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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房子如何分割呢?

157****7085 | 2018-10-16 15:16:07

已有4個回答

  • 147****5526

    如果買房時房產證上寫著父母名字的,那么該房產是屬于父母的,離婚時不作為夫妻財產進行分割。
    如果房產證上的名字是夫或妻一方的,那么在沒有相反證據的情況下,**被視為對孩子的贈予,不需要再返還了(有相關的司法解釋)。而在離婚時,房子作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也是不進行分配的,但是對房子無產權的一方可以主張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還貸款的一半加利息作補償。

    查看全文↓ 2018-10-16 15:16:59
  • 146****3820

    房產證上是你的名字,是婚前購買,屬于婚前財產。如果你和男友(以后的老公)離婚,他能分到共同支付的15萬按揭款中的一半,和房子**部分之部分。如果是2個人的名字,因為是婚前財產,能拿出證據證明是婚前個人出資購買,依然是個人婚前財產。共同出資部分同上。

    查看全文↓ 2018-10-16 15:16:49
  • 148****5559

    1.兩人一起供房,房產又是婚后的,肯定是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配。
    2.怎么分配一般都是看你們協(xié)商還是走法庭,協(xié)商就是看你們怎么能達成一致即可,一般都是一人拿錢一人拿房,一人一半以后也不可能住在一個屋檐下,這是普遍的解決方式。走法律要看你們誰是過錯方,**終按照比例來分。

    查看全文↓ 2018-10-16 15:16:39
  • 138****7071

    這要看購買時間,婚前簽訂購房合同、支付**,則房產屬于婚前財產,如果貸款,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屬于共同財產。
    如果是婚后購買,不管寫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查看全文↓ 2018-10-16 15:16:32

相關問題

  • 要看房子貸款還完了沒有?如果還完了的,加了,就是共同財產,離婚時就要分割,如果不加,離婚時就是你個人的。如果貸款沒有還完,加和不加都一樣,結婚后共同還貸的部分是共同財產,如果離婚,你要房子,補錢給她,她要房子,她補錢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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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離婚的時候必然會涉及到財產的分割,尤其是房產的分割,很容易出現糾紛。那么離婚的時候,房屋該如何分割呢?婚姻法明確了房產分割的六種情形:1.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xù),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2.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3.婚后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4.婚前買房婚后還貸,屬購買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婚后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方按照比例進行補償;5.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產權屬于父母,不屬于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6.婚后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屬夫妻共同所有,對房屋產權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均分。法律依據:《**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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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婚姻律師許乃義為您解答:  1、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登記在雙方名下  這種情況下的按揭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雙方都有出資、登記在一方名下  還有一種情形需要注意,即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余未歸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于**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于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按你所說你們的房產屬于夫妻共同房產,離婚時均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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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婚后購房,父母出資,房產證男方名字。只要你有**款的證據是父母出資的,那么可以視為個人財產。貸款由夫妻償還,屬于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房產**部分屬于共有財產。 2、婚后購房,父母出資,房產證夫妻共有。只要你有**款的證據是父母出資的,屬于借貸關系,屬于你們夫妻的共同債務。債務你們平分。房產貸款你們平分,房產**你們平分。如果提供不了**的證據,房產全部為夫妻共有,所以財產全部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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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父母為子女出資購買房產現在父母掏錢付**,兒女出月供的方式很常見。離婚分割時,房產確權分割的種類也比較多:(1)婚前,一方父母全款購房給子女,婚后取得房產證并登記在該方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應認定為該方的個人財產。(2)婚前,一方父母為子女付**購房,婚后雙方共同還貸,房產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的,該房產不能認定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父母出資部分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共同還款的部分則要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3)婚前,一方父母為子女付**購房,婚后雙方共同還貸,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房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出資部分則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4)婚后,一方父母為子女全款購房,房產登記在該方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特別注意,如果婚后該方在房產證上加入對方的名字,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5)婚后,一方父母為子女全款購房,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視為對雙方的贈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6)婚后,一方父母為子女全款購房,房產登記在對方名下的,除非能夠證明出資方父母明確表示向其子女配偶單方贈與,否則視為對雙方的贈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7)婚后,一方父母為子女付**購房,雙方共同還貸,房產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的,房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出資部分視為對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離婚分割時可以出資父母的子女一方適當多分。(8)婚后,一方父母為子女付**購房,雙方共同還貸,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房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出資部分視為對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離婚分割時可以出資父母的子女一方適當多分。(9)雙方父母共同為子女出資購買房產,房產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10)雙方父母共同為子女出資購買房產,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該房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11)結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購買房產,房產登記在該方子女名下,但父母并無將房產贈與給子女的意思,而主張只是讓子女掛名登記時,該房產不屬于夫妻一方或雙方的財產,但主張為掛名登記者需對此負舉證責任。二、婚前購買的房產(1)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了房產,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產的,婚前已經全部還清了貸款,婚后取得房產證并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2)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按揭購房,婚后夫妻共同還貸,房產登記于**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法院可以判決該房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雙方平均分割,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3)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房產,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記在一方名下,后變更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加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視作對另一方的贈與行為。(4)婚前,雙方共同出資全款買房,但是房產只登記在一方名下,如能證明出資情況,則雙方對房產按份共有;如不能證明出資情況,且一方否認另一方購買房產時有出資,則只能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5)婚前,雙方共同出資全款購房,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根據登記情況認定系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該情形按照出資的比例雙方可以協(xié)議約定按份共有,如無約定且無證據各自的出資的比例,認定為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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