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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避免買房風險,簽買房合同要注意什么問題?

135****1465 | 2014-04-22 20:54:15

已有9個回答

  • 152****9910

    您好,首先看開發(fā)商的五證。五證,一個是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第二是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第三是建設工程開工證,第四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第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叫“五證”。
    其中前兩個證是由市規(guī)劃委員會核發(fā)的,開工市是由市建委核發(fā)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由市土地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fā)的。
    那么怎么樣看待“五證”?交給您一種方法,這五證**主要的應該看兩證,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一個是預售許可證,這兩種要核發(fā),看準確了,一般原則上就沒有問題,特別是預售許可證。
    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的時候一定要看原件,復印件很容易作弊。簽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范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合同注意事項:第一,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xié)議里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因為購銷合同里通常沒有說多長時間把產權證辦下來,這通常在補充條款里約定。 第三,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F(xiàn)在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情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復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fā)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綜合的。
    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下來,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么。 第四,明確關于公攤建筑面積。現(xiàn)在面積爭議**多的就是公用面積的分攤問題,而且有些開發(fā)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要和開發(fā)商約定清楚,不僅要有一個籠統(tǒng)的公攤面積的數(shù)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一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
    現(xiàn)在有很多贈與這個,贈與那個,實際上有的時候是公用的面積。 第五,應該明確裝修標準。以后逐漸的房地產開發(fā)項目是精裝修,那么就必須對裝修的標準明確。比如說裝修的標準不要籠統(tǒng)的想使用進口材料、高級材料等這種不明確、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確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顏色等。
    第六,明確退房的責任。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經常拿出一些資金裝修房屋,比如說買家電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開發(fā)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fā)商是什么樣的責任,寫名在確定的日期內把開發(fā)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
    **后,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的時候是否需要聘請律師。在商品房的買賣中確實涉及到很多專業(yè)方面的法律知識,普遍的購房者很難一下子了解熟悉這些問題,因此為了減少風險,預防買賣合同中的陷井,建議購房者在購房的過程中聘請律師,把相關的事情請律師辦,雖然要支付一些費用,但會降低風險。

    查看全文↓ 2014-04-25 10:01:49
  • 155****8092

    找一個正規(guī)的公司,把房子的具體情況和后期的手續(xù)都落實清楚,**好都寫在合同上。

    查看全文↓ 2014-04-25 09:50:12
  • 143****5976

    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注意事項:
    a、審查開發(fā)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這表示開發(fā)商是否具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等。
    b、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認真填寫。
    c、注意合同條款中雙當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力與義務是否對等,如發(fā)現(xiàn)條件不對等的可提出意見。
    d、分清房屋暫測和實測面積。對暫測面積和實測面積如有差異應提出意見,并寫入正式合同的有關條款或增寫條款。
    e、房屋買賣的付款方式是否規(guī)范,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shù)額、期限、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
    f、認準交房日期是否確定,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guī)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fā)商企業(yè)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g、為了防止開發(fā)企業(yè)將不可售的房產再出售,在簽合同時,可到當?shù)胤抗芫纸灰姿樵兎慨a是否被抵押。

    查看全文↓ 2014-04-25 09:15:09
  • 138****0056

    購房“陷阱”全知道:
    一撥又一撥的購房熱,使有的買家往往失去理智,不自覺地鉆進了不法房地產商設置的各種陷阱。虛假廣告、面積縮水、延期交房、拖延辦證等讓購房人吃虧上當?shù)氖聦覍野l(fā)生,從而引發(fā)大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方面的糾紛。那么,在實踐中,有哪些需要購房人在買房時加以警惕的陷阱?
    廣告陷阱
    為了賣掉房子,有的開發(fā)商往往會在售樓廣告中(包括沙盤、售樓書等)對綠化、景觀、會館、**、幼兒園、游泳池、健身房、車位、超市、容積率、樓房間距等配套設施作美好的描述,但對于這種承諾不寫在合同里。結果當出現(xiàn)綠地變停車場、房屋底下有大水泵、道路開通遙遙無期等情況,買房人要求有一個說法時,開發(fā)商卻以規(guī)劃變更已經通過規(guī)劃部門批準為由,推卸責任,或以合同約定不清搪塞,消費者一般很難得到補償。
    發(fā)生爭議、對簿公堂時,法官一般會以合同條款作為依據判斷是非曲直,而不完全看廣告。
    銷售陷阱
    國人買東西向來有跟風湊熱鬧的從眾心理,一聽說哪個樓盤觀者如潮,那些想買房的人便躍躍欲試了。正是抓住了消費者的這種盲從心理,有的開發(fā)商就給買房人設下了陷阱:
    其一,以小利誘之,在拿到預售證之前搞內部認購。內部認購是指房地產開發(fā)商小規(guī)模、不公開地預售商品房。由于內部認購的商品房價格相對較低,對那些買房人自然有吸引力。在此過程中,買房人認為自己得到了便宜,開發(fā)商也借此機會籌到了資金。然而,內部認購的商品房是在開發(fā)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銷售的,其銷售行為是不合法的,因此,一旦出了問題,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往往無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這樣,買房人的投資就充滿了風險。
    其二,制造假象,在房子數(shù)量、戶型、朝向等的推出和價格的制定上做文章。開發(fā)商的做法是推出預售房屋總量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并且對所推出的單元進行精心搭配。通常是揀**差的戶型和樓層先出手,這樣一方面可聲稱那些好的單元已經“名花有主”,另一方面還可以避免這些“丑女”到**后“待字閨中”。當然,這其中也要混雜一些好房型,否則會造成目標客戶的流失。
    在價格的制定上,則會根據前期所推單元的銷售情況,對其余單元的定價進行調整。一般而言,剛開始銷售(開盤)時,開發(fā)商往往會把價格定得低一些,以所謂的“**低價”(通常是該樓盤樓層、朝向**差的一間)來吸引客戶,而一旦有客戶來購房,那個“**低價”也就不翼而飛了。在實踐中我們會看到,只要銷售現(xiàn)場布置以及廣告炒作成功,價格都會節(jié)節(jié)升高。
    其三,大力營造現(xiàn)場道具和售樓氣氛。為了制造一種銷售興旺的假象,開發(fā)商(售樓人員)往往會找來一些親戚、朋友到銷售現(xiàn)場做“托兒”,在銷售業(yè)績示意圖上偽裝得一片紅(紅色標識代表已售單元),讓人覺得樓盤好賣、銷售興旺,從而引發(fā)客戶的購買欲望。
    其四,設置定金陷阱。我們經常會碰到這樣的情況,一旦客戶看中某種戶型、表現(xiàn)出一點點購房的意向,售樓人員就會告訴你說這個戶型就只有一套了,如果不交付定金別人就會買走,要求客戶馬上交付定金。如果客戶說沒有帶夠定金,售樓人員就會要求客戶先交500到1000元的“小定”,簽訂認購協(xié)議書,然后要求客戶次日交齊“大定”。而一旦客戶把“大定”也交了,售樓人員也就完成了把客戶套住的任務。因為,我們看到的認購協(xié)議書經常會有這樣的條款:“如果在約定的時間內未能簽約,所付定金不予退還”。有許多客戶在簽署認購協(xié)議書后,經過再三考慮不想購買已經認購的房子,但為了避免定金的損失,就會簽署自己并不愿意簽的合同,從而給自己帶來更大的損失。
    “五證”陷阱
    一個合法正規(guī)的房地產開發(fā)商,必須具備齊全的“五證”、“二書”。所謂“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也叫建設工程開工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二書”是指《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這也是法律對銷售方的基本要求。
    但在實踐中,有些開發(fā)商(售樓人員)為了掩蓋虛假情況,經常找借口不出示這些文件的原件,要么說正拿著相關文件在報批某項手續(xù),要么就說文本放在離售樓處很遠的公司本部。售樓人員往往會先要求客戶簽訂認購書或合同,而客戶一旦交完定金或購房款,再有什么問題,開發(fā)商(售樓人員)便會即刻變臉,客戶再也見不到售樓人員在推銷房屋時那充滿春意的笑臉。
    合同條款陷阱
    客戶決定購房了,得與開發(fā)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般情況下,開發(fā)商(售樓人員)會遞給客戶一份擬好的合同,合同會有許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雙方確定后注入相關內容的,而有些選擇性填寫處可能還空著。這時,購房者往往以為該說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這些空白處為開發(fā)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條件。比如,標準合同第十五條“遲延辦理產權證的,違約金每日按購房全款的萬分之三計算”,但您一不留神,開發(fā)商(售樓人員)便將此條款設計成按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三承擔違約責任。前不久我們從報上看到過這樣的案例:遲延辦證一年多,只賠付96元?;蛘咴诓荒馨磿r辦理好時,干脆讓購房人退房。還有的合同中寫明的違約條款表面上貌似公平,實際不公平。例如:約定任何一方解除購房合同都要支付總房款40%的違約金。這實際上只是限制購房人,開發(fā)商自己一般不可能將賣出去的房子再收回不賣。
    特別提醒您:
    為避免購房人吃虧上當,建議您防止陷阱的對策如下:
    第一,要有強烈的法律意識。對于購房人來說,挑選所購房屋的位置和壓低價格固然重要,但我們認為更重要的是要看到在尚不規(guī)范的房地產市場中,陷阱無處不在。因此,學習了解有關法律、法規(guī),向專業(yè)人士(特別是專業(yè)律師)咨詢、了解有關購房方面的法規(guī)、知識是十分必要的,唯此,才有可能較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其次,要充分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在交易過程中始終堅持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平等交易是一個法律原則。目前在房地產交易過程中,開發(fā)商(售樓人員)處在強勢地位,與購房者之間信息極不對稱,存在開發(fā)商(售樓人員)做霸王買賣的現(xiàn)象。為此,消費者要擺正心態(tài),購房時要把問題搞清、搞細,對合同條款有異議、約定不明確、不滿意的,就堅決不簽,堅決不買;該堅持的原則就一定要堅持,不要圖一時之快,隨便妥協(xié),從而給自己帶來無窮的煩惱和巨大經濟損失。
    再次,要認真簽約,保留好證據。在購房過程中,不要輕信一些開發(fā)商(售樓人員)的花言巧語。在簽署合同時一定要認真審查每一個條款,把相關問題問清楚、搞清楚;您希望得到的一切承諾,和雙方業(yè)已形成的協(xié)議內容,務必以書面形式記錄下來,以免日后空口無憑。收樓時和入住后,一旦發(fā)現(xiàn)問題,應保存好各種證據,必要時對相關事實可以通過辦理公證的方式保留證據,以證明侵權事實的存在。
    **后,要學會依靠專業(yè)人士、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房屋買賣不同于一般消費,涉及工程、質量、合同、物業(yè)管理等多個領域,有關法律法規(guī)比較復雜。購房人即使經多方考察,一般也很難通過個人的努力搞清問題的癥結所在。因此,如果發(fā)生了對您不利的事情,或者您預料到風險可能到來時,為有效地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就應及時和該領域專業(yè)人士、法律界人士、中介機構、維權組織取得聯(lián)系,以求得幫助。

    查看全文↓ 2014-04-25 09:14:37
  • 136****8524

    做10年的房產工作經驗告訴你,選擇房子主要看開發(fā)商,合同都是霸王條款,沒必要研究。即使答應你的要求,到時候不按合同履行你也拿開發(fā)商沒辦法。

    查看全文↓ 2014-04-24 22:27:31
  • 152****3210

    1、要對合同中的交房條件及期限、逾期交房的違約罰金、交房方式等,一定要寫清楚。
    2、對辦房產權證的期限,逾期違約的罰金等要寫清楚。
    3、合同中應有還有房屋周圍設施及室內設施及裝修情況。
    4、簽合同后,還要記住合同中自己違約的條款及罰金。避免違約。

    查看全文↓ 2014-04-24 09:16:27
  • 146****4934

    一、注意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預售的商品房應具備的條件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對商品房預售的條件作出以下規(guī)定:


    1、已經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權證書。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是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進行房地產開發(fā)和預售的前提條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開發(fā)的房屋是非法建筑。購買者要在購買前要求驗證開發(fā)企業(yè)的土地使用權證,以確保該房屋的合法性。


    2、持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此項規(guī)定是房屋開工建設的前提,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只有在其建設項目符合城市規(guī)劃,領取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后才能開工建設。


    3、按照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fā)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且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規(guī)定是為了保障工程建設的穩(wěn)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開發(fā)商過分依賴預售款從事項目開發(fā),防止無法如期交房損害購房者的利益。


    4、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在本市開發(fā)房地產的企業(yè)應到日照市房地產管理局登記備案并取得該局頒發(fā)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此規(guī)定的目的在于將房地產預售的活動置于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之下,從而保證商品房預售的合法性。


    二、了解商品房預售合同基本的內容


    1、主體。即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和購房人,應寫明雙方的名稱地址等。


    2、預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況。預售合同應明確記載預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區(qū)、座落、土地使用權證號、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質、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號、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房屋建筑面積、房屋結構、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圖等。


    3、面積。預售商品房的面積應以平方米為單位計算,并明確是建筑面積、使用面積還是其他面積。


    4、價款。即預售商品房的價金,包括單價和總價,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雖然對商品房預售的條件和程序進行了規(guī)定,但對預售款實收的數(shù)額和期限卻沒有統(tǒng)一的規(guī)定,當事人應在合同中明確。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則條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約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惡劣天氣的影響,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順延。


    6、房屋使用性質。是住宅用房、辦公用房還是生產用房或其他。


    7、違約責任。包括購房一方不能依約支付價款的責任和預售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交房的責任。


    8、房地產權屬登記義務。


    9、物業(yè)管理條款。


    10、糾紛解決方式。如選擇訴訟還是仲裁。


    11、其他條款或當事人約定的條款。

    查看全文↓ 2014-04-23 11:07:21
  • 138****2096

    這個時候買房是有風險的,國家規(guī)定在房屋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是不能買賣的,而要取得預售高層樓體必須過三分之二,多層必須封頂,現(xiàn)在打樁就要交錢是很不安全的,這樣操作的開發(fā)商一般都是面對著資金壓力,隨時有爛尾等可能,個人建議這樣的合同不要簽。

    查看全文↓ 2014-04-22 22:47:18
  • 155****0097

    如果這樣你**好不要簽,沒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是不可預售房的,而且現(xiàn)在其它證都沒有,現(xiàn)在是不具備銷售條件的,所以請謹慎!

    查看全文↓ 2014-04-22 21:14:54

相關問題

  • 注意產權人,房屋坐落,交房時間,房價,**,違約協(xié)議,補充條款

    全部10個回答>
  • 房價居高不下,樓市撲朔迷離。買套房子不容易,簽訂合同時要加倍留心。不然可能被坑到不相信上帝。那么,買房簽合同應該注意哪些事項呢?專家為您支招下面這五點。 1、首先看開發(fā)商是否具備“五證”并驗明 五證,一個是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第二是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第三是建設工程開工證,第四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第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叫“五證”。其中前兩個證是由市規(guī)劃委員會核發(fā)的,開工市是由市建委核發(fā)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由市土地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fā)的。 那么怎么樣看待“五證”?教給您一種方法,這五證**主要的應該看兩證,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一個是預售許可證,這兩種要核發(fā),看準確了,一般原則上就沒有問題,特別是預售許可證。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的時候一定要看原件,復印件很容易作弊。簽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范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除此之外,買期房要查看開發(fā)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并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范圍內,買現(xiàn)房則要查看開發(fā)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2、使用規(guī)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參照**好是采用且不要隨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認真填寫,了解各項具體內容。不要隨意去簽訂開發(fā)商自己定的《定購協(xié)議書》還交一筆訂金。就算很多人都這樣做,但這并非購房的必經程序。且這種合同一定是權利義務不平等的,對自己尤其不利。**好能夠直接與開發(fā)商簽預售合同就好。這個步驟,一定不能馬虎啊!否則到時吃大虧就慘了。 3、買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積的約定和交房時限 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筑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 4、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和物業(yè)管理事項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并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另外,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yè)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yè)管理范圍和收費標準。 5、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xié)議的內容及違約責任 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fā)商,將示范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xié)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當然還需要注意約定的違約責任,比如簽約后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fā)商賣房后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xù)時不符合規(guī)定和約定等。 此外,還要特別提醒大家,在銀行放貸日益變難的情況下,簽合同更需要謹慎。 只要合同或定(訂)金是在當事人公平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或支付的,都是依法成立的。約定對合同當事人都具有法律效力和約束力,任何一方都不能隨隨便便地否定或終止,否則就得承擔違約責任或被限制性條款約束。一般在《認購書》里都設有“因乙方原因未如期支付首期及簽署合同,視為乙方放棄購買房屋,所付款項不予退還”條款,要搞清楚誰是違約責任方,且要看合同是否有對訂金處置的條款,有合同約定的按約定執(zhí)行,否則協(xié)商處理。

  • 合同主要條款說明如下: (1)關于房屋面積方面的條款。 商品房以建筑面積計算房款,建筑面積由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的共有面積兩部分成。應在合同中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有面積多少,并約定建筑面積不變而套內建筑面積發(fā)生誤差以及建筑面積與套內建筑面積均發(fā)生誤差的處理方式。 目前交付房屋時,往往建筑面積增大,且不超過3%,但套內建筑面積減少,公攤面積增大。為避免此種對買房人不利的情況出現(xiàn),合同中有必要約定套內建筑面積不得減少多少,公攤面積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如:2%,并約定超出此范圍怎么辦,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費用,不退房如何承擔違約責任等。 另一種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房款,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不符時,一般按照**高院司法解釋確立的一般原則即是否超過3%處理。 (2)關于價格、收費、付款額同的條款。 價格條款應比較明確,應有細項約束發(fā)展商不得隨意加價,不應包括其他各種不合理費用。在付款方式條款中,應明確、詳細規(guī)定付款方式,如繳納定金的時間、數(shù)額、分期付款的步驟、時間、數(shù)額等。 可注明買方在合同生效的幾天之內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如果不能通過的話,買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數(shù)取回定金。建議買方無論有無貸款的必要,**好爭取加入此條款,達到留給自己一個冷靜期的效果。 (3)關于房屋質量的條款。 購房者在簽合同時一定要詳細地把質量要求寫進合同。如:臥室、廚房、衛(wèi)生間的裝修標準、等級;建材配備清單、等級;屋內設備清單;水、電、氣、管線通暢;門、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級等質量要求都應涉及到。合同中還可以規(guī)定房屋的保質期、附屬設備保持期等。 雙方合同中表述為“大理石地面、花崗石外墻與進口潔具、廚具”,而實際入住時業(yè)主發(fā)現(xiàn),大理石地面材料實為人造大理石,而進口潔具、廚具實際上是國內產品,只是貼上外國商標。在案件審理時,開發(fā)商使用人造大理石沒有違約,因為當初在簽合同時并未講明一定要天然大理石。而進口潔具是合資廠生產,確是外國品牌,也符合約定。當然,使用這些產品使造價和裝修檔次與業(yè)主所想象的差距較大。對這種裝修條款約定不明確,雙方解釋條款意見不一的情形,對格式條款按《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以不利于合同提供方即開發(fā)商的解釋為準。 有些購房人認為,商品房竣工后已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才允許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應當出現(xiàn)質量問題。而且還有《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這兩書已對商品房質量的細節(jié)作了規(guī)定,因此也就沒有必要在合同中約定商品房的質量問題。但事實并非如此。

  • 秦兵的204條,在實踐中是沒有意義的,因為不僅開發(fā)商全部決絕使用,甚至連政府主管部門也不支持?,F(xiàn)在商品房合同還是霸王條款,一般的開發(fā)商都不允許改動一字。要維權的話,按以往成功案例看,只有把準業(yè)主聯(lián)合起來,人越多越好,一起與開發(fā)商談判,或許會爭取到一些保護自己利益的合同條款,但這也是極個別的。咱們老百姓,還是別那么給自己填麻煩了,讓怎么簽就怎么簽吧,不過提醒一下,最好在簽合同時帶一部數(shù)碼相機,把自己簽字的地方全部拍下來,因為合同要到網上備案,開發(fā)商是手工輸入,別讓他趁機鉆空子,修改你簽字的地方。

  • 買房簽合同需要注意的問題:①弄清楚簽署合同所涉及的當事人如果是購買新房,那么就是購房者和開發(fā)商,如果購買的是二手房,那么就是購房者和原房東。②不要隨便更改購房者信息在房屋備案之前,購房者和開發(fā)商或是二手房東可以自行更改購房者的名稱,但是在備案之后想要更改購房者的信息,需要雙方去國土房管局來進行更名手續(xù)的辦理,還需要交納一部分的更名費,同時在更名的過程中還需要得到賣方的認可。如果是在房屋交付之后進行更名,那么花費就會更多一些。③房屋買賣的付款方式是否規(guī)范在合同簽訂的過程中會對于付款的金額以及違約方式等相關問題進行規(guī)定,無論是先交定金還是先簽合同,都應當對于付款方式進行進一步的約定,以免發(fā)生糾紛維權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