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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購房協(xié)議需要注意

151****8821 | 2014-04-25 22:43:01

已有11個回答

  • 136****4171

    您好,現在正規(guī)中介公司使用的都是建委統(tǒng)一規(guī)定的合同文件,沒有死摳的不要,主要就是手寫部分,一般正規(guī)公司都不會亂來,沒有必要,您主要就是看下日期、款項。
    另外,有附件的看下附件,基本都不會有問題的,一個房子才收多少中介費,正規(guī)公司想的永遠都是企業(yè)長久的發(fā)展,所以基本不會有什么問題。
    當然了,前提是您一定要選對中介公司。

    查看全文↓ 2014-04-28 18:11:52
  • 137****3710

    林子 :你好!
    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好使用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機關制訂的,較好地平衡了開發(fā)商和購房人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簽訂合同有利于保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但切不可認為采用《示范文本》就萬事大吉,即使采用《示范文本》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時也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認購書問題。在目前商品房交易過程中,許多開發(fā)商在與購房人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前,要求購房人簽訂認購書,交納認購款。開發(fā)商要求購房人簽訂認購書一般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開發(fā)商所銷售房屋倘未取得預售許可證,以向內部職工認購的名義進行銷售,俗稱內部認購;另一種情況是開發(fā)商已取得預售許可證或者銷售的是現房,開發(fā)商為購房人保留預訂的房屋,作為交換,要求購房人簽訂認購書,并交納一定數額的認購款,如果在規(guī)定的時間里,購房人不想購買該房屋,就可能無權要回所交納的認購款。

    第一種情況的認購書,由于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都明確規(guī)定,在未取得預售許可證前,是不能預售商品房的,而依據我國《合同法》第52條的規(guī)定,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合同無效,因此第一種情況的認購書在法律上是無效的。但**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4月28日公布,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高法院解釋》)第2條規(guī)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根據該條規(guī)定,在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所簽訂的認購書,如果開發(fā)商在購房人起訴前仍未取得預售許可證,該認購書肯定是無效的;如果開發(fā)商在購房人起訴前取得預售許可證,那么該認購書的地位將和開發(fā)商已取得預售許可證或者銷售的是現房的情況一樣,即和下面要討論的第二種情況的認購書的性質相同。

    第二種情況的認購書,需要看認購書是否滿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條款是否完備。《**高法院解釋》第5條規(guī)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xié)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xié)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實踐中大多數認購書都不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這些認購書的法律效力如何?《**高法院解釋》并未作明確規(guī)定,筆者認為不能從《**高法院解釋》第5條的規(guī)定,反推出不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主要內容的認購書,就必然沒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認購書僅規(guī)定了房號、面積和價格等條款,那么該認購書未滿足合同應具備的基本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補充協(xié)議問題。在商品房買賣過程中,開發(fā)商除和購房人根據《示范文本》所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外,還要求購房人簽訂一份補充協(xié)議,該補充協(xié)議的內容很多,由開發(fā)商的專業(yè)律師事先擬訂好。這種補充協(xié)議常包含許多對購房人不利的條款,如交房時間的確定、不可抗力條款的解釋、共有面積的確定分攤、關于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開發(fā)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許多針對開發(fā)商的免責條款。比如有些開發(fā)商在補充協(xié)議中規(guī)定:“政府部門有關文件批準的延遲、市政配套批準及安裝的延誤,導致開發(fā)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開發(fā)商有權按實際影響的時間而相應延遲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擔延遲交付房屋的責任?!庇捎谘a充協(xié)議大多含有建筑、房地產、法律等專業(yè)術語,一般購房人很難完全搞懂。因此,購房人不要急于和開發(fā)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先將補充協(xié)議拿回來,找專家進行咨詢,將補充協(xié)議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來,并對其進行修改。同時由于補充協(xié)議是由開發(fā)商擬定的,保護購房人的條款很少,因此,應在專家的指導下,在補充協(xié)議中增加保護購房人的條款。如果開發(fā)商不能滿足購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購房人**好不要和開發(fā)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

    3、售樓廣告問題。開發(fā)商為宣傳、推銷其商品房,一般都散發(fā)售樓書,發(fā)布商品房銷售廣告,作出不少許諾。從法律角度來說,售樓書,廣告等都是開發(fā)商向不特定的對象發(fā)放的用以介紹其商品房的文字、圖片材料,主要是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優(yōu)勢,遠不具備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此類廣告法律上一般視其為要約邀請,不能直接成為合同的內容。對于開發(fā)商的虛假廣告行為,購房人雖不能依據合同追究開發(fā)商的違約責任,但可以追究開發(fā)商發(fā)布虛假廣告的責任。根據《廣告法》第37、38條規(guī)定,發(fā)布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不僅要承擔行政違法責任,而且要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因此,購房人發(fā)現受了虛假售樓書或廣告的欺騙和誤導,就要及時向政府有關管理機關舉報,申請予以查處,或訴請人民法院要求責任方賠償損失。

    同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fā)布的《商品房廣告發(fā)布暫行規(guī)定》也對房地產廣告所應遵循的原則、事項以及禁止出現的內容作了規(guī)定,購房人也可根據該暫行規(guī)定檢查銷售廣告問題。

    不過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購房人**好在簽訂合同時,要求開發(fā)商將廣告承諾的內容寫入雙方協(xié)議中,使其成為合同內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廣告名不副實時告開發(fā)商違約。

    4、樣板房問題。目前在商品房銷售過程中,開發(fā)商都要設置樣板房或樣板間。購房人入住后,發(fā)現房屋和樣板房有差距,當購房人要求退房時,開發(fā)商卻認為樣板房不是“樣本房”或“樣品房”,設置的目的是為了推銷商品房。在購房合同中并沒有約定商品房與樣板房不一致時,購房人有權退房,因此購房人無權要求退房。事實并不如此?!渡唐贩夸N售管理辦法》第31條明確規(guī)定,開發(fā)商設置樣板房的,應當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設備及裝修與樣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說明的,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當與樣板房一致。開發(fā)商未作說明,致使購房人因重大誤解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購房人可以根據《合同法》關于重大誤解的規(guī)定,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購房合同(變更還是撤銷購房合同由購房人進行選擇)。

    5、質量問題。有些購房人認為,商品房竣工后已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才允許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應當出現質量問題。而且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開發(fā)商在交付商品房時,應同時向購房人交付《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這兩書已對商品房質量的細節(jié)作了規(guī)定,是購房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也就沒有必要在合同中約定商品房的質量問題。但事實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驗收,是以抽查的方式進行驗收,因而不能保證每一套商品房的質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驗收的質量標準和購房人所希望的質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關于房屋質量的規(guī)定,都是由開發(fā)商擬訂,側重保護開發(fā)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購房合同中約定房屋的質量問題。

    根據《**高法院解釋》第12條和第13條第1款的規(guī)定,在下列情況下,購房人因為房屋質量問題,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檢驗確屬不合格;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高法院解釋》第13條第1款規(guī)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總之,你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不要著急,盡可能多咨詢一些專業(yè)人士,這樣才能簽訂一份權利、義務對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查看全文↓ 2014-04-28 17:17:57
  • 133****2096

    我也覺得沒什么可注意的都是范本
    **多就是注意一下你的建筑面積、套內和房屋位置以及簽約戶型圖
    交付各種款項的時間以及超時交款的懲罰
    還有就是各種的罰則及賠償額度——這些是防止出現問題而規(guī)定的
    另外如果有附件的話要好好看看附件也就是熟悉一下所有的規(guī)定你基本上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除非你是大客戶一次交易額達到幾千萬那才可能跟開發(fā)商討價還價
    總之就是要注意你交多少錢什么時候交如果不交有什么后果
    開發(fā)商什么時候給你貨,如果沒按時給貨他們需要賠償你什么,如果給的貨不符合要求他們要賠償你什么
    就是這么簡單的事情

    查看全文↓ 2014-04-28 10:01:10
  • 138****4595

    想成為一位普通購房者,光有購房的想法是不夠的,還要通過學習、了解房地產的相關知識,因為你可能是某些領域的行家里手,但畢竟不是房地產方面的行家,要想買得明白,自己就必須了解房地產的相關知識。掌握購房知識是減少風險的必要途徑,也是實現我們消費者與開發(fā)商之間信息對等的必要工具。

    通過什么途徑了解購房知識呢?現在是資訊發(fā)達的年代,了解購房知識的途徑很多,比如查閱房地產方面的報刊雜志、購買相關書籍、去售樓處與從業(yè)人員交流、網絡查詢、電視廣播等方式。

    下面筆者就購房者在購房前必備的知識做一個簡單的介紹,以幫助大家開拓思路,用**短的時間達到了解購房知識的目的。

    一、 購房流程

    目前,唐山的樓市上,雖然各項目有其各自的程序,但總的來說,以下基本步驟是每個購房者都可能會經歷到的:

    (1)簽訂認購書,交納定金;

    (2)根據認購書約定的時間、價格等,與開發(fā)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契約,并按契約約定交付房款;

    (3)買賣雙方到房屋管理局或房屋所在地區(qū)縣各局辦理合同登記手續(xù)(大部分項目由開發(fā)商代辦);

    (4)辦理購房貸款(商業(yè)性貸款或公積金貸款),與商業(yè)銀行或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簽訂貸款協(xié)議;

    (5)驗收房屋,辦理入住手續(xù);

    (6)購房者與物業(yè)管理公司簽訂有關物業(yè)管理契約及交納相應費用;

    (7)開發(fā)商與購房者共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購房者領取房屋產權證。

    二、概念

    1.樓盤均價:是樓盤的平均價格,它代表著一個項目整體的價位水平。但購房者在去售樓處咨詢時會發(fā)現,用標著的“均價”來買房,往往是買不到的。那么“均價”到底是什么呢?開發(fā)商在開盤銷售之前根據當前的市場情況以及成本核算,定出要銷售的小區(qū)中的銷售價格,這個價格就是項目的均價。一個樓盤在推向市場時,先有“均價”,通過它來計算出每棟樓中的每個單元戶型的價位,它是整個樓盤銷售價格控制的一個重要標準,是這個樓盤售價的平均值。根據這個平均值,才是根據每棟樓在總平面中的位置不同、朝向不同、景觀不同等定出來的價差系數。用擬定的均價乘以每棟樓的系數,得出這棟樓的銷售平均價。

    2.樓盤起價:樓盤中相對位置不好的那一類房子的單價。起價房可能只有一套或一層,所以對購房者沒有太大的實際意義,只是參考價而已。

    3.使用率:住宅套內凈面積即使用面積和住宅面積的比為使用率,一般高層塔樓在72%至75%之間,板樓在78%至80%之間。

    4.實用率:實用率是套內建筑面積和住宅面積之比,大于使用率,因此,往往有開發(fā)商用實用率來吸引買房人。

    5.住宅的結構的形式

    (1)磚混結構住宅:磚混結構是指建筑物中豎向承重結構的墻、柱等采用磚或砌塊砌筑,柱、梁、樓板、屋面板、桁架等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通俗地講,磚混結構是以小部分鋼筋混凝土及大部分磚墻承重的結構。

    (2)磚木結構住宅:磚木結構住宅是指建筑物中承重結構的墻、柱采用磚砌筑或砌塊砌筑,樓板結構、屋架用木結構而共同構筑成的房屋。目前這種結構在北京較少采用。

    (3)鋼筋混凝土結構住宅:鋼筋混凝土結構住宅是指房屋的主要承重結構如柱、梁、板、樓梯、屋蓋用鋼筋混凝土制作,墻用磚或其他材料填充。這種結構抗震性能好,整體性強,抗腐蝕耐火能力強,經久耐用。

    6.住宅的開間、進深、層高和凈高

    (1)住宅的開間:就是住宅中房間的寬度。住宅建筑的開間一般為:2.4米、2.7米、3.0米、3.3米、3.6米、3.9米、4.2米。

    (2)住宅的進深:就是指住宅的實際長度。為了保證住宅具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和通風條件,進深不宜過長。

    (3)住宅的層高:住宅的層高是指下層地板面或樓板面到上層樓地板面或樓板面之間的距離,也就是一層房屋的高度?,F住宅的層高一般在2.7米——2.9米。

    (4)住宅的凈高:住宅的凈高是指地板面上表面到上層樓板下表面之間的距離。凈高和層高的關系可以用以下公式來表示:

    凈高=層高-樓板厚度

    7.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和綠化率

    建筑容積率:是指項目規(guī)劃建設用地范圍內全部建筑面積與規(guī)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建筑密度:即建筑覆蓋率,指項目用地范圍內所有基底面積之和與規(guī)劃建設用地之比。綠化率:是指規(guī)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綠地面積與規(guī)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

    8.商品房的銷售面積的計算方法

    商品房銷售面積=套內建筑面積 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之和

    (一)套內建筑面積的計算方法:

    套內使用面積:住宅按《住宅建筑設計規(guī)范》(GBJ96-86)規(guī)定的方法計算;其他建筑按照專用建筑設計規(guī)范規(guī)定的方法或參照《住宅建筑設計規(guī)范》計算。

    ②套內墻體面積:商品房套內使用空間周圍的維護或承重墻體,有共用墻及非共用墻兩種:

    (1)共用墻包括各套之間的分隔墻、套與公用建筑空間投影面積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共用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入套內墻體面積。

    (2)非共用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全部計入套內墻體面積。

    (二)商品房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主要包括以下兩部分:

    (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室、公共門廳和過道等其功能上為整樓建筑服務的公共設施用房和管理用房之建筑面積;

    (2)各單元與樓房公共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50%。

    下列空間不得計入公用建筑面積:

    (1)作為獨立使用空間租、售的地下室、車棚等。

    (2)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

    公用建筑面積計算公式:

    公用建筑面積=整棟建筑的面積-各套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租、售的地下室、車棚、人防工程地下室

    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公用建筑面積/各套套內建筑面積之和

    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各套套內建筑面積×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

    因此,商品房銷售面積公式還可表達為:

    商品房銷售面積=套內建筑面積(1 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

    9.房屋的產權

    房屋產權指的是房屋所有者對房屋所擁有的完全所有權,主要包括對房屋的占有,使用,處分和收益權。簡單說就是擁有使用該房屋,或出租該房屋獲取租金收入,出售該房屋獲取增值,將該房屋抵押給銀行或其他組織或個人進行融資或貸款等權利。

    10.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憑證征收的一種稅。

    1)征稅范圍及納稅人。印花稅的課稅對象是房地產交易中的各種憑證。

    2)稅率和計稅方法。房屋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按合同額萬分之五貼花。其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金額×適用稅率。

    3)納稅地點、期限和繳納方法。印花稅在應納稅憑證書立領受時繳納,合同在簽訂時繳納,產權轉移書據在立據時繳納。

    11.契稅

    契稅是指房屋所有權發(fā)生變更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房價的一定比例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稅收。它是對房地產產權變動征收的一種專門稅種。

    1)征收范圍及納稅人。由購買、承典、受贈或交換房屋及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交納。

    2)稅率。契稅稅率為3%%7E5%。對于購買自用普通住宅的個人減半征收契稅。

    12. 個人住房貸款

    包括: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1)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

    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是銀行信貸資金所發(fā)放的自營貸款,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購買城鎮(zhèn)自住住房時,以其所購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商業(yè)性貸款。

    2)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積金所發(fā)放的委托貸款,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城鎮(zhèn)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擁有的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3)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凡符合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同時繳存住房公積金,在辦理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的同時還可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即借款人以所購城鎮(zhèn)自住住房作為抵押物可同時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這種貸款方式簡稱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查看全文↓ 2014-04-27 22:21:09
  • 133****0113

    首先要看業(yè)主是否有紅本,是否是按揭方式,還欠銀行多少款,是否有租約,等

    查看全文↓ 2014-04-27 20:47:10
  • 145****6742

    購買一套商品房對普通人來說是一件既要花費大量積蓄、又要費心勞神的大事,因購買商品房而發(fā)生的糾紛更是困饒購房者的一大煩心事。因此,在購買前了解商品房的有關知識和注意事項。能夠對糾紛的產生起到良好的防范作用。目前,商品房銷售分商品房預售和商品房現售兩種,現在試分析購買預售的商品房應注意哪些事項。
    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在建設商品房的工程尚未竣工前,將正在施工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購買者,購買者交付定金或預付款,在合同約定的未來一定時間擁有現房的房地產買賣行為。
    購買者在購買預售的商品房時應把握好以下幾個重要環(huán)節(jié):
    一、注意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預售的商品房應具備的條件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對商品房預售的條件作出以下規(guī)定:
    1、已經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權證書。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是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進行房地產開發(fā)和預售的前提條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開發(fā)的房屋是非法建筑。購買者要在購買前要求驗證開發(fā)企業(yè)的土地使用權證,以確保該房屋的合法性。
    2、持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此項規(guī)定是房屋開工建設的前提,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只有在其建設項目符合城市規(guī)劃,領取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后才能開工建設。
    3、按照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fā)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且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規(guī)定是為了保障工程建設的穩(wěn)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開發(fā)商過分依賴預售款從事項目開發(fā),防止無法如期交房損害購房者的利益。
    4、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在本市開發(fā)房地產的企業(yè)應到日照市房地產管理局登記備案并取得該局頒發(fā)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此規(guī)定的目的在于將房地產預售的活動置于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之下,從而保證商品房預售的合法性。
    二、了解商品房預售合同基本的內容
    1、主體。即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和購房人,應寫明雙方的名稱地址等。
    2、預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況。預售合同應明確記載預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區(qū)、座落、土地使用權證號、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質、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號、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房屋建筑面積、房屋結構、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圖等。
    3、面積。預售商品房的面積應以平方米為單位計算,并明確是建筑面積、使用面積還是其他面積。
    4、價款。即預售商品房的價金,包括單價和總價,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雖然對商品房預售的條件和程序進行了規(guī)定,但對預售款實收的數額和期限卻沒有統(tǒng)一的規(guī)定,當事人應在合同中明確。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則條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約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惡劣天氣的影響,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順延。
    6、房屋使用性質。是住宅用房、辦公用房還是生產用房或其他。
    7、違約責任。包括購房一方不能依約支付價款的責任和預售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交房的責任。
    8、房地產權屬登記義務。
    9、物業(yè)管理條款。
    10、糾紛解決方式。如選擇訴訟還是仲裁。
    11、其他條款或當事人約定的條款。


    下面說說購買現房應注意的事項:
    一、注意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出售商品房的條件
    2001年4月4日,建設部發(fā)布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該辦法自當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規(guī)定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現售商品房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具備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和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準文件;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已通過竣工驗收;
    (五)拆遷安置已經落實;
    (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業(yè)管理方案已經落實。
    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不得銷售商品房,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費用。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不得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也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

    查看全文↓ 2014-04-27 09:41:13
  • 136****2588

    購買一套商品房對普通人來說是一件既要花費大量積蓄、又要費心勞神的大事,因購買商品房而發(fā)生的糾紛更是困饒購房者的一大煩心事。因此,在購買前了解商品房的有關知識和注意事項。能夠對糾紛的產生起到良好的防范作用。目前,商品房銷售分商品房預售和商品房現售兩種,現在試分析購買預售的商品房應注意哪些事項。 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在建設商品房的工程尚未竣工前,將正在施工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購買者,購買者交付定金或預付款,在合同約定的未來一定時間擁有現房的房地產買賣行為。 購買者在購買預售的商品房時應把握好以下幾個重要環(huán)節(jié):
    一、注意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預售的商品房應具備的條件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對商品房預售的條件作出以下規(guī)定:
    1、已經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權證書。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是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進行房地產開發(fā)和預售的前提條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開發(fā)的房屋是非法建筑。購買者要在購買前要求驗證開發(fā)企業(yè)的土地使用權證,以確保該房屋的合法性。
    2、持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此項規(guī)定是房屋開工建設的前提,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只有在其建設項目符合城市規(guī)劃,領取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后才能開工建設。
    3、按照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fā)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且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規(guī)定是為了保障工程建設的穩(wěn)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開發(fā)商過分依賴預售款從事項目開發(fā),防止無法如期交房損害購房者的利益。
    4、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在本市開發(fā)房地產的企業(yè)應到日照市房地產管理局登記備案并取得該局頒發(fā)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此規(guī)定的目的在于將房地產預售的活動置于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之下,從而保證商品房預售的合法性。
    二、了解商品房預售合同基本的內容
    1、主體。即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和購房人,應寫明雙方的名稱地址等。
    2、預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況。預售合同應明確記載預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區(qū)、座落、土地使用權證號、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質、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號、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房屋建筑面積、房屋結構、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圖等。
    3、面積。預售商品房的面積應以平方米為單位計算,并明確是建筑面積、使用面積還是其他面積。
    4、價款。即預售商品房的價金,包括單價和總價,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雖然對商品房預售的條件和程序進行了規(guī)定,但對預售款實收的數額和期限卻沒有統(tǒng)一的規(guī)定,當事人應在合同中明確。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則條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約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惡劣天氣的影響,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順延。
    6、房屋使用性質。是住宅用房、辦公用房還是生產用房或其他。
    7、違約責任。包括購房一方不能依約支付價款的責任和預售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交房的責任。
    8、房地產權屬登記義務。
    9、物業(yè)管理條款。
    10、糾紛解決方式。如選擇訴訟還是仲裁。
    11、其他條款或當事人約定的條款。 下面說說購買現房應注意的事項:
    一、注意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出售商品房的條件 2001年4月4日,建設部發(fā)布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該辦法自當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規(guī)定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現售商品房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具備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和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準文件;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已通過竣工驗收;
    (五)拆遷安置已經落實;
    (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業(yè)管理方案已經落實。 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不得銷售商品房,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費用。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不得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也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

    查看全文↓ 2014-04-27 09:31:37
  • 135****9567

    注意價格,日期,還有下面的備注

    查看全文↓ 2014-04-27 09:22:04
  • 136****9923

    注意的事太多了,但如果改合同開發(fā)商一般也不同意,他寧愿不賣也不愿意在合同上讓步.來給自己交房惹麻煩.
    提醒幾點:房號正確否,姓名有無錯字,單價總價面積,違約責任,交房時間,產權轉移時間期限.其他的看你自己爭取了.

    查看全文↓ 2014-04-27 09:14:46
  • 146****7702

    1,面積差異的處理2,交房時間,逾期交房的處理3,產權證什么時間內辦好4,裝修標準基本就這些了,也沒有別的了,都是格式文本的

    查看全文↓ 2014-04-26 09:46:21
  • 137****8604

    查看房開公司5證《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和房開公司的營業(yè)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這些東西在售樓部有復印件的。你可以拍下來。
    以上是證件情況。

    簽訂合同的條款要注意
    1、購買人的名字和身份證號
    2、購買的樓層和面積
    3、購買的單價和總價
    3、交房時間
    4、裝修標準和外墻標準
    5、臨時管理規(guī)約(這個是臨時物業(yè)管理協(xié)議。里面應該寫有物業(yè)管理費用價格)

    查看全文↓ 2014-04-25 22:52:31

相關問題

  • 1,面積差異的處理2,交房時間,逾期交房的處理3,產權證什么時間內辦好4,裝修標準基本就這些了,也沒有別的了,都是格式文本的

    全部3個回答>
  • 1、使用規(guī)范的合同文本許多開發(fā)商在簽訂正式的預售合同前會要求購房者簽訂一份《房屋定購協(xié)議書》,交一筆訂金。其實這并不是真正的購房合同,也不是購房的必經程序,簽訂這樣的合同往往會使購房者陷入訂金糾紛。此外,在簽訂正式合同的時候也應該先了解與開發(fā)商簽訂的是不是由當地房產部門同意規(guī)定的購房合同。2、明確具體交房時間大家都知道期房都是需要等上一段時間才能夠交房入住,不像現房可以即買即住,但是在這個過程中,由于工程的復雜性出現延期交房是非常正常的事情。為了確保購房者自身的利益,建議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guī)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fā)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3、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所謂交房有兩個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大家應當在預售合同中對實物交付和產權過戶均約定清楚,不能接受沒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的房屋使用交付。4、重點約定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應該包括:簽約后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fā)商賣房后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xù)時不符合規(guī)定和約定等。別漏了違約責任的平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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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簽訂購房合同八大注意事項 第一項:關于五證 陷阱:有些開發(fā)商沒有五證或五證不全時,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虛假的五證主要是復印件;或者提供小區(qū)一期或前幾期的有效五證來出售房屋。五證不全可能導致買受人不能取得房產證甚至導致購房合同無效。 第二項:關于公攤面積 陷阱:建設部格式合同第五條只有對建筑面積出現變化的處理,這樣有的開發(fā)商會提高公攤面積減小使用面積,而總的建筑面積不變。依據合同開發(fā)商并未違約,買受人也起訴無據。 第三項:關于房產證 陷阱:建設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條并未說清條款中“規(guī)定期限”是指法定還是約定期限,所以其中房產證的辦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導致資質較差的開發(fā)商拖延頒證或找各種理由不辦證。 第四項:關于書面通知 陷阱:合同中約定通知義務后(如:交房通知),開發(fā)商如期不能履行義務,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樓部張貼書面公告,卻署名約定日。還將公告辯為書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責任。 第五項:關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 陷阱:開發(fā)商開發(fā)多個樓盤時,買受人可能買得是位置好的某號樓,可交房時該樓號又變?yōu)橄嗤Y構位置不好的樓層。 第六項:關于所售房屋的抵押 陷阱:有的開發(fā)商為了盤活資金往往將土地使用權抵押,進而將所建樓盤抵押。如果此類房屋出售,開發(fā)商破產時,買受人得不到房屋。因為買受人還未得到房產證,不具有物權。 第七項:關于物業(yè)管理公約 陷阱:《物業(yè)管理條例》明確規(guī)定買受人在購房前開發(fā)商要與前期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簽訂《物業(yè)管理公約》。否則,開發(fā)商就不得出售房屋。潛在的買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產證。 第八項:關于各方責任范圍 陷阱:如果因開發(fā)商的各種原因(如:五證不全、一房二買、又抵又買等)情形導致買受人得不到房屋,買受人的損失范圍沒有界定。然而法律也沒明確具體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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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步驟/方法關于房屋面積方面的條款商品房以建筑面積計算房款,建筑面積由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的共有面積兩部分成。應在合同中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有面積多少,并約定建筑面積不變而套內建筑面積發(fā)生誤差以及建筑面積與套內建筑面積均發(fā)生誤差的處理方式。目前交付房屋時,往往建筑面積增大,且不超過3%,但套內建筑面積減少,公攤面積增大。為避免此種對買房人不利的情況出現,合同中有必要約定套內建筑面積不得減少多少,公攤面積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如:2%,并約定超出此范圍怎么辦,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費用,不退房如何承擔違約責任等。另一種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房款,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不符時,一般按照**高院司法解釋確立的一般原則即是否超過3%處理。關于價格、收費、付款額同的條款。價格條款應比較明確,應有細項約束發(fā)展商不得隨意加價,不應包括其他各種不合理費用。在付款方式條款中,應明確、詳細規(guī)定付款方式,如繳納定金的時間、數額、分期付款的步驟、時間、數額等。可注明買方在合同生效的幾天之內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如果不能通過的話,買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數取回定金。建議買方無論有無貸款的必要,**好爭取加入此條款,達到留給自己一個冷靜期的的效果。關于房屋質量的條款。購房者在簽合同時一定要詳細地把質量要求寫進合同。如:臥室、廚房、衛(wèi)生間的裝修標準、等級;建材配備清單、等級;屋內設備清單;水、電、氣、管線通暢;門、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級等質量要求都應涉及到。合同中還可以規(guī)定房屋的保質期、附屬設備保持期等。

  • 簽訂購房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項比較多,主要包含以下4點:1、注明計價方式以及總房款。2、將廣告內容寫入補充條款,防止開發(fā)商虛假宣傳。3、明確雙方違約的責任,更好的規(guī)范買賣雙方的行為。4、注明面積出現差異的處理方式,房子面積變大過多。除了以上4點之外,還需要檢查開發(fā)商是否五證齊全,如果開發(fā)商并沒有獲得五證,那么,說明房屋并沒有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批,購買這類房屋相對來說是有一定風險的,嚴重的情況甚至無法辦理產權證。另外,還應當明確退房的標準,通常情況下購房者想要退房,那么付出的代價往往是比較沉重的,因此在購房合同中應當寫明“由于開發(fā)商單方面違約的情況,購房者就有權進行退房”,否則陷入到開發(fā)商的圈套陷阱之后,想要退房就比較困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