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到期續(xù)期的步驟如下(1)續(xù)期申請的提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提出續(xù)期申請,這是《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1條第1款前段對土地使用權續(xù)期規(guī)定的前提條件。(2)續(xù)期申請的審批土地使用者提出續(xù)期申請后,土地管理部門應在合理期限內,盡快作出答復,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外,均應予以批準。(3)續(xù)期的性質土地使用權的續(xù)期與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同其性質,也就是說土地使用權的續(xù)期也是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其少有不同之處在于,對于土地使用權的續(xù)期申請,出讓人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應予以批準,但對于土地使用權出讓申請,出讓人并無此等義務。
全部4個回答>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怎么辦呢?如何續(xù)期呢?
147****1835 | 2019-03-27 19: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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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259
各級**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guī)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xù)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xù)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guī)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
查看全文↓ 2019-03-27 19:58:12
2、出讓年限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yè)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年限從取得土地使用權之日算。
3、繳納多少目前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估計,**早到2020年以后,**早一批商業(yè)用地(年限40年),才會涉及這個問題。
4、屆滿,商品房也就是業(yè)委會。 只是由于出讓金交納了70年, 那么70年之后,則要交納相應的土地租金也就是出讓金。 這個國家都有考慮,并且已經出臺了相關文件解答了。 只是現在還沒有一宗用地達到70年。 放心吧,到時候,費用也不會很多。 畢竟這是涉及民生的大事。 -
141****5247
各級**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guī)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xù)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xù)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guī)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
查看全文↓ 2019-03-27 19:57:55
2、出讓年限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yè)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年限從取得土地使用權之日算。
3、繳納多少目前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估計,**早到2020年以后,**早一批商業(yè)用地(年限40年),才會涉及這個問題。
4、屆滿,商品房也就是業(yè)委會。 只是由于出讓金交納了70年, 那么70年之后,則要交納相應的土地租金也就是出讓金。 這個國家都有考慮,并且已經出臺了相關文件解答了。 只是現在還沒有一宗用地達到70年。 放心吧,到時候,費用也不會很多。 畢竟這是涉及民生的大事。 -
148****0687
出讓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按照土地的不同使用用途,對出讓土地的**高使用年限做了規(guī)定:居住用地為70 年,工業(yè)用地為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為50年,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為40年,綜合或其他用地為50年。第22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者通過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使用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第39條、第40條、第41條又規(guī)定了出讓土地使用權在土地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屆滿時終止,土地上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歸國家無償取得,需要續(xù)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嚓P知識延伸閱讀:土地使用權的流轉方式
查看全文↓ 2019-03-27 19:57:50
土地使用權流轉的方式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三種方式。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單獨或者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移給他人的行為。原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稱為轉讓人,接受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稱為受讓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等。出售是指轉讓人以土地使用權作為交易條件,取得一定收益的行為。交換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間互相轉移土地使用權的行為。贈與是指轉讓人將土地使用權無償轉移給受讓人的行為。
土地使用權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單獨或者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為。原擁用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稱為出租人,承擔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稱為承租人。 土地使用權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提供可供抵押的土地使用權作為按期清償債務的擔保的行為。原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稱為抵押人,抵押債權人稱為抵押權人。
轉讓、抵押土地使用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隨之轉讓、抵押;轉讓、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抵押。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出租土地使用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使用權隨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使用權,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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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屆滿后,有兩種處理方式:1、土地使用者申請續(xù)期 在一般情況下,政府應批準續(xù)期使用。按照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xù)期,政府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外,對申請續(xù)期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予以續(xù)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按規(guī)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政府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xù)期或者雖申請續(xù)期但未獲得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根據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這就是說,國家在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同時,也無償收回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出讓**高年限:1、地使用權出讓**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yè)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另外,加油站、加氣站用地為二十年。2、出讓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條款:(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二)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宗地號、面積;(三)土地使用年期及起止時間;(四)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數額、幣種、交付方式及時間;(五)交付土地的時間;(六)規(guī)劃、市政設計要點;(七)項目竣工提交驗收時間;(八)市政設施配套建設義務;(九)使用相鄰土地和道路的限制;(十)建設附屬、附加設施的項目及義務;(十一)違約責任;(十二)當事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條款。 出讓合同應附上宗地圖,作為出讓合同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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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guī)定:(1)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xù)期。(2)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xù)期,依照法律規(guī)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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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使用權性質是居住,按照法律規(guī)定自動續(xù)期。如果房屋使用權性質不是居住,就要看當初土地轉讓合同是怎樣約定的,有三種可能:1.可以續(xù)期,需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不可續(xù)期,土地使用權收回,對土地上建筑物、構筑物予以補償;3.不可續(xù)期,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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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如果70年的年限到期了,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xù)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續(xù)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guī)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guī)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xù)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xù)使用。并且物權法第149條也規(guī)定了,“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xù)期”。目前我國關于續(xù)期的費用問題并沒有具體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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