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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租用的土地要交土地使用稅嗎

145****4742 | 2018-07-12 00:44:47

已有4個回答

  • 147****3158

    依據(jù)財稅〔2006〕56號規(guī)定,在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內實際使用應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但未辦理土地使用權流轉手續(xù)的,由實際使用集體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規(guī)定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同時財稅[2017]29號規(guī)定,在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內,承租集體所有建設用地的,由直接從集體經濟組織承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如果屬于上述規(guī)定情況的應該交土地使用稅。

    查看全文↓ 2018-07-12 00:48:09
  • 154****4680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集體土地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56號)規(guī)定,在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內實際使用應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但未辦理土地使用權流轉手續(xù)的,由實際使用人繳納土地使用稅。上述集體土地是指未由國家征用并辦理出讓等土地使用權流轉手續(xù)的,包括單位或個人以集體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使用權兩種形式擁有的集體土地。集體土地出租后再將土地轉租的,由**終租用土地的單位或個人繳納土地使用稅。
    2、魯財稅[2006]26號根據(jù)魯財稅[2006]24號文件規(guī)定,
    一、《通知》中的“應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是指位于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應稅范圍內、當前實際用于生產經營的集體土地?!皩嶋H使用集體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是指以無償使用、有償使用等方式占用集體土地,并在土地上進行生產經營的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人。
    二、應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自實際使用之次月起計征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三、各級財稅部門要準確理解政策精神,嚴格稅收征管,確保稅款及時足額入庫。
    3、魯?shù)囟惡痆2008]126號實際使用應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但未辦理土地使用權流轉手續(xù)的有關土地使用稅的繳納問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集體土地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56號)規(guī)定,在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內實際使用應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但未辦理土地使用權流轉手續(xù)的,由實際使用人繳納土地使用稅。上述集體土地是指未由國家征用并辦理出讓等土地使用權流轉手續(xù)的,包括單位或個人以集體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使用權兩種形式擁有的集體土地。集體土地出租后再將土地轉租的,由**終租用土地的單位或個人繳納土地使用稅。因此,可以看出,要交土地使用稅。

    查看全文↓ 2018-07-12 00:46:48
  • 137****0252

    按照此規(guī)定,土地使用稅應當由土地實際使用人繳納。具體地講:如果屬于應稅土地使用稅的單位和個人出租土地的,那么應當由出租人繳納土地使用稅,如果是免稅單位出租土地的,那么應當由承租人繳納土地使用稅。
    但是需要注意一種特殊情況,即《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集體土地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56號)規(guī)定: 在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內實際使用應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但未辦理土地使用權流轉手續(xù)的。由實際使用集體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規(guī)定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查看全文↓ 2018-07-12 00:46:16
  • 143****2521

    在征稅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是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一般而言,以土地使用權證上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如果土地權屬未定,則以實際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所以如果土地使用權的所有者(出租人)已交納了土地使用稅,那承租者就不用再交了。

    查看全文↓ 2018-07-12 00:45:33

相關問題

  • 稅法規(guī)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上述土地使用稅的征稅范圍中,城市的土地包括市區(qū)和郊區(qū)的土地,縣城的土地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zhèn)土地,建制鎮(zhèn)的土地是指鎮(zhèn)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土地。 依據(jù)你單位的情況,租用的國有林場的土地,不屬于土地使用稅的征稅范圍,所以,不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 但是,你單位需繳納契稅。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時至土地使用者向國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的行為。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時契稅的征稅范圍。 另外,你單位如果在這片租用的土地上進行房地產建設并完工后,還需向國家繳納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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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此在征稅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是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一般而言,以土地使用權證上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如果土地權屬未定,則以實際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所以如果土地使用權的所有者(出租人)已交納了土地使用稅,那承租者就不用再交了。 如果出租人沒交,那稅務機關就有權向實際使用人(承租人)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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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土地使用稅的全稱是“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農業(yè)用地免稅;荒山用于農、林、牧、漁業(yè)生產的,免稅。 依據(jù)是2006年12月31日發(fā)布的《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 2、租用土地本身不用納稅,而是所有者繳納或免稅,與承租者沒有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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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稅通常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但也有例外。國家稅務局關于檢發(fā)《關于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國稅地字[1988]15號)第四條明確規(guī)定: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因此出租的土地也應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但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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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銷涉及到資產清算,土地作為企業(yè)重要的無形資產在注銷時的財務處理很關鍵,注銷時大體意思是你的所有資產增值部分算企業(yè)清算所得,需要繳納企業(yè)所得稅,交完后留存未分配利潤如果要分配到個人股東頭上,還需要繳納20%股息分紅個人所得稅(當然虧損企業(yè)基本無需繳納)。 注銷以后,土地相關稅負與企業(yè)無關,由土地接下去的使用者或者所有權受讓者繳納土地使用稅。根據(jù)稅法規(guī)定,企業(yè)關閉、撤銷、搬遷后,其原有場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地方稅務局批準暫免征收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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