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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有什么用?重要么?

141****6859 | 2013-03-29 18:34:20

已有2個回答

  • 157****4394

    建設業(yè)主在預售商品房時應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預售項目,不僅有可能辦不了國土證,而且辦不了房產證。

    查看全文↓ 2013-03-29 18:34:38
  • 138****1221

    查驗所購商品房建設項目的土地是出讓還是劃撥。依照規(guī)定商品房用地必須是出讓,經濟適用住房土地屬于劃撥。

    查看全文↓ 2013-03-29 18: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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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缺乏經驗的購房者對于如查詢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一頭霧水”,其實,方法并不復雜,首先需要的就是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 什么是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土地使用權證又稱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指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由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發(fā)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圍。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去哪查 購房者可以到土地轄區(qū)土地管理局查詢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查詢方法: 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fā)商出具土地證復印件,記住證號,去國土局查詢真?zhèn)巍? 什么時候開始頒發(fā)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后,下《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是說開發(fā)商有項目規(guī)劃了,政府許可了頒發(fā)《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然后方可使用該土地,所以頒發(fā)《國有土地使用證》。

  • 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你可以按規(guī)定使用那片土地有房產證,一般房屋買賣需要用到這個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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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和繼承。劃撥土地使用權在補辦出讓手續(xù)、補繳或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后,才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本文僅對有償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合同的效力進行探討。 一、土地使用權轉讓概述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支付價款的行為。 我國實行嚴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登記制度。《土地管理法》第12條規(guī)定:“依法改變土地權屬和用途的,應當辦理土地變更手續(xù)?!薄冻鞘蟹康禺a管理法》第60條第3款規(guī)定:“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實際的土地使用權交易中,經常存在這樣一種情形:在簽訂轉讓合同時,轉讓方未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證書。如果在這種情形下,雙方發(fā)生糾紛,那么應如何認定轉讓合同的效力呢? 二、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效力分析 對轉讓方在未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證時簽訂的轉讓合同的效力,司法實務界有三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合同無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規(guī)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第38條規(guī)定:“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這種觀點認為,上述法律條款是對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的強制性規(guī)定,如果轉讓方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則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逗贤ā返?2條第5項規(guī)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合同無效。因此轉讓合同應認定為無效。 第二種觀點認為合同有效。根據我國民事立法所依據的相關理論,物權變動采取的是債權形式主義的物權變動模式,即債權契約加登記原則。在這種模式下,登記行為與債權合同是相互獨立的兩個行為,登記行為只是物權取得與轉移的證明,其作用是將物權變動的時間界限確定在標的物登記之時,屬于合同的履行問題,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這種觀點認為:《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38條是對土地使用權權屬變動所作的強制性規(guī)定,針對的是登記行為而不是債權合同。如果轉讓方沒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而與受讓方訂立合同轉讓土地使用權,行政機關不得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其結果是出讓方無法履行合同,而合同本身的有效性不受影響。

  •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指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由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發(fā)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圍。

  •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辦理對象主要是房改房和經濟適用房。城鎮(zhèn)土地使用登記發(fā)證的范圍包括城鎮(zhèn)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鎮(zhèn)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發(fā)生轉移后的變更土地登記,發(fā)證對象為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個人或企業(yè)。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只有進行發(fā)證登記并且兩者權利主體一致,房屋產權人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有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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