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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有哪些?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內土地置換規(guī)定是什么?

154****4282 | 2018-11-18 11: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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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4****5246

    《土地管理法》屬于國家大法。是指對國家運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對土地財產(chǎn)制度和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所進行管理活動予以規(guī)范的法律。法律是由全國人大制定的。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屬于行政法規(guī)。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是行政機關執(zhí)行土地管理法的具體行為措施。行政法規(guī)是國務院制定的。

    查看全文↓ 2018-11-18 11:28:36
  • 153****6943


    土地置換的規(guī)定:
    一、置換的土地必須是已經(jīng)依法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文件或者建設用地使用證的土地,或者是廢棄的磚瓦窯用地以及村莊廢棄建設用地。
    二、置換后的建設用地用途應當與原建設用地用途相同,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城市總體規(guī)劃、村莊和集鎮(zhèn)規(guī)劃。
    三、土地置換應當遵循不占用基本農(nóng)田、建設用地總量不增加、農(nóng)用地和耕地總量不減少的原則。
    四、用于置換的兩塊土地必須面積相當,并且位于同一縣域轄區(qū)范圍內。
    五、建設用地用于置換的,先對建設用地進行復墾并經(jīng)驗收合格后,方可提出土地置換申請。

    申報所需資料:
    1、市、縣政府申請土地置換的請示;  
    2、土地使用權收回協(xié)議;  
    3、退地協(xié)議書;  
    4、原批準建設用地的文件;  
    5、城市建設用地區(qū)內的,按分批次項目報件?! ?br/>6、城市建設用地區(qū)外的,按單獨選址建設用地項目所應當報送的農(nóng)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材料。  
    申請地點: 政務大廳
    法律條文: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決定》,現(xiàn)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查看全文↓ 2018-11-18 11:28:19
  • 158****1118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二條(三)規(guī)定是:責令當事人停止正在進行的土地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監(jiān)督檢查職責,除采取《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的措施外,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詢問違法案件的當事人、嫌疑人和證人;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現(xiàn)場進行拍照、攝像;
    (三)責令當事人停止正在進行的土地違法行為;
    (四)對涉嫌土地違法的單位或者個人,停止辦理有關土地審批、登記手續(xù);
    (五)責令違法嫌疑人在調查期間不得變賣、轉移與案件有關的財物

    查看全文↓ 2018-11-18 11: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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