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辦?1、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梢杂煞课輼I(yè)主聯(lián)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2、根據規(guī)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對業(yè)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通過調查了解,第一種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可,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會拆遷。不管是40年、50年還是70年,都有到期的時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還能住,就都得續(xù)簽土地。
全部5個回答>土地使用權和住宅使用權的區(qū)別
145****6436 | 2014-01-16 13:33:38
已有9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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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306
正常的,一般都不會把實用面積打上證上,一般都是建筑面積的。
查看全文↓ 2014-01-19 09:27:37 -
142****6728
出讓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應當在出讓期屆滿前一年申請續(xù)期,按照續(xù)期時土地價款交納土地出讓金,辦理土地使用手續(xù)。
查看全文↓ 2014-01-19 09:04:41 -
134****6410
“房子的所有權年限是70年”的說法不確切,只要“房屋合法存在”,房主就享有所有權。房屋的使用權指的是
查看全文↓ 2014-01-19 09:03:45
土地所有權。
土地所有權始終歸國家所有,個人只獲得土地使用權。55年到期后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有以下幾種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xù)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準。獲得批準續(xù)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xù)。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xù)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xù)期申請,根據法律規(guī)定沒有批準續(xù)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此外,土地使用權未到期國家也可征用,但應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權及房產進行補償。 -
132****8837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qū)別在于: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到期后,如國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須連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時,這時會出現一個問題,由于房子在開發(fā)時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權的終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讓合同上的終止時間為準,即土地使用權到期,而房產還未到報廢的年限。這時收回土地使用權則要給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應補償;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權人可以在屆滿前一年向國家申請續(xù)期,并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
查看全文↓ 2014-01-18 09:14:45
兩者的區(qū)別:
1、兩者的權屬不同,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guī)定,房地產的買賣是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作用權同時轉讓,也就是說,購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權;但我國實行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即土地只有國家和集體所有,個人只有使用權。因此,土地證上載明的使用終止日期一到,國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
151****0160
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至你的房屋滅失為止,土地使用權一般都是有年限的,特別是國有用地
查看全文↓ 2014-01-18 09:08:30 -
136****7559
出讓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應當在出讓期屆滿前一年申請續(xù)期,按照續(xù)期時土地價款交納土地出讓金,辦理土地使用手續(xù)。
查看全文↓ 2014-01-17 09:15:56 -
159****0280
房產證面積是已建筑面積為準,房管局內系統(tǒng)會有檔案的,如不符合,可以帶著房產證去更換新的房產證,!%7E
查看全文↓ 2014-01-17 09:12:35 -
147****5534
房屋使用權是指已經建成的房子的居住生活的權利,但是政府擁有土地的占有權,比如政府拆遷你就得服從,因為土地不屬于你,只有房屋屬于你的。
查看全文↓ 2014-01-17 09:03:11
不管給多少補貼你都得放棄。土地使用權比較大,可以在這塊地上蓋房子,也可以出售,可以建好房子買,也可以一直在房子里居住。就是這塊地是你的。政府要收回只能收購你的土地權,不然他們是無權動土的 -
138****1695
土地使用權是對土地使用權證上載明的登記事項享有的使用權利,房產證明是對房屋所有權的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據。
查看全文↓ 2014-01-16 13: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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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讓的土地是開發(fā)商買的并且交了土地出讓金的,通過招標及拍賣的形式取得的。劃撥是**指定規(guī)劃用地,劃撥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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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含義:1、劃撥土地也指劃撥土地使用權。根據《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guī)定: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吨腥A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取得途徑進行了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依照本法規(guī)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者以向國有土地所有者代表支付出讓金為對價而原始取得的有期限限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簡單說來,就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二、區(qū)別1、使用權性質不一樣2、出讓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劃撥可能出點使用費用(非出讓金),也可能一點不出費用。3、使用的權限不一樣。劃撥土地不能轉讓,出租,抵押等;出讓土地在出讓期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4、使用期限不同,出讓土地有具體使用期限,使用期屆滿返回國家,劃撥則無時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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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yè),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房屋所有權,是指房屋所有權屬于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遠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qū)別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遠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里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也就是說房子的所有權是永遠的,只要房子不塌,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是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土地是國家的。根據項目的立項不同,租用國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住宅70年,辦公/公建50年,商業(yè)/工業(yè)40年。土地使用權的核算土地使用權用于自行開發(fā)建造廠房等自用地上建筑物時,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不與地上建筑物合并計算其成本,而仍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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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者大多對房屋產權問題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問題,“土地使 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房屋產權是所有權,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出讓的。所謂房地產使用權,其實只是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決定了房產的使用權?! I(yè)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擁有房屋的所有權外,還擁有該房屋的國土土地使用權?! ∫簿褪钦f如果房屋產權到期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國家規(guī)定,城鎮(zhèn)建設用地為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yè)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 ∽≌氖褂脵嘞奘?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于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房產權70年從開發(fā)商開始蓋房就開始算了?! 〔荒馨淹恋禺a權70年和使用權70年混為一談,也不能把“房屋的所有權”和“土地的使用權”混為一談了,正確的說法是“土地的使用權一般為70年”?! ⊥恋厥褂脵嗪头课菟袡嗟膮^(qū)別在于: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狡诤?,如國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須連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時,這時會出現一個問題,由于房子在開發(fā)時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權的終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讓合同上的終止時間為準,即土地使用權到期,而房產還未到報廢的年限。這時收回土地使用權則要給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應補償;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權人可以在屆滿前一年向國家申請續(xù)期,并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 烧叩膮^(qū)別:兩者的權屬不同,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guī)定,房地產的買賣是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作用權同時轉讓,也就是說,購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權;但我國實行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即土地只有國家和集體所有,個人只有使用權。因此,土地證上載明的使用終止日期一到,國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相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明確規(guī)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的**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權期滿后,土地收歸國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屬業(yè)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交土地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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