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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之前買的房子,結婚后屬于我自己的財產嗎?

152****5774 | 2012-09-30 16:07:19

已有2個回答

  • 151****3207

    婚前取得的房產是你一個人的。

    查看全文↓ 2012-09-30 16:07:55
  • 147****6915

    婚前已經付清了全部房款,不會因為時間的改變成為共同財產,屬于婚前個人財產。

    查看全文↓ 2012-09-30 16: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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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

  • 不屬于共同財產,屬于男方婚前財產,因為買房合同是在結婚前簽的,并且一次性付清,無房產證的下發(fā)時間無關。

  • 婚后買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婚后財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一定。一、屬于共同財產的1、在夫妻婚姻存續(xù)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后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后進行分配。二、不屬于共同財產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guī)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三、婚后買房的注意事項共同買房需要特別留意的有四個方面。如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戶等環(huán)節(jié),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此外,夫妻共同買房在證件準備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請房貸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xù)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xù)時也必須同時簽字。另外,辦理過戶手續(xù)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guī)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xiàn)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托手續(xù),并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2、證件準備是關鍵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提供當地連續(xù)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具體年限以當地政策為準),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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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所買的房子,如果買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款項的,房子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前支付**款的,房子也屬于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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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離婚時房子怎么分?這要分情況進行考量。結婚前買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財產,則在離婚時就屬于個人財產,不能進行分割。相反地,如果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就應依據以下離婚財產分割原則進行分割。(一)男女平等原則。夫妻雙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內的共同財產,享有同樣的權利和義務。(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從生理特點上考慮,房子的分割在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同時,房子分割還要特別注意給分到子女撫養(yǎng)權的一方的照顧。(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房子時,盡量考慮對房子有實際需要或能有效利用房子的一方,比如一方已經擁有一套房子,而另一方卻沒有住房,在這種情況下就應依照該原則認定房子歸需要的一方所有,而適當給予另一方補償。此外,還應考慮一下具體的情形,比如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買房的情況下,房子的分割還要適當考慮雙方父母出資的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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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去年夏天前離婚,那是可以分到,現(xiàn)在離婚不行了雖然男方為過錯方,但你也只能要求多分割共同財產,但這房子是男方婚前財產,不在分割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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