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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證房可以契稅減免嗎

133****8977 | 2018-07-18 20:53:55

已有5個回答

  • 143****9671

    首先告知本人,首套房也好,二套房也好,只要是從開發(fā)商手里買的一手房,肯定是需要在交房時候繳納契稅的,而且一般是開發(fā)商代辦。當然也可以你自己去繳納。繳納契稅的憑證只能是開發(fā)商開具的面積證明,因為你購房合同上的面積肯定略有不準確,如果交房時候有一些誤差,開發(fā)商會要求你多退少補的形式補交差額房款。開發(fā)商去辦理產權證的時候,這里指每戶業(yè)主的小產權,房管局會要求開發(fā)商提供第三方的測量值,而且這個第三方必須是房管局認可的。所以如果開發(fā)商告知你具體的面積是多少,基本上也不會有任何差別。
    這里再告知你一下,無論是一手房還是二手房,契稅的繳納都先于房產證的過戶。二手房面積你直接參考之前房產證上面的面積值,而一手房你也只能參照開發(fā)商所出示的面積值。
    其實各地界定普宅非普宅的方案不一樣,所以落實到細節(jié)的稅費征收制度就不一樣。你如果覺得不放心,可以事先到當?shù)氐姆抗芫诌M行詢問,看看這種小于0.1的面積差是否需要多繳稅。

    查看全文↓ 2018-07-18 20:57:01
  • 144****5621

    一、免征契稅的條件
    1.因為不可抗力滅失住房,導致重新購買住房的,可免征契稅。
    2.土地或者房屋如果被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所征用或者占用之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其成交價格中沒有超出土地、房屋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部分,可以免征契稅。
    3.城鎮(zhèn)職工如果是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在本市的規(guī)定標準面積以內的部分則可免征契稅,如果有超過的部分,那么仍應該按照規(guī)定來繳納契稅。如因原來的住房沒有達到本市所規(guī)定的標準面積而重新購買了公有住房的,則也可視為第一次購房。
    二、契稅的征收
    契稅首套購房的以家庭為單位的契稅征收方式為:90平方米以下的個人居住的首套房需要繳納契稅為1.5%,而如果是為家庭的唯一住房則需繳納1%。90到140平方木的全部都需要繳納1.5%。140平方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如果是二套房的都需要繳納3%。而如果房子是安置房或回遷房的是尅減免征收的?!?br/>三、辦理首套房契稅減免
    當事人需要帶齊所需要的證件還有材料,然后到市的房管處檔案室窗口填寫完整查詢的申請書,然后便可辦理各類的房產檔案證明。在辦理首套房的契稅減免在房管處查檔出證時發(fā)現(xiàn),當事人并未帶齊證件以及材料而導致無法辦理各類房產檔案證明的有很多。所以如果您及您的朋友今后需要出證的,請別務必帶齊必需的證件、材料。
    辦理契稅減免證明所需的材料
    首套房的契稅減免以及按揭的證明都是以家庭成員為單位而進行受理查詢并出具證明的。辦理時需要當事人帶齊身份戶籍的證件、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如果孩子已經入戶口的,則須帶入戶的戶口簿,如果兒女滿18周歲則不需要填寫)。
    如果是非同一戶口簿的則須帶上結婚證;如果男滿22周歲或者女滿20周歲但是未婚的,需要提交由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

    查看全文↓ 2018-07-18 20:56:54
  • 138****2907

    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變更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雙方約定、變更共有份額的,免征契稅。

    查看全文↓ 2018-07-18 20:56:41
  • 147****3901

    商品房契稅減免條件及政策:
    1、城鎮(zhèn)職工按規(guī)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未超過國家規(guī)定標準面積的部分,免征契稅。
    政策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24號)第六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財法字[1997]52號)第十三條
    2、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準予減征或者免征。
    政策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24號)第六條第三款
    3、納稅人承受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土地使用權,用于農、林、牧、漁業(yè)生產的,免征契稅。
    政策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財法字[1997]52號)第十五條第二款
    4、對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住房的,對購房成交價格中相當于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
    政策依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鎮(zhèn)房屋拆遷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4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鎮(zhèn)房屋拆遷契稅優(yōu)惠政策適用對象的批復》(國稅函[2005]903號)
    5、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辦公、教學、醫(y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免征契稅。
    政策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24號)第六條第一款
    6、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guī)定以及我國締結或參加的雙邊和多邊條約或協(xié)定的規(guī)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聯(lián)合國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外交人員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經外交部確認,可以免征契稅。
    政策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財法字[1997]52號)第十五條第三款
    7、對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回購經濟適用住房繼續(xù)作為經濟適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稅。
    政策依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
    8、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租房,免征契稅。
    政策依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有關稅收優(yōu)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88號)

    查看全文↓ 2018-07-18 20:56:34
  • 148****1487

    自2016年2月22日起,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  通知顯示,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彝サ诙赘纳菩宰》渴侵敢褤碛幸惶鬃》康募彝?,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稅人申請享受稅收優(yōu)惠的,根據(jù)納稅人的申請或授權,由購房所在地的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納稅人家庭住房情況書面查詢結果,并將查詢結果和相關住房信息及時傳遞給稅務機關。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詢結果的,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shù)書面誠信保證,誠信保證不實的,屬于虛假納稅申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并將不誠信記錄納入個人征信系統(tǒng)。

    查看全文↓ 2018-07-18 20:56:24

相關問題

  •   首套購房契稅征收方式(以家庭為單位):90㎡以下為個人居住首套房繳納為1.5%,為家庭唯一住房繳納1%。90-140的全部是1.5%。140㎡以上的3%。二套房全部3%?! 》孔映税仓梅亢突剡w房之外,還有可以減免的方法!  下邊是國家關于契稅征收的暫行條例:  一、加強減免稅的管理,嚴格契稅減免的審核批準程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享受減稅、免稅的納稅人,應向房屋土地所在地財政征收機關或規(guī)定的財政征收機關書面提出減稅、免稅申請,并按征收機關的要求提供有關材料。征收機關在嚴格審核后辦理減、免稅,并向納稅人出具減稅、免稅證明(樣式附后)。個人10萬元、單位50萬元以上免稅的辦理須報市財政局審核批準。納稅人未出具契稅完稅憑證或減、免稅證明的,房地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xù)?! 《?、房地管理部門和各級財政征收機關要共同做好契稅的征收管理工作。各級房地管理部門對于財政征收機關健全征收臺帳工作每月定期需要查詢的涉及每宗土地、房屋權屬轉移中有關承受人、面積、價格等與契稅征收有關的資料要給予積極支持,對反映交易情況的年月報表,每月終了10日后及時予以提供。各級財政征收機關要完善契稅征收的基礎工作,建立健全征收臺帳,要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使用資料?! ∪檫M一步加強依法治稅,做好稅收政策執(zhí)行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各區(qū)縣財政征收機關和房地管理部門要對契稅征收工作進行檢查。根據(jù)房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房屋權屬變更登記情況,對1997年10月1日后契稅征收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重點檢查在征收工作中是否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范圍而造成稅款應征未征現(xiàn)象及是否按級次辦理稅款入庫。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及時糾正,以確保稅收政策的正確執(zhí)行。各區(qū)縣在10月底前將檢查結果書面報送市財政局、市房屋土地管理局。11月1日后市財政局、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組成聯(lián)合檢查組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等有關法規(guī)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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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令第224號)第六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征或者免征契稅:  (一)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辦公、教學、醫(y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免征;  (二)城鎮(zhèn)職工按規(guī)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準予減征或者免征;  (四)財政部規(guī)定的其他減征、免征契稅的項目?!薄 〉谄邨l規(guī)定:“經批準減征、免征契稅的納稅人改變有關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屬于本條例第6條規(guī)定的減征、免征契稅范圍的,應當補繳已經減征、免征的稅款?!薄 《⒏鶕?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規(guī)定:  “……(五)對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回購經濟適用住房繼續(xù)作為經濟適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稅?! ?六)對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在法定稅率基礎上減半征收契稅?!薄 ∪⒏鶕?jù)《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huán)節(jié)契稅 營業(yè)稅優(yōu)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的規(guī)定:  “一、關于契稅政策(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㈥P于實施范圍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深圳市暫不實施本通知第一條第二項契稅優(yōu)惠政策及第二條營業(yè)稅優(yōu)惠政策,上述城市個人住房轉讓營業(yè)稅政策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yè)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9號)執(zhí)行。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區(qū)適用本通知全部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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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契稅管理規(guī)定》第七條免稅規(guī)定:   (一)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免征契稅。   (二)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其成交價格沒有超出土地、房屋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部分,免征契稅。   (三)城鎮(zhèn)職工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在本市規(guī)定標準面積以內的部分免征契稅,超過的部分,仍應按照規(guī)定繳納契稅。因原住房未達到本市規(guī)定標準面積而重新購買公有住房的,視為第一次購房。契稅,是以所有權發(fā)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購房必須繳納契稅,二手房和商品房都一樣。契稅的征稅對象是境內轉移的土地、房屋權屬。具體包括以下五項內容:⑴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由承受方交。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國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的行為。⑵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除了考慮土地增值稅,另由承受方交契稅。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贈與、交換或者其他方式將土地使用權轉移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行為。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⑶房屋買賣:即以貨幣為媒介,出賣者向購買者過渡房產所有權的交易行為。以下幾種特殊情況,視同買賣房屋:⑴以房產抵債或實物交換房屋,應由產權承受人,按房屋現(xiàn)值繳納契稅。⑵以房產作投資或股權轉讓,以自有房產作股投入本人獨資經營的企業(yè),免納契稅。⑶買房拆料或翻建新房,應照章納稅。房屋贈與贈與方不納土地增值稅,但承受方應納契稅。房屋交換在契稅的計算中,注意過戶與否是一個關鍵點。承受國有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對承受國有土地使用權所應支付的土地出讓金,要計征契稅。不得因減免土地出讓金而減免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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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農村戶口首次買房可以減免契稅,但目前只有重慶有這個優(yōu)惠政策?!≈貞c市財政局關于對農民購買商品住房實行契稅優(yōu)惠政策的通知  渝財農稅〔2007〕34號  各區(qū)縣(自治縣)財政局:  為促進我市農村勞動力轉移,推進城市化進程,鼓勵農民購買城鎮(zhèn)住房,經研究決定,現(xiàn)就農民購買商品住房實行契稅優(yōu)惠政策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凡農村居民,在重慶市城鎮(zhèn)首次購買一套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其購房單價,主城11區(qū)在重慶市國土房管部門公布的市場均價以下;遠郊區(qū)縣在當?shù)厥袌鼍鶅r以下,免征契稅。購房單價超過上述規(guī)定標準的,其超出部分,按現(xiàn)行政策計征契稅。夫妻雙方均為農民的,只享受一次契稅優(yōu)惠。農民購房享受契稅優(yōu)惠,應向征收機關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合同;  3、已婚者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本通知從2007年11月1日起執(zhí)行,以納稅人到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時間為依據(jù)。原《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對農民工購買城鎮(zhèn)二手住房實行契稅優(yōu)惠政策的通知》(渝財農稅〔2007〕21號)同時廢止?! 《﨩O七年十一月一日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農民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契稅優(yōu)惠政策的補充通知  渝財農稅〔2008〕9號  各區(qū)縣(自治縣)財政局:  2007年11月,我局下發(fā)了《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對農民購買商品住房實行契稅優(yōu)惠政策的通知》(渝財農稅〔2007〕34號),為了進一步明確相關政策,便于納稅人和征收機關掌握,現(xiàn)就相關具體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農村居民是指我市戶籍的農村居民。  二、夫妻雙方一方是城市居民,一方是農村居民的,如其中一方已購買過一套城市住房的,不再享受農民購房契稅優(yōu)惠政策。  三、農村居民所購房屋的單價超過各區(qū)縣房管部門與財政征收機關統(tǒng)計和公布的上年度本地商品房平均交易價格50%以內的,其超出部分按現(xiàn)行政策征收契稅,超出均價50%以上的不享受農民購房契稅優(yōu)惠政策。各區(qū)縣財政征收機關應充分利用征管資料,主動會同房管部門統(tǒng)計上年度本地商品房市場均價,并上墻公示?! ∷?、購房者辦理減免需提供購房合同、戶口簿、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等相關資料。  五、本通知從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原規(guī)定與本通知不相符的,以本通知為準。本通知發(fā)文前已在財政征收機關辦理了減免手續(xù)的,不予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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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guī)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征契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guī)定,非法定繼承人根據(jù)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屬于贈與行為,應征收契稅。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huán)節(jié)契稅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94號)的規(guī)定:一、首套房繳納規(guī)定如下:1、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購普通商品住宅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照1%執(zhí)行; 2、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征收,即實際稅率為2%;3、所購住宅戶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按照3%征收。二、二套房繳納規(guī)定如下:購買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業(yè)投資性房產(商鋪、辦公寫字樓、商務公寓等),均按照3%的稅率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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