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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在我們買的住房都是70年的產權,那70年以后怎么辦?這房子難道就不屬于我的嗎?

148****9289 | 2013-01-11 16: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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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2****1804

    一般人所擁有的住房的土地使用期限就是70年。那么,70年后,我們的房子怎么辦?針對這一問題,物權法草案規(guī)定,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間屆滿,建設用地使用權消滅。
    建設用地使用權消滅的,出讓人應當及時辦理注銷登記。登記機構應當回收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間屆滿,建設用地使用權人需要繼續(xù)使用土地的,應當在期間屆滿前一年申請續(xù)期。

    查看全文↓ 2013-01-11 16:04:46
  • 135****3321

    我國的法律是自動續(xù)期的。

    查看全文↓ 2013-01-11 16: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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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

  • 買房70年產權仍然歸屬于自己所有,而房子產權的70年指的是房屋本身所處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購房者在買房之后對于房屋的所有權是永久性的,所以建筑物所在土地在70年到期之后,如果可以繼續(xù)使用,并且房屋自身的質量沒有任何問題,只需要繳納相應的土地出讓金就能夠繼續(xù)居住。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指的住宅用地的年限,如果購買的是公寓,可能只有40年或者是5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的使用權一直以來都是歸屬于國家所有,所以當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就會重新歸還給國家。根據當時的現(xiàn)行政策,可以繼續(xù)保留土地以及土地上建筑物的,按照有約定的情況進行執(zhí)行,如果沒有約定,可能會被國家收回。如果過期之后,國家對土地另有安排,會參考拆遷到相關政策給予一定的補償。

  • 首先明確:產權是沒有年限的,有年限的是土地使用權,你可以看看你的兩證,一個是房屋所有權證,一個是土地使用權證。如果土地到期后是自動延續(xù)的,但要根據當時的政策決定是否需要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您的資產完全可以留給后代的?,F(xiàn)在大部分房產都說降價,其實普遍還是在降價中**的,所以你不必擔心會貶值,不過話說回來,房子也是一種商品,使用時間長了,自然會損耗和出現(xiàn)些問題,例如裂縫、漏水等問題,那是自身的本質缺陷而引起的貶值,和產權時間沒什么關系。二手房就是由于使用了一段時間才再出售的房子,自然自身缺陷會多些,但如果在時限內,仍然是可以使用的,只是相對一手房,價值會低些。另外,政府的一些政策、舉措會影響商品房的價值,如拆遷改造、征地等,可以想象那種情況會使商品房的價值攀升不少。所以您還是不必擔心房子以后會怎樣,把心情放在享受快樂的生活不是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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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0年的產權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可以延長土地使用期限。我國土地屬于國家,房主只是租用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權并不是說業(yè)主從拿到了產權證書算起的,也不是從簽署購房合同的時候算起。按照規(guī)定,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從開發(fā)商拿地時間的那天算起的。根據目前的法律規(guī)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動續(xù)期。房屋在70年產權到期后,有兩種情況:①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這種情況的話可以由房屋業(yè)主聯(lián)名來向當?shù)氐膰临Y源局提出申請,補交土地出讓金,當然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②如果是根據規(guī)劃需要,國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業(yè)主也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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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發(fā)布。意見明確提出: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續(xù)期的法律安排、細化規(guī)范征收征用法定權限和程序、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等。那么70年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了,要怎么辦?產權到期后讓人擔憂70年產權到期怎么辦?70年產權到期,房子難道就不是我的了嗎?這或許是購房者的一個疑問,不僅如此,還有40年、50年產權的房子,這些項目到期后產權會不會延長、續(xù)期如何續(xù),有沒有法律規(guī)定,對買了房的、打算買房的都是關乎切身利益的大事。在“以房養(yǎng)老”政策開始在一些地區(qū)試點時,“房子70年后怎么辦”的問題再次變得迫切和現(xiàn)實。剛在臨安買了一套商品房的胡杰說:“按照先前的慣例,土地有償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繼續(xù)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有償使用期滿前一年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未申請或者申請未獲批準的,期滿后的土地使用權由政府無償收回?!薄皩脻M”“未獲批準”“無償收回”這些字眼讓胡杰開始擔心自己房子未來的命運。一想到有一天自己傾全家之財買下的房子可能會不屬于自己,胡杰就惴惴不安。之所以胡杰有這樣的擔心,是因為我國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產權計算時間也是從開發(fā)商獲得土地時開始計算,而不是從購房人獲得房子的那一刻算起。**常見的也是產權時效**長的就是70年的住宅產權,而商品房住宅則多為40年或50年的產權。那么、40年、50年或者70年后,“我的房子還是我的嗎?或者說,要怎樣它才能繼續(xù)屬于我呢?”胡杰的困惑也代表了很多購房人心中的疑問。土地產權和房屋產權分離,到期后可續(xù)約產權要想知道房屋產權到期后怎么辦,首先要了解我國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權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qū)別就在于: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里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而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比較常見的是40年、50年和70年。也就是說房子的所有權是沒有期限限制的,只要房子不塌,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土地是國家的。根據項目的立項不同,租用國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產權為70年,工業(yè)、科教文衛(wèi)體綜合類用地產權為50年,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產權為40年。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xù)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還有一種情況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續(xù)期申請,根據法律規(guī)定沒有批準續(xù)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雖然住宅產權期滿后可自動續(xù)期。但再次申請土地使用需要補繳多少土地出讓金,應該以什么樣的標準補繳,擁有房屋產權的業(yè)主是否愿意繳,能否繳得起,一旦有房屋業(yè)主不愿意繳納,土地上的房屋該怎么處理?這一系列的問題暫時還沒有明確的政策能夠回答。有些人悲觀地認為,雖然土地產權歸國家,房屋產權是個人的,但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后仍可能會出現(xiàn)“房隨地走、國家補償”的情況。畢竟房屋的價值隨著時間的推移會減少,土地的價值則剛好相反,而這也是人們會擔心產權到期后的根源所在。不過,有業(yè)內分析,這不太可能成為一種普遍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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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房子期滿,房子仍然是你的,只需繳納土地稅。財產權是指使用房屋占有的土地而不是房屋所有權的權利。國家規(guī)定城市建設用地屬于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yè)可以使用和交易補償用地。使用房屋的權利是計算日期的70年。只要購房者有合法的產權證明,房子就是私有財產,不屬于國家。只要房子還在那里,個人就擁有房子的所有權。城市房地產管理局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期滿后,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的,應當在合同。除依照公共利益收回土地外,應當予以批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續(xù)期,應當續(xù)期,并按照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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