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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置房為什么10年不給房產證

    136****8129 | 2022-11-22 00: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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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2****1439

      安置房10年不給房產證的原因主要是沒有齊全合法的手續(xù),也就是人們常說的違建,一般情況之下有正規(guī)手續(xù)的安置房,在分配之后的5年之內是會發(fā)放房屋所有產權證的,已經(jīng)10年的時間拿不到產權證,則代表房屋歸屬于違章建筑,這種房子即便是再便宜,因為沒有房屋所有產權證,所以沒有辦法上市交易,購買還是有較大風險的。
      安置房的優(yōu)缺點分別是:
      優(yōu)點:
      1、總價低
      大多數(shù)的安置房都屬于小兩居或者是小三居,價格比較便宜一些,剛需住戶并且資金不是特別富裕的家庭,為了控制購房的成本,可以考慮購買安置房。
      2、現(xiàn)房
      因為入住比較快,而且房子的質量也能夠看得到,相對來說周邊的配套設施也會比其他的期房要完善,出行更加方便。
      缺點:
      1、房產證辦證難
      因為安置房5年之后才能夠上市交易,所以大多數(shù)市面上的安置房都沒有產權證,后期的辦理也會比較麻煩,所以購買之后轉手套現(xiàn)會十分困難。
      2、質量差
      安置房是政府統(tǒng)建項目,和正規(guī)商品房相比利潤比較小,所以為了節(jié)約成本質量,也不如正常的商品房要好。

      查看全文↓ 2022-11-22 00:44:04

    相關問題

    • 鐵路上的房子,因為是鐵路部門給予職工的福利房或者是房產全都歸在鐵路管理部門下,不屬于商品房的范疇之內,所以沒有房產證。而且在買房的過程當中也享受到了極低的價格,所以很多地區(qū)的鐵路房屋是沒有房產證的。對于福利包,如果想要轉換成個人產權,需要繳納一定的差價,補足相應的房款,才能夠向單位進行申請。所以如果購房者在購買房屋的過程當中,遇到像類似這種福利房,沒有房產證,直接辦理名字變更的房屋,要多加慎重考慮。如果是本系統(tǒng)內的房屋,可以享受單位給予的福利,但如果是出售的二手房在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之下,是沒有辦法直接辦理正常過戶的,也就是說后期很容易會造成經(jīng)濟糾紛。而且房產證不是本人,在日后房屋買賣的過程當中也會比較受到影響。

    • 公積金貸款購房,房產證要幾個月才能辦下來,并送到貸款銀行.銀行在房產證中要蓋上抵押二字的印章,然后給你本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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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看啊,不光要看,還要留存房東的身份證,房產證復印件呢,身份證和房產證的名字一致才行,這樣你就知道房子是不是他的了。同時你也得給房東留存你的身份證復印件。這是將來避免發(fā)生糾紛的辦法,更是保護自身權益的辦法。提醒:記得在復印件上面劃線,寫字,以防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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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的安置房沒有房產證是因為:1、因為市政開發(fā)而動遷居民的情況,這類房子的房屋產權是屬于個人的,但是它的所有權是有限制的。2、因房產開發(fā)等因素而動拆遷的商品房,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這種房子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qū)別,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沒有房產證會有什么風險1、如果購房者遇到的是沒有房產證的房產證,只能全款購買,沒有房產證意味著房子產權不明,可能出現(xiàn)各類糾紛,而對于很多家庭來說,資金有限的情況下不采用貸款方式是沒有能力買房的。2、因為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xù)的時候,必須提供房產證否則無法證明房屋產權歸屬和轉移情況,出現(xiàn)糾紛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也是沒有證據(jù)保障權益的。3、沒有房產證的安置房,比如說一房多賣,由于無法辦理房產證,誰都無法證明房子屬于自己,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在交易時風險比較大,買方和賣方都應謹慎。4、現(xiàn)在的安置房以后也可能成為拆遷房,如果沒有房產證的話,在拆遷過程中是無法證明產權所有的。

    • 房產證拖延不辦主要有4種原因:因前期手續(xù)不全而導致大產權證無法辦理。如果已辦理了大產權證,那么問題可能是辦證時開發(fā)商要繳納此前代收的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這部分資金總額很大,開發(fā)商資金可能一時周轉不過來。開發(fā)商在樓盤建設過程中,還有可能抵押土地或項目來融資,這也會影響辦理大產權證和業(yè)主的分割產權證。驗收不合格、未繳納配套費等都可能是房產證辦不下來的原因。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買房人只有拿到房產證才能真正成為房屋的主人,但實踐中,也會遇到開發(fā)商不給辦房產證的情況,可以按照以下辦法操作:向法院起訴追究違約責任: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規(guī)定,開發(fā)商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內,將需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主管部門。如開發(fā)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材料,致使購房者未能按約定期日或規(guī)定期日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開發(fā)商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重要提示:前述“規(guī)定期日”按下述方法計算:合同未約定的房屋權屬證書取得日期,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按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計算;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按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計算。出賣人未按期提交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所需材料致購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了違約金處理辦法的,按合同約定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未約定違約金處理辦法的,按已付購房款,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因出賣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材料,致購房者未能按約定和規(guī)定期限取得房屋權屬證書超過一年的,購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損失賠償,損失可按銀行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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