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分為抵押、質押、保證等方式,抵押與質押是物權擔保,必須以擔保人享有物權為前提,其中抵押必須辦理登記,質押必須交付動產(chǎn);保證則屬于人保,以擔保人個人信用為基礎,無需辦理財產(chǎn)登記與交付,但擔保權人行使擔保權時,可追索擔保人名下財產(chǎn)。一般情況下,保證人名下財產(chǎn)是否抵押并不影響其對外保證的能力,但你問的情況主要還是要看貸款方的要求,沒有特殊要求則可以提供保證擔保。
全部4個回答>有房貸可以做擔保人嗎
133****8632 | 2018-07-05 17:16:12
已有3個回答
-
154****9021
能不能作為保證人,這要看銀行是否接受?一般作為保證人,**基本的條件是看保證人是否具備擔保代償能力。從你所述情況來看,你雖然沒有還清房貸,但因你有穩(wěn)定的工作,且具備代償5萬元的能力,銀行一般會接受的。而且保證是一種或有債務,只有在借款人貸款到期后無力償還的情況下,銀行才會向保證人主張債權,所以,提供擔保,并不一定意味著**后要代償。
查看全文↓ 2018-07-05 17:16:59
當然,你應該對你擔保的對象有著充分的了解,如果他的品行不可靠,**好找借口推掉,否則,**后吃虧的是自己。 -
134****7363
目前國家沒有統(tǒng)一的規(guī)定。有些地方規(guī)定不能做擔保人,有些地方規(guī)定可以做擔保人。例如,日照市前些年規(guī)定,有貸款沒還清的,不能做擔保人。2014年以后,有貸款的職工也可以為他人擔保一次。
查看全文↓ 2018-07-05 17:16:52
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jù)擔保法規(guī)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
為別人擔保貸款,一般情況下銀行會審查擔保人的擔保能力(也就是還款能力)。如果擔保人的收入在償還自身公積金貸款后,余下的收入還足以替他人作擔保,在貸款人沒有能力償還貸款時,替貸款人償還貸款本息。這樣,貸款沒還清的人做擔保人,銀行是會同意的。
建議:詢問當?shù)刈》抗e金管理中心。 -
147****1620
1、自己已經(jīng)貸款的人,同樣可以為別人做擔保?!稉7ā返谄邨l規(guī)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查看全文↓ 2018-07-05 17:16:44
2、能否做保證擔保由貸款銀行決定,主要審查保證人償債能力和征信情況。
3、貸款買房一般是以房產(chǎn)抵押擔保,再要求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是雙重保障措施。
4、《擔保法》第二十八條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nèi)免除保證責任。
相關問題
-
答
-
答
可以。擔保人具有法律規(guī)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1、與本案無牽連。2、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3、在當?shù)赜谐W艨诤凸潭ㄗ∷?、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5、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擔保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后,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全部3個回答> -
答
有房貸的人,若個人還款能力高于月供能力,且房貸還款正常,可以申請做擔保人。根據(jù)擔保法規(guī)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擔保人具有法律規(guī)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一)與本事件無牽連;(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當?shù)赜谐W艨诤凸潭ㄗ∷?;(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五)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擔保法》規(guī)定: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全部3個回答> -
答
依據(jù)《擔保法》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guī)定。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nèi)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依據(jù)《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三十二條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nèi)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全部4個回答> -
答
目前國家沒有統(tǒng)一的規(guī)定。有些地方規(guī)定不能做擔保人,有些地方規(guī)定可以做擔保人。例如,日照市前些年規(guī)定,有貸款沒還清的,不能做擔保人。2014年以后,有貸款的職工也可以為他人擔保一次。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jù)擔保法規(guī)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為別人擔保貸款,一般情況下銀行會審查擔保人的擔保能力(也就是還款能力)。如果擔保人的收入在償還自身公積金貸款后,余下的收入還足以替他人作擔保,在貸款人沒有能力償還貸款時,替貸款人償還貸款本息。這樣,貸款沒還清的人做擔保人,銀行是會同意的。
全部4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