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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可以隔代繼承嗎

137****5058 | 2018-07-11 09:01:33

已有3個回答

  • 156****2453

    可以。
    法律并未對隔代贈送或者此類遺囑進行相關限制,無須擔心。

    查看全文↓ 2018-07-11 09:02:13
  • 136****8547

    由于第一順序繼承人都健在,所以不可能隔代繼承。
    而鑒于直系親屬間房屋贈與不收稅費的規(guī)定,為什么不采用老二、老三放棄繼承,由大姐繼承后再贈與兒子的方式呢?!

    查看全文↓ 2018-07-11 09:01:55
  • 147****0708

    房地產繼承權公證要到房地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辦。那么,,找法網小編為您介紹,希望能給您提供幫助。
    ,可以隔代繼承。只要上一代四人一致同意,就可以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手續(xù),然后到房管局辦理產權過戶。
    房屋產權隔代繼承的手續(xù)如下:
    1、申請登記
    房屋繼承時,進行房產的分割和產權轉移應根據房屋分割的情況在分割后三十日內向房屋主管行政機關提出登記申請,并同時向登記機關提交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房屋權屬證明書,公證書,遺產分割協(xié)議書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原房屋所有權證,原土地使用權證,遺囑、遺囑證明,有棄權者還需交同一順序放棄繼承權的棄權證明。手續(xù)完備者,登記機關即進行受理。
    2、權屬審核
    登記機關對受理的申請進行權屬審核。審核主要是核對產權檔案,審查申請人提交的各種證明材料和證件。 3、公告 對申請人提交的遺產分割方案及相關的資料及證件進行公告,征詢異議,核實證據,以防差錯。如無異議,則進行核準登記。 4、核準登記,頒發(fā)房屋權屬證書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登記機關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應當作出準予登記、暫緩登記、不予登記的決定,并書面通知權利人(申請人)?!?。若經登記機關審核,繼承房屋的產權來源清楚,證件齊全,手續(xù)完備,公告又無異議,登記機關則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于受理登記后的兩個月內核準登記,并頒發(fā)房屋權屬證書,同時收回原房屋產權證。

    查看全文↓ 2018-07-11 09:01:42

相關問題

  • 既然已經辦理了公證手續(xù)。您爺爺百年之后,房產就屬于您的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章 遺囑繼承和遺贈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guī)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zhí)行人?! 」窨梢粤⑦z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窨梢粤⑦z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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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隔代繼承。只要上一代四人一致同意,就可以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手續(xù),然后到房管局辦理產權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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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繼承房產涉稅問題:1、個人所得稅:《關于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yǎng)或者贍養(yǎng)義務的撫養(yǎng)人或者贍養(yǎng)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2、契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有關契稅問題的批復》: 對于 《繼承法》規(guī)定的法定繼承人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征契稅。對于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屬于贈與行為,應征收契稅。3、營業(yè)稅(現(xiàn)已改增值稅,稅收優(yōu)惠政策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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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RPHANS: 2; WIDOWS: 2; DISPLAY: inline !important; LETTER-SPACING: normal; TEXT-INDENT: 0px;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是買賣還是贈與?贈與要辦理贈與公證,且要有其他有權繼承人放棄權利的證明,買賣那就沒有任何問題了。

  • 繼承制度,是指依法將死者遺留下來的財產轉移給有繼承權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核心是財產權發(fā)生轉移。而死者遺留的財產,也只有合法的財產才可繼承,稱之為遺產。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從各種繼承案件來看,房產在繼承案件中占有相當大的比例。然而由于房地產市場中房產類型多樣,也造成了繼承案件中房產處理的復雜性。為此,中原市場數據研究分析中心市場研究員張玉就生活中常見的房產類型可能涉及的繼承問題進行了總結歸納。主要針對擁有所有權的房產,此類房產又可分為單獨所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單獨所有即指公民個人擁有房產的完全產權。在此情況下,房屋的繼承比較簡單,該公民的繼承人有遺囑的按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共同共有一般存在于家庭關系中,如夫妻共有房屋、家庭共有房屋。在此情況下,在公民死亡后,先要將該房屋屬于共有人的部分刨除,剩下死者所有的部分作為遺產,由死者的相關繼承人繼承。天津(樓盤)中原張玉稱,比如,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死亡后,先將房屋屬于另一方的分離出去,一般夫妻各占一半份額,剩余的一半份額才由死者的繼承人繼承。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不同的是,按份共有中,死者對房屋擁有產權的份額在生前即是確定的,死后,只有這部分份額,比如房屋的三分之一、二分之一,屬于死者的合法遺產,由死者的繼承人繼承。比如,該房產是兄弟之間購買的,購買時支付的金額不同,兄弟之間按照出資金額占房屋全款的比例按份共有房屋,其中一個兄弟去世,他的繼承人只能繼承死者所占有的房屋份額。還有一些夫妻,在婚姻存續(xù)期間就約定財產的具體份額,比如約定房屋丈夫占40%,妻子占60%。同樣,一方去世后,其繼承人只能繼承屬于死者的份額部分。天津中原張玉表示:值得注意的是,現(xiàn)實生活中還存在著公民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便突然死亡的情況。比如公民在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后,在辦理過戶手續(xù)取得產權登記證前突然死亡,由于我國對房屋的產權實行登記制度,此時的房屋買賣合同并不是房屋產權的有力憑證,房屋買賣合同在法律上只屬于債權的范疇,表示你可以得到房屋產權。這種情況下,實踐中,繼承人可先繼承合同權利,待房產證取得后,再繼承。除此之外,還有央產房、軍產房等等。由于這類房屋政策性很強,能否繼承主要看政策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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