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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房屋拆遷政策

152****9561 | 2014-03-13 12:37:00

已有7個回答

  • 148****2292

    您好,應該不太可行,現(xiàn)在申請公租房的條件都是規(guī)定的,建議咨詢哈有關部門

    查看全文↓ 2014-03-16 09:36:32
  • 146****5978

    我是在重慶做拆遷的,關于你說的問題,有可能實現(xiàn)的,看你的家庭困難等

    查看全文↓ 2014-03-15 13:57:43
  • 143****2821

    肯定不合理,現(xiàn)在拆遷哪有合理的事了,就看你怎么爭取自己利益的,想當年拆白象街頭頭的時候,我們家是拼了老命**后一家搬走的.呵呵

    查看全文↓ 2014-03-15 10:37:37
  • 148****7766

    拆遷其實和買房一樣,土地也有等級之分。土地價值不一樣賠償也自然不一樣,他是有國家文件規(guī)定的

    查看全文↓ 2014-03-14 09:49:08
  • 153****7618

    具體問題具體對待,情況變了,政策也會變

    查看全文↓ 2014-03-14 09:45:34
  • 152****1426

    我是在重慶做拆遷的,關于你說的問題,有可能實現(xiàn)的,看你的家庭困難等

    查看全文↓ 2014-03-13 20:27:31
  • 134****0912

    簡直是答非所問,你以前的房子應該是單位上的集資建房,那個時候是沒有產權的,只有使用權,現(xiàn)在你既然以購買產權,在該房屋拆遷安置的時候,你可以通過拆遷辦和政府協(xié)商,現(xiàn)在政府實行仁政,不能強拆,更何況你有過硬的產權!
    ,你沒什么好擔心的,我不知道你的房屋地址,也不能妄下結論,居我估計,你的要求應該問題不是很大!

    查看全文↓ 2014-03-13 12:42:51

相關問題

  • 你好,根據新的征收條例,您有權選擇貨幣或者實物安置(就是房子換房子,以貨幣為中介),房屋的賠償是在有資質的評估公司的評估結果基礎上,結合當地的優(yōu)惠政策,綜合考慮給出的。所以在賠償時,會有專門的聯(lián)合工作組找您,就您的物產進行談判。希望能幫到您。

  • 重慶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2003年修正)(1999年3月26日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2002年9月25日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修訂,2003年5月29日重慶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管理,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建設項目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關聯(lián)資料:行政法規(guī)共1部 第二條 在本市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國有土地上拆遷房屋及其附屬物,并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當事人是指拆遷人、被拆遷人及其房屋承租人。 拆遷人是指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 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所有權人。 房屋承租人是指與被拆遷人具有合法租賃關系的單位或個人。 第四條 城市房屋拆遷必須符合城市規(guī)劃,有利于城市建設、生態(tài)環(huán)境改善和文物古跡保護。 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被拆遷人應當在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關聯(lián)資料:關聯(lián)案例共1部 第五條 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稱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主管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城市房屋拆遷工作。 區(qū)、縣(自治縣、市)人民**確定的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城市房屋拆遷工作。 第六條 市和區(qū)、縣(自治縣、市)人民**應當加強對城市房屋拆遷工作的領導。 土地、建設、規(guī)劃、**、市政、工商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人民**、街道辦事處應當積極協(xié)助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房屋拆遷有關管理工作。第二章 拆遷管理 第七條 市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拆遷工作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對房屋代辦拆遷單位的資質審查、人員培訓,核發(fā)房屋拆遷資格證書; (二)制定城市房屋拆遷評估規(guī)則,監(jiān)督房屋拆遷評估機構的房屋拆遷評估行為; (三)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審查批準房屋拆遷計劃和補償、安置方案,核發(fā)房屋拆遷許可證,發(fā)布房屋拆遷公告; (四)對房屋拆遷活動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實施處罰; (五)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申請強制拆遷; (六)對下級拆遷主管部門不適當的行政行為予以糾正。 區(qū)、縣(自治縣、市)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的主要拆遷管理職責是: (一)核發(fā)暫停辦理有關手續(xù)通知書,按本條例規(guī)定審查批準房屋拆遷計劃和補償、安置方案,核發(fā)房屋拆遷許可證,發(fā)布房屋拆遷公告; (二)監(jiān)督房屋拆遷評估機構的房屋拆遷評估行為; (三)對房屋拆遷活動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進行處罰; (四)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申請強制拆遷; (五)處理拆遷歷史遺留問題。 第八條 建設單位取得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后,應當持有關證明向擬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區(qū)、縣(自治縣、市)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暫停辦理有關手續(xù)申請。 區(qū)、縣(自治縣、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在收到建設單位(以下稱拆遷申請人)的暫停辦理有關手續(xù)申請后應當及時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的土地、規(guī)劃、市政、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門發(fā)出暫停辦理有關手續(xù)通知書;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的書面決定。 土地、規(guī)劃、市政、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門應在拆遷范圍內按職責分工做好下列工作: (一)暫停辦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買賣、交換、析產、分割、贈與、抵押、典當、分戶、出租、改變用途、調配等手續(xù),禁止新建、擴建、改建房屋(經鑒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二)暫停核發(fā)營業(yè)執(zhí)照。監(jiān)督售貨亭、攤位等臨時服務網點在拆遷公告確定的搬遷期限內自行拆除或遷出。 暫停辦理有關手續(xù)通知書有效期限**長不得超過一年;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須經核發(fā)暫停辦理有關手續(xù)通知書的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延長期限**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九條 因建設需要拆遷城市房屋,并需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必須取得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房屋拆遷許可證。 跨區(qū)、縣(自治縣、市)的建設工程,由市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房屋拆遷許可證;主城區(qū)內拆除房屋面積在一萬平方米以上的建設工程,其拆遷方案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區(qū)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報市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核發(fā)拆遷許可證。 第十條 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的程序,按以下規(guī)定辦理: (一)拆遷申請人持建設項目立項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準書、拆遷計劃和補償安置方案(含安置房使用功能及質量)以及辦理存款業(yè)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不少于拆遷補償安置所需資金總額百分之七十的專項資金證明,向區(qū)、縣(自治縣、市)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拆遷申請。 國有土地儲備整治項目,拆遷申請人持土地儲備批準書、規(guī)劃紅線、拆遷計劃和補償安置方案、辦理存款業(yè)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不少于拆遷安置所需資金總額百分之七十的專項資金證明,向區(qū)、縣(自治縣、市)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拆遷申請。 (二)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自收到拆遷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按本條例規(guī)定的權限核發(fā)房屋拆遷許可證,并由區(qū)、縣(自治縣、市)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自核發(fā)房屋拆遷許可證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以房屋拆遷公告形式將拆遷人、拆遷范圍、補償安置方式、搬遷期限、拆遷騰地期限或過渡期限等內容予以公布。對不具備拆遷條件的,自收到拆遷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核發(fā)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 自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未實施拆遷的,房屋拆遷許可證自行失效,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延期拆遷的除外。 第十二條 拆遷人應當在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范圍內實施拆遷,不得擅自改變拆遷范圍。 因規(guī)劃調整需要改變拆遷范圍的,拆遷人須持規(guī)劃變更手續(xù)按原報批程序辦理房屋拆遷變更手續(xù)后方可實施拆遷。 第十三條 拆遷人可以自行拆遷,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房屋拆遷資格的單位實施拆遷。 拆遷人委托有房屋拆遷資格的單位實施拆遷的,雙方簽訂委托合同后,拆遷人應當自拆遷委托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將拆遷委托合同報批準拆遷的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接受委托的拆遷單位不得轉讓拆遷業(yè)務。 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接受拆遷委托。 第十四條 搬遷期限為拆遷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二個月內,拆遷騰地的期限為拆遷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六個月內。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或者停止拆遷的,拆遷人應當在拆遷騰地期限屆滿十五日前向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給予書面答復。確需延長拆遷騰地期限的,延長期限**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十五條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在規(guī)定的搬遷期限內簽訂補償、安置協(xié)議,協(xié)議應當規(guī)定補償形式和補償金額、安置房面積和安置地點及安置房質量、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違約責任和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簽訂補償安置協(xié)議。 補償、安置協(xié)議訂立后,應向批準拆遷的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 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過搬遷期限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zhí)行。 第十七條 在房屋拆遷公告規(guī)定的搬遷期限內,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就補償形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的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經協(xié)商達不成協(xié)議的,由拆遷當事人向批準拆遷的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裁決。被拆遷人是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由同級人民**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 第十八條 在行政機關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作出裁決的搬遷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逾期拒絕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區(qū)、縣(自治縣、市)人民**組織有關部門予以強制拆遷或者由作出裁決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的,強制執(zhí)行費用由拆遷人負擔。 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決書后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拆遷人按本條例規(guī)定對被拆遷人作了補償安置或者提供了臨時周轉房的,復議或訴訟期間不停止裁決的執(zhí)行。 第十九條 拆遷人轉讓建設項目,應經原批準拆遷的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辦理用地、規(guī)劃和房屋拆遷變更手續(xù)。 拆遷人轉讓建設項目時,尚未完成拆遷補償安置的,原拆遷協(xié)議載明的有關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給受讓人。項目轉讓雙方應當書面通知被拆遷人,并由批準項目轉讓的房地產開發(fā)行政主管部門公示項目轉讓事宜。 第二十條 拆遷人實施房屋拆遷的補償安置資金應當全部用于房屋拆遷的補償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市和區(qū)、縣(自治縣、市)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拆遷補償安置資金使用的監(jiān)督。 第二十一條 拆遷中涉及軍事設施、教堂、寺廟、文物古跡以及外國駐華使(領)館房屋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 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對房屋拆遷活動進行檢查,被檢查者必須如實提供情況和資料。檢查者應為被檢查者保守技術和商業(yè)秘密。 第二十三條 被拆遷房屋的當事人占用工作時間參加拆遷動員會和搬家,所在單位應當給予公假;不能給予公假的,由拆遷人給予適當補助。 關聯(lián)資料:關聯(lián)案例共1部 第二十四條 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房屋拆遷檔案管理制度,加強對房屋拆遷檔案資料的管理。 拆遷人在拆遷過程中,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整理并妥善保管拆遷檔案資料,在完成拆遷后三個月內向所在區(qū)、縣(自治縣、市)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拆遷檔案資料。第三章 拆遷補償與安置 第二十五條 拆遷補償安置可以采用貨幣補償方式,也可以采用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調換方式。 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情形外,被拆遷人可以選擇拆遷補償方式。 第二十六條 實行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qū)位、用途、建筑面積或套內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拆遷人應當委托符合條件的房屋拆遷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價格評估,并將評估報告報核發(fā)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被拆遷人對拆遷人委托的房屋拆遷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持其另行委托的房屋拆遷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結果與拆遷人協(xié)商。經協(xié)商達不成協(xié)議的,拆遷當事人可以按照本條例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申請裁決。 房屋拆遷補償金額不得低于被拆遷房屋同地段同用途新建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的百分之七十。 第二十七條 房地產評估機構從事房屋拆遷評估業(yè)務,須具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和相應的房地產評估資質。 房屋拆遷評估機構應當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定,客觀、公正、科學執(zhí)業(yè),不得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得違規(guī)執(zhí)業(yè)。 市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公布房屋拆遷評估機構名錄,建立房屋拆遷評估管理制度,制定房屋拆遷評估技術規(guī)范,加強對房屋拆遷評估機構的監(jiān)管。 第二十八條 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guī)定,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差價。 第二十九條 拆除**直管公有住宅及**、醫(yī)院等用于公眾服務且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益性房屋及其附屬物,拆遷人應當按照城市規(guī)劃的要求按原性質、原規(guī)模予以還建,或者給予貨幣補償。 第三十條 拆除違法建筑、超過批準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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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面那位同事說得很對,你可以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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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想問一下現(xiàn)在忠縣的房價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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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像我們那里的拆遷是每個熱播那三千還是一家人三千%7E%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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