(yè)主同意那可以再賣給他,也可以再出售給別人。二手房過戶流程如下:1、買賣雙方在已經選擇好的中介公司那里進行相關的手續(xù)登記,并交納定金,合同辦理是前提基礎。2.前面手續(xù)辦理完畢后,中介公司開始為買家到相關銀行辦理貸款手續(xù)。貸款申請時間比較嚴格,時間多數為半個月,當然每個地區(qū)不一樣。**后待銀行審批后,獲得同意發(fā)放后,開始辦理過戶手續(xù)。3.按產權轉移登記要求,到產權登記中心那里,買賣雙方需準備規(guī)定的資料以備過戶。4.中介公司的人帶著買賣雙方及相關資料,到地稅局辦理核稅繳稅手續(xù),地稅局出具稅務收據。5.然后又回到交易中心,進行遞交契稅、營業(yè)稅收據和雙方所有過戶所需的證件,填寫《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領取受理通知單,同時補齊房屋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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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fā)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后,卻遲遲得不到開發(fā)商的入住通知。根據現在《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開發(fā)商經購房人催告后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fā)商退房,并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2/開發(fā)商開發(fā)手續(xù)不全導致合同無效.開發(fā)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 如果開發(fā)商證件不全,就屬于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由于是無效合同,開發(fā)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3/開發(fā)商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在購房人與開發(fā)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fā)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fā)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fā)生開發(fā)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fā)商退房。4/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賠利息。5/房屋質量不合格導致嚴重影響使用根據**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開發(fā)商賠償損失。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guī)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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