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價是你們自己定的。房管局的電腦系統(tǒng)對當地每個區(qū)域有一個**低的評估價。你們報的報稅價高于那評估價就按你們的價計稅。低于的話就按系統(tǒng)的評估價計算。對這評估價**了解的是當地同區(qū)域的房產中介,因為他們經常去過戶,知道能**低報多少可以通過,所以建議你去中介那了解下。
全部4個回答>?? 父母的拆遷安置房可以自由處理嗎
148****5523 | 2018-07-09 20:33:25
已有4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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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079
主要看拆遷按照補償是按照房屋的產權給予的,還是按照戶口或者家庭的人口數。如果是純粹按照房屋的產權給予補償的,那么房屋父親可以自由處分。
查看全文↓ 2018-07-09 20:34:35 -
152****2863
拆遷的安置房不允許過戶。
查看全文↓ 2018-07-09 20:34:19
需要房主持有住房滿5年之后,憑拆遷安置協(xié)議,繳納土地出讓金等稅費,辦理完畢商品房房產證,契稅證明,出讓性質土地證,
此時住房是商品房,才可以自由更名過戶。 -
141****9990
無房產證的安置房可以辦理贈與公證,賃房管局產調證明或安置協(xié)議等手續(xù),可以代替房產證在公證處辦理公證。
查看全文↓ 2018-07-09 20:34:02
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lián)合通知》的規(guī)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辦理贈與公證由贈與人住所地或贈與行為發(fā)生地公證處受理。贈與不動產的,也可由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辦理贈與公證申情人應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1、贈與人的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通行證復印件);
2、贈與書;
3、贈與物清單及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存單等;
4、贈與物為共有財產的,應提供共有人同意將財產贈與他人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集體所有的,應提交該集體組織成員同意贈與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全民所有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贈與的文件; -
144****2019
新婚姻法關于父母拆遷安置房房產怎么處理?
查看全文↓ 2018-07-09 20:33:48
一、由于拆遷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樣化,房屋權屬狀態(tài)也是多樣化,具體需要區(qū)分不同情況處理:
a、以產權置換的方式取得的種類:(2001年11月1日以后居多)
1、被拆遷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權是夫妻一方在結婚登記之前取得的,此種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而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被拆遷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權是在結婚登記之后取得的,被拆遷房和安置房的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此種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被拆遷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該房拆遷,安置房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遷房與安置房產權調換之間的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原被拆遷私有住房的評估價值可參考《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2條規(guī)定,推定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離婚時可直接將產權房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處理。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該房拆遷,安置房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依法分割。
5、被拆遷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該房拆遷,安置房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拆遷時承租人購買的原公有住房的評估價值可參考《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2條規(guī)定,推定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離婚時可直接將產權房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處理。
b、以房屋補償的方式取得的
1、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是在拆遷其父母原承租的房屋時與其他家庭成員以房屋補償方式共同安置的拆遷房。夫妻一方承租人身份是因為其單位能夠支付該拆遷安置房供暖費等原因,父母才將承租人寫成了該子女的名字,婚后按房改房政策用父母的工齡、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為產權房的,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家庭共有財產
此種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只是在財產分割時,應酌情考慮該房產來源、共同安置的其他家庭成員享有的居住權利及享用父母工齡內涵的福利性、優(yōu)惠性價值等等因素。
2、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因該房屋拆遷而取得安置房屋承租權的,離婚時雙方均可承租,承租方對另一方可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
3、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是婚前與父母及其家庭成員共同以房屋補償方式安置的拆遷房,雖然結婚5年以上,離婚時未經其他共同安置人同意,另一方不可以承租。因為其不是拆遷安置房的共同安置人,共同安置人的居住權是基于拆遷安置協(xié)議取得的,這種居住權具有人身依附性,在協(xié)議約定的期限內限制房屋所有權人和第三人行使其權利,因而具有排他性。所以,不應當適用《**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1996)》中“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關系存續(xù)5年以上的;離婚后,雙方均可承租?!钡囊?guī)定。
c、尚未辦理產權登記、尚未取得所有權的拆遷安置房在離婚和繼承案件中可以盡量采取調解的方式處理結案。
二、被拆遷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權是夫妻一方在結婚登記之前取得的,拆遷安置房的所有權也登記在原被拆遷房屋所有人名下,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個人財產而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依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四條規(guī)定,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因此,被拆遷房屋是私有住房的,以產權調換方式取得的拆遷安置房的所有權屬于原被拆遷房屋所有人。
產權調換是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點是以實物形態(tài)來體現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的補償。
在產權調換法律關系中,被拆遷人因產權調換而取得新調換房屋的所有權,并作為對價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轉讓給拆遷人。因此,如果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是在結婚登記后取得的,拆遷安置房的所有權無論登記在夫妻誰的名下,都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是在結婚登記之前取得的,拆遷安置房的所有權也登記在原被拆遷房屋所有人名下,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個人財產而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如果房款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或者是以按揭貸款方式結清后,以月供的方式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的,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是否改變了我們認為,不能改變拆遷安置房為原被拆遷房屋所有人一方個人財產的性質。但是,對于該部分出資,離婚時房屋所有權人應當給予另一方適當的補償。
另外,分割時應當注意:
1、對居住房屋的裝修等添附部分中屬于另一方應有的份額,屋所有權人也應當折價予以補償。
2、對另一方因拆遷安置取得的居住權,屋所有權人一方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三、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的,婚后該房拆遷,安置房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依法分割。
依據《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在本市確定的房改危改區(qū),屬于直管公有住房的,被拆遷人放棄補償。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給予就地安置的,房屋承租人按照規(guī)定價格購買就地安置房。由此可見,被拆遷房是承租的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承租人購買現住房后就可以成為被拆遷人直接獲得補償。拆遷安置房的所有權屬于原被拆遷房屋承租人。
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的,婚后該房拆遷,安置房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拆遷安置房應當適用《**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九條規(guī)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彪x婚時應當依法分割。
四、如果拆遷安置房同時安置了其他家庭成員,而且享有人均15平方米的安置標準,該拆遷安置房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家庭共有財產拆遷安置房同時安置的其他家庭成員的居住權如何保護。
在拆遷安置房的所有權人因離婚分割房產的情況下,夫妻之外的其他家庭成員作為共同安置人的居住權應當得到保護。
拆遷法律關系是建立在拆遷補償與安置協(xié)議基礎之上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對于被拆遷人的其他家庭成員來講,不屬于被拆遷房屋的產權人或承租人,在產權調換中無權單獨以自己的名義與拆遷人簽定拆遷安置協(xié)議。但是在拆遷行為中,依據其戶籍、與被拆遷人的親屬關系以及長期與被拆遷人共同居住在被拆遷房屋內等實際條件,享有具有政府用于改善原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條件的福利措施和補助政策,他們的居住權是以拆遷安置協(xié)議條款的形式作為被安置人口明確約定的,應當受到法律保護。這種居住權具有人身依附性,在協(xié)議約定的期限內限制房屋所有權人和第三人行使其權利,因而具有排他性。
以上就是對新婚姻法關于父母拆遷安置房房產怎么處理的詳細介紹??梢钥闯?,我國的新婚姻法中,對此也是有明確的規(guī)定的。房產拆遷安置房的處理,還是要看被拆遷房子的產權,如果房子的產權是父母的,夫妻雙方肯定是無權進行分割的。其他情況的話,大家可以參照小編在上述資料當中為大家整理的資料??傊ㄔ涸谔幚淼臅r候,絕對會依據事實情況進行裁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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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為 ‘動遷安置房‘ 的買賣是有條件的,限制期一般為三年(即三年內),房屋擁有者不可進行轉讓和買賣。此類房屋的產證分為’大產證‘和’小產證‘。前者為房地產開放商所持有的總片區(qū)產證,歸屬在房地產開放商名下,所以大產證不能抵押貸款;后者為房屋擁有者所持有的歸屬在個人名下的產證,同一般房產證。小產證必須同時滿三年以上,‘動遷安置房’才可進行交易或抵押貸款,缺一不可。所以,提醒廣大朋友,房產為動遷安置房時,必須清楚大小產證的登記日情況。這個全國各地大致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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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房具體要看房子的性質,如屬于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則無效。如屬于滿了五年的,政府同意買賣的,則可能**大的風險在于一方二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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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拆遷的安置房由房屋所有產權證是可以買賣的,其交易的流程也和普通的房屋沒有什么區(qū)別,但是在市面上還有一部分是沒有房產證的拆遷房,要分別來對待:1、經過調查之后,拆遷之前的產權性質是可以辦理房屋所有產權證的,只不過是因為開發(fā)商沒有及時辦理,可以憑借著拆遷協(xié)議書,制定交易買賣的合同,雖然辦理起來比較麻煩,但是日后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2、有一些拆遷房,原本就是小產權房,在拆除之后就無法辦理房屋所有產權證,這種房子就不建議購買,日后出現的糾紛會比較多。因為土地是集體土地,除非土地性質發(fā)生變更,這種類型的安置房只能夠在集體成員當中交易。大多數的拆遷安置房即便是可以辦理房屋,所有產權證也需要5年以后才能夠上市交易,所以剛需住戶,同等條件之下還是建議購買普通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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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說的不太對,安置房手續(xù)是齊全的,主要是國家有政策,安置房五年之內不允許交易,或者抵押,而且安置房的產權證必須是原被拆遷人的產權證,可能這個政策是為了防止拆遷戶炒房,或者過戶逃稅的,不足五年的安置房你買了只能私下做個買賣協(xié)議,因為不符合規(guī)定,賣方一旦反悔,買方的權益很難保證,而且這個交易公證處是不予公證的《不合法》。如果是超過五年的安置房是可以買賣過戶的,和正常商品房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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