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網(wǎng) >房產問答 >法律法規(guī) >房產分割 >詳情

按揭房子如何將產權分割

157****0129 | 2018-07-02 10:42:59

已有3個回答

  • 133****0615

    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后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按揭房怎么分?

    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shù)牟糠钟枰苑颠€。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于房屋**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

    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婚后雙方共同還貸,婚后取得房產證,離婚按揭房怎么分?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因為在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并按揭買房,婚后取得的產權證是對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僅僅因為產權證婚后取得而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將出現(xiàn)一方完全沒有出資卻僅僅因為結婚而成為房屋共有人的現(xiàn)象。這一結果有違公平原則。

    3、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婚后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離婚按揭房怎么分?

    由于一般情況下,我們在認定房產歸誰時的依據(jù)就是房產證上的名字。因此,此時極容易被認定為登記方財產。所以此時,未登記方主張該房屋為共同財產時,一要證明自己在婚前為購買房屋履行了出資義務;二要證明自己婚前是基于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資的。如果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jù),則房產就會認定為與一方財產,在分割時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婚后取得房產證,離婚按揭房怎么分?

    根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夫妻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后共同還貸也不影響房子的歸屬。此時,在離婚按揭房分割時,不參與分割,只歸一方所有。

    以上只是婚前按揭買房的部分情況,具體的還有父母出資,雙方還貸,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等等情況,在此就不一一列舉了。

    查看全文↓ 2018-07-02 10:43:56
  • 154****3658

    按照買房時簽署的按揭貸款協(xié)議執(zhí)行就可以了。

    查看全文↓ 2018-07-02 10:43:30
  • 143****4518

    一、婚前按揭買房,離婚有貸款的房屋分割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后雙方共同還貸,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shù)牟糠钟枰苑颠€。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于房屋**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
      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婚后雙方共同還貸,婚后取得房產證,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因為在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并按揭買房,婚后取得的產權證是對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僅僅因為產權證婚后取得而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將出現(xiàn)一方完全沒有出資卻僅僅因為結婚而成為房屋共有人的現(xiàn)象。這一結果有違公平原則。
      3、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婚后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情況,此時極容易被認定為登記方財產。所以此時,未登記方主張該房屋為共同財產時,一要證明自己在婚前為購買房屋履行了出資義務;二要證明自己婚前是基于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資的。如果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jù),則房產就會認定為與一方財產,在分割時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婚后取得房產證,此時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夫妻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后共同還貸也不影響房子的歸屬。此時,在離婚按揭房分割時,不參與分割,只歸一方所有。
      二、婚后按揭買房,離婚有貸款的房屋分割如下:
      1、婚后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共同還貸。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婚后雙方父母出資買房,夫妻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時,根據(jù)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婚后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占有。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出資比例分割。對于償還的貸款,如果夫妻對財產沒有約定的,償還貸款的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這種情況,**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共同還貸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不予分割。
      **后,需要提醒的是不管按揭房離婚歸誰,未償還的貸款屬于房屋的產權人一方的債務,如果是夫妻雙方房產分割給一方的,還需要去銀行變更貸款人。

    查看全文↓ 2018-07-02 10:43:18

相關問題

  • 其中的一方取得房產,繼續(xù)向銀行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同時向另一方支付房屋價值的一半。分割按揭財產時候存在**款、已經償還貸款、尚未償還貸款、房屋實際**等四個組成部分。(一)婚前一方購買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屬一方的婚前財產?!痘橐龇ā芬?guī)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一)同時規(guī)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xù)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那么該房屋無疑是婚前財產。(二)婚后一方用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屋,屬一方的財產。(三)夫妻雙方婚后一次性出資,取得房屋產權證書后離婚的根據(jù)《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間沒有事先對于房產明確約定產權歸屬于其中一方,不論購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權證書上面的購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權人是哪一方,不論購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權證書上面是否載明共有人,不論夫妻雙房的出資份額多少, 該房產均屬于夫妻雙方共同共有。(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現(xiàn)實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帶有福利政策性質的房屋上,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與職務、級別、工作年限等掛鉤,所花費的費用要遠遠低于房屋的市場價值。而且當初分得房屋的情況又有許多具體情況,使得處理此類房屋爭議相當棘手,而產權證往往由單位直接辦在本單位職工名下,這在我國是比較普遍的現(xiàn)象,以前爭議較大,現(xiàn)在有了明確的“說法”。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guī)定,這一類的房屋還是屬于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五)夫妻雙方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包括貸款)房屋,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如果當事人是在全部償還銀行的貸款之后提起離婚訴訟,此種法律關系較簡單,一般平均分割房產。但在房屋價格飛漲的今天,夫妻雙方具備一次性全額繳納購房款實力的畢竟還是少數(shù),大多數(shù)都是采取商業(yè)按揭貸款的方式購買房屋。商業(yè)按揭貸款大要經歷繳納**,銀行支付開發(fā)商剩余房款,辦理房屋產權證書,業(yè)主償還全部貸款之后從銀行手里取得產權證等步驟。實踐中大多數(shù)案例出現(xiàn)在繳納**款,按揭貸款之后,尚未全部償還貸款之后的環(huán)節(jié)。因為業(yè)主還應當償還銀行的貸款,在償還貸款之前,盡管已經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書,但是業(yè)主并不實際掌握房產證,該房產證被抵押在銀行手里。也就是說,該房產還存在抵押權。分割按揭財產時候存在**款、已經償還貸款、尚未償還貸款、房屋實際**等四個組成部分。實際上房屋的合同價值就是已經支付房款與剩余貸款本息的總和。對于分割按揭房產,因為還存在繼續(xù)償還銀行銀行貸款的問題,因此不能簡單的分割房屋合同價值。房屋的實際價值(合同價值與房屋**之和)減去尚未償還的銀行貸款后的剩余價值才是雙方的分配對象。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產,繼續(xù)向銀行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同時向另一方支付房屋價值的一半。如果房屋的實際價值低于**款、已經償還貸款、還應繼續(xù)償還貸款之總和的(實踐中極少出現(xiàn)),則應當由其中一方取得房產,繼續(xù)向銀行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同時另一方向其支付房屋價值差額部分的一半。(六)一方婚前按揭購房并取得房產證,婚后償還貸款期間離婚的婚前取得房產證書,就意味著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權。離婚時房產直接歸屬于其中一方,但是這并不影響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財產增長部分作為共同財產分割。房屋所有權與房屋價值并不完等同。由于婚后償還貸款因素以及房屋**因素的介入,就房屋的價值而言,離婚時候的房產價格(房屋實際價值減去尚未償還貸款后的差額)絕對大于結婚時候的價格(房屋的實際價值減去結婚時候尚未償還的貸款差額)。此種情況下,兩種價格之間的差額部分是否構成夫妻雙方該南通共同財產,應當區(qū)分不同情況來選擇。如果能夠證明償還貸款的資金全部是由購房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支付的,那么該房產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直接歸屬其本人,除非是雙方書面約定該房產作為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不能證明償還貸款的資金全部是由購房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支付的,則應當視為夫妻雙方共同償還的按揭貸款。不論是雙方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或者是雙方償還貸款的份額,均不影響夫妻雙方共同償還貸款的性質。此種情況下房產歸簽訂購房合同的一方所有,但是房屋兩種價格差額部分作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分配。(七)父母參與出資并取得房產證書后離婚的如果是夫妻雙方結婚前父母出資購買房產的,一般視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父母不得索回。同時該部分資產作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分割房產價值重應當予以扣除。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確聲明是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贈與的除外。如果是夫妻雙方婚后出資購買房產的,一般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父母不得索回。該部分資產作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予以分割。但是父母在贈與時候明確聲明是對夫妻其中一方的贈予的除外。如果是父母對子女的出資為借款,婚前借款的作為一方的個人債務,婚后共同借款的,作為婚后共同債務。當對于父母出資不能證明是贈與還是借款的,推定為贈與?;橐龇ㄋ痉ń忉屓嘘P房產的規(guī)定(推薦閱讀: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jù)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全部3個回答>
  • 一、按照新婚姻法規(guī)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后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二、新婚姻法對于婚后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1、夫妻雙方婚后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余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按**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guī)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那么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后房屋的分割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于個人婚前財產,那么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全部4個回答>
  • 離婚按揭房怎么分?離婚分割按揭房,需要首先明確按揭房的性質,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夫妻個人財產。離婚分割財產時按揭房屋的歸屬,主要是綜合當事人辦理按揭手續(xù)并取得產權證的時間、產權證書中刊載的權利人姓名和按揭房屋**款的資金來源等因素來認定的。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十九條規(guī)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鄙显V規(guī)定表明,我國婚姻法采用的是法定財產制和約定財產制相結合的方法?!段餀喾ā返诰艞l“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fā)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fā)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钡囊?guī)定,明確了不動產登記生效主義。根據(jù)上述法律的規(guī)定,按照辦理按揭手續(xù)支付**款和取得產權證的時間,對房屋的歸屬糾紛中不容易認定的幾種情況: 1、一方婚前辦理按揭手續(xù),支付**款,產權證登記在該方名下,婚后夫妻 1、一方婚前辦理按揭手續(xù),支付**款,產權證登記在該方名下,婚后夫妻以共同財產還貸的,應該認定按揭房屋屬于一方婚前財產。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行為,并不能改變按揭房屋所有權的屬性。除非另一方有證據(jù)證明雙方有將所購按揭房屋約定為共同所有的書面協(xié)議,或者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并且出資行為并非是贈與行為或者是借貸行為。若該方主張成立,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 END 2、一方婚前辦理按揭手續(xù)支付**款,婚后取得產權證且產權證上載明的權 2、一方婚前辦理按揭手續(xù)支付**款,婚后取得產權證且產權證上載明的權利人僅為辦理按揭手續(xù)支付**的一方的。此種情況下,雖然是婚后夫妻共同還貸,但是仍應當認定按揭房屋屬于一方婚前財產。原因在于,雖然產權證書是在婚后取得,但是該產權證書是一方通過自己婚前財產支付**款的形式轉化而來的,屬于個人財產具體形態(tài)的轉化,并不能改變所有權歸個人所有的屬性。 END 3、如果一方婚前辦理按揭手續(xù),支付**款,婚后以共同財產還貸,離婚訴 3、如果一方婚前辦理按揭手續(xù),支付**款,婚后以共同財產還貸,離婚訴訟期間未取得產權證的。如果夫妻雙方對房屋所有權歸屬能夠達成協(xié)議的,按協(xié)議確定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房屋的價值按婚前一方支付的**款和婚后共同還貸的比例進行分割。前者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后者屬于婚后夫妻共同財產。否則根據(jù)《**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法院“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倍安灰伺袥Q房屋所有權的歸屬”。 END 4、如果是在夫妻婚姻存續(xù)期間以一方名義辦理的按揭手續(xù)、支付**款、取 4、如果是在夫妻婚姻存續(xù)期間以一方名義辦理的按揭手續(xù)、支付**款、取得產權證且證書載明的權利人為一方的。

    全部3個回答>
  • 網(wǎng)上有統(tǒng)一模板。

    全部5個回答>
  • 經營使用,也就是群租,則肯定是違法的,若被舉報則可能面臨行政處罰。以北京市為例,根據(jù)《關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本市出租住房的,應當以規(guī)劃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為**小出租單位,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廚房、衛(wèi)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出租住房的每個房間居住的人數(shù)不得超過2人;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于5平方米(有法定贍養(yǎng)撫養(yǎng)義務關系的除外)。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出租住房的居住面積,是指規(guī)劃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的使用面積。居住面積以房屋租賃合同載明的面積為準;當事人不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沒有載明居住面積,或者房屋租賃合同載明的居住面積明顯不符合實際情況的,以實際測量面積為準。

    全部3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