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簽合同、交第一筆定金前要慎重,以免一開始就進入開發(fā)商的圈套。 康橋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青鋒等人認為,目前許多房產交易還處在“賣方”市場階段,許多房地產商借其優(yōu)勢地位,與消費者簽訂了權利和義務不對等的合同,亟需政府有關部門對房產市場進行規(guī)范和調控。同時,消費者也應采取恰當方式維權,比如變通合同形式、在開發(fā)商提供的合同文本上加“附頁”等,這是法律允許的,也是必要的。 專家們提醒消費者在簽合同時尤其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檢查開發(fā)商的“五證兩書”原件是否齊全,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并要抄下證件的號碼。 房子宏觀規(guī)劃(主要是外部環(huán)境)要詳細約定。如戶型、綠化、相關配套設施、開發(fā)商對小區(qū)的承諾等,可以以“附頁”或“附條件合同”的形式簽訂。 約定房子面積。建筑面積、套內面積、使用面積及其測量方法要明晰,將開發(fā)商有關面積的宣傳材料擇要寫入合同。 交房時間和預期交房條件要具體明確。比如交房裝飾標準、物業(yè)的服務項目、收費等,同時明確違約責任。注意開發(fā)商利用“合理順延”權利過長延遲交樓時間。 明確房產證辦理的具體時間以及無房產證、遲辦房產證的違約責任。 房子的保修期限和范圍。依據國家規(guī)定的質量問題判斷標準,確定是否出現質量問題,并對維修期限、條件作出約定。
怎樣簽訂購房合同 有哪些注意事項
152****5298 | 2016-07-12 10: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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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9890
買房對廣大市民來說是件大事兒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是消費者的購買依據,也是雙方權利義務的劃分和未來的法律憑證。簽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什么,對于新手購房者尤其重要。 補充協議需平等協商 市民在購房與開發(fā)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經常被開發(fā)商要求簽訂一個補充文本,有的條款明顯是對開發(fā)商有利,可又不許更改,讓購房者左右為難。 開發(fā)商起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文本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一部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買賣雙方簽訂的合同或補充協議應當是建立在雙方地位平等、意思表示真實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內容。因此,開發(fā)商起草的買賣合同補充文本不能修改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購房者認為開發(fā)商提供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補充協議不合理可與開發(fā)商協商要求改正。如購房者與開發(fā)商無法協商一致,購房者有權拒絕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補充協議。 特別提醒: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應當要求開發(fā)商將準備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要簽訂的補充協議全部事先提供給購房者,購房者要對即將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補充協議進行閱讀和全面了解。 買賣合同內容要全 一些市民在購房時與開發(fā)商簽訂認購協議書,也交了部分房款,這一紙協議是否具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購房者常常疑惑不解。 現實中存在大量購房者與開發(fā)商只簽訂了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這些協議是否具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主要看這些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否具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且開發(fā)商是否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如果具備上述條件,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一般商品房買賣合同通常應當具備以下合同內容: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狀況;商品房的銷售方式;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裝飾、設備標準承諾;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解決爭議的方法;違約責任;雙方約定他事項。 五種情況可單方解除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后,也可能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比如房屋面積增加、辦房證超時限等,是否可單獨解除合同?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無法取得房屋的,購房者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開發(fā)商未告知購房者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2、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開發(fā)商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3、開發(fā)商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4、交付的房屋的面積與合同約定的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大于3%;5、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開發(fā)商的原因,導致購房者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
查看全文↓ 2016-07-12 10: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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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提問: 律師,你好,我想咨詢一下如何簽訂購房合同? 湛江律師解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時,甲、乙雙方應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所購甲方商品房情況,內容包括商品房坐落位置、商品房土地來源等; 第二條,商品房售價; 第三條,付款時間及方式約定; 第四條,實際面積與銷售面積差異的處理;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房屋交付日期; 第七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設計變更的約定; 第九條,房屋交接; 第十條,甲方關于建筑、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第十二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第十三條,關于物業(yè)管理的內容、方式及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保修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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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于房屋面積方面的條款商品房以建筑面積計算房款,建筑面積由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的共有面積兩部分成。應在合同中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有面積多少,并約定建筑面積不變而套內建筑面積發(fā)生誤差以及建筑面積與套內建筑面積均發(fā)生誤差的處理方式。目前交付房屋時,往往建筑面積增大,且不超過3%,但套內建筑面積減少,公攤面積增大。為避免此種對買房人不利的情況出現,合同中有必要約定套內建筑面積不得減少多少,公攤面積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如:2%,并約定超出此范圍怎么辦,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費用,不退房如何承擔違約責任等。另一種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房款,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不符時,一般按照**高院司法解釋確立的一般原則即是否超過3%處理。2、關于價格、收費、付款額同的條款。價格條款應比較明確,應有細項約束發(fā)展商不得隨意加價,不應包括其他各種不合理費用。在付款方式條款中,應明確、詳細規(guī)定付款方式,如繳納定金的時間、數額、分期付款的步驟、時間、數額等??勺⒚髻I方在合同生效的幾天之內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如果不能通過的話,買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數取回定金。建議買方無論有無貸款的必要,**好爭取加入此條款,達到留給自己一個冷靜期的效果。3、關于房屋質量的條款。購房者在簽合同時一定要詳細地把質量要求寫進合同。如:臥室、廚房、衛(wèi)生間的裝修標準、等級;建材配備清單、等級;屋內設備清單;水、電、氣、管線通暢;門、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級等質量要求都應涉及到。合同中還可以規(guī)定房屋的保質期、附屬設備保持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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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簽定上述各項條款時,購房者尤其需要關注以下幾項基本問題:1、購房合同的各項內容要盡可能全面、詳細,各項規(guī)定之間要避免相互沖突,尤其是不能與國家的政策法規(guī)相沖突;文字表述要清晰、準確;簽訂合同的買賣雙方身份、責任要明確,如合同中的甲方(賣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師樓,而應是項目立項批準文件的投資建設單位,也不能以上級主管單位或下屬機構的名義簽訂合同,簽字人應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權的主要負責人。 2、合同上的項目名稱,一定要與項目位置聯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標明項目位置時,一定要具體、明確,如××市××區(qū)××街××號××花園××號樓××層××房。房屋的戶型、面積一定要標示清楚,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及公用面積分攤原則等要明確說明。3、房屋的檔次和裝修標準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購房合同之后,這一內容的表述一定要詳細、具體。如技術的等級、材料的品牌、內部設施的種類、負荷標準、供應能力等要一一予以說明。水、暖、電、通訊等設施,要說明安裝到什么程度。 4、其它如付款方式、產權保證等都應詳細、具體地加以說明。并對房屋整體結構、各部位配套設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給予明確規(guī)定。5、違約責任的約定一定要對等,否則**終吃虧的是購房者。在購房合同中,一般承擔違約責任的違約事項包括:簽訂認購書后,購房者不買房或要求換房,開發(fā)商不賣房或要求換房;購房者不按期付款;開發(fā)商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房屋裝修標準、質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產權過戶手續(xù)不全或不能按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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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應當明確的內容(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情況;(三)商品房銷售方式;(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十二)違約責任;(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刺變冉ㄖ娣e或者建筑面積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載明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fā)生誤差的處理方式。合同未約定的按以下處理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據實結算房價款;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雙倍返還買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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