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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收入比的計算公式有哪些 青島房價收入比排名是多少

146****7458 | 2016-06-13 09: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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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1****8589

    大家現在都很關注的房價及收入問題,每年國際統(tǒng)計局都會頒布房價收入比排名,大部分人不是很了解房價收入比如何計算,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房價收入比的計算公式及青島房價收入比排名”的知識,供大家參考。 房價收入比的計算公式 一個國家的平均房價收入比通常用家庭年平均總收入與一套房屋的平均價格之比來計算,即: 房價收入比=每戶住房總價÷每戶家庭年總收入,其中,每戶住房總價和每戶家庭年總收入的計算公式分別如下: 每戶住房總價=人均住房面積×每戶家庭平均人口數×單位面積住宅平均銷售價格每戶家庭年總收入=每戶家庭平均人口數×家庭人均全部年收入. 2012年青島房價收入比全國排名底24位 2011 年全國35 個大中城市房價收入比排名   排名 城市 房價收入比   1 深圳 15.6   2 廈門 12.5   3 杭州 12.5   4 上海 12.4   5 北京 11.6   6 福州 11.5   7 天津 10.4   8 廣州 9.8   9 海口 9.8   10 南京 9.6   11 寧波 9.6   12 長春 9.5   13 大連 9.2   14 武漢 9.2   15 哈爾濱 8.9   16 太原 8.8   17 南寧 8.6   18 沈陽 8.5   19 成都 8.4   20 烏魯木齊 8.0   21 濟南 7.7   22 南昌 7.4   23 重慶 7.1   24 青島 7.0   25 昆明 6.6   26 合肥 6.6   27 蘭州 6.4   28 鄭州 6.4   29 長沙 6.4   30 石家莊 6.3   31 銀川 6.2   32 西安 6.1   33 西寧 6.0   34 貴陽 5.2   35 呼和浩特 4.2   走勢 全國房價收入比將繼續(xù)回落 2012年中國經濟仍在向下調整,GDP增幅仍在探底,企業(yè)和居民收入將受到負面影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可能會出現一定程度的回落。并且,2011年全國35個大中城市中,商品住宅銷售均價下跌的僅有8個,但去年以來,中央在多個場合多次強調堅持房地產調控政策不動搖,部分東部一線城市政府如上海、北京提出2012年住宅價格“穩(wěn)中有降”,預期2012年,東部一線城市房價將持續(xù)下跌,東部二線城市房價下跌的陣營將擴大,西部二線城市中部分市場基礎較弱的城市房價也將加入下跌陣營,其余中西部二線城市樓價漲幅也將縮小,其中多數將低于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相關人士判斷,2012年全國房價收入比總體上將繼續(xù)回落,而35個大中城市中的大部分,其城市房價收入比將比2011年有所回落,預計東部一線城市回落的幅度大于中西部二線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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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年,“總理房價”一詞讓房價收入比這一專業(yè)詞匯再度成為熱點。房價收入比是國際上常用的一種計算方法,常被用來當做反應一個國家或地區(qū)房價泡沫的一個指數。房價收入比有這嚴格的定義與計算方法,在全國大中城市中,天津房價收入比是否處于一個較為合理的水平? 房價收入比的定義 所謂房價收入比,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以北京為例:2009年一套4環(huán)以內普通兩居室新房80平米,按瘋狂漲價后單價2萬5千元計算,平均200萬左右;若以工作五年的中產階級家庭為單位買房,假設夫婦月工資為2000元,則家庭月收入達到4000元,年收入為4.8萬元。這樣房價收入比則為40,嚴重偏離合理的房價收入比(標準為4到6之間)。 房價收入比的計算方法 一個國家的平均房價收入比通常用家庭年平均總收入與一套房屋的平均價格之比來計算,即: 房價收入比=每戶住房總價÷每戶家庭年總收入,其中,每戶住房總價和每戶家庭年總收入的計算公式分別如下: 每戶住房總價=人均住房面積×每戶家庭平均人口數×單位面積住宅平均銷售價格每戶家庭年總收入=每戶家庭平均人口數×家庭人均全部年收入。 天津房價收入比 天津房價為8958元,位列第18位。那天津人去年收入又是多少呢,處于全國第幾位呢?答案是:天津2010年人均年收入為12639元,位居全國第34位。 2011年全國總體房價收入比為7.4,依據統(tǒng)計局口徑的房價數據,全國35個大中城市房價收入比排名前11名均為東部一、二線城市,后5名均為西部二線城市,其中,深圳、廈門、杭州、上海、北京、福州房價收入比較高,天津房價相對合理的。2011年天津房價收入比為10.4,位居全國第七位。 在2012年,全國統(tǒng)計的5個收入階層房價收入比情況中,高收入戶的房價收入比只有3.5,而低收入戶的這一指標卻達到17.3,二者相差了4.96倍,相比2011年的5.3倍有小幅下降。從歷年變化情況來看,各收入戶的房價收入比,近年均自2009年沖高后逐年小幅下降,高收入戶的年度差異較小,2012年房價收入比較2011年基本持平,而中等至低收入戶的年度差異較大。

  • 通常房價收入比是一個比較籠統(tǒng)的指標,只能大致描述一個城市的家庭收入與房價之間的關系,下面有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于“房價收入比的概念以及青島房價收入”。 房價收入比的概念 所謂房價收入比(Housing Price-to-Income Ratio),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以北京為例:2009年一套4環(huán)以內普通兩居室新房80平米,按瘋狂漲價后單價2萬5千元計算,平均200萬左右;若以工作五年的中產階級家庭為單位買房,假設夫婦月工資為2000元,則家庭月收入達到4000元,年收入為4.8萬元。這樣房價收入比則為40,比美國的10倍大了30倍,嚴重偏離合理的房價收入比。一般認為,合理的房價收入比的取值范圍為4-6,若計算出的房價收入比高于這一范圍,則認為其房價偏高,房地產可能存在泡沫,高出越多,則存在泡沫的可能性越大,泡沫也就越大。 國際上通用的房價收入比的計算方式,是以住宅套價的中值,除以家庭年收入的中值。 青島房價收入  2011年全國35個大中城市房價收入比排名青島房價收入排名第24   排名 城市 房價收入比   1 深圳 15.6   2 廈門 12.5   3 杭州 12.5   4 上海 12.4   5 北京 11.6   6 福州 11.5   7 天津 10.4   8 廣州 9.8   9 ???9.8   10 南京 9.6   11 寧波 9.6   12 長春 9.5   13 大連 9.2   14 武漢 9.2   15 哈爾濱 8.9   16 太原 8.8   17 南寧 8.6   18 沈陽 8.5   19 成都 8.4   20 烏魯木齊 8.0   21 濟南 7.7   22 南昌 7.4   23 重慶 7.1   24 青島 7.0   25 昆明 6.6   26 合肥 6.6   27 蘭州 6.4   28 鄭州 6.4   29 長沙 6.4   30 石家莊 6.3   31 銀川 6.2   32 西安 6.1   33 西寧 6.0   34 貴陽 5.2   35 呼和浩特 4.2

  •  考察一處房產是否值得投資,**重要的就是評估其投資價值,即考慮房產的價格與期望的收入關系是否合理,合理房價收入比公式是什么。以下三大公式可以幫助你估算合理房價收入比公式,不妨一試。 一大公式:租金乘數小于12 租金乘數,是比較全部售價與每年的總租金收入的一個簡單公式(租金乘數=投資金額/每年潛在租金收入),小于12. 上述所提的西藏南路一小戶型,2001年時售價22萬元,月租金1500元,那么它當時的租金乘數是12倍。一般來說,這個數字被看成大多數租賃房產的分界線。如果一處房產的租金乘數超過12倍,很可能會帶來負現金流。這套房子如今的售價已經上漲到60萬元,而月租金卻仍不到2000元,租金乘數升到25倍,已經大大超過了合理的范疇。 投資者可以將目標物業(yè)的總租金乘數與自己所要求的進行比較,也可在不同物業(yè)間比較,取其較小者。不過這個方法并未考慮房屋空置與欠租損失及營業(yè)費用、融資和稅收的影響。 subtitle:二大公式:8年~10年收回投資  二大公式:8年~10年收回投資 投資回收期法考慮了租金、價格和前期的主要投入,比租金乘數適用范圍更廣,還可以估算資金回收期的長短。它的公式是:投 資回收年數=(首期房款+期房時間內的按揭款)/[(月租金-按揭月供款)×12. 一般來說,回收年數越短越好,合理的年數在8年~10年左右。仍以西藏南路小戶型為例,假設2001年時**5萬元,每月按揭供款1000元,1年后交房,當時它的投資回收年數是10.3年。但是到了2005年,由于房價上漲,而租金卻沒有同步增長,現在購買這套房產每月的租金收入無法彌補月供款,實際上面臨投資無法回收的境地。 subtitle:三大公式:15年收益是否物有所值  三大公式:15年收益是否物有所值 另外,也可以參考下面這個國際專業(yè)理財公司評估物業(yè)的公式。 如果該物業(yè)的年收益×15年=房產購買價,該物業(yè)物有所值;如果該物業(yè)的年收益×15年>房產購買價,該物業(yè)尚具**空間;如果該物業(yè)的年收益×15年〈房產購買價,該物業(yè)價值已高估。 仍以上文提到的小戶型為例,2001年時,年租金收益為18000元,乘以15等于27萬元,大于當時的售價22萬元,因此是值得投資的。但是現在,就以2000元月租金計算,合理價值為36萬元,遠遠小于當前60萬元的售價,價值已經被過度透支了。 以上是三種常用的比例與比率法,有的只需進行簡單的預測和分析即可幫助投資者快速做出判斷,有的還需要進行專業(yè)性的投資分析,計算另外一些指標以增加可靠性。比如,一個地段好的房產可能現在的租金回報率不高,但具有較佳的**前景,或者一套普通住宅能夠享受稅收減免,一定程度上能夠彌補過高的租金乘數。  

  • 房價收入比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合理的房價收入比的取值范圍為4-6,國際上通用的房價收入比的計算方式,是以住宅套價的中值,除以家庭年收入的中值。搜房網為大家整理了房價收入比的概念方式與計算方式,希望為您提供幫助。 所謂房價收入比(HousingPrice-to-Income Ratio),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以北京為例:2009年一套4環(huán)以內普通兩居室新房80平米,按瘋狂漲價后單價2萬5千元計算,平均200萬左右;若以工作五年的中產階級家庭為單位買房,假設夫婦月工資為2000元,則家庭月收入達到4000元,年收入為4.8萬元。這樣房價收入比則為40,比美國的10倍大了30倍,嚴重偏離合理的房價收入比。一般認為,合理的房價收入比的取值范圍為4-6,若計算出的房價收入比高于這一范圍,則認為其房價偏高,房地產可能存在泡沫,高出越多,則存在泡沫的可能性越大,泡沫也就越大。 國際上通用的房價收入比的計算方式,是以住宅套價的中值,除以家庭年收入的中值。 家庭年收入則是指全部家庭成員的年度稅前收入,通常包括夫婦二人。家庭年收入同樣取中值。在發(fā)達國家,統(tǒng)計家庭年收入只要看納稅記錄就很清楚,但在中國情況要復雜得多........ 按照國際慣例,目前比較通行的說法認為,房價收入比在3-6倍之間為合理區(qū)間,如考慮住房貸款因素,住房消費占居民收入的比重應低于30%。 我國各個城市的房價收入比是不平衡的,中小城市的房價收入比多在六倍以上,屬于房價過高的范疇,據調查,全國大部分大中城市房價收入比超過6倍,其中北京、沈陽、貴陽、南京、廣州、大連和西安的比率都超過了20甚至更高。 房價收入比是一個有嚴格內涵的概念,具體應用時要注意其到底是什么情況下的房價收入比。在西方,房價收入比有新建住宅的(新房交易)、也有舊有住宅的(二手房交易),所選取的房價是中位數價格,家庭收入是中位數收入。由于中國的住宅是按照平方米價格交易而不是按照套來交易,又由于納入中國家庭收入統(tǒng)計的收入只是全部家庭收入中的一部分,因此即使是北京市這樣相對發(fā)達的城市,其房價收入比的計算結果也存在很大差異,更為橫向比較帶來了困難。 房價收入比計算 一個國家的平均房價收入比通常用家庭年平均總收入與一套房屋的平均價格之比來計算,即: 房價收入比=每戶住房總價÷每戶家庭年總收入,其中,每戶住房總價和每戶家庭年總收入的計算公式分別如下: 每戶住房總價=人均住房面積×每戶家庭平均人口數×單位面積住宅平均銷售價格 每戶家庭年總收入=每戶家庭平均人口數×家庭人均全部年收入. 房價收入比又是一個比較籠統(tǒng)的指標,只能大致描述一個城市的家庭收入與房價之間的關系,通過不同年份的房價收入比,就可以看出這個城市居民購買住宅的支付能力是提高了還是下降了(北京近年的房價收入比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很難說明房價收入比高了人們就不買住宅、或房價收入比低了人們就都去購買住宅,因為這里還有一個購房消費(或投資)傾向問題,也就是說居民家庭愿意拿出多少比例的家庭收入去用于購房支出,而影響居民消費(或投資)傾向的因素就太多太復雜了。也就是說,當房價收入比下降時,如果居民不愿意花錢去買住宅,仍然可以簡單地歸結為“房價高”,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合適收入 國內目前流行的3至6倍的說法,據考證是20世紀90年代初世界銀行專家黑馬先生(AndrewHamer)在進行中國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時,提出的一個世界銀行認為“比較理想”的比例,哪知道這個比例對中國產生了這么大的影響。 根據聯(lián)合國公布的有關資料,不同國家房價收入比的離散程度相當大。1998年對96個國家的統(tǒng)計結果表明,這些國家的房價收入比區(qū)間為0.8~30,平均值為8.4、中位數為6.4。1998年與北京當前年平均家庭收入水平相當的12個國家的房價收入比為2.1~20,平均值和中位數分別為9和8.1。如果這樣比較起來,北京的房價收入比基本與這些國家的平均水平相當。 如上所寫,98年到02年的現狀是政府控制廉租房與經濟適用房,其比率占到總體供房的90%,03年開始政策改變,經濟適用房商品化,導致土地供給賣給開發(fā)商,也就是地價一年瘋漲一年勝一年,地方政府從中保八八年,如09年廈門調查房價收入比就高達14倍,北京等就不說,同比美國的3.9倍,你就知道我們是處于一個什么社會。 房價收入比的合理性與房屋實用壽命、房屋功能效用、收入的變化狀態(tài)、國家的特殊國情相關。(如房價收入比超過房屋壽命是警示房價收入比不合理,反映市場的畸形和失衡或因為特殊原因制約)。 消費形式 目前人們評論房價收入比高低,無非是希望人們都能買得起房。實際上,房價收入比在2~3倍的一些西歐、北歐國家,其住房自有化率只在30%左右(如瑞士、德國、瑞典).而房價收入比很高、達到25~30倍的東歐國家,其住房自有化率卻高達90%以上(如匈牙利、保加利亞)。日本的房價收入比連續(xù)多年下降、美國的房價收入比也處在“合理”的水平,但其住房自有化率多年保持基本穩(wěn)定,沒有太大的變化(東京低于50%、美國為68%左右)。 房價收入比受政府住房政策、住宅產業(yè)政策和土地使用政策的影響和調控。中國目前具有社會轉型、經濟轉軌時期的特點,其房價收入比和住房自有化率帶有東歐國家的特點,因為住宅價格很快市場化了,但居民家庭的收入卻要逐步市場化,即便是當前的住房自有化率比較高,也是原公有住房短期內轉化的結果。西方國家的經驗告訴了我們一個并不深奧的道理,買房和租房,都是住房消費的形式,為什么一定要買房住才“正確”呢?中國在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過程中,為了把住房作為消費品推向市場,采取了出售公有住房的政策,這無疑是非常正確的。但公有住房出售基本結束后,是否就應該還住房消費以本來面目了呢?我認為是時候了,買房住和租房住都是住房消費的合理形式,并沒有絕對的好壞之分。

  • 所謂房價收入比,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以北京為例:2009年一套4環(huán)以內普通兩居室新房80平米,按瘋狂漲價后單價2萬5千元計算,平均200萬左右;若以工作五年的中產階級家庭為單位買房,假設夫婦月工資為2000元,則家庭月收入達到4000元,年收入為4.8萬元。這樣房價收入比則為40,嚴重偏離合理的房價收入比(標準為4到6之間)。 數據顯示,東莞從2004年以來,房價收入比一直高于6的警戒線,其中房價暴漲的2007年上升到10.93,2008年仍保持在11.84的水平,和一線城市持平。 東莞房價收入比高于警戒線 根據歷年東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統(tǒng)計公報顯示, 1978年,東莞全市城鄉(xiāng)居民儲蓄存款余額0.54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為149元。到2008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到30268元,農民人均純收入也增至12328元。其中城鎮(zhèn)收入**高的10%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034元。 參照某研究院提供的計算方式,房價收入比=住宅價格/居民有效購買力=(住宅銷售單位面積價格×城鎮(zhèn)人均住宅建筑面積×家庭平均人口)/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平均人口=(住宅銷售單位面積價格×城鎮(zhèn)人均住宅建筑面積)/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此為基礎,可以推算出2002年~2008年東莞的房價收入比情況。 結果顯示,東莞從2004年以來,房價收入比一直高于6的警戒線,房價暴漲的2007年上升到10.93,2008年仍保持在11.84的水平。而深圳2007年達到13.15,廣州2007年達到12.09,上海2007年達到11.25,從房價收入比來看,東莞基本和一線城市持平。 2013年東莞房價收入比 日前,一份全國房價收入比草根排行榜在網上流傳。這一排行是根據一網站發(fā)起的全國網友“曬老家房價”活動中獲取的5000份網友回饋,及統(tǒng)計機構相關數據,選取40個三四線城市計算房價收入比得出的。其計算公式為:房價收入比=商業(yè)住宅單位面積*城鎮(zhèn)人均住宅面積/城鎮(zhèn)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在**白菜老家房價TOP10排行中,東莞商品住宅均價8300元每平,房價收入比為6.3位居排行榜的第十位。而位居第一位的則是湖南株洲,住宅均價4000元每平,房價收入比僅為4.7。其他房價收入比排行城市依次是:內蒙古烏蘭浩特、安徽馬鞍山、湖南衡陽、江蘇無錫、山東濰坊、安徽宿州、廣東汕頭、四川自貢。 在房價收入比**高,被稱為“**苦逼”老家房價TOP10排行中,浙江溫州、甘肅天水、云南大理分別以房價收入比17.2、16.1、15.5位居排行榜前三位,其他“**苦逼”老家房價排行依次是湖北十堰、廣西桂林、江蘇蘇州、福建慈溪、河南洛陽、浙江紹興、河南濮陽。在這十個三四線城市中,有半數城市的均價已經超過10000元每平,浙江溫州均價更是高達20000元每平。但是相比較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來說,這些城市的房價算是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