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2.城市房地產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擁有房屋產權的外國僑民、外國企業(yè)和外商投資企業(yè)是城市房地產稅的納稅義務人。城市房地產稅的計稅依據和稅率有兩種,屬于非出租的房產,以標準房價計征,年稅率為1.2%;屬于出租的房產,以租收入計征,年稅率為12%。城市房地產稅實行按年征收,分期繳納,具體納稅期限,由當地稅務機關確定。
全部2個回答>房產稅和城市房地產稅有什么區(qū)別?
153****2250 | 2014-02-17 18: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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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843
1.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查看全文↓ 2014-02-17 22:29:48
2.城市房地產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擁有房屋產權的外國僑民、外國企業(yè)和外商投資企業(yè)是城市房地產稅的納稅義務人。城市房地產稅的計稅依據和稅率有兩種,屬于非出租的房產,以標準房價計征,年稅率為1.2%;屬于出租的房產,以租收入計征,年稅率為12%。城市房地產稅實行按年征收,分期繳納,具體納稅期限,由當地稅務機關確定。 -
156****2019
「解答」城市房地產稅與房產稅是兩個不同的稅種,其區(qū)別主要是:一是征稅范圍不同。根據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有關城市房地產稅的文件規(guī)定,城市房地產稅的征稅范圍是全市行政區(qū)域內擁有房屋產權的外商投資企業(yè)、外國企業(yè)和外籍個人以及華僑、港澳臺同胞的房產;《房產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房產稅的征稅范圍是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和工礦區(qū)(不包括行政鄉(xiāng)范圍內的企業(yè))內的房產。二是納稅義務人不同。城市房地產稅的納稅人是在我國境內擁有房屋產權的外商投資企業(yè)、外國企業(yè)和外籍個人以及華僑、港澳臺同胞;房產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和工礦區(qū)擁有房屋的單位和個人(但擁有房屋產權的外商投資企業(yè)、外國企業(yè)和外籍個人以及華僑、港澳臺同胞不適用《房產稅暫行條例》的相應規(guī)定)。三是計算方法不同。城市房地產稅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按應繳納的房產稅額減征30%;房產稅計算方法,一是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需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稅率為1.2%;二是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人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稅率12%.貴公司是外商投資企業(yè),如果地稅局要求您計繳房產稅是不正確的,因為您不是房產稅的納稅人,但如果地稅局要求您計繳城市房地產稅,那是合理的,也是正確的。同時,根據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有關城市房地產稅的文件規(guī)定,城市房地產稅是以房產原值為依據(納稅人無論自用還是出租都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計算繳納房產稅,稅率為1.2%,按應繳納的房產稅額減征30%.
查看全文↓ 2014-02-17 1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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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guī)劃》(以下簡稱《規(guī)劃》)經調整后向社會公布,《規(guī)劃》列舉了包括房地產稅法在內的 34項立法任務。一時間,這條消息讓坊間議論紛紛,因為它意味著,房地產稅法應該在本屆人大任期內(即2017年)提請全國人大或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有專家介紹,如果一切順利,房地產稅**快有望于2017年出臺。 隨著房產稅的“銷聲匿跡”,房地產稅走進了人們的視野。對于多數民眾而言,都和房子有關,這一字之差是“差”在何處?又會對未來的購房帶來什么樣的影響?但無論政府能否在 2017年實行房地產稅,毋庸置疑的是,房地產稅將是房地產行業(yè)未來發(fā)展中的關鍵一環(huán)。 從“房產稅”到“房地產稅” 不只是多一個字那么簡單 說到“房地產稅”,便不得不提到“房產稅”。8月5日發(fā)布的這條消息曾一度讓人以為這不過是對正在試行中的房產稅的“扶正”。不過事實并非如此,看似一字之差,卻可謂“相去甚遠”。 房地產稅是一個綜合性概念,即一切與房地產經濟運動過程有直接關系的稅都屬于房地產稅。就國內來看,房地產稅包括房地產業(yè)營業(yè)稅、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契稅、耕地占用稅等。中國房地產稅的收入占地方稅收的 70%以上,而一些發(fā)達國家僅在 8%左右。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由以上定義可以看出,房地產稅和房產稅是一種“包含”關系,換句話說,房產稅是在房地產稅的范疇之內。 目前,房地產稅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形,正在內部征求意見并不斷完善中。房地產稅主體稅種或由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合并,具體稅率可能將由地方在中央確定的稅率區(qū)間內自行決定。有專家認為,不管二者有多大差別,征收都是對社會的進步,且似乎房地產稅比房產稅更有意義。比如,房地產稅可能會打破房屋產權 70年的年限。當然,在這之前現(xiàn)行土地出讓金等問題尚需完善。 回顧曾經的房產稅,雖然在2011年試點上海、重慶,但實際效果卻未達到人們的預期。上海房產稅試點,主要適用于本市居民家庭在當地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家庭人均居住面積超過 60平方米的、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適用稅率暫定為 0.6%;重慶房產稅試點的主要征收對象為個人擁有的獨棟別墅(不論存量房還是增量房)、房價達到當地均價 2倍以上的個人新購高檔住房,以及在重慶市無戶籍、無企業(yè)、無工作的個人新購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稅率 0.5%-1.2%之間。 從試點執(zhí)行情況看,兩地房產稅試點大多以戶型面積劃分,并采取“老房老辦法,新房新辦法”的政策。房產稅試點中的內容雖然只是未來“房地產稅”這個綜合概念中的一部分,但其在實施中體現(xiàn)出的一些問題,對未來房地產領域的整體稅收改革也具有參考價值。 首先,對房價影響不大。根據中國指數研究院此前發(fā)布的報告,上海及重慶試點房產稅的前3個月,兩市住宅成交量分別下降46%和26%,比同類城市降幅高了10個—20個百分點,但成交均價并未出現(xiàn)明顯下跌;第二年,兩地成交量均呈現(xiàn)較大幅度的增長。但此后3年多,房產稅試點對房價的影響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其次,對地方政府財政稅收貢獻不大。重慶房產稅試征稅的金額年均為1億元左右。以2011年為例,重慶市的居民住宅征收稅款為1億元,而該年的重慶市本級財政收入為2908.8億元,房產稅占本級財政收入的比重僅為0.03%;與重慶相比,上海市房產稅的征收雖然在絕對值上要多,但其占財政收入的比重同樣很小。根據《2014年上海預算草案報告》,2014年上海市預計征收房產稅27.6億元,只有土地出讓收入的1.7%。 **后,涉及的人群有限。由于房產稅試點不涉及存量住房,且上海試點中還有6條稅收減免政策,這就使房產稅試點沒有對二手房交易產生巨大的沖擊力。重慶則主要針對豪宅及別墅的房產稅征收標準,對房屋的面積和價格也進行了極為嚴格的限制,這種幾乎為豪宅“量身定做”的房產稅征收方式后來被一些業(yè)內人士戲稱為房地產界的“奢侈品稅”。 房地產稅的落地可以突破重重困難 房地產稅計劃在2017年落地,而在2016年底就需要出臺方案,實際上還是稍顯倉促。就目前的整體情況而言,房地產稅的實施必須具備兩大先決條件。 一是需要依靠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摸清全國的房產數量及具體分布情況。根據相關數據,再行確定房地產稅的征收對象、征收標準和相關稅率。“兩會”過后,住建部已經明確表態(tài),將在6月份實施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但上述數據何時能夠理清,并沒有一個明確的時間表。 第二個條件是明確房地產稅里“土地”部分的稅如何征收。在購買商品房時,房價已然包括開發(fā)商獲取土地時繳納的土地出讓金,這就意味著土地使用年限內,已經一次性繳清所有的租金。房地產稅作為財產稅之一,是以納稅人所有或屬其支配的財產為課稅對象的一類稅收,其以財產為課稅對象,向財產的所有者征收。 但事實上,只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按照法理是無法向房屋所有權人征收“土地”稅的。即使退一萬步,強行“立法”容許征收,是否存在二次征收問題,也是應該慎重考慮的。因為土地出讓金的繳納和房地產稅是重復征收的。70年出讓金一次性繳清,然后每年還繼續(xù)征稅,兩者本身就存在矛盾。所以一些開發(fā)商和學者建議,倘若征收房地產稅,土地出讓金便應免收,似乎這樣才能起到真正意義上的降房價之目的。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從房產稅到房地產稅,前者已經廢棄,后者要真正落地不僅需要做大量鋪墊性工作,更重要的是要進行土地制度、稅收制度的變革。房產能否統(tǒng)一信息、土地出讓制度是否改變、土地產權如何明晰、出讓金和稅收如何平衡,都是看起來簡單,落地起來還需要一些時日以及充分準備的事項。 另外,有業(yè)內人士認為,全國不同地方的樓市、政府稅收、居民收入水平不同,房地產稅的征收范圍和稅率如何確定是一大難題。同時,是否設置“免征額”也同樣是立法難點之一。有專家提出,中國的房地產稅應在低端范圍內給予一定的免征稅額,這樣可以抑制投資投機性消費,也給廣大普通百姓一顆“定心丸”。房地產稅改革需要對擁有多套住房的高收入群體多收稅,對中低收入群體免稅乃至反哺。 與此同時,征稅范圍的難點還體現(xiàn)在防范征稅“擦邊球”上。此前在重慶,為了規(guī)避房產稅,有人在獨棟別墅間加蓋附著物,繞過了“獨棟”概念;還有開發(fā)商將一套單價遠超房產稅繳納下限的大面積產權房分成“住房”和“車庫”兩個產權進行捆綁銷售。 此前,按照上海房產稅試點的計稅方法,試點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目前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 70%計算評估價格,再按照稅率計算繳納。但從現(xiàn)實情況來看,房產評估價格如何確定卻存在一定難度。有專家甚至表示,評估的房價是計稅的重要依據,如何真正反映房地產市場的真實情況,對政府來說將是挑戰(zhàn)。 房地產稅箭在弦上 未來有望助力房地產市場 據了解,在目前的房價構成中,稅費及房產商利潤占到 60%,建筑成本只占 40%。土地占有的稅費太多,是形成房價過高的直接原因之一。如果將以往在房價當中一次性交納的稅費改成按年收取,那么改革后房地產的開發(fā)成本將有大幅度降低。 假如地價和相關稅費分70年交,目前售價6000元/平方米的房子,從理論上說,按3600元/平方米的價格銷售即可盈利。今后,房地產稅的征收逐漸向“保有”而征稅,房產市場若干年后的情況很可能將接近于買房容易、養(yǎng)房難的情況。 如此一來,房地產稅將征收多少?前不久,業(yè)內人士表示,國內征收房地產稅是必然的,參照歐美國家及世界通行做法,他預測應在3 年內開征,并估算首套房的稅率應該在0.5%—1%之間。按這筆賬算,280億平方米、均價1萬的住宅,總值 280萬億,以0.5%的稅率計算,一年稅收是 1.4萬億。故價值100萬的首套房,一年交5000元,每月繳420 元不到。二套房、三套房及以上,稅率不會超過 3%,預計在2%以內。 歐美國家的房地產稅已是相當成熟。在某合資銀行工作的陳先生認為,房地產稅的征收模式可能會參照歐美模式,并結合當下的具體情況做些調整。一如個人所得稅的開征,即便在當時有些難以接受,但如今人們已對此習以為常了。在美國購房的林女士告訴記者,美國每年上繳的房地產稅都有所不同。這是因為,當地政府每年都會對房子進行評估,如果你的房子翻新了,那么價值也將增加,稅費也將水漲船高。此外,她告訴記者,在美國,房地產稅可以抵扣個人所得稅。 房地產稅不會永遠都是“紙上談兵”。對正在尋求軟著陸的房地產行業(yè)而言,雖然依靠政府政策、央行降準降息能夠加強對市場的調控,但建立并完善房地產稅的稅收體系,才能將真正助推房地產行業(yè)的市場化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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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房產稅不斷成為大家熱議的焦點。在之前上海和重慶試點過程中,房產稅的施行也備受大眾的關注。那么房產稅到底是什么呢?它和房地產稅之間有什么樣的區(qū)別呢?房產稅到底該如何計算?我們一起來看看。 房產稅和房地產稅有何區(qū)別?房產稅到底怎樣計算?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房地產稅是一個綜合性概念。即一切與房地產經濟運動過程有直接關系的稅都屬于房地產稅。在我國包括房地產業(yè)營業(yè)稅、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契稅、耕地占用稅等。我國房地產稅收入占地方稅收的70%以上,而外國一些發(fā)達國家僅在8%左右。 房地產稅與房產稅**大的區(qū)別在于:房產稅作為財產稅,其征稅對象為房產,而房地產稅征稅對象既包括房產又包括土地。通俗解釋就是:一個財產稅稅種,兩個財產主體。而房地產的財產主體有兩個:房屋屬于賣方人,而腳下的土地卻屬于國家,拿住宅來說,只有70年使用權,并沒有實際擁有權。 房產稅有兩種辦法計算: 一、從價計征的房產稅,是以房產余值為計稅依據。房產稅依據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計算繳稅。 二、房產稅采用比例稅率,依照房產余值從價計征的,稅率為1.2%。從租計征房產稅。 1、從租計征的房產稅,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2、房產稅采用比例稅率,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 3、對個人按照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暫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二手房產稅的計算方法、出租房產稅計算方法、住房房產稅計算方法例子: 小趙有一幢私人房產原本價值為750000元,已知房產稅稅率為1.2%,當地規(guī)定的房產稅扣除比例為30%,該房產年度應繳納的房產稅稅額為元? 解析:從價計征的房產稅以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終應納房產稅=750000×(1-30%)×1.2%=6300元 居民房產稅、農村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計算例子: 小肖自有一處平房,共16間,其中用于個人開餐館的7間,房屋原值為20萬。2008年1月1日,王某將4間出典給李某,取得出典價款收入12萬元,將剩余的5間出租給某公司,每月收取租金1萬元。已知該地區(qū)規(guī)定按照房產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計稅,則王某2008年應納房產稅額為元? 解析: 1、開餐館的房產應納房產稅=20×(1-20%)×1.2%=0.192(萬元); 2、房屋產權出典的,承典人為納稅人,王某作為出典人無需繳納房產稅; 3、出租房屋應納房產稅=1×12×12%=1.44(萬元); 4、三項合計,應納房產稅=0.192+1.44=1.632(萬元) 房地產稅開征后對樓市可能會產生哪些影響? 在房地產市場上,住房概念的產權房、商品房,需要有一個保有環(huán)節(jié)的稅負來調整和優(yōu)化各個方面的利益預期,使市場供需狀態(tài)盡可能趨向于平衡、減少泡沫,特別是遏制那種肆無忌憚的炒作力量,這樣來提高市場與產業(yè)的健康度,同時,也會提高我們的土地集約利用程度——因為在保有環(huán)節(jié)有稅收以后,市場上的真實需求會更多表現(xiàn)為中小戶型,而更大比例的中小戶型這種需求前景,一定會影響開發(fā)商們的通盤決策考慮而調節(jié)供給,結果就是在提**國土地集約利用程度。 而且,這個稅負也會激發(fā)原來的空置房有很多要轉入租房市場或交易市場,在社會并無一分錢新投入的情況下,有效供給會增加不少,這當然都是資源配置的優(yōu)化。從長期來看,此稅雖然不能改變我國各中心區(qū)域(即還要不斷擴大的建成區(qū))的不動產(包括住房)均價是一個上揚曲線這個大模樣,但是它會使這個上揚曲線的斜率不那么高,表現(xiàn)得不那么陡峭,即泡沫少些。這對于整個社會生活來說也是一種正面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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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人會將房產稅和房地產稅隨意替換使用,其實兩者之間差別巨大。2015年9月以來,征收房地產稅的議題不斷被提起和討論,**新調整過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guī)劃中,包括房地產稅法在內的34項立法任務亮相。這意味著備受關注的房地產稅法正式進入全國人大的立法規(guī)劃。 房地產稅預期2016年開始實施,消息一出,擁有多套商品房,或者打算購買多套房的購房者們則開始為如何繳納房產稅而發(fā)愁了。但其實很多人還不明白房地產稅和房產稅有什么區(qū)別。 什么是房產稅: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讓征收房地產稅萬事俱備。 房產稅的特點有哪些: 1.房產稅屬于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征稅對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圍限于城鎮(zhèn)的經營性房屋; 3.區(qū)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guī)定征稅辦法,對于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征收,對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價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應將其確定為出租行為從租計征,而應按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為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明確規(guī)定,產權出典的房產,由承典人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稅率為1.2%。 房地產稅和房產稅的區(qū)別: 房地產稅與房產稅**大的區(qū)別在于:房產稅作為財產稅,其征稅對象為房產,而房地產稅征稅對象既包括房產又包括土地。通俗解釋就是:一個財產稅稅種,兩個財產主體。而房地產的財產主體有兩個:房屋屬于賣方人,而腳下的土地卻屬于國家,拿住宅來說,只有70年使用權,并沒有實際擁有權。 房地產稅涉及的稅種包括了房地產業(yè)營業(yè)稅、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等等。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房地產稅改革路徑的大框架已基本成形,主要是把現(xiàn)有的房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合并成為新的房地產稅,增加房地產保有環(huán)節(jié)的稅負,以房地產的評估值為征稅基礎。 房產稅何時征收: 對于普遍解讀的房產稅**快2017年出臺,有專家表達出不同意見。他提出,從過去一年不動產登記的落地進程看,執(zhí)行力度低于市場預期,而完成不動產登記,是房產稅開征的必要前提。專家表示,房產稅未來是用來取代地方的土地出讓金減少。即使初期從新購的超面積征收,但長遠看肯定會涉及存量多套房,甚至有可能對二套以上全面收取,對多套房持有業(yè)主可能會有較大影響。 房產稅征收的影響: 房產稅會不會增加老百姓的負擔,也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 據了解,針對未來的房產銳改革,對基本住房不收費,超過基本住房才收費,也成為業(yè)界一直關心的話題;不少人希望房產銳的征收能夠降低房價,那么開征房產銳會不會成為打壓房價的利器?對此,普遍認為,房產銳的征收確實可以再一定程度上抑制持有多套房,而非打壓房價的利器,所以該買房子的還是要買的。 總而言之,房產稅是跟業(yè)主有直接關系的稅費征收項目,而房地產稅涉及的更多是房地產企業(yè)。所以,平時購房者討論的也大多是房產稅而非房地產稅,置業(yè)者要多房產政策有個基本的了解,才能在買房時避免被亂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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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稅對象不同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契稅是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時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種稅收。2、發(fā)布時間不同現(xiàn)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后開征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fā)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從當年10月1日開始實施。契稅,現(xiàn)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國境內取得土地、房屋權屬的臺商投資企業(yè),應當依法繳納契稅。3、征收范圍不同房產稅征收范圍限于城鎮(zhèn)的經營性房屋;契稅是以所有權發(fā)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4、稅收形式不同房產稅區(qū)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guī)定征稅辦法,對于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征收,對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契稅,是指對契約征收的稅,屬于財產轉移稅,由財產承受人繳納。契稅中所涉及的契約,包括土地使用權轉移,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房屋所有權轉移,應該稱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如房屋買賣、贈送、交換等。5、稅種不同房產稅屬于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征稅對象只是房屋;契稅是一種重要的地方稅種,在土地、房屋交易的發(fā)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權屬轉移,都要依法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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